基本价值判断

作者: 阮一峰

日期: 2006年11月 2日

个星期,我写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区别。现在接着往下写。

(下面的讨论非常专业,对形而上学没有兴趣的朋友就不用看了。只不过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所以我才写在Blog里的。)

1. 价值判断是可以讨论的吗?

于事实判断是针对客观事实的,所以人们对事实判断往往不会发生争论,即使发生争论,也很容易解决的。

容易引起争论的是价值判断。因为价值判断的基础是每个人不同的价值观,所以价值判断无所谓真伪,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容易引起争论。

现实世界中大量争执的来源,就是价值判断的差异。对价值判断的讨论是无法回避的,也是很重要的。

那么,我们不仅要问了:

既然价值判断是纯主观的,那么我们是否可能对其进行讨论呢?如果可以讨论的话,在何种条件下,讨论双方会取得一致?

举例来说,有这样一个问题:什么颜色是最美丽的颜色?甲说,蓝色最美丽;乙说,红色最美丽。那么,甲乙是否可以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并且在什么条件下,甲乙两人有可能取得一致意见?

2. 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难以截然分开

回答上面的问题之下,首先必须明确,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无法截然分开。

任何人做出事实判断时,总是带有一定的价值判断的。他选择这样的事实加以分析而抽象掉其他一些问题,这本身已经暗含了价值判断。

另一方面,一种具有说服力的价值判断,必须建立在事实判断的基础上

3. 价值判断的结构

个人会有无数种价值判断,但它们并不是同等重要的。

大多数价值判断是从几个简单的基本价值判断出发,依据不同的事实假定,根据逻辑-数学分析,推导出来的。

换言之,如果基本价值判断是一致的,那么其他价值判断都是可以讨论的,只有基本价值判断本身才是难以讨论的

4. 基本价值判断

么,我们不禁会接着问,哪些价值判断属于基本价值判断呢?

显然不能用"无法讨论的价值判断"进行定义,因为那等于什么都没说。

1967年,著名的印度学者森的定义是:

如果某人的一个价值判断可被运用于所有可能的情形,则称之为他的基本价值判断。否则就是非基本的。(Sen, Amartya K., 1970, Collective Choice and Social Welfare, Amsterdam: Norh-Holland, p.59)

换言之,根据这个定义,基本价值判断就是那些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附加条件,就可以被某人接受的价值判断。我们将其称之为定义一。

澳大利亚华人经济学家黄有光有一个更通俗的定义:

如果某人的一个价值判断不能从其他价值判断和他所信仰的道德信条中推出,则称之为他的基本价值判断。(Ng, Yew-Kwang, 1983, Welfare Economics, The Macmillan Press LTD, p.19)

我们将这个定义称为定义二。

定义一和定义二是等价的,这可以用集合论来证明。

首先证明,从定义一可以推出定义二。我们只需证明逆否命题:"定义二之下的非基本判断,在定义一中也属于基本价值判断"即可。假定有两个价值判断命题X和Y,其中X可以由Y推出,那么根据定义二,X显然不是基本价值判断。由于X可以由Y推出,所以存在一个条件域α,在这个域中X可以运用,在这个域外X不能运用。记D为万有域,即含有所有情况的域。如果D-α不是空集,那么X显然不是定义一中的基本价值判断;如果D-α是空集,那么α中必然会包含这样一种情况"如果基于X的结论会与Y矛盾,当事人放弃坚持X",这样的话,X在定义一中也是非基本价值判断。因此,我们证明了从定义一可以推出定义二。

接着证明,从定义二可以推出定义一。假定价值判断Z在定义一下是非基本价值判断,那么必然存在一个情况域β,Z只能在β中运用而不能在β之外运用。当然,总有价值判断T可以运用于β之外。这样就可以将Z和T结合为价值判断V,V可以如此表述:"如果β,则Z;如果非β,则T。"这表明Z是基于V的,因此Z在定义二中也是非基本价值判断。从而证明了从定义二可以推出定义一。

5. 区分基本价值判断和非基本价值判断的意义

果两个人在一个基本价值判断上不一致,那么在此基础上仅仅经过科学(实证的和逻辑的)讨论也不可能达到一致,如果达到一致,那只能说明该价值判断实际上是非基本的。也就是说,只有基本价值判断上的分歧,才不会给科学讨论留下地盘。当然,他们中的一个也许会不断劝说另一个改变其基本价值判断,但这只能是一种伦理劝说的尝试,并非科学讨论。

另一方面,如果意见分歧是基于事实的实证判断或非基本价值判断,原则上讲,只需通过科学的讨论就能解决。然而,由于人们的科学知识总是不完备的,因此往往会发生这种情形:两个在相同的基本价值判断基础上进行推理的人,最终却产生了分歧。这种分歧的来源就在于对事实的主观判断的不同。但是,随着对事实的认识一致,他们最终会达成一致。

6. 不同意见的四种类型

据上面的讨论,我们将人们之间的不同意见分为四种类型:

(1) 对事实判断的分歧;

(2) 基本价值判断一致,但对非基本价值判断不一致;

(3) 基本价值判断不一致;

(4) 利益冲突。

(完)

留言(9条)

理解了。不过在实践的研究和分析中怎么运用?

你好,看了您卡尔维诺中文网,很喜欢。我非常喜欢他,我身边也有一些朋友喜欢他。
希望以后可以交流。

有道理,不过你可以用事实来证明,所谓的事实就是可以证明你具体事件(案例)。我要把理论运用到现实中去。。。。

好久未见,期待一叙。

引用南有乔木的发言:
好久未见,期待一叙。

哪一位啊?

国定路南三楼3310室赵

引用南有乔木的发言:
国定路南三楼3310室赵

哈哈,你一开口还是当年的样子。

我们真的是好多年没见了,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有机会一定要好好聊聊。

我现在还住在学校,欢迎联系,呵呵。

为什么其他的价值判断就可以讨论,而基本价值判断就难以讨论?这里的讨论是什么意思?是要分出好坏、胜负来吗?如果不是,仅仅是泛泛的拿出来,大家交流一下,我觉得基本价值判断也是可以拿出来说的。 如果是要分出好坏、胜负来,为什么其他的价值就可以分好坏,而基本价值却不可以?

在网上搜索有关价值判断的东西时 看到了您的这篇文章,有些疑问,希望您能解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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