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还是做决定

作者: 阮一峰

日期: 2009年12月14日

几天,我读到语言学者George Chen的一篇文章,感到非常发人深省。

他用日常生活的一件小事作为例子,说明了一个重大的语言问题。请看下面这段对话:

服务员:欢迎光临本店,很高兴为您提供服务

顾客(拿起菜单):请向我做个介绍

(服务员介绍菜单。)

顾客:你还有什么要做补充

(服务员又介绍了其他菜。)

服务员:我还可以为您做什么服务

顾客:桌子不太干净,你来做个清理

你有没有看出什么问题?

对了,他们使用的语言都有一点奇怪,放着简单的动词不用,偏要使用更长的名词词组。比如,他们不说"为您服务",却说"为您提供服务",不说"清理桌面",却说"对桌面做个清理"。

实际上,这样的用法在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

 * 各位观众,我是记者XXX,现在上海向您做现场报道

 * 我和你要做一次私下的谈话

 * 今年暑假,我打算做一次长途旅行

 * 观众朋友也许会奇怪,为什么今天我们选择这个话题来做讨论

 * 医生对这个病人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观察

 * 他很快就进入了睡眠

 * 在做出结论前,我们要进行一个调查的过程

 * 阅览室里人很多,但是大家都保持安静的状态

严格地说,这些都是很奇怪的中文,表达起来既不清晰,又不简洁,发展下去必然导致语言能力的退化。余光中教授在一次演讲中,就提到过后果:

本来我们可能是说:"你决定了没有?"、"我还没有决定。"但是现在却说"你作出决定了吗?"、"我快要作出决定了。"

日本窜改史实,东南亚各国纷纷"作出抗议"。所以如果照此趋势发展下去,"作出"就成了一个万能的动词,而取代原来有血有肉的动词。例如决定、让步、抗议、提议等,都被软化成"作出决定"、"做出让步"、"作出抗议"、"作出提议"。我怕有一天只剩下一个动词:"作出"。

我在此"作出"演讲,各位"作出"会心的微笑,我继续"作出"演讲,各位继续"作出"笔记。

近年来,这种做法好像越来越流行,社会各界都在使用。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有些人认为,长音节的表达方式,会显得比较恭敬和优雅;短音节的表达方式,反而显得粗鲁和不文雅。

这样想是有害的。要知道,句子越短,就越容易被他人理解。如果你满口都是长音节的名词词组,别人听懂你的意思,就会很费劲。当你遇到危险,你肯定大喊"救命",要是你喊"请做出救我的动作",你不死才怪呢。同理,如果你想写出受欢迎的文章,一个窍门就是尽量不要使用长句。

追溯源头,这种有害的表达方式,其实来自于英语。长期以来,英语中就流行把动词变成名词词组,比如decide(决定)是一个动词,但是英国人更喜欢使用make a decision(做出决定)这个词组。

大作家George Orwell就批评过这种做法。他举了很多例子,人们不说prevent(阻碍),而说militate against something(对某事产生不利影响);不说contact(联系),而说make contact with(做联系);不说recieve(受到),而说be subjected to(经受某人或某事的影响);不说cause(导致),而说give rise to(给了它发展的机会);不说yield(屈服),而说give grounds for(把自己的地盘让给对方);不说effect(影响),而说have the effect of(具有怎样的效果);不说be important(非常重要),而说play a leading part (role) in(扮演了关键角色);不说be found(被发现),而说make itself felt(使它被感觉到了);不说affect(生效),而说take effect(产生了效果);不说intend(打算),而说exhibit a tendency to (显示一种倾向)。

我自己的中文写作中,偶尔也有这种不好的倾向。我写这篇笔记,就是为了提醒自己,没有特殊原因的话,如果有单个动词可以用,就绝不要使用它的名词词组形式。我希望其他朋友也能注意到这个问题,大家一起努力,保持我们母语的纯洁性和美感。

(完)

留言(39条)

这种现象应该是periphrastic的一种表现,字面意思是to speak around迂回或者说拐弯抹角的说法。举些例子:如本来可以说Have you,非要用Do you have,本来可以说It happened,非要用it did happen。
英语有一个很大的优点是理论上所有名词可以作为动词用,如名词water水做动词“浇水”,用名词feed饲料作动词“喂养”等,但实际上却不是,毕竟这样会使有些句子非常别扭。
博主所说的这种反渠道行之的现象确实很不好,需要注意。

语言现象复杂 时刻发展迁徙 对此见仁见智 常有杞人忧天 语言命运如何 在于母语人口 口语形之于书 形成书面语言 诸因相辅相成 互为活力之源 阮兄 不用太焦虑啦 语文上罗嗦一点 不会亡国灭种 推荐台湾侯捷先生的写作体验 身为中文作者 他也力荐大家竭力将可有可无的词组删去 节省编辑精力印刷纸张 有关链接 随后奉上 你们可谓英雄所见略同

最近听台湾的新闻报道常发现有“作出……的动作”之类的句子,听着满好笑的

呵呵 真的假的
保持母语的纯洁性和美感?

类似于白化文运动?

不知道博主有没有看过一个小册子,叫 The Element of Style,网上的下载很多。里面提到了一些用法。

以前还看过所谓的 Kings English,讲了一些规矩,例如多用萨克森词而少用拉丁词,多用 concrete word, 而少用 abstract word,诸如此类的规矩。后来看其实还是拉丁词必不可少。

这也是一种文体上的需求吧。就楼主所说的,这些用法并不是不能用,而是要明白为什么用,但是能对这些东西有敏感的人真是少之又少,多数人不过是看别人怎么用,就怎么用。

对了语言学里有一个分支叫 Stylistic,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其中的一些研究。

即以博主所举的例子:

 * 各位观众,我是记者XXX,现在上海向您做现场报道。
~~~~~~~~~~~~~~~“做”可省去。

 * 我和你要做一次私下的谈话。
~~~~~~~~~~~~~~~必要,无法用动词的形式来表达。

 * 今年暑假,我打算做一次长途旅行。
~~~~~~~~~~~~~~~这里有强调的意味,说“我要长途旅行一次”,就很不一样了。

 * 观众朋友也许会奇怪,为什么今天我们选择这个话题来做讨论。
~~~~~~~~~~~~~~~这里的倒装可以表示强调,但是如果在口语中完全可以用重音来强调:“为什么我们今天来讨论*这个*话题。"所以无必要。

 * 医生对这个病人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观察。
~~~~~~~~~~~~~~~有必要,显得强调。

 * 他很快就进入了睡眠。
~~~~~~~~~~~~~~~有必要,有文体和语气上的差异,“很快睡着了”,文体上的差异比较大。

 * 在做出结论前,我们要进行一个调查的过程。
~~~~~~~~~~~~~~~同上,强调这个“过程”。

 * 阅览室里人很多,但是大家都保持安静的状态。
~~~~~~~~~~~~~~~这个……应该说无必要,保持安静就行了。但是如果强调“状态”的话就有必要了,这里需要联系上下文的语境。

其实有些时候用冗长的句法还是有意义的,不能一棍子打死。
比如举例里面的“医生对这个病人对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观察”,用“医生观察了这个病人一周”这样的动词表示法就有些奇怪,因为这里用到的“观察”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观察,而是“监控病情”的意思,用动词的“观察”较容易混淆。我个人是觉得名词可以通过各种形容词等来进行修饰使得名词的涵义往往比动词更广(当然我从来没有研究过这个方面所以也做不得准)。
在其他语境下某些时候用长句也有特殊的效果。比如文中另一个句子,不说affect说take effect。事实上affect是及物动词而take effect不及物,在语法上的用法就不同,且affect更常解释为“影响”,和take effect的常用意“生效”根本不同。
我是觉得有的时候这样绕绕弯子说话有其特殊的语义和语境(比如英文学术文章中常用被动语态,避免第一人称,显得更为客观),不可一棍子打死,但是还是要因地制宜,避免毫无目的的拖沓冗长。

不好意思,借博主的地盘再说几点。

文体的丰富是件好事,就例如说“做出决定”这种句式是汉语里本来没有的。有了,大家习惯了,这是对汉语的一种补充,你可以选择用,也可以选择不用。其实古汉语里的文法也有很多是从梵文里借来的,例如最简单的“如是我闻”,还有其他的如“见于史书”这样的动词+于的用法。

用奥卡姆剃刀的原则来说,就是如无必要,勿用繁复的表达方式。但是反过来说,那就是,若有必要,那一定要用繁复的表达方式。完全取决于你的需求。

繁复和简洁同样都是美德,在这个网络时代里,网络文风可能倾向于快速流利的表达,在十秒钟扫一篇文章的时代里,可能确实简单的用法更受欢迎。但是这绝不代表抹杀其他用法的价值。

引用SWX的发言:

> 即以博主所举的例子:

> * 各位观众,我是记者XXX,现在上海向您做现场报道。
>~~~~~~~~~~~~~~~“做”可省去。

我觉得这里还有待商榷。做现场报道凑成了一个完整的动宾结构,而现场报道缺乏宾语,给人感觉更像是后面还有报道的内容。比如“现在上海向您现场报道某某事件”

〉 * 我和你要做一次私下的谈话。
〉~~~~~~~~~~~~~~~必要,无法用动词的形式来表达。

可以是可以,比如“我要和你私下谈一谈”。但是原句语气更偏离口语,感觉更正式更书面。


〉 * 医生对这个病人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观察。
〉~~~~~~~~~~~~~~~有必要,显得强调。

我觉得这里不是强调,而是和观察作为动词的惯用语义有关。这里用名词就体现出了“(I医学)观察”这样一种有别于普通语境下“观察”的概念。

〉 * 在做出结论前,我们要进行一个调查的过程。
〉~~~~~~~~~~~~~~~同上,强调这个“过程”。

我倒是觉得这里并不必要。因为调查本身就表示一个过程,和上句的“睡着”表示一个状态有别。

余光中专门有篇文章谈论此事,阮兄也可以转一下。

看翻译稿件的时候常常为这个头疼,有时候满篇都是“进行...”,改也不是,不改也不是。
我打算把你的这篇博文转贴在图灵内部俱乐部里,供我们的译者和编辑参考。

有,改之。

娱乐节目的主持人特别喜欢这么说:
在接下来的节目当中,我们将进入到现场抽奖的这样一个互动的环节。
‘一个’的使用频率很高。

這就是官腔啊

“大家一起努力,保持我们母语的纯洁性和美感。”

呵呵,这句很像标语口号,既不纯也不美。我同意楼上的一些留言,较长的表达方式并非一定多余,各种说法各有妙处,再说,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所谓“纯洁的母语”。

留言都很精彩啊

语言就是拿来交流的工具,无所谓纯与美,只要大家听得懂,听着舒服就好了,不要太矫情了!

我觉得受英语的影响很大。
不过,现在很多名词都开始动词化了。

就类似于,这个人越来越娘了。

问几个

第一 打将下去,提将上来 ,动词后面这个将从哪儿来的,类似好象还有动词后面加个行的.

第一 什么什么记 比如闻记理发店,这个记从哪儿来的?源头是什么?

第三,就古相比行将就古,更简洁,但后者读起来感觉有节奏感,平仄就出来了, 语言的韵律感怎么出来?

比如举例里面的“医生对这个病人对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观察”,用“医生观察了这个病人一周”这样的动词表示法就有些奇怪,因为这里用到的“观察”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观察,而是“监控病情”的意思,用动词的“观察”较容易混淆。


我觉得可以说:医生"医学观察"这个病人一周

了和的这两个字,我倒经常去不掉.

最近,网上的 被涨工资 被自杀 被听证的用法倒很好,含义表达准确.

其实我还是很不习惯说“做个**”
文章和留言都很精彩!

引用SWX的发言:
... 用奥卡姆剃刀的原则来说,就是如无必要,勿用繁复的表达方式。但是反过来说,那就是,若有必要,那一定要用繁复的表达方式。完全取决于你的需求。 ...
不久前才学过命题逻辑,想指出一点: “如无必要,勿用繁复的表达方式”并不能推出“若有必要,那一定要用繁复的表达方式”——原命题成立,其否倒是不一定成立,其逆否命题才是一定成立的,这就像由“人是动物”不能推出“非人者非动物”一样。

阮先生您好,我写了一篇blog跟在您的后面讨论:)
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742.html

引用依云的发言:

“如无必要,勿用繁复的表达方式”并不能推出“若有必要,那一定要用繁复的表达方式”——原命题成立,其否倒是不一定成立,其逆否命题才是一定成立的。


你说的有道理,但是在这里,并不是个简单的否命题。后者并不是由前者推出,简单来说,“如有必要,一定要用繁复的表达方式”,简直就是永远正确的。

但在某些情况下,这样做可以使话语更婉转,更加掷地有声,我不完全同意楼主的观点

若按照伯恩斯坦的符码理论,这样的陈述是有必要的,在社会语言学中,人的语言本身是具有很大的自由性的,通常可以分为精致性符码和限制型符码,为了保证交际的高扩展性就是保证每个人都能听懂不会发生歧义,就必须采用精致性符码的结构。而开头所说的例子就会限制了人们对语言的理解,这样会导致歧义。这就是精致性符码与限制性符码的区别,通常而言越不用交际的人就会越倾向于采用限制性符码、无需考虑受众的理解可能。比如若是很熟悉的朋友之间就没有必要这样用。当然越是限制性符码也就越鲜活,可以用隐喻、比喻等语言方式。所以文中作家、编辑就会希望用限制性符码。
总的来说,这2种文体是2种不同的思维模式,甚至可以塑造出不同素质的人。

博主提到的问题一下点醒了我
近期本人工作主要为码字,写了一堆汉字后发现问题很多
很多时候脑子里想不到什么贴切的字词,就像博主说的眼前闪现的无非是“进行”、“作出”之类
想想以前看文言文时,常感叹的“一字之师”
为自己的语言能力退化默哀

“作出”“给出”“得到”这些确实是很好用的百搭动词,很适合刚接触一门外语的学习者,特别是对于需要动词变位的语言(比如法语)。当然,到了一定阶段再用“作出/做出”+名词,听上去就挺小儿科了。

decide + to do 是自然的表达。但是make a decision,我想更多情况下,to do的不重要的内容被省略了,而直接+ that或+ which表达后果,这也是很自然的,可以避免连续地and...and...英语和法语的语法,比中文的严肃、工整,因此会强调这样的用法,以达到“好听”和“正确”并存的效果。

但中文就完全没必要吗?似乎不是。刚才我在写文章时写道“他们作出了很多选择”,這句话用动词的话,“他们选择了很多次”听起来有些怪,而且意思好像也变了。所以我觉得,动词被名词化之后,能加坠更多定语,反而能方便地精确一个句子的意思。

我觉得在中文里头,最好笑的是:搞卫生。哈哈

“他们作出了很多选择”这句话本身就有问题,我们只说“他们有很多选择”或者“他们选择余地很大”,而不说“作出很多选择”。至于“选择了很多次”也是病句,令人不知所云啦。

博主您好!昨天我也写了篇类似的博文,一位博友留言推荐此篇。拜读过,博主写得比我详细得多,受教受教!

有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写短了字数不够没稿费呀。笑。

这种所谓的名词词组里的动词叫做“功能动词”,其实际的意义已经弱化,它的功能在于强调后面的名词,这是语言的演化与交流所形成的现象。使用功能动词表达的句子和使用简单句式表达的句子,虽然在意思上可以看作相近,但给人的感觉却很不同。另外,吸收一些外语的表达法并没有什么可怕的,这实际上是丰富了汉语的表达手段和语体风格。

日本篡改历史,其实党和政府是他的老祖宗。

博主文章涉猎甚广,颇为受益

recieve 应为 rece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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