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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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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5 条)

关于Unix哲学 留言:


引用深海的发言:


我真鄙视你的IQ,太空怎么个燃烧啊。还是您提供了助燃剂



拜托,有道理讲道理,不要道理还没讲,就BS别人。

太空是没法子烧,太空舱呢!你见过谁谁谁出舱后揣根铅笔吗?

再说,即使你想说某人智商低——拜托,“你BS他”能说明什么问题?你是不是想变相的证明自己是个天才?

关于Unix哲学 留言:

阮兄,你火星了。

這兩個故事都已被證明是編的有窮多年了。

受害者的人权在哪?(转贴) 留言:


引用benl的发言:


如果必须以凶手被法律杀害作为惩罚,这和受害人家属去杀害凶手没什么区别。

受害者家属希望杀掉凶手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法律体系不可以做他们的工具。这就好像打人或者诽谤他人的违法者,法律是让他们接受法律惩罚(监禁或者罚款),而不是把他们打一顿或者诽谤一顿。



难道受害人家属就有权利监禁凶手或者罚凶手的款吗!

受害者的人权在哪?(转贴) 留言:


引用ok的发言:


唉。。。死刑还有一点不能支持的原因就是,司法不可能完全公证,毕竟是人在判案,是人就会犯错误。即便是死者家属自己十分肯定某个人就是杀人犯又怎样?没有确凿的证据,宁可放过以前也不能错杀一个啊。

再说,世界上也不只只有刑事犯罪,还有政治犯。。。



1.请就事论事。
2.有确凿证据怎样?
3.谁也不希望发生过的事情重来,尤其是受害者。
4.你要是讲“司法不可能完全公证(正?)”的话,那么连刑监也应该取消了。路边抓个贼,也会有误抓的可能嘛。

令人失望的周曙光 留言:

我的看法如下:

http://ipang.net/node/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