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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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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挂代练何罪之有? 留言:


引用黑暗的社会的发言:


投入的近百台电脑,也是他们的成本,9个月,要回收成本以后才谈利润,200万,如果买外挂用一大半,剩下人员工资,电费,网费,和购买电脑,应该所剩无几,再者,法院这么心狠手辣再整他们,如果他们曾经销售外挂,那么法院,包括盛大,能够熟视无睹吗?应该抓住不放大做文章吧!



他使用外挂开工作室获得近200万收入是一回事,这200万他自己怎么花是一回事,量刑不是按净利润。按你这说法,如果他把这200万全部投入运营成本,岂不是要按0元获益量刑?

另外,

开工作室不会只有代练的,一般是使用脱机外挂,一台机器上面可以跑几十上百个账号,源源不绝的打怪生产游戏内货币、装备等,是普通玩家效率的数百倍。否则他那工作室怎么获得200万的毛收入??区区代练一个月一个账号也就挣100多元罢了。而全国这么多工作室大量生产的金币等,对游戏内部经济系统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普通玩家辛苦很久挣些货币,却因为这些工作室引起的通货膨胀而蒙受损失,最终从游戏流失,而普通玩家流失后,工作室没有客户来源,也逐渐转移到下一款网游,恶性循环。那么网游公司的损失谁来负责?

前面有网友说这是网游公司责任,谁叫他程序写的不健壮。那么我想请问,如果一个人持枪杀人后,是不是可以说死的那个人活该,谁叫他不穿防弹衣?

最后,文章作者提出的追求程序合法,以及限制公权力滥刑的说法我非常同意。说到底,我们都是P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