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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蔷薇

留言(1 条)

朱学恒 vs 卢映洁 留言:


引用reakwang的发言:


不太同意朱的评论和Ruan的最后两句话。……



完全是莫名其妙。

整段评论针对的是“朱不愿对簿公堂陈明自己观点”,可朱哪里有表示自己不愿站在法庭上公开为自己的观点辩论?你根本无法清楚合理地说明,为什么认同法律就不能再在博客上和大街上拉横幅说明自己“不愿意”的态度。但是我倒可以替你说明,你根本在潜意识里就觉得在大街上拉横幅是非法的,是藐视法律,是与法制对抗的行为。

你需要反省的是自己这种“在大街上展示自己观点的行为是站在法律对立面,不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言论自由”的想法是从哪里来的。尊重法律不是交给法官裁处自己就什么言论表达都不能做了,如果你这么认为,你尊重的并不是法治精神,而是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