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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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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8 条)

免费经济学 留言:

搞了半天,原来阮先生是非主流啊。
免费模式的兴起,确实是一个浪潮,但并不意味着这是一个淹没了整个沙滩的浪潮。有些经营市场适合免费模式,有些则不适合。不是每个著名的理论都能够一统天下。
著名的长尾理论,到今天难道就一统了互联网吗?
不要党同伐异。
举着免费的大旗,把不适合免费的经营市场都给消灭掉,过度鼓吹免费到最后就是一个破坏性的结果。
这个世界是多元化的。
用盗窃的方式去让自己活得更爽一点,这件事情中国人都在做,但不必大张旗鼓,趾高气扬地去做。还是要存点羞愧之心。
订了一年你的博客,今日退订。我只是你的无数个观众之一,合则留,不合则去。谢谢你对《Joe On Software》的翻译,这本书出版后我会买一本收藏,以示我对现行版权制度的支持。

为什么我喜欢海盗湾? 留言:

这是我对本文的第三条回复,我可能就属于阮先生开篇所言,“跳出来”的那种人,虽然我并不打算“教育你”。只是也来表明一下个人态度而已。

阮先生的立场,自然是代表了千千万用惯了免费资源的“穷用户”的立场,但又不好意思去骂作者,只好往拥有版权的“大公司”头上扣屎盆子。

在此,谨转载我在5分钟之前刚看到的,韩寒博客中的一句话。

“我愿意将我的杂文,散文,短篇小说在网络上免费共享,但长篇小说和整本图书实在不行,希望大家留我一条生路。”

为表示我并无断章取义之嫌,请看原文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01280b0100fzmm.html?tj=1

希望阮先生能放韩寒一条生路。虽然他的长篇小说和整本图书写得不咋地,不仅不入阮先生的法眼,就连我都看不上眼,但还是希望阮先生能抱着行善积德的心态,放这个作者,或者说是这类作者一条生路。

南无阿弥陀佛。

为什么我喜欢海盗湾? 留言:


引用bobis的发言:

除非搞副业,否则伟大的作品的作者最后得饿死或接受政府豢养。


现行版权制度的根本,是版权内容的市场经营模式。这个模式到现在为止还是架构在读者为内容付费的基础上的,然后再串起来一整条市场生态链。
盗版基本上摧毁了现有的模式,但市场尚未给作者打开一条稳定的新出路,这种矛盾,是我在概念上坚定不移反对盗版的原因。盗版的盛行只会带来作者的破产。
少数一些作者不靠内容付费就能生存下去,但这是少数,内的免费经营模式尚不能普及化。此外,对优秀作者来说,“生存下去”只是最起码的目标,他们还想变得富裕,这些优秀的人凭什么不能变得富裕呢?什么样的创新的内容免费经营模式可以使他们变得富裕呢?而不仅仅是三餐温饱,有80平米蜗居可挡风雨。
用盗版可能是无奈的,但不必为此而骄傲。
如果阮先生不是以版权收入为生的作者,站出来支持盗版,还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痛。
就像我自己在一家相册工作,我们已经提供了全世界最优惠的免费空间政策,但还是经常看到用户严厉地质疑我们说,你们为什么不提供免费无限空间高速带宽的相册服务?(全世界都没有这样的服务)你们为什么不为我们这些用户,尤其是穷用户着想?然后你们再自己想办法去从别的地方把成本给赚回来。
此情此景,我只能冷笑两声。

为什么我喜欢海盗湾? 留言:

首先,盗版也分很多种。比如游戏的盗版,音乐的盗版,软件的盗版,以及阮先生津津乐道的,对知识的盗版。每一种类别的盗版,都可以区分开来分析。不必混淆概念。
以游戏的盗版为例子,现在中国玩家的游戏抽屉,多少年来,完全达到甚至超过了欧美中产家庭的库藏。这算是寡头不放过穷人,还是穷人不放过寡头?
既然“穷人也要娱乐”,那我们干脆鼓励穷人上街去偷盗富人的劳斯莱斯,65英寸液晶大彩电算了。
我刚买了一套正版win7,399元,我估计自己得用4年吧,每年折合100元,每个月不足10元。谁掏不出每月10元呢?谁都掏得出来,买个QQ付费会员都有上千万人撒着欢地掏钱。但除了我,又有几个人为力能所及的win7和office2007(199元)掏钱?
盗版以无赖心态为主,何必为其粉饰。无赖也就算了,何必振振有词。
至于对知识的盗版,以传播知识为名义的鼓励盗版,我觉得,应该让那些知识的生产者,让作者站出来发言。不要总是给版权公司扣屎盆子。比如阮先生你,如果埋头两年,别的啥事不干,专心著书一本,请问,你到时候又如何看这个盗版问题?
常年订阅阮先生的博客,大都在理,但只要一涉及穷人和富人,平民和官僚,就容易走调,出现阶级斗争特有的腔调。从这个角度上来看,阮先生你和你痛恨的现政权(建国之初),其实也是一脉相承的。

受害者的人权在哪?(转贴) 留言:

杀人犯该不该死,这是一个深奥的,扯不清楚的话题。可能还要再争辩几千年。但比这一点清晰得多的事情是,当前法律支持处死杀人犯,当前审判也决定处死杀人犯,当前掌权者却拒绝执法,拖延执法,执法犯法。那些反对死刑的人,不惜以违法为手段来贯彻自己的理念。其原因无非是仗着自己身居高位,不受任何惩罚罢了。如此,则仗势欺法,法制何存。以破坏法制为手段来保护杀人犯的生命,反对死刑者,你们于心何安?

受害者的人权在哪?(转贴) 留言:

基本上我看见那些反对死刑的人,就想拿锤子去杀他个把亲近的家人,然后笑眯眯地问:我该不该死吖?

AIG副总裁的辞职信 留言:


引用Ruan YiFeng的发言:

我的看法同你相反,你觉得这些人之所以获得高报酬,是因为他们有独特的才华?还是因为金融市场不完全竞争、信息不对称导致的?



他们到底是不是人才,有没有独到的价值,这个问题我就难以证明了。而70几万美金是否太多,恐怕是太多的,但这也是CEO定的,没看出来他去强取的迹象。因此不必就这个数字来否定他的行为。

AIG副总裁的辞职信 留言:

如果说在那家公司工作过就是罪人,就要苦行赎罪的话,人也就跑光了,公司也就倒闭了。纳税人的损失更多。政府出钱救助它,是为了不让它倒闭,而不是囚禁它的员工去服苦役。
在这个问题上,过失最大的应该是CEO,一开始承诺员工(可能是个过高的承诺),然后又撕毁承诺,并不能给出诚恳可信的解释。
此前,既然公司有罪,对问题部门有管理职责和执行职责的高管自然就有罪,但罪不及其他。以“出身”来搞连坐,和文革何异?
既然此地萧条恶劣,有能耐的人一走了之便是,公司很快倒闭,看看谁更倒霉——是跳槽的人才,还是美国的纳税人。
人总是容易大骂比自己经济/名望层级更高的人,站着说话不腰痛。但是,你又要求人家怎么做呢?拿和你一样(甚至更低)的工资,夹着尾巴做人,可能大多数人就满意了,今天把高管踩在脚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