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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Ni

留言(3 条)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 留言:

其实上海世博园区8号出口正上方挂了块大招牌“Export”
当时我就震惊了震惊了震惊了……

决定,还是做决定 留言:

引用SWX的发言:

> 即以博主所举的例子:

> * 各位观众,我是记者XXX,现在上海向您做现场报道。
>~~~~~~~~~~~~~~~“做”可省去。

我觉得这里还有待商榷。做现场报道凑成了一个完整的动宾结构,而现场报道缺乏宾语,给人感觉更像是后面还有报道的内容。比如“现在上海向您现场报道某某事件”

〉 * 我和你要做一次私下的谈话。
〉~~~~~~~~~~~~~~~必要,无法用动词的形式来表达。

可以是可以,比如“我要和你私下谈一谈”。但是原句语气更偏离口语,感觉更正式更书面。


〉 * 医生对这个病人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观察。
〉~~~~~~~~~~~~~~~有必要,显得强调。

我觉得这里不是强调,而是和观察作为动词的惯用语义有关。这里用名词就体现出了“(I医学)观察”这样一种有别于普通语境下“观察”的概念。

〉 * 在做出结论前,我们要进行一个调查的过程。
〉~~~~~~~~~~~~~~~同上,强调这个“过程”。

我倒是觉得这里并不必要。因为调查本身就表示一个过程,和上句的“睡着”表示一个状态有别。

决定,还是做决定 留言:

其实有些时候用冗长的句法还是有意义的,不能一棍子打死。
比如举例里面的“医生对这个病人对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观察”,用“医生观察了这个病人一周”这样的动词表示法就有些奇怪,因为这里用到的“观察”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观察,而是“监控病情”的意思,用动词的“观察”较容易混淆。我个人是觉得名词可以通过各种形容词等来进行修饰使得名词的涵义往往比动词更广(当然我从来没有研究过这个方面所以也做不得准)。
在其他语境下某些时候用长句也有特殊的效果。比如文中另一个句子,不说affect说take effect。事实上affect是及物动词而take effect不及物,在语法上的用法就不同,且affect更常解释为“影响”,和take effect的常用意“生效”根本不同。
我是觉得有的时候这样绕绕弯子说话有其特殊的语义和语境(比如英文学术文章中常用被动语态,避免第一人称,显得更为客观),不可一棍子打死,但是还是要因地制宜,避免毫无目的的拖沓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