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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关于《2006-2010下一个大泡泡(续)》一书的声明 留言:
仔细看了一下原来和现在的日志,发现最主要的问题出在这里: “去年11月,朋友问我愿不愿意翻译书。当时,我想这样可以出书,对经济也有一些补贴,就答应了。”——基于这样的目的,自然想不到要看一看原书哪怕是部分再作是否翻译的决定。 由此可见,此事博主本人需要负主要的责任—— 没有人逼你翻译,挣钱和出书都不止翻译一本之前自己完全不知道内容之后又觉得“学术价值有限”且令自己后悔的书这一种途径。 于是,出现了下面这种状况——“第一章只翻译了10页,我就后悔了。因为,此书不是我原以为的经济学著作,而是一本股评书。” 在抱怨蓝狮子之前,我不知道博主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责任。 兢兢业业地翻译和现在这个声明的发表都不能推卸博主的主要责任,我个人认为,是博主最初接下这个工作时的草率导致了现在自己的被动。 “到了约定交稿的2月底,我只完成了全部翻译的60%。好在朋友比较宽容,同意延期到3月底交稿。”——从这句话是否可以推断博主的朋友和“蓝狮子”多少有点关系? “2005年3月底,我交出了译稿。不料,蓝狮子拿到译稿以后,就把我一脚踢开了,既不说此书什么时候能出版,也不付翻译稿酬,每次我去问,他们没有解释,一句话就说‘出版手续没办好,还得等’。就这样,一直等了半年,我都快绝望了,几乎想去举报了。”——这个时候,博主的朋友哪儿去了?不知道这位现在是否还是博主的朋友。 “但是不管怎样,第二版还是上市了,并且在封面标明这是第一版的续集。可是除了那篇45页序,全书的362页正文同第一版一模一样,一个字也没变,这算什么续集,这不是欺诈是什么?!”——如果认同读者a_a的观点,那么比“提醒大家不要上当,并且呼吁大家抵制一切它的出版物”更好的办法是举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读者的权利。毕竟,不是每个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这个博客所在,看得到这个声明。 书的威力就在这里,一旦出版,白纸黑字不可更改,要么流芳百世,要么取反。
2008-12-09 13: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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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关于《2006-2010下一个大泡泡(续)》一书的声明 留言:
仔细看了一下原来和现在的日志,发现最主要的问题出在这里:
“去年11月,朋友问我愿不愿意翻译书。当时,我想这样可以出书,对经济也有一些补贴,就答应了。”——基于这样的目的,自然想不到要看一看原书哪怕是部分再作是否翻译的决定。
由此可见,此事博主本人需要负主要的责任——
没有人逼你翻译,挣钱和出书都不止翻译一本之前自己完全不知道内容之后又觉得“学术价值有限”且令自己后悔的书这一种途径。
于是,出现了下面这种状况——“第一章只翻译了10页,我就后悔了。因为,此书不是我原以为的经济学著作,而是一本股评书。”
在抱怨蓝狮子之前,我不知道博主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责任。
兢兢业业地翻译和现在这个声明的发表都不能推卸博主的主要责任,我个人认为,是博主最初接下这个工作时的草率导致了现在自己的被动。
“到了约定交稿的2月底,我只完成了全部翻译的60%。好在朋友比较宽容,同意延期到3月底交稿。”——从这句话是否可以推断博主的朋友和“蓝狮子”多少有点关系?
“2005年3月底,我交出了译稿。不料,蓝狮子拿到译稿以后,就把我一脚踢开了,既不说此书什么时候能出版,也不付翻译稿酬,每次我去问,他们没有解释,一句话就说‘出版手续没办好,还得等’。就这样,一直等了半年,我都快绝望了,几乎想去举报了。”——这个时候,博主的朋友哪儿去了?不知道这位现在是否还是博主的朋友。
“但是不管怎样,第二版还是上市了,并且在封面标明这是第一版的续集。可是除了那篇45页序,全书的362页正文同第一版一模一样,一个字也没变,这算什么续集,这不是欺诈是什么?!”——如果认同读者a_a的观点,那么比“提醒大家不要上当,并且呼吁大家抵制一切它的出版物”更好的办法是举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读者的权利。毕竟,不是每个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这个博客所在,看得到这个声明。
书的威力就在这里,一旦出版,白纸黑字不可更改,要么流芳百世,要么取反。
2008-12-09 13: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