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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w

留言(13 条)

整个爱尔兰都在下雪 留言:

但愿这位梁先生能够照顾好自己。

普通法和大陆法的区别 留言:


引用时雨的发言:

郎咸平这个说法是靠不住的使用普通法的国家是因为英国殖民的缘故,凡英国殖民地,都在运用普通法。
......


同意,郎咸平的说法是基本上完全站不住脚的。我说的尖刻一点,他的上述观点只是为了演讲而提出的,并不是为了学术研讨而进行的严谨的阐述。阮先生,你被误导了。郎咸平的这些看法是在把现象往一块堆凑,凑出来他觉得对自己的观点有支持力的就到此为止(这种方法在做演讲的时候往往都很有效,让人觉得思想上很受冲击,但是在学术上是不负责任的),并不是在从历史和本质的角度来分析现象的产生来源。还是看一些法学和法理学的著作好一点,尤其是法理学的经典著作。

2009年美国经济预测和投资建议 留言:


引用Lucy的发言:

* 保护好你的现金。货币都在贬值,保护现金有什么意义啊。


意思可能是建议尽量持有cash,而不是cheque,bond或者stock的其他金融工具。购买力的降低和金融泡沫的破灭之间毕竟还是有转换的过程的。

关于《2006-2010下一个大泡泡(续)》一书的声明 留言:

您的回复选择的也很巧妙,但是没有一个回复是触及到重点的。
译者的批判并不是就蓝狮子不遵守合同的方面来进行的,而是就合同外的行为做评判,那么您在回复中一再强调蓝狮子没有违反合同就变得无足轻重了,我们也不关心你们之间的合同层面上存在什么分歧。而且这件事情的细节纵然你们两方描述的不一样,但是作为译者的阮先生站在他的立场对蓝狮子过往的行为的理解就是如同他所描述的那样,即便确实带有一定的情绪,也丝毫不能掩盖蓝狮子在对待译者的态度问题上缺乏必要的尊重这一事实。有其一,必有其二,也不止阮先生这样一个译者在和蓝狮子的合作当中有这样的不愉快的感受。“作者和译者一直是蓝狮子的最大财富”,这话说的多好听啊,调唱的很高,但是却体现不出任何的尊重,财富确实是在有些时候是可以抛弃的。



引用蓝狮子的发言:

我是蓝狮子的编辑,阮一峰先生翻译的第一版《下一个大泡泡》乃经我手工作,最终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对于此信中阮先生言及的一些观点及对蓝狮子的评价,看罢令人失望和遗憾,也在此借他的博客平台,发布蓝狮子的一份回复:
......

关于《2006-2010下一个大泡泡(续)》一书的声明 留言:


引用GH的发言:

仔细看了一下原来和现在的日志,发现最主要的问题出在这里:
“去年11月,朋友问我愿不愿意翻译书。当时,我想这样可以出书,对经济也有一些补贴,就答应了。”——基于这样的目的,自然想不到要看一看原书哪怕是部分再作是否翻译的决定。
由此可见,此事博主本人需要负主要的责任——
没有人逼你翻译,挣钱和出书都不止翻译一本之前自己完全不知道内容之后又觉得“学术价值有限”且令自己后悔的书这一种途径。
于是,出现了下面这种状况——“第一章只翻译了10页,我就后悔了。因为,此书不是我原以为的经济学著作,而是一本股评书。”
在抱怨蓝狮子之前,我不知道博主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责任。
兢兢业业地翻译和现在这个声明的发表都不能推卸博主的主要责任,我个人认为,是博主最初接下这个工作时的草率导致了现在自己的被动。

“到了约定交稿的2月底,我只完成了全部翻译的60%。好在朋友比较宽容,同意延期到3月底交稿。”——从这句话是否可以推断博主的朋友和“蓝狮子”多少有点关系?
“2005年3月底,我交出了译稿。不料,蓝狮子拿到译稿以后,就把我一脚踢开了,既不说此书什么时候能出版,也不付翻译稿酬,每次我去问,他们没有解释,一句话就说‘出版手续没办好,还得等’。就这样,一直等了半年,我都快绝望了,几乎想去举报了。”——这个时候,博主的朋友哪儿去了?不知道这位现在是否还是博主的朋友。

“但是不管怎样,第二版还是上市了,并且在封面标明这是第一版的续集。可是除了那篇45页序,全书的362页正文同第一版一模一样,一个字也没变,这算什么续集,这不是欺诈是什么?!”——如果认同读者a_a的观点,那么比“提醒大家不要上当,并且呼吁大家抵制一切它的出版物”更好的办法是举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读者的权利。毕竟,不是每个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这个博客所在,看得到这个声明。
书的威力就在这里,一旦出版,白纸黑字不可更改,要么流芳百世,要么取反。


这种行为就是寻章摘句的腐儒专门干的事情。译者已经就这个问题表明了自己的懊悔,也没有去推卸自己的责任。还在这些字里行间寻找些微的含义有什么意思呢。如果这是在考究诗词歌赋那么再怎么仔细推敲都不为过,可现在不是。

读者来信:失物招领可以收费吗? 留言:

再多啰嗦一句,那些什么共谋啊,销赃啊之类的观点,可以说,但是没用。我说这句话估计好几个前面发言的人都会反对。但是事实上前面好几个人的确是在做这样混淆视听而且不解决任何问题的发言,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为此,才提出我的看法。

读者来信:失物招领可以收费吗? 留言:

那个公司不能不换失主东西,否则就侵犯了其对自己的遗失物的所有权;
那个失主不能不在对方主张给付保管费的前提下拒绝给付,否则就没有履行依据“在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条规定所应承担的义务;
如果那个公司在没有获得给付的前提下把东西给了失主,那么很可能因为自己无法举证证明失主所遗失的物品在转交给失主这段存续期间内是自己实施了无因管理,或,无法举证证明失主承认对方实施了无因管理,而无法向对方主张给付保管费,所以那家公司打死也不会先给东西的;
这么闹下去,
第一个结果,找派出所协调解决,东西拿回,双方在一个满意的数字上达成协议给付保管费;
第二个结果,对簿公堂,失主告对方侵权,请求返还原物。同时,对方反诉失主不足额给付酬金。两个主张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分开审理,因为分开审理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最后判下来,东西肯定是要归还的,多少钱,大家还是协商。
第三个结果,公司人去楼空,失主要么追寻下去,要么认倒霉,就当自己丢了东西从来没被人捡到。重新办身份证。

道德上的问题,可以讨论,但是只能讨论,却并不解决具体问题。对于失主来说,上面三个结果自己斟酌哪个成本低,收效最高,择优选择。对于公司,一般来说巴不得有人高提高知名度,所以第三种可能性的几率很低。意见就这些。

后话:建议看这里的人,拿出点时间哪怕是上个类似于早些年夜大的学校学学民法,真的认真听认真记。等学完了,对待纠纷的思维和视角会有深刻的变化,不用学这个谋生,但是不学这个遇到问题就会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权利。

《纽约时报》的特大标题 留言:

就是因为他是黑人啊,肤色的观念差异是在美国普通民众当中根深蒂固的东西。您问这个问题确实太出乎我的意料了。

对一起突发事件的观察和思考 留言:


引用tom的发言:

名字取得就很有自知之明paw :爪牙


用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来形容上面那段话简直准确极了。

对一起突发事件的观察和思考 留言:

这blog这么折腾下去迟早关门,本来在大家共同学习知识的时候间或还能够交换一下有关政治体制的想法,现在看用不了多久不但想法没地方交换了,知识也学不到了。
我等平头老百姓不是说对于这些敏感的话题没有想法,更不是说什么犬儒主义什么都不相信,但是我们深刻的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场合说什么才能让这些话语能够被人听,才能够让说这些话的人能够在将来有更多的机会说更多的话。我读书的时候我的中国法制史老师给我们举过一个例子,说的是我国封建时期某次变法的失败,具体哪次我忘了。他总结了一下失败的原因就是四个字:不合时宜。他用一个形象的例子解释了什么叫做不合时宜:一只公鸡早上要打鸣,这样庄稼人听到鸡打鸣就知道天亮该起来干农活了(古代啊),这是符合自然规律的。打鸣是没错,但是如果这只公鸡老是半夜3点就开始打鸣,那么就会让别人感到困扰,反复多次,人怎么办。只能杀了这只公鸡,找一个知道什么时候该打鸣的鸡取代它。一件事物,你站的再高,看的再远,并不代表你什么时候提出远见都是适宜的,尤其是当你提出你自己的想法并不会对当时的环境有促进意义,反而对别人产生困扰引来自己的杀身之祸的时候。鸡打鸣有错吗?没错,人杀鸡有错吗?也没错。错就错在不合时宜。
3年前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专门报道国内某省省委书记借出国访问之便,去美国看了一趟脱衣舞表演,作为一个反面典型来批判。3年之后的今天,安徽省第一家职业钢管舞学校早已开业招生办学了。思想解放的速度往往是超出人们预料的,但是还没有达到足够解放的程度之前,你想去解放别人的思想也要循序渐进,而不是像我母亲说的:做得紧,死得快。
什么时候合适宜,大家都不是傻子,处在国家领导位置的人更比你我聪明百倍,多学习学习历史,please show some respect。

回到阮先生提到的新华社的报道的问题。我不知道您是不是从事互联网工作的。说句可能跌眼镜的话,国内版没有看到报道,而国际版先看到报道,完全有可能是因为国内部和国际部当天的编辑一个偷懒去跟小妹妹QQ聊天而一个比较勤快没有这么做而已的结果。相不相信随意,事实就是这种可能性极大。您所忧虑半天思前想后的东西可能只是钻牛角尖罢了。

中国和津巴布韦 留言:

阮先生,在这种条件下沉默只会带来更多的猜忌和狂乱的言论。适时的表明自己的立场终止这种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局面是对大家都有好处的事情。您做这个blog自己都说没想到能够坚持这么久,难道这么久下来就是为了看这些评论吗?我觉得不是。

中国和津巴布韦 留言:

这种话题说到最后,上升到最根源的东西上,最后还是会不了了之。因为自由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因人而异的理解,本来就只是一种向往和追求,但是从来都不具实际形态的。不过如果阮先生因为这个被关起来了,我倒是很乐意给您去送床被子,因为您的知识面还是比较广的。受益不少,应当有所回报。

中国畅销书真相 留言:

顺道提供一个信息,在国内所有类型的网站当中,除了和各大媒体门户不具有可比性外,仅有流行音乐类网站在访问和点击量上是可以与之文学小说类网站并驾齐驱不相伯仲的。而且这类网站的主要用户群体恰恰就是那些上面提到的那些毕业就已经习惯不读书的人。这不仅仅是传统的知识传播渠道和现代知识传播渠道的方式的差异,更主要的是我们的文学作品能够给身边这些老百姓真的能够带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