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blog这么折腾下去迟早关门,本来在大家共同学习知识的时候间或还能够交换一下有关政治体制的想法,现在看用不了多久不但想法没地方交换了,知识也学不到了。
我等平头老百姓不是说对于这些敏感的话题没有想法,更不是说什么犬儒主义什么都不相信,但是我们深刻的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场合说什么才能让这些话语能够被人听,才能够让说这些话的人能够在将来有更多的机会说更多的话。我读书的时候我的中国法制史老师给我们举过一个例子,说的是我国封建时期某次变法的失败,具体哪次我忘了。他总结了一下失败的原因就是四个字:不合时宜。他用一个形象的例子解释了什么叫做不合时宜:一只公鸡早上要打鸣,这样庄稼人听到鸡打鸣就知道天亮该起来干农活了(古代啊),这是符合自然规律的。打鸣是没错,但是如果这只公鸡老是半夜3点就开始打鸣,那么就会让别人感到困扰,反复多次,人怎么办。只能杀了这只公鸡,找一个知道什么时候该打鸣的鸡取代它。一件事物,你站的再高,看的再远,并不代表你什么时候提出远见都是适宜的,尤其是当你提出你自己的想法并不会对当时的环境有促进意义,反而对别人产生困扰引来自己的杀身之祸的时候。鸡打鸣有错吗?没错,人杀鸡有错吗?也没错。错就错在不合时宜。
3年前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专门报道国内某省省委书记借出国访问之便,去美国看了一趟脱衣舞表演,作为一个反面典型来批判。3年之后的今天,安徽省第一家职业钢管舞学校早已开业招生办学了。思想解放的速度往往是超出人们预料的,但是还没有达到足够解放的程度之前,你想去解放别人的思想也要循序渐进,而不是像我母亲说的:做得紧,死得快。
什么时候合适宜,大家都不是傻子,处在国家领导位置的人更比你我聪明百倍,多学习学习历史,please show some respect。
留言(26 条)
在 我的Google Adsense帐户被关(续) 留言:
希望您对别的事物的评价能够从这次事件上变得更稳重,更成熟。独立思考是好习惯,敢于表达也是好习惯,但是评价的是不是够准确够客观不是习惯,是经验和能力培养出来的,是自己要对自己负责的。
2011-05-20 09:05:12
在 何去何从----读六六的《心术》 留言:
这小说写的确实是真实的现状,确实有说服力。我就是其中的一份子。非常真实。
2010-09-02 13:22:15
在 回忆录《在暴风雨的夜里》 留言:
两处错字,请更正
看到农村俄死了人,农村干部多吃多占
~~饿
在造反派当红时那些邦助旧党委欺侮工人的积极分子没有少吃苦头
~~帮
谢谢分享
2010-04-28 18:20:12
在 曾经待定义的我的31岁 留言:
对了,就上面回复再补充一句,我不认为什么所谓的博主的政治素养不高的观点是我之前的留言想表达的意思。或许我们对什么是政治素养这样的词理解不同吧。我最开始的留言中心意思很简单:阮先生对于政治法律这样的社会问题的积极思考是很值得赞赏的,希望通过自己的行动让别人也去积极的思考更是很令人尊敬的,我没有对这些初衷有任何贬低或者不苟同的想法(这样也顺道回复了后面有一位留言的意思了)。但是我的总体感受是阮先生您对这些社会问题的思考并不是基于您对中国当前社会问题有过真的深入的去接触和了解之后的反思而发的,而是一种比较学院式的或者想当然式(这个词可能有些不敬)的结论。现实中国社会的问题有什么,统治层面是如何理解的,老百姓是如何理解,他们诉求的是什么,如何去解决,种种这些想说出点实事求是的话来我觉得是需要对现实社会有很深入的体验才敢发的。正好《南方周末》今天有一篇报道:现实复杂荒诞,却又合情合理
最高检首批“学者厅长”坦陈挂职感受(http://www.infzm.com/content/32841)推荐您看看。
当然我这样的想法可能是自多,博客是您自己的,您有什么感想当然可以随便谈,我只是看客的身份,不应奢求什么。就这些想法。
至于后面有位留言说什么大尾巴狼的观点,我没有什么想交流的。难道贬低别人就一定是在明着暗着的抬高自己?如果您觉得不是这个道理,那么您的看法不攻自破了。
楊威利同志,您自己的留言却在破坏着您自己上面引述的那么多田中芳树先生的观点,请在感叹于这些词句的精美的同时也认真的思考一下其含义是否自己认同。
2009-08-13 11:31:14
在 曾经待定义的我的31岁 留言:
既然有人反馈,我就继续就这个话题说两句。
首先很抱歉的一点是我对您的两个观点不是很理解您说的意思是什么,也可能是我的理解能力不够,对您的思维跳跃有点把握不了,我确实不是很清楚您的主要意思是什么。但是我还是就我现在的理解做些回复吧。
您的第一个观点提到了政经分离这个词。我实在不明白这个词是如何加到我的观点上的。我也从没打算在我的言辞当中想体现出我认为政经可以分离的观点。如果有这样的地方,请您不吝赐教告诉我我哪些语言表达了这样的看法了。如果您找不到,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您对我的语言表达的意思还存在误解?
第二个您的观点,我说了我看了这个博客1年多了,其实已经马上2年了,从我开始关注这个博客起每篇必读。时至今日我才斗胆说了一下我对博主的对有关社会问题的评论性文章的看法,这应该算不上所谓的“一眼就看透”吧,如果您用上这样的词,那么这对我是不公平的,有贬低意味的,请您收回。另外,您提到了“教条主义”,这个我也觉得很费解,我不知道您是如何从我上面的言语当中推论出我是教条主义地发表那些评论的,确实不理解。希望您能够指教一下您是如何分析我的言语并且推导出这个结论的。如果您没法做出来,那么这个帽子太大,我坚决不接受。
2009-08-13 11:13:56
在 曾经待定义的我的31岁 留言:
看了您的博客快2年,有句不中听的话还是很想向你说出来,是否忠言,您自己判断吧。我和您是同龄人。
王立群老师在“百家讲坛”节目里讲读史记的时候对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婚姻有过一句评语:那个热恋中的卓文君的智商几乎等于零,而司马相如的智商不亚于爱因斯坦。这话虽然是戏言,但是很生动的描绘出两个人当时的心智状态。我对您的评价也有一句:当面对技术和文艺问题的时候,您的智商非常高,而一旦涉及到政治法律这类社会问题的时候,您的判断力几乎为零。
话不中听,但是是我个人的真实感受,您在文学艺术以及技术方面的讲解很有独到的地方,让人觉得值得学习,而您一旦涉及到政治,法律这些社会问题的时候您的判断总是因为缺少社会经验而太过浅显。当您满怀热情的去批判去感叹的时候,您不妨先扔下手头的书本,电脑,拿上您的笔和纸真正的深入我们当前这个社会的最基层的老百姓的生活当中,去那些民政机构,去那些片警,去那些信访部门,那些您觉得在藏污纳垢丝毫不识民间疾苦的地方走走串串,写下您的所见所想。然后回头再把您现在觉得当今中国最严重的,最顽固的疾病拿来重新审视一下,我相信您不会再有现在这样诸如“何不食肉糜”这样的感叹了,您会更深刻的了解自己,了解社会,了解我该做什么。
言语不周,但请见谅。
2009-08-07 23:16:45
在 "金盾工程"时间表 留言:
第一,有人挖个坑,就有这么多人往里跳,可笑。
第二,上面那些除了会用匿名嘴皮子发泄一下不满之外还会干点什么?要是你就只会这点,将来你如果不是处在现在被govern的状态,而是去管别人的时候,你就会做出来上面阮先生假想的事情。别以为自己现在很理智,很有头脑。能说出那些发泄的话,足以证明你已经被这个你觉得不满的状况所同化了,还完全不具备去真的认识和改变现状的智慧。以为自己还是个牛虻?错了,一样也只是个圈养的猪,可悲。
2009-06-11 09:11:27
在 向秀《思旧赋》疏注 留言:
我很想请教一下就在中国历史这个范围内哪些是非强人政治,没有恶意,就是对这个名词感觉理解不清楚。
2009-06-05 16:17:55
在 硕士学位的贬值 留言:
我不评价这个事情,我只对您的最后两句话表示不同的看法,有些事情是只有靠时间解决的,只有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一步一步部署到位才能让问题得到解决。所以这个延缓就业的做法到底有多少产生原因在里面并不好说。
当然,这种决策如果不符合客观发展需要那么会产生很多将来的问题,就算是符合了也会在解决一个当前问题的时候产生一些新的问题。
2009-05-14 13:16:28
在 AIG副总裁的辞职信 留言:
提个建议,这个事情可以考虑看看美国的企业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的规定,以及这种规定背后所体验的破产法希望保护和维护的是什么。就不会对这些问题有太大的分歧了。看了前面很多评论,包括阮先生的看法。有说从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矛盾出发提出看法的,有说从合同契约的法律效力出发提出看法的,有说从企业对于属于自己支配权之下的财产应当如何处理提出看法的。这些出发点其实都已经被归纳在破产法当中进行了全面的衡量并予以平衡了。尽管AIG实际还不是申请破产的企业,不过面临的状况已经几乎等同于一个破产企业要面对的各种问题了,只不过美国政府很努力在尽量不捅破这层窗户纸。所以我觉得从破产法的规定上来判断这位副总的说法是否值得支持更为全面一些。
2009-04-10 11:52:53
在 Michael Moritz谈创业 留言:
《再访 Michael Moritz 》这个链接打不开,需要绕开gfw才能访问吗?
2009-03-03 13:11:18
在 谈谈历法知识 留言:
现在的公历,就是格里高利历(Gregorian calendar),之前西方国家还有儒略历(Julian calendar)。这里有英文wiki的相关网址,可以作为了解的参考。
http://en.wikipedia.org/wiki/Gregorian_calendar
http://en.wikipedia.org/wiki/Julian_calender
2009-02-01 08:35:46
在 什么是重要的事情? 留言:
很不错,这些看法如果能够在表达上(我的意思不是说您的翻译不够好,我是说对这些道理的阐述的方式)再中国化一点,能够给更多人带来帮助。我曾经和一个朋友谈到一些个人的梦想的事情,他嘲笑我。我说,永远不要嘲笑别人的梦想,你自己也是曾经有过的人。然后他沉默了。我想他当时感受到了一些深沉的痛苦。
谢谢您在这个我为了追求自己的价值而连续熬了第三个通宵的清晨让我看到这篇有价值的文章。谢谢!
提前说一声新年快乐,过几天就放假了可能会没有机会或者忘了。
2009-01-17 07:22:30
在 整个爱尔兰都在下雪 留言:
但愿这位梁先生能够照顾好自己。
2008-12-25 22:08:19
在 普通法和大陆法的区别 留言:
同意,郎咸平的说法是基本上完全站不住脚的。我说的尖刻一点,他的上述观点只是为了演讲而提出的,并不是为了学术研讨而进行的严谨的阐述。阮先生,你被误导了。郎咸平的这些看法是在把现象往一块堆凑,凑出来他觉得对自己的观点有支持力的就到此为止(这种方法在做演讲的时候往往都很有效,让人觉得思想上很受冲击,但是在学术上是不负责任的),并不是在从历史和本质的角度来分析现象的产生来源。还是看一些法学和法理学的著作好一点,尤其是法理学的经典著作。
2008-12-23 00:16:46
在 2009年美国经济预测和投资建议 留言:
意思可能是建议尽量持有cash,而不是cheque,bond或者stock的其他金融工具。购买力的降低和金融泡沫的破灭之间毕竟还是有转换的过程的。
2008-12-17 12:39:41
在 关于《2006-2010下一个大泡泡(续)》一书的声明 留言:
您的回复选择的也很巧妙,但是没有一个回复是触及到重点的。
译者的批判并不是就蓝狮子不遵守合同的方面来进行的,而是就合同外的行为做评判,那么您在回复中一再强调蓝狮子没有违反合同就变得无足轻重了,我们也不关心你们之间的合同层面上存在什么分歧。而且这件事情的细节纵然你们两方描述的不一样,但是作为译者的阮先生站在他的立场对蓝狮子过往的行为的理解就是如同他所描述的那样,即便确实带有一定的情绪,也丝毫不能掩盖蓝狮子在对待译者的态度问题上缺乏必要的尊重这一事实。有其一,必有其二,也不止阮先生这样一个译者在和蓝狮子的合作当中有这样的不愉快的感受。“作者和译者一直是蓝狮子的最大财富”,这话说的多好听啊,调唱的很高,但是却体现不出任何的尊重,财富确实是在有些时候是可以抛弃的。
2008-12-11 09:24:34
在 关于《2006-2010下一个大泡泡(续)》一书的声明 留言:
这种行为就是寻章摘句的腐儒专门干的事情。译者已经就这个问题表明了自己的懊悔,也没有去推卸自己的责任。还在这些字里行间寻找些微的含义有什么意思呢。如果这是在考究诗词歌赋那么再怎么仔细推敲都不为过,可现在不是。
2008-12-09 14:55:30
在 读者来信:失物招领可以收费吗? 留言:
再多啰嗦一句,那些什么共谋啊,销赃啊之类的观点,可以说,但是没用。我说这句话估计好几个前面发言的人都会反对。但是事实上前面好几个人的确是在做这样混淆视听而且不解决任何问题的发言,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为此,才提出我的看法。
2008-11-13 12:58:54
在 读者来信:失物招领可以收费吗? 留言:
那个公司不能不换失主东西,否则就侵犯了其对自己的遗失物的所有权;
那个失主不能不在对方主张给付保管费的前提下拒绝给付,否则就没有履行依据“在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条规定所应承担的义务;
如果那个公司在没有获得给付的前提下把东西给了失主,那么很可能因为自己无法举证证明失主所遗失的物品在转交给失主这段存续期间内是自己实施了无因管理,或,无法举证证明失主承认对方实施了无因管理,而无法向对方主张给付保管费,所以那家公司打死也不会先给东西的;
这么闹下去,
第一个结果,找派出所协调解决,东西拿回,双方在一个满意的数字上达成协议给付保管费;
第二个结果,对簿公堂,失主告对方侵权,请求返还原物。同时,对方反诉失主不足额给付酬金。两个主张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分开审理,因为分开审理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最后判下来,东西肯定是要归还的,多少钱,大家还是协商。
第三个结果,公司人去楼空,失主要么追寻下去,要么认倒霉,就当自己丢了东西从来没被人捡到。重新办身份证。
道德上的问题,可以讨论,但是只能讨论,却并不解决具体问题。对于失主来说,上面三个结果自己斟酌哪个成本低,收效最高,择优选择。对于公司,一般来说巴不得有人高提高知名度,所以第三种可能性的几率很低。意见就这些。
后话:建议看这里的人,拿出点时间哪怕是上个类似于早些年夜大的学校学学民法,真的认真听认真记。等学完了,对待纠纷的思维和视角会有深刻的变化,不用学这个谋生,但是不学这个遇到问题就会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权利。
2008-11-13 12:51:38
在 《纽约时报》的特大标题 留言:
就是因为他是黑人啊,肤色的观念差异是在美国普通民众当中根深蒂固的东西。您问这个问题确实太出乎我的意料了。
2008-11-10 13:30:45
在 对一起突发事件的观察和思考 留言:
用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来形容上面那段话简直准确极了。
2008-08-05 13:08:31
在 对一起突发事件的观察和思考 留言:
这blog这么折腾下去迟早关门,本来在大家共同学习知识的时候间或还能够交换一下有关政治体制的想法,现在看用不了多久不但想法没地方交换了,知识也学不到了。
我等平头老百姓不是说对于这些敏感的话题没有想法,更不是说什么犬儒主义什么都不相信,但是我们深刻的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场合说什么才能让这些话语能够被人听,才能够让说这些话的人能够在将来有更多的机会说更多的话。我读书的时候我的中国法制史老师给我们举过一个例子,说的是我国封建时期某次变法的失败,具体哪次我忘了。他总结了一下失败的原因就是四个字:不合时宜。他用一个形象的例子解释了什么叫做不合时宜:一只公鸡早上要打鸣,这样庄稼人听到鸡打鸣就知道天亮该起来干农活了(古代啊),这是符合自然规律的。打鸣是没错,但是如果这只公鸡老是半夜3点就开始打鸣,那么就会让别人感到困扰,反复多次,人怎么办。只能杀了这只公鸡,找一个知道什么时候该打鸣的鸡取代它。一件事物,你站的再高,看的再远,并不代表你什么时候提出远见都是适宜的,尤其是当你提出你自己的想法并不会对当时的环境有促进意义,反而对别人产生困扰引来自己的杀身之祸的时候。鸡打鸣有错吗?没错,人杀鸡有错吗?也没错。错就错在不合时宜。
3年前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专门报道国内某省省委书记借出国访问之便,去美国看了一趟脱衣舞表演,作为一个反面典型来批判。3年之后的今天,安徽省第一家职业钢管舞学校早已开业招生办学了。思想解放的速度往往是超出人们预料的,但是还没有达到足够解放的程度之前,你想去解放别人的思想也要循序渐进,而不是像我母亲说的:做得紧,死得快。
什么时候合适宜,大家都不是傻子,处在国家领导位置的人更比你我聪明百倍,多学习学习历史,please show some respect。
回到阮先生提到的新华社的报道的问题。我不知道您是不是从事互联网工作的。说句可能跌眼镜的话,国内版没有看到报道,而国际版先看到报道,完全有可能是因为国内部和国际部当天的编辑一个偷懒去跟小妹妹QQ聊天而一个比较勤快没有这么做而已的结果。相不相信随意,事实就是这种可能性极大。您所忧虑半天思前想后的东西可能只是钻牛角尖罢了。
2008-08-05 08:29:55
在 中国和津巴布韦 留言:
阮先生,在这种条件下沉默只会带来更多的猜忌和狂乱的言论。适时的表明自己的立场终止这种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局面是对大家都有好处的事情。您做这个blog自己都说没想到能够坚持这么久,难道这么久下来就是为了看这些评论吗?我觉得不是。
2008-07-14 12:43:15
在 中国和津巴布韦 留言:
这种话题说到最后,上升到最根源的东西上,最后还是会不了了之。因为自由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因人而异的理解,本来就只是一种向往和追求,但是从来都不具实际形态的。不过如果阮先生因为这个被关起来了,我倒是很乐意给您去送床被子,因为您的知识面还是比较广的。受益不少,应当有所回报。
2008-07-13 13:55:15
在 中国畅销书真相 留言:
顺道提供一个信息,在国内所有类型的网站当中,除了和各大媒体门户不具有可比性外,仅有流行音乐类网站在访问和点击量上是可以与之文学小说类网站并驾齐驱不相伯仲的。而且这类网站的主要用户群体恰恰就是那些上面提到的那些毕业就已经习惯不读书的人。这不仅仅是传统的知识传播渠道和现代知识传播渠道的方式的差异,更主要的是我们的文学作品能够给身边这些老百姓真的能够带来什么。
2008-06-12 00: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