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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谈谈书价 留言: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一旦书被迫完全进入这个领域,苹果不可能一家垄断,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电子书,而为了竞争很可能出现的是书只在某些设备上可以看而在另外一些设备上无法识别,于是每个人都得买好多电子设备去看各种想看的书。然后书确实便宜了,但人花的钱却变多了,而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到所有书,流通效果就会变差。 所以至少目前,这样的想法还是非常困难的。
2011-04-29 18:24:22
在 MP3是如何颠覆音乐行业的 留言:
纯引用一段话 “知识产权的东西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创造出来的固定成本大,而复制起来的边际成本极小,网络让这个成本基本上接近于0。小时候就听一个笑话:说一个机器坏了,请了一个工程师来修。工程师看了看,在机器上画了个圈,说在这里打开就行。结果人就照办了,然后机器就修好了。工程师要收100美元。人就抱怨了:你就画了个圈啊,怎么能收这么多钱?工程师说:知道画在哪,99美元。画圈,1美元。 你如果要求所有工程师都只收1美元,那结果会是,很快就没有工程师了。好书,不是靠金钱回报就能写出来的。但是,如果你不给好书好的回报,好的作家就会越来越少,因为迫于生计他们也得改行,因为在很多人还没跨出写作的第一步前就会被这个没有“钱途”的职业给吓跑。”
2011-04-01 11:05:47
在 南京"外挂代练"事件判决书 留言:
不管法院怎么判 我都嫌弃那些用外挂和设计外挂的人 因为他们的一点点私利 导致原本有趣的游戏走向毁灭 以前玩《石器时代》的时候,因为外挂太泛滥,不用外挂或者不用收费外挂的人已经完全无法和大多数人一起正常游戏 以前玩《奇迹》的时候,见到那种只需要挂在那里 就可以让满屏幕的怪不停的刷出来然后消失 我们什么也打不了 除了骂他们“外挂猪”之外,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作为一名游戏玩家,在道德上我只能对这些事情表示痛恨和无奈 而在法律上,我希望能找到最重的适用条款,对这些人判的越重越好 不判的重一些 就会有更多的人做外挂 就会有更多的游戏失去乐趣
2010-12-11 17:39:28
在 外挂代练何罪之有? 留言:
自己的事情还是要自己完成比较好 当官的让秘书代考学位 人人都骂 有钱的让代练代玩游戏 您却表示支持 那您的标准到底在哪里 只要有钱 愿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看起来没有破坏别人的利益 那就是无罪的 是这样么?
2010-11-28 18:50:43
在 Unix版权史 留言:
引用yzb的发言: 版权制度保护软件有许多问题,其中一个就是保护期限。unix到现在保护期还没过,限制了很多东西的发展
引用yzb的发言:
2010-03-22 10:09:55
To 1984: 既然你提到了经济学,就应该知道经济学语境里什么情况能达到平衡哪种情况不能达到平衡的条件,现在的版权制度到底有利还是有害,评判标准不是简单一个Unix吧。如果真的建立一个模型,有利于社会的版权制度的平衡点是不是如你或博主所想应该往更减少保护方面倾斜还不一定呢。
2010-03-22 10:04:05
博主这文章前面的部分只是和反垄断有关 中间似乎和商业竞争有关 结尾又给大家展示了继续进步着的科学技术 不知您念念不忘的版权在哪个部分有明显的体现 也许Unix因为一些官司落后了,但是这只是一家的损失 现在的操作系统不是一样蓬勃兴旺的发展着么?? 那这个关版权制度啥事呢? 不要再对版权制度耿耿于怀了 那个制度和您的“社会发展”真没啥特别的直接的关系。。。
2010-03-19 14:41:30
在 免费经济学 留言:
1 如果你指的“每一句话都必须无可挑剔”是版权制度和专利制度的话,请你注意你的措辞,没有从你的文章看出来你知道这里面的区别,随便把工业产权和版权领域的例子混用是不恰当的。 2 新技术对现有体制造成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这个从有影响力到真正发生深刻影响有个漫长的过程。至少在目前,如果你不愿意为互联网上的东西付钱,对制造这些东西的人所付出的智力劳动还是不公平的。凭什么非得要求他们自己辛辛苦苦来免费付出供我们大家随意使用呢?在目前“版权制度鼓励原创”这就是这个制度制造出来的本意。那么对于您关心的大企业的垄断怎么办?有以反垄断法为代表的相关制度去对付他,两种制度同时作用,才能既保护智力劳动者的收益,又能保护公众的权利。 反过来可以想想,如果现有制度只有反垄断没有保护知识产权,那么就无所谓专利,商标,版权等等,没人保护你非物质的权利,每个人就只能把自家的东西藏得死死的,知识的流通不是一样就死掉了么? 如果你要说互联网能够实现流通,那么例如现在的互联网可以传递音乐,你可能觉得这个免费的很值,唱片公司也开始学着接受这个现实。但是电影呢?辛辛苦苦投资几千万上亿的影片,就只能这样血本无归么?那么既然这样做会血本无归,谁会愿意出钱拍这样的东西呢?进一步说,你真的希望以后只有小制作的小软件,小音乐,小视频,小游戏,这样就真的是合适的趋势么? 说到底,本文所说的这种免费模式始终还是一种商业模式,有人付出了就得有回报,其他人想获得就得付出,这不是表面上有局限的免费所能够简单替代掉的。
2009-11-23 23:03:38
在 为什么我喜欢海盗湾? 留言:
硬伤一个: 版权制度和专利制度虽然似乎很相似,都属于知识产权范畴,虽然混淆着说似乎也没啥问题,但是这两者却有很多的区别。 集成电路的发明这个显然是专利,专利只要通过了审查,而你又愿意每年交钱,国家就认为这个技术方案是你的,在规定期限内用法律武器给你保护。规定期限到(国内专利是20年)或者你不愿意继续交钱,OK,这个专利就没有保护效力了,这就是公开的技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制造或使用了。 而版权,虽然我不是这个领域的,但受保护的范围和工业上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明显是不一样的,至少在版权保护的世界里,作品做出来,大公司不会为作者是谁打官司,作者死了很多年里,作品都能受到保护。 那么,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专利制度和版权制度会这么设置,他们设置那么多让您不爽的条款都是为了鼓励什么,又试图去限制什么呢?为什么他们会在外人看来很容易混淆的地方的处理方式却有这样那样的区别呢?
2009-11-23 01:36:02
在 《体坛周报》的全文Feed 留言:
同意楼上的 只要国际足球的feed就好了 o(∩_∩)o...
2008-07-31 18:00:41
留言(10 条)
在 谈谈书价 留言: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一旦书被迫完全进入这个领域,苹果不可能一家垄断,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电子书,而为了竞争很可能出现的是书只在某些设备上可以看而在另外一些设备上无法识别,于是每个人都得买好多电子设备去看各种想看的书。然后书确实便宜了,但人花的钱却变多了,而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到所有书,流通效果就会变差。
所以至少目前,这样的想法还是非常困难的。
2011-04-29 18:24:22
在 MP3是如何颠覆音乐行业的 留言:
纯引用一段话
“知识产权的东西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创造出来的固定成本大,而复制起来的边际成本极小,网络让这个成本基本上接近于0。小时候就听一个笑话:说一个机器坏了,请了一个工程师来修。工程师看了看,在机器上画了个圈,说在这里打开就行。结果人就照办了,然后机器就修好了。工程师要收100美元。人就抱怨了:你就画了个圈啊,怎么能收这么多钱?工程师说:知道画在哪,99美元。画圈,1美元。
你如果要求所有工程师都只收1美元,那结果会是,很快就没有工程师了。好书,不是靠金钱回报就能写出来的。但是,如果你不给好书好的回报,好的作家就会越来越少,因为迫于生计他们也得改行,因为在很多人还没跨出写作的第一步前就会被这个没有“钱途”的职业给吓跑。”
2011-04-01 11:05:47
在 南京"外挂代练"事件判决书 留言:
不管法院怎么判
我都嫌弃那些用外挂和设计外挂的人
因为他们的一点点私利 导致原本有趣的游戏走向毁灭
以前玩《石器时代》的时候,因为外挂太泛滥,不用外挂或者不用收费外挂的人已经完全无法和大多数人一起正常游戏
以前玩《奇迹》的时候,见到那种只需要挂在那里 就可以让满屏幕的怪不停的刷出来然后消失 我们什么也打不了 除了骂他们“外挂猪”之外,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作为一名游戏玩家,在道德上我只能对这些事情表示痛恨和无奈
而在法律上,我希望能找到最重的适用条款,对这些人判的越重越好
不判的重一些 就会有更多的人做外挂 就会有更多的游戏失去乐趣
2010-12-11 17:39:28
在 外挂代练何罪之有? 留言:
自己的事情还是要自己完成比较好
当官的让秘书代考学位 人人都骂
有钱的让代练代玩游戏 您却表示支持
那您的标准到底在哪里
只要有钱 愿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看起来没有破坏别人的利益 那就是无罪的
是这样么?
2010-11-28 18:50:43
在 Unix版权史 留言:
这句话和开发商拆房子有点异曲同工,正是由于拆迁制度的问题,钉子户的保护期没过限制了建筑开发的发展。
举个极端的例子,但是有没有读出这种限制也是一种保护呢?
或者说,轻易的强调某一方的利益而不顾及另一方的利益是不是太过片面了呢?
2010-03-22 10:09:55
在 Unix版权史 留言:
To 1984:
既然你提到了经济学,就应该知道经济学语境里什么情况能达到平衡哪种情况不能达到平衡的条件,现在的版权制度到底有利还是有害,评判标准不是简单一个Unix吧。如果真的建立一个模型,有利于社会的版权制度的平衡点是不是如你或博主所想应该往更减少保护方面倾斜还不一定呢。
2010-03-22 10:04:05
在 Unix版权史 留言:
博主这文章前面的部分只是和反垄断有关
中间似乎和商业竞争有关
结尾又给大家展示了继续进步着的科学技术
不知您念念不忘的版权在哪个部分有明显的体现
也许Unix因为一些官司落后了,但是这只是一家的损失
现在的操作系统不是一样蓬勃兴旺的发展着么??
那这个关版权制度啥事呢?
不要再对版权制度耿耿于怀了 那个制度和您的“社会发展”真没啥特别的直接的关系。。。
2010-03-19 14:41:30
在 免费经济学 留言:
1
如果你指的“每一句话都必须无可挑剔”是版权制度和专利制度的话,请你注意你的措辞,没有从你的文章看出来你知道这里面的区别,随便把工业产权和版权领域的例子混用是不恰当的。
2
新技术对现有体制造成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这个从有影响力到真正发生深刻影响有个漫长的过程。至少在目前,如果你不愿意为互联网上的东西付钱,对制造这些东西的人所付出的智力劳动还是不公平的。凭什么非得要求他们自己辛辛苦苦来免费付出供我们大家随意使用呢?在目前“版权制度鼓励原创”这就是这个制度制造出来的本意。那么对于您关心的大企业的垄断怎么办?有以反垄断法为代表的相关制度去对付他,两种制度同时作用,才能既保护智力劳动者的收益,又能保护公众的权利。
反过来可以想想,如果现有制度只有反垄断没有保护知识产权,那么就无所谓专利,商标,版权等等,没人保护你非物质的权利,每个人就只能把自家的东西藏得死死的,知识的流通不是一样就死掉了么?
如果你要说互联网能够实现流通,那么例如现在的互联网可以传递音乐,你可能觉得这个免费的很值,唱片公司也开始学着接受这个现实。但是电影呢?辛辛苦苦投资几千万上亿的影片,就只能这样血本无归么?那么既然这样做会血本无归,谁会愿意出钱拍这样的东西呢?进一步说,你真的希望以后只有小制作的小软件,小音乐,小视频,小游戏,这样就真的是合适的趋势么?
说到底,本文所说的这种免费模式始终还是一种商业模式,有人付出了就得有回报,其他人想获得就得付出,这不是表面上有局限的免费所能够简单替代掉的。
2009-11-23 23:03:38
在 为什么我喜欢海盗湾? 留言:
硬伤一个:
版权制度和专利制度虽然似乎很相似,都属于知识产权范畴,虽然混淆着说似乎也没啥问题,但是这两者却有很多的区别。
集成电路的发明这个显然是专利,专利只要通过了审查,而你又愿意每年交钱,国家就认为这个技术方案是你的,在规定期限内用法律武器给你保护。规定期限到(国内专利是20年)或者你不愿意继续交钱,OK,这个专利就没有保护效力了,这就是公开的技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制造或使用了。
而版权,虽然我不是这个领域的,但受保护的范围和工业上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明显是不一样的,至少在版权保护的世界里,作品做出来,大公司不会为作者是谁打官司,作者死了很多年里,作品都能受到保护。
那么,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专利制度和版权制度会这么设置,他们设置那么多让您不爽的条款都是为了鼓励什么,又试图去限制什么呢?为什么他们会在外人看来很容易混淆的地方的处理方式却有这样那样的区别呢?
2009-11-23 01:36:02
在 《体坛周报》的全文Feed 留言:
同意楼上的 只要国际足球的feed就好了 o(∩_∩)o...
2008-07-31 18: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