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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nny

留言(3 条)

读者来信:失物招领可以收费吗? 留言:


引用paw的发言:

再多啰嗦一句,那些什么共谋啊,销赃啊之类的观点,可以说,但是没用。我说这句话估计好几个前面发言的人都会反对。但是事实上前面好几个人的确是在做这样混淆视听而且不解决任何问题的发言,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为此,才提出我的看法。
很少说话,一说就被人钉上了,呵呵。
该去读读夜大让我十分惭愧。的确我可能是个“法盲”,大学有法律课好像也没怎么认真学,我的想法基本上也是出于自己的直觉所想或者说普遍情感,可能没你那么有逻辑条理,至于说混淆视听那太抬举我了。而且也不要一棍子打死好多人吧。
这种失物招领性质的公司我觉得不能等同于正常的商店,其生来就有“趋坏”的性质,或者像flate说的那样,应该像开锁公司一样去备案。

读者来信:失物招领可以收费吗? 留言:

拿钱寻回丢失的东西,这点我觉得可以接受;但是命名被偷的东西最后进入这个环节,我觉得那家公司确有销赃嫌疑。
如果合理合法的做这门生意,那家公司是否有责任证明自己的东西来路都光明正大?这个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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