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美国建国后,美国宪法对货币制度做了几个重大规定。
Article I, section 8: Congress shall have the power to coin Money, regulate the Value thereof, and of foreign Coin."
Article I, section 10: no state shall "coin Money; emit Bills of Credit; or make any Thing but gold and silver Coin a Tender in Payment".
这样规定的原因是独立战争和宪法会议之间,有些州(殖民地)滥发纸币,造成了通货膨胀。所以,宪法决定发行纸币的权力收归联邦。
但是,这些条款对一些重大问题没有做出规定。它只规定联邦政府有权铸造硬币,但是没说是否有权发行纸币,也没说联邦政府是否有权控制私人部门发行的兑换券、银行券和存款凭证。
宪法之所以规定,联邦政府有权决定外国硬币的价值,是因为独立之前,美国本身很少铸造硬币,都是使用外国硬币(外国硬币的流通一直到1857年才结束)。
二
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Alexander Hamilton写了一系列报告,对这些问题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1792年,美国成立自己的铸币厂。Hamilton在 Report on the Established of a Mint 中,建议美国的货币制度应该建立在现有基础上。当时,美国最常见的流通中的硬币是西班牙peso和它的一些小面额辅币。Hamilton认为dollar(这是一个德语词,当时美国恨英国人,一切都要和后者完全不同)的重量应该与peso一样,这是引入一种新货币的最好方法。但是,他同意Jefferson和其他一些人的意见,认为美国的辅币系统应该是十进制的,这样比较利于计算,而不是像西班牙那种便于分割的八进制。
当时,将peso一分为八(bit),从而引入小额货币的方式很常见。每个bit价值12.5美分。至今美语中,two bits还和quarter同意。
通过对peso的分析,Hamilton认为dollar应该含有321.25 grain的银。他也支持同时铸造金币。因为那时商场上,金银的兑换价是15:1,所以gold dollar应该含有24.75grain的金。铸币厂的服务免费对所有需要铸造金银币的人开放。
所以,美国从一开始就是bimetallic standard。双本位制的优点是扩大的货币基础,使货币变得更丰富易得;缺点是金银之间的市场价和铸币兑换价经常是不一致的,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如果流通中短缺银币,那么会使小额交易变得困难;如果流通中缺少金币,会使大额交易变得困难。此外,心理影响也不可忽视。当银币充斥流通时,这会产生对通货膨胀的恐惧,和经济衰退等。
美国最早制定的金银铸币兑换率是15:1,由于世界市场上充足的银供应,到了1805年,市场上金银比价变成了15.79:1。于是进口银出口金,变得有利可图。大概不迟于1830年,在美国金已经退出了流通。
三
Hamilton 在 Report on a National Bank中,建议联邦政府成立一家类似于 Bank of England的national Bank。1784年,hamilton本人参与过美国最早的私人银行之一的The Bank of New York的建立。他认为一家由联邦政府资助的大银行,对于促进私人部门的商业发展,便利政府的财政活动是必要的。
国会对这个建议进行了激烈辩论。反对者认为这样一家半私有性质的国家银行有垄断作用,不符合民主原则,也不符合宪法,因为宪法中对银行业没有规定。支持者认为,这将帮助财政获得贷款,鼓励投资、储蓄和贸易,尤其对外贸有利。华盛顿总统拿不定主意,是否应该签署这个法案,他让内阁写下书面意见。国务卿Thomas Jefferson写下了反对意见,但Hamilton的肯定意见还是使华盛顿签署了这个法案。
The First 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成立于1791年,按照今天的标准是一家大组织。它的资本是1000万美元(1792年联邦政府的支出是510万美元),联邦政府出资20%,其余由私人部门出资。Hamilton认为这种结构有利于团结这个国家最富有的商人。这家银行被授权可以在全国建立分行。
政府的出资是银行的贷款,公众的出资,1/4必须是金银,3/4是政府债券。因此,第一美国银行增强了政府的信用。第一美国银行的银行券的发行量必须与资本额相同,可以用来纳税。它的业务是受限的,它可以买入兑换券,以及用金银进行交易,但是它交易的对象只能是有真实财产作为抵押品的贷款。除非经国会授权,否则它向政府的贷款不能超过10万美元。它所能收取的最高的利息是6%。这反映了当时流行的真实交易信条,即银行只能投资于那些具有良好流动性的短期工具上,这样最安全,其他投资都会使银行流动性受损。按照亚当.斯密的观点,之所以要限制利率,也是为了安全,这样可以免于银行将钱贷给投机者。
第一美国银行成立后,立刻变成了政府资金的来源。当联邦偿还有困难时,就出售银行股份,到1802年就已经把所有股权都卖光了。由于第一美国银行会向各个州银行要求用金银兑换它们的票据,所以起到了清除不良银行的作用。因此州银行的不满与日俱增,它们感到它们票据的流通性受到了限制,第一美国银行吸收大部分政府存款是不公平的,同时第一美国银行还要在当地贷款市场上同他们竞争,更令它们感到无法接受。
第一美国银行的授权状有效期20年,到1811年必须延长。反对的声音非常激烈,国会就这家银行是否违宪进行了激烈辩论,最后以微弱的劣势没有获得通过:众议院输了一票,参议院双方票数相等。第一美国银行因此结束了营业,这对美国来说是很糟糕的。因为随后1812年的战争使联邦政府陷入了财政危机。
1811年以后,州立银行的数量迅速增加。从1811年的117家,增加到了1816年的232家。它的部分原因是战争期间暂停兑换金银,以及对具有法偿效力的银行券需求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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