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中国电信干扰互联网通信

作者: 阮一峰

日期: 2007年8月 5日

以下内容为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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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28日,我发现我自己做的一个网站http://www.realcix.com/不能上了,和国外的朋友一联系,发现他们都能上,设一个代理,也能上,大概是被电信封锁了。很奇怪,这个网站是关于一个个人财务软件的,文件都是我亲手上载的,不可能涉及黄色和不恰当的政治,我都不敢相信电信会封这样的东西。做了一个路由跟踪,出问题的路由器是中国电信内部的。我是电信的宽带用户,于是给电信报了 一个故障。电话里来来回回很多次,差不多耗了 4个礼拜,他们大概做了一个内部 小调查,然后告诉我说,这个问题的原因是"非回复性原因"并且他们对我的问题不可能做任何事情。真是不可思议。然后我要求他们提供一个正式的书面答复,回答 是没有!他们最多能通过电话对我进行告知。

其实我很早就听说中国的这个长城防火墙计划,据说还是思科做的总包,来自地球上最民主的国家。我开始还以为,只是过滤一下黄色的东西,没想到现在。。。花的是我们纳税人的钱,反过头来整得我没脾气。真是很不服气,我并没有机会参加这个项目的决策过程,问到信息产业部,什么都不知,甚至在网上都查不到这个项目的信息。我的很多朋友都劝我算了,和信息产业部,中国电信掰手腕,我不够级别!劝我另外注册一个域名,换个主机服务商。但这不是我的性格,何况,这事往大了说关系到全国人民的权利问题,关系到民主问题。我愿意相信全世界人民的良知,如果,我能就这个问题提起一个公益诉讼,争取到国际国内媒体和公众的支 持,我相信我不会输。

要打官司,就有很多技术问题,

* 起诉谁。最终我定下来起诉中国电信,尽管我不知道它是不是长城防火墙的运营主体,就算我知道谁在负责这个东西,我也很难起诉它。按照中国法律,必须是直接的厉害关系才能起诉。我是中国电信的客户,问题路由器在其管理网段内,我只可 能先起诉它,否则法院根本不会受理。

* 起诉什么。说心里话,我想直接诉中国电信违反了我的信息获取权,知情权,可惜现在中国宪法没有这一条规定。不信各位查一查就知道我说的对了。我只能诉电信违反了它和我之间的服务合同。按照这个合同,中国电信必须在48小时内修复客户的故障,如果不能修复,必须对客户进行告知。从情理上说,我认为我碰到的问题 就是中国电信的故障。

* 证据。这个问题有多难,我心里可知道。好在我对电脑和网络还算得上一只三脚 猫。我通过上海浦东公证处,对于http: //www.realcix.com/的可访问性,被封锁 的情况,路由的情况都做了一个操作,屏幕拷贝成了公证书,大家可以看一下底下的链接。又到浦东工商局调出中国电信(其子公司上海电信)的地址,给它发了一个公证函。果然,电信并没有理睬我。自己认为,法庭公正的话,这些证据应该够了。当然,公众和媒体的支持很重要。否则,法院很难公平处理此案。这些证据的取得花费了我两千人民币,一千是关于计算机操作的,一千是公正函件的价格。应该说我是幸运的,做公正那天,代理服务器整好可以用。老天大概也希望我举证成功吧!

* 官司之外。希望这个官司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公益官司,中国的公民们能真正关心自己的权利,不要太害怕去当出头鸟,一起呼吁把宪法给该了,增加保护公民知情权的条款,并指定具体的信息访问保护法,例如,对电信这样的企业,不可滥用信息监管,起码,当公民提出申请的时候,它有义务以法律承认的方式,例如纸头,传真,正式网页等,告知被封锁的原因。重要的是,所有的中国公民们都拿全体公民的事当自己的事,这事就好办了。有一件事,我真有点感触,我到处发邮件,找支持,结果,还真的是一些老外再给我反馈,替我着急。中国人自己的反馈,嘿,还 真一个没有!没事,我相信会有的!!

2007年5月4日

此案将于5月29日上午9:00开庭。地点是上海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您可以携带您的身份证在开庭前十分钟到达法院门口。 如果有任何问题,请致电+86 135 6409 6137。注意此手机号码为本案专设的 临时号码,请不要为其他事情呼叫它。

2007年5月9日

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传票

案号:(2007)浦民一(民)初字第6518号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传唤事由: 开庭

应到时间: 2007年05月29日上午 09时00分

应到处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 本部第七调解室

当事人姓名,法官姓名等略(本人不知公布法官姓名是否违法,如有网友知道,望不吝赐教)

本人注:本人问法院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公审,可否有记者采访。答复最多可以旁听,必须携带身份证明。

本人注:初步咨询结果是可以公布法官姓名,故告知大家:蔡东辉

2007年5月25日

下午3:00接到法官电话

1. 原定开庭为一审,现由于需要技术评估,一审改为预审。
2. 本人问朋友要来旁听,可以有多少位子。法官答最多一两人,因为法庭太小。
3. 本人问可否自己携带录音录像设备,答不可以。
4. 本人问可否预审完后就复印一份庭审记录单,答不可以,必须案子宣判后才能拿到。
5. 本人想继续询问技术评估的细节,电话断了,法官估计太忙。

本人注:如果5月29日当天来了很多网友,希望大家能保持安静和平,建议推举一到两人旁听。如果有朋友照相或录影请遵守法院的规则。

2007年5月28日

下午2:05接到蔡东辉法官电话

第一次开庭时间已延后,新的开庭时间还在等待法院传票,无论如何,5月29日上午9:00我会在法院门口等候大家,因为担心有网友没看到本通知。

1. 法官:原定开庭时间需要延后,因为上海电信律师需要出差。
2. 本人:无法接受,此案我已经安排好了,明天开庭,现在才更改时间,来不及。从程序上来讲,我是否有权不同意对手的请求。而且,按上海电信的规模,因为律师出差请求更改开庭时间,理由也不充分。
3. 法官:对方需要补充证据。开庭时间法院有权决定,既然你不同意,法院现在明确通知你,开庭时间必须更改。
4. 本人:既然我只能接受,我接受你善意的解释。请问新的开庭时间最迟是什么时候?
5. 法官:我们会尽快给你送达新的传票。
6. 本人:没有时间限制吗?另外,老的传票的更改通知是否可以有个传真之类的东西。
7. 法官:老传票没有更改通知,我现在已经口头告知你了。
8. 本人:最迟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新的传票?
9. 法官:我们会尽快的。

本人注:经查,法院确实有权根据被告补充证据的请求,延期开庭。

2007年8月3日

可能一直关注本案的网友还记得法院对一审本来的排期是5月29日,后来延期了。

6月18日,我到新的公司报到,案子输赢不能掌控,就算赢了也不能当饭吃,生活还必须得继续。

7月11日,到北京出差,参加一个ERP系统实施项目,预计十月结束。项目经理是个老外,和我的沟通很不错,我也希望能帮到他。

7月27日礼拜五下午约两点:打电话给法官,他确认法院正在排期,应该是在8月3日礼拜五。

7月30日礼拜一约10点:收到李立律师的通知,法院的传票已经到达,定于定于2007年08月03日上午09时0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本部第三法庭开庭审理。下午收到了新传票的扫描复印件。考虑到项目正在集成测试,三个顾问要应付三十个用户,就决定让律师单独参加庭审算了。

8月1日礼拜三下午1点,突然接到李立的电话,称法庭上需要所有的证据的原始件。它们现在在我酒店的文件箱里!

晚上7点,宅急送的快递员冒雨到达,我十分不放心的将原始件交给了他。他告诉我,最迟将在8月3日送达,我说那我就死定了。请他特别关照,我愿意付加急费。小伙子笑了,不收,说我们会特别关照的,一定明天送到。付小费,不收。看着他冒着大雨骑自行车离去,我心酸得厉害,小伙子本人是在加班吧。我还心慌得厉害,他有一个商业承诺,但是不知道他的公司是否能兑现。回到房间,静坐了大概一个小时,终于下定决心,返回上海参加庭审。同时拨通快递小伙的电话,要求退货,不料他说快递已经上车了,正在前往飞机场的途中。

8月2日请好假。通知李立,我将出庭。他建议我们8:30在法庭门口碰头,再简单交流一下。晚上搭乘飞机晚点,预定7点起飞的飞机到9点才开始登机,夜里十一点半,飞机飞抵虹桥,十二点多踏进家门。

8月3日早7点11分,接到李立的短消息,说快递已经送到。起床,早饭时看到儿子,想起"The Insider"中Jeffery Wigand希望他的女儿能看到他的揭发烟草公司的电视节目。轻轻叹了一声气。我是想带儿子去旁听法庭,不过,老婆不同意,不希望儿子接触这种她所谓劳命伤财的事情。媒体?我的口哨声也不错,不过还是省省吧!

8月3日早7点30分,老婆还是开车送我去法院,然后她将去上班。"从这里拐弯",我提醒她,老婆猛地把车停到了我说的车道。"都是你,旁边的车道都绿灯了。""这边挺好走的。"老婆闷声不吭。"旁边座的那个家伙怎么那么可恨,又要天天和他打交道。无论他怎么笑,我都看着来气!恨不得给他一耳光,以后凡是都得听我的。"老婆听着这个HIPHOP,终于笑了。停车,kiss,飞吻,我爱你。

庭审

发了一个短信谢谢快递员小伙,他回答我他为能向我提供服务很快乐。

法院大门口认识了维基百科的苑明理先生特地赶来旁听此次庭审,他很支持我们的做法。

9:00整,法官打开了第三法庭的大门。终于见到了电信的两名代表。

蔡东辉法官很年轻,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介绍时没有来得及记下名字,书记员钱丽莹。两名电信的代表名字似乎叫乐迎伟和王向东。乐是一个很漂亮的年轻女士,王是一个个高偏瘦的先生。法官轮流介绍时,我试图和每个人都微笑一下,除了蔡法官外,没有得到回应。大约介绍完毕时,我注意到有了第二个旁听者,很有精神头的一个年轻人,我也冲他笑一下,他回应我一个持续了几秒中的盯视。我猜他是电信一方的。庭审结束时,他和乐王两位一起默默交谈了一会。不过,直到他走时也没有再给我们一个眼神。

辩论的过程主要是蔡法官宣读程序,审判长掌握节奏,也会提一些问题,比如什么是代理服务器等等,李立和乐小姐主辨,我有时候会做一点补充,主要是一些事实的细节。我方的要求主要是被告修复故障,说明故障的原因,并赔偿一些费用,如公证,上网费等。律师费虽然相对较高,但赔偿律师费的要求因为我方事先准备不充分,当庭放弃了。由于对于双方对于身份和服务合同的认定都没有异议。辩论的主要焦点很快就集中到如下两点。

1. 不能访问网站的现象是否在服务现场(我租赁的ADSL线路终端介入地点)发生了。原告的主要证据是公证书和送达对方法定代表人的公证函。公证书是在公证处的办公室对其电脑上网进行的一系列操作的记录。公证函描述了原告碰到问题后,向电信服务中心报修的电话和对其"非回复性原因"的答复不满意的投诉。被告承认收到了报修电话和公证函。承认没有对公证函回复。被告认为,公证书记录的行为地址不在服务现场,要求认定无效。进而认为,公证函的内容和本案无关,因此没有回复我的公证函。我方认为,公证处也是通过上海电信的互联网宽带接入,(这一点在公证书中并未明确说明,但对方也未反驳,不过我在做公证的时候询问过公证员,确实如此,同时他们使用ADSL直接接入,没有通过公司网络。即便对方反驳,我方也有其他辅助性证据,因为公证书的访问结果的一个屏幕拷贝是电信的广告页面,而且包含情欲挑逗性质的照片。),按照互联网的公众理解,在不同的接入点访问同样的URL应该获得同样的结果,否则,应该是接入点进行了操纵。考虑到公证处的公信力,和本案电话申诉的细节,应认定原告陈述的事实属实。

2. 这一现象是否应该作为故障由电信处理,换句话说,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服务此现象是否应该由电信承担责任。如果承担,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原告要求对方对此的责任包括修复,或说明原因,对被告原先所给的"非回复性原因",原告不能认可。被告提交了原告上网的记录,同时声称电信已经将原告的设备连接到互联网,证明这一通道连通,服务并无瑕疵。其服务仅限于连通这一通道。我方认为,对方提供的通道没有按照原告的要求从互联网上获取真实的信息,而是提供了一个虚假的广告性页面。这一通道不符合公众对互联网的常识性认知,又没有对用户进行事先告知。违反了其合约要求符合公众常识的规定。

具体辩论的过程比较繁琐,以后拿到庭审记录会张贴到此处的。

事后,李立律师对我说,他希望我本案能胜诉,中国的网友好运。但由于干扰本案判决的外部原因太多,牵扯的时间精力也太多,如果一审输掉的话,他不能再帮我打二审。我感觉他还是一个能力很强的律师,对业务很精通,互联网背景也很强。但缺少媒体和大众的支持,和我一起堂佶科德式的对抗强大的官僚机构,我也不能太强求他。

送走李立,致电蔡东辉法官,询问他的一些看法,他表示目前还不太方便透露。同时他认为本案的一审宣判将会很快到来。但刚才李立律师告诉我,高院规定的期限是六个月。我不是太在意判决的快慢,我只需要一个公平的正义。但没有公众的压力,现在的法庭会进步到正确判决本案吗?也许我应该反过来期望法庭的胜诉能唤起公众对正义和平等的期望。我想我还是赶紧回家亲亲老婆吧,她还有很多地方等着我去寻找亲昵,真正的快乐!哪怕我是一个下等人 ?

【相关链接】

* 原始网站(中国大陆读者请使用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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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留言(12条)

呵呵 祝好运吧 不管现在怎么样 有颗正义的心比什么都强

hey 阮一峰,

我以前看你在blog说到你喜欢华尔街日报亚洲版。我这里有这些报纸,我经常没有时间看,可能也没有你那么喜欢这些报纸吧。如果你现在还有兴趣看这些报纸,可以联系我。
[email protected]

引用日出日落的发言:
我以前看你在blog说到你喜欢华尔街日报亚洲版。我这里有这些报纸,我经常没有时间看,可能也没有你那么喜欢这些报纸吧。如果你现在还有兴趣看这些报纸,可以联系我。

谢谢你的好意。我觉得挺麻烦的,加上我的空闲时间也不多,这里就心领了。

又是一种卡夫卡式困境.

网民对抗封锁第一案(转贴)

上海网民杜冬劲因网站被封而起诉中国电信,法院予以受理,揭开网民依法对抗网络封堵第一案,但有学者认为对中国政治难有大的冲击。

杜冬劲是上海一名财务软体工程师,他做了一个财务软体类网站放在国外服务器上。年初某一天,他突然发现自己的网站无法登陆,后来在一系列技术手段测试下,他明白自己的网站被自己的互联网接入商中国电信封锁了。

为此他很不解,进而愤怒。三月九日,他决定起诉中国电信。在起诉前,他到公证处对自己所获中国电信封锁他网站的技术证据进行了公证,并提交法院,法院对此案竟然受理了。这是中国第一个被受理的与互联网管制相关的案件,将把中国当局的网络封堵第一次置于法律体系中考量。

网络封堵的合法性也将从这里开始重估。二零零三年,“公民维权网”被封,站长李健也曾提起诉讼,但法院完全不予受理。二零零四年,北京大学着名论坛“一塌糊涂”被封,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也想提起讼诉,但是他几乎找不到要起诉的法律对象,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其实杜冬劲只是网络封堵下一点六亿受害者中的一个。外间普遍认为,中国政府出于政治目的,斥巨资建成一个功能庞大、技术一流的国家防火墙(GFW)来封堵网络,但当局始终予以否认,二零零六年十月,中国官员在接受英国广播公司(BBC)采访时说:“在中国,我们没有封锁网站的软体。有时会有存取上的困难,但那是不同的问题。”但普通网民都可感受到网络封堵,最简单的就是Gmail、Wikipedia、YouTube等网站平时访问都困难重重。

杜冬劲说,到现在他都说不清楚那个网站为什么被封,因为即使自己也找不到哪些可能是敏感内容。还有很多网站被封,站长们都会感到莫名其妙,因为自己实在是离政治很远,可也没有机构和人员愿意出来解释。对于杜冬劲起诉中国电信,其实也有网友有不同意见,认为真正的被告应该是GFW,但没有哪个部门承认GFW的存在,GFW也就无法作合适的诉讼对象。现在杜冬劲以民事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反倒让一些想诉讼的人有柳暗花明之感,杜的律师李立在此案一审辩论之后,在博客上兴奋地写下“祝中国网民好运”。

如果封锁只是单纯的屏蔽,带来的影响也许只是不便。中国网民已经在封锁中生活了很久,早已明白老鼠和猫的游戏,大部分已经可以熟练地利用一些破网工具。但官方封堵也不断升级,七月十六日到十七日,大量发往境外的邮件都被退回。技术界普遍认为,这是超越电邮SMTP协议的不明机制拦截或阻挡的原因。网友们明白了,这是GFW的又一大杰作。当今中国是出口大国,很多外贸生意都通过电邮联系,这样的破坏使无数企业深受其害。普通网民受害更多更深。大多数网民都很普通,心里想着买房买车、想着过上中产阶级的生活。反政府?对于他们来说,那是很遥远的话题。

杜冬劲接受亚洲周刊访问时说,如果政府不能倾听草根发出的声音,当前社会的各种矛盾有爆发的危险。本来网络是一个宣泄的地方,可以排减社会矛盾的很多压力,但是现在政府网络监管的粗暴,反而也会让网络监管成为众多社会矛盾中的又一个矛盾。

杜冬劲认为中国很多法律还是很不错,但难点是执行,所以希望通过诉讼手段落实和完善当前法律。他在博客上发起呼吁进行公众诉讼,期待更多网友支持。他说,如果对政府的监管不加限制,我们终将失去这一渠道。对此有很多热心网友开始与他一起探讨此案的结局以及日后可能的公共诉讼,大家对公众诉讼期待甚多。但当亚洲周刊询问贺卫方时,贺对此则不表示乐观,“有太多的先例,此类公共诉讼肯定连法院的门都进不了”,同时认为“此案结局不管怎样,在政治上都很难带来大的冲击”。

杜冬劲的压力不仅来自权力部门,仅仅是网友把他推为“起诉GFW第一人”,就让他这个本来有一份体面工作以及和睦家庭的人压力陡增。在中国,一切与政治相关的事情都无法不敏感。

搜狐删博客文章被起诉

但杜冬劲并不孤单。北京律师刘晓原在八月十六日宣布起诉搜狐(Sohu.com),因为搜狐未经他同意、也未给他任何解释,就隐藏了他搜狐博客上的三篇文章。

与失地农民、城市拆迁户等维权者相比,大多数网民还没那么悲惨,但是杜冬劲、刘晓原等人很明白自己权利的珍贵,懂得依法维权是最好的选择。因此不少网友认为,不管杜冬劲起诉结果如何,依法维权都是有意义的。

[转亚洲周刊]

一个很有个性的人,我喜欢

为什么我在日本现在看到的http://www.realcix.com/,是

www.realcix.com
This page is parked free, courtesy of GoDaddy.com

呢?

看到,“8月3日早7点11分,”我哭了。

支持!!!!!!!!!!!!!!!

近日,一位北京網民因無法訪問zh.wikipedia.org和blogspot.com,而將他的網絡寬帶提供商「北京網通」告上了法庭。這位網民在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到七月二十九日之間,數次試圖訪問上述兩個網站,但都無法訪問。等設置好代理服務器之後,又可以訪問。據此,該網民認為網站正常工作,他之所以不能訪問是寬帶服務的缺陷。在電話投訴得不到滿意解釋之後,他決定發起訴訟。他的訴訟請求是:一、停止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並道歉。二、支付原告的精神損害賠償金一元。(李永峰)■

亚洲周刊 二十二卷三十四期 (2008-08-31)

支持!!!不知道现在结果怎么样了?

引用落霞的发言:

支持!!!不知道现在结果怎么样了?

你在搜索引擎中搜一下“杜冬劲”,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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