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篇网志中,我对时局发表了一些议论。
结果,就有网友留言了:
"如果这样不负责任的言论再不删除,我想贵网站被关闭的可能性太大了。"
好吧,首先,我要感谢这些网友对我的关心。虽然这种话也可以被理解成威胁,但是比起另一些人直接在我的文章后面张贴《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我想还是把这叫做关心吧。
我要说,谢谢"忠告",但是我不打算删除或修改我的那些文章,因为我不觉得自己说错了。反而,由于你们这样的"建议",我想起了一本书----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异端的权利》。
这本书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描述了十六世纪时,一个孤立无援的教士如何向宗教独裁者加尔文挑战。那个教士除了道德的正直以外,一无所有,而加尔文掌握了所有资源,并且操纵了整个的国家机器。
书里是这样写的:
"一个人,既手无寸铁又单枪匹马,怎么能指望战胜有成千上万的支持,又有全部国家力量装备着的加尔文呢?
加尔文是一位组织艺术的大师,能够使全城全国转化为严格顺从的机器;能够扑灭独立思想,下令禁止思想自由而有利于他的全部教条。国家权力在他的至高无上的控制之下,各种权力机关----市行政会议和宗教法庭,大学和法院,金融和道德,教士和学校,巡捕和监狱,文字和言论,甚至最秘密的切切私语,都听任他摆布。他的教条已成为法律,任何人胆敢怀疑就要立刻受到教训,用压制讨论的辩论,用彻头彻尾精神暴虐的辩论,用监禁、流放或者火刑。这教训就是在日内瓦只有一条真理是完全正确的:加尔文即先知。"
今天,我重新读了一遍这本书,深感收获重大。现在,我把这本书郑重推荐给你们,希望你们至少能够记住这本书的书名:即使异端也有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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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人认为,"错误的"或者"不负责任的"言论就应该被删除呢?难道它们真的有那么大的危害吗?难道异教徒就一定要被烧死吗?
为什么我们不能尝试容忍错误的言论呢?即使有些言论可笑之极或大逆不道,我们加以容忍,并且保障人们有说出这些言论的权利,难道不是有利的吗?
没错,我就是想解释为什么"言论自由原则"是必需的。
模仿德肖微茨教授的观点,我将理由分成三点:
1)错误言论不一定是错的,而很可能是我们的偏见。
历史一次又一次地证明,真理最初只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如果我们不让这些少数人说出观点,历史就无法进步,很可能直到今天人类还以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另一方面,许多时候,所谓的"错误言论",其实只是不符合当权者私利的言论,如果完全被禁止,只会对社会公平正义造成损害。
2)必须保证任何人都有提出异议的权利。
请试想,如果你和一个人在法庭上辩论,法官发出裁决,只有对手才有资格说话,你却被禁止不得开口,难道你不立即抗议这不公平的对待呢?如果我们的制度是,错误的人、可耻的人、或者至少是那些有权有势者看来是这样的人,都被禁止发表意见,那会是怎样的情景!
3)禁止错误的言论,并不会让正确的言论变得更正确。
如果你的观点是正确的,你有什么可怕的呢?狂热的群众运动,或者铺天盖地的吹捧,都不会让一个错误的观点变得更正确。真理总是真理,谬误总是谬误。宣传真理的正确做法,并不是禁止错误言论,而是用正确言论驳倒对方。你根本不用担心真理会败给谬误,因为真理是驳不倒的,任何需要保卫的真理都不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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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有人也许会问,既然你那么相信言论自由,我的留言为什么被你删了?
我的回答是,那些广告帖、人身攻击帖、灌水帖、胡言乱语、不知所云的帖子,为什么不删?
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你在他人的网志上可以为所欲为,而是意味着你也有同样的权利开设自己的网志。没有人可以禁止你在自己的园地里说话,你也永远不会生活在思想罪、或者《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阴影之下,这才是言论自由。
(完)
Zz 说:
很有道理,思路太清晰了,我要把这记住。谢谢你。
2010年1月23日 23:06 | # | 引用
部署 说:
如果这样不负责任的删除反对的言论,贵国就真的需要出一个先知了
2010年1月23日 23:27 | # | 引用
袁春仙 说:
思路很简单,所以不得不清晰,但也牵扯到很多东西,比如言论自由,真理的独立性,还有网志的独立性,可是也漏洞百出啊,比如真理真的不需要捍卫吗,什么是真理?我的行为为什么会被你界定为保卫真理?我只是在耍嘴皮子而已,没有你说的那复杂,1+1=?10个人里有9个说等于2,另外一个说等于3,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感觉楼主最近得文章大不如前了,没有足够的理性和机智,缺少必要的灵性和创意,纠缠于斗心勾角,未免有失锐气啊,我说这些你不生气吧?
2010年1月23日 23:41 | # | 引用
daye 说:
其实,博主没有说到关键的点子上。那关键的点子就是:所谓的言论自由,必须是政府所不喜欢的言论可以发表的自由。
否则,我们就可以说希特勒德国、斯大林苏联、秦始皇和毛泽东中国都是有完美的言论自由的国家了。毕竟那些暴政政权没有取缔人们表示拥护和高喊万岁的自由!
眼下的天朝正在向希特勒、斯大林、秦始皇、毛泽东靠拢,只是保障符合“主旋律”的言论的自由,其他的言论一概在封杀之列(不封杀是因为开恩,并不是你有什么莫名其妙的权利),然后再对外对内宣称天朝有充分的言论自由。
一点也不错。是很充分,跟希特勒、斯大林、秦始皇、毛泽东统治的国家一样充分自由。真自由。自由万岁!!!
2010年1月24日 00:03 | # | 引用
laoguo 说:
说到这里,有人也许会问,既然你那么相信言论自由,我的留言为什么被你删了?
我的回答是,那些广告帖、人身攻击帖、与主题无关的灌水帖,为什么不删?
-------->根据我laoguo的亲身的“灌水”经历,我知道你在撒谎。
我认为我现在这个留言,应该不应该被删除,因为它不符合你上述的删贴原则。
那么好吧,我就当我的这篇留言不会被你删除,我来说几句。
1)你一直在(被迫)关注自由言论,而根据我所理解的灵性理论,我知道你的其他次的人生生活中,你恰恰有可能是个不尊重言论自由的人。这导致了你不得不在这辈子从
“受以前自己独裁的害的人”的立场
来看待独裁,并来学习自由言论的可贵。
2)你这辈子需要重新认识独裁和言论自由。可是,我看到的却是,你一手反独裁,一边维持自己论坛的清洁,我指的不是垃圾广告,而是,你用你那自傲的独特观点,来判断到底什么才是“和主题有关”,什么和“主题无关”
3)如果你这辈子活到现在,还对诸如宗教,唯心,人类的新时代思想这些东西不屑一顾,抱着同ZF同样的,完全一样的心态,去扼杀,想也不想的,就认为:“这是啥玩意儿,什么乱七八糟的,删掉!”----这样的想法的话,那么,我只能很遗憾的告诉你,你需要学习的还很多。
4)从你的文章中,可以看到,你对自己的文章很自傲。我不想对这个自傲说什么。我只是请你看像你的内心,你觉得你凭什么自傲?
5)你的文章非常吸引人,这没错。可是你有没有意识到,why?
我来说一句吧,原因在于,你是一个桥梁!
你通过翻译,将中国人所需要的东西带给中国人。
你的文章中,有多少都是你“看别人的文章”之后才得到的,有几篇是你自己的独立创造?
通过你这个桥梁,将信息,将宝贵的信息传给大众,这就是你的使命。还是放下你的狭隘的“有关无关性”判断吧。
看我这篇帖子。你可以选择删掉。不过我告诉你
你删掉的,将是你,认识你自己的机会。
2010年1月24日 00:19 | # | 引用
Tony 说:
一峰哥,我支持你!
2010年1月24日 00:25 | # | 引用
Rei 说:
目前LS反驳博主的留言我都看不懂在讲什么……
2010年1月24日 00:29 | # | 引用
Alvin 说:
我严肃地行使我留言的权利...:楼上(laoguo)整个不知所云...而且在以前的文章中我也见识过了他(laoguo)的不知所云的强大能力...所以这是阮自家的地盘,不算是真正的公共的发言场所,阮为了维持他自己博客的留言的质量或风格,决定删掉一些留言没有什么问题,可能冒犯了留言者,但与他所说言论自由并不冲突,毕竟阮不能也没有删掉所有上网的人的留言.
2010年1月24日 00:40 | # | 引用
jeffsteam 说:
5毛党们的语文功底相当有问题啊。。
2010年1月24日 00:44 | # | 引用
西北偏北 说:
五毛真多。
看来阮兄被特殊关照了。
2010年1月24日 00:49 | # | 引用
roxhaiy 说:
在这里,网络评论员们功不可没啊,最近甘肃又来了650人,咱的队伍又扩大了啊,可贺可贺。
可是,你们在这里所做的一切,在不久的将来会变成一个个笑话,供人们谈笑唾骂。这也是你们一生的使命啊。
2010年1月24日 00:53 | # | 引用
CT 说:
互联网都需要维护言论自由的权利,莫大杯具
2010年1月24日 00:53 | # | 引用
zhang 说:
大概看懂了老郭的留言,虽然有部分打字错误。
不清楚老郭的灵性理论是怎么回事,感觉有点剑走偏锋了。
但是老郭说的,还是值得博主思考一下的。
“认识你自己”,送给看到的所有朋友。
2010年1月24日 00:55 | # | 引用
廖哥 说:
你也写篇像样点的文章发过来给大家瞧瞧。
这文章就这么误导人?
2010年1月24日 00:56 | # | 引用
Alvin 说:
略有所感再来废话一番...我觉的言论自由之所以重要就是他所有的观点一个平等的提出来的机会,至于谬误与否,有用没有自然有人们和时间来检验.我觉的观点和物种一样,有一种进化的特性,举个例子,自然科学的发展,从世界是由四种元素构成和地球是宇宙中心这样的观点开始,一步一步经由观测和实验的检验,发展到牛顿力学,相对错误的观点不断被新发现的现象和实验否定淘汰掉,更多新的观点又不断的提出,我们不需要也不能人为的掐掉某个观点或理论而让另一些成为真理,只需让事实和时间来筛选,好的,相对符合实际观测的理论观点自然能留存(而不管这种观点一开始看起来是多么疯狂,比如量子力学的发展)物种的进化也是类似的道理,并没有一个"上帝"存在来掐死某些他认为不应该留存的物种,适合环境的自然能留存下来,并由于竞争而产生某些更复杂更高级的形式(比如人类的进化).我觉得观点也存在这种类似的机制,我们最好只是提供一个检验的标准并提供平等的发言权,好的观点和理论自然能存留下来,并让所有人受益.
2010年1月24日 01:00 | # | 引用
Zz 说:
哇,我本来觉得这个文章写的非常好了,实在找不到什么地方要反对的,也许是我实在是太笨了吧。可是,这个laoguo的留言,我不怎么认同啊。
对不起,读了几遍还是没看懂这个到底要表达什么,我承认我很笨。如果能来解释一下“其他次的人生生活”就好了。
我觉得他结尾的主要观点关键是说:“这里是我的地盘,是我家,我想请我不喜欢的人出去,这总行吧。”而这大概和言论自由无关,这属于私事吧,这里是我的私人领地。
我比较愚笨,但是,如果这是我的blog的话我也这么做。
当然公共论坛就不应该这么做了。
这个要表达的意思我看着怎么和2是一样的啊
如果能举个他自傲的例子就好了,比如,那一句话那个词语是自傲的?我挺想知道的,但是我太笨了,怎么也没找到。呵呵
哎!你干嘛这么说人家呀!他是桥梁不是很好嘛,他翻译的东西的确是对很多人都有用啊,你用了他翻译的东西,转脸就骂人家:“又不是你原创的,屌什么屌!”
人家翻译的文章受欢迎你也来批评人家,你这也太。。。
而且,他的很多文章是自己的心得体会,自己的原创吧。
呵呵,我挺喜欢这里的。干嘛要这么骂人家呀。
2010年1月24日 01:04 | # | 引用
D 说:
2010年1月24日 01:07 | # | 引用
Zz 说:
再补充一点,laoguo最后一点,完全和本篇的言论自由无关吧。完全是在指责,进行人身攻击呢!找不到有道理的让人信服的理由来反驳,就骂人家,真是的!!
我看到你的名字那里显示的是“hi.baidu”,哼!我绝对不会点击去看的。我估计你就是故意来骂人,然后让人家去你那里看你的博客吧,然后增加你的人气!!真不要脸!!(我也人身攻击了,呵呵)
2010年1月24日 01:10 | # | 引用
睿麒 说:
拜读阮先生的文章,从证明言论自由正确性的角度来看,确实写得不错,引用加尔文的例子尤其令人耳目一新,我决定以后凡是与人辨论薄功过时,直接称呼重庆为加尔文统治之下的日内瓦。
2010年1月24日 01:11 | # | 引用
KingsamChen 说:
To laoguo:
麻烦你认真理解一遍最后那段文字
2010年1月24日 01:29 | # | 引用
ddfs 说:
学院派和民科总是说不到一起
因为他们用同一个名词讨论的却是不同的东西
2010年1月24日 01:30 | # | 引用
234 说:
看看每天的cctv3的中午的爱民居委会那个节目吧,那种脑筋容量非常小解决琐碎问题都纠缠不清,无法对长远问题思考的人正是ccp最喜欢的,旧的问题还没解决,新的问题又在旧的问题中出来了,于是丢掉开始的问题解决新的问题,因为没有逻辑,所以新的问题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再继续丢掉
看起来很忙,但是很低效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是我对里面人的总体评价
爱民承诺太多,大包大揽,我始终不明白当所有人都找他时,他如何既能工作作好,又能完成那一堆麻烦事
要的就是这种热闹劲,忙的要死,其实都是瞎忙,没有效率
这个节目我很气愤,使民众智商越来越低
2010年1月24日 01:45 | # | 引用
sonson 说:
全国十万五毛,如果有百分之一跑这来每人发一贴,数量就相当的可观了。对不起,他们只是名义上的五毛,实际只是一毛而已。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贱且量大。
祝阮大哥身体健康,预祝新春愉快!
2010年1月24日 02:20 | # | 引用
junhes 说:
To 袁春仙:
我生气了,不要说这些形而上学的大串东西,真不真理我不想说,但社会还要存在公理,难道说出我自己心中的思想就是有罪吗?
我的公理就是自由无罪,不管在国家面前还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10年1月24日 02:43 | # | 引用
junhes 说:
典型的用个例代表一切,就像政治老师说的:“因为上帝不能造出他自己不能举起的石头,所以上帝不是万能的,所以基督教不可信不能信。”
那难道就因为上帝不是万能的,基督教就不能信吗?
我们存在公理,存在常识,
我们公理有没有:自由无罪,人人平等。
我们常识有没有:我们的自由给强奸了,我们是被剥削的低下阶层。
2010年1月24日 02:52 | # | 引用
Probe 说:
严重支持
“今天的主流,无非也是昨日的异端,今天的异端,也许就是明日的主流。” http://www.douban.com/review/2870206/
2010年1月24日 03:40 | # | 引用
x 说:
这篇写得不错!
阮老师对待反对意见的方法比和菜头要温和得多了。遇到这种情况,和菜头经常要么破口大骂,要么阴森损人,本来道理在他这一边,但被他这么一骂街,道理都到对方那边去了。阮老师的做法至少比他高明,器量也比他大。
言论自由是要提倡的,但是今天中国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用恰当的方法表达自己。言论自由到了那些人那里,就变成了肆意辱骂,人身攻击和胡言乱语的自由。
2010年1月24日 04:51 | # | 引用
du 说:
国家不是私有的。用美国《独立宣言》的话来说,国家只是一个所有人为了保障人类基本权利而达成的一个契约。
对于言论自由的迫害是对这种契约的破坏,是握有话语权的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的压制。在非民主制国家里,言论自由实在是太脆弱了。
但是个人博客没有这种契约义务,博主想删谁的帖子,那是他自己的权利。
伏尔泰是说过,“我不能同意你的每句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但那也是对一个有着理性思维的,可以与之讨论乃至争吵的人说的。如果有条狗冲着他嗷嗷乱叫,害得他无法思考写作,怕也是要自讨个没趣的。
2010年1月24日 04:58 | # | 引用
袁春仙 说:
2010年1月24日 07:13 | # | 引用
袁春仙 说:
2010年1月24日 07:25 | # | 引用
et 说:
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你在他人的网志上可以为所欲为,而是意味着你也有同样的权利开设自己的网志。没有人可以禁止你在自己的园地里说话,你也永远不会生活在思想罪、或者《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阴影之下,这才是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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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没有道理,不能自圆其说
2010年1月24日 07:28 | # | 引用
notbusy 说:
能把各种不同思想带到国内,翻译给国人,本身就是因为有了独立的思想。至于这种独立的思想能不能成为,需不需要成为独立的学说,还需要时间。
2010年1月24日 08:44 | # | 引用
火澄 说:
支持阮先生的观点!
2010年1月24日 08:57 | # | 引用
123 说: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2010年1月24日 09:16 | # | 引用
benfish 说:
五毛党还真多!
2010年1月24日 09:33 | # | 引用
微蓝 说:
不知所云的也可以留着,让我们训练一下智商,哈哈。。
2010年1月24日 09:48 | # | 引用
MICHAEL01 说:
当他人在享有基本权利的时候,我们还在为该不该享有基本权利在争辩。。。。。。这本身就是个悲剧~~~~~
2010年1月24日 10:05 | # | 引用
南明离火 说:
比你言论更夸张的一小撮人还活的好好的呢~阮兄不用太担忧。如果因为这个罪名而被捕的话,那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人权斗士了。青史留名~哈哈~ 虽然你我可能都不稀罕于这样的称呼。
PS: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0年1月24日 10:16 | # | 引用
Ben 说:
laoguo的留言是用google translator翻过来的吗?外国人都来踩场子,这里真是一个国际化的地方了。
2010年1月24日 10:22 | # | 引用
wzs 说:
博主说的非常好,我赞同绝大部分观点。不过,对于自己blog上的评论,我想讨论一下。当然博主也有删帖的自由,但是,被删帖的人或许就会下意识地感觉到:他们没有在这个blog发言不是很“自由”,这可能和他们感到的“自由”相悖。所以,建议blogger们可以适当扩大对自己blog上评论的容忍限度,spam广告肯定该删。但“人身攻击帖、灌水帖、胡言乱语、不知所云帖”,这些有时也并不能很好地界定,尽量少删,非常非常严重才需要删除。当然,我也同意上面x网友说的,阮先生对待异见的容忍度已经不错了。而像和菜头等blogger可能还需要改进一下。
2010年1月24日 10:23 | # | 引用
袁春仙 说:
你去看看wiki的“言论自由”词条,阮兄写这篇文章准备比谁都充分
2010年1月24日 10:48 | # | 引用
oldsha 说:
我觉得spam广告和人身攻击帖可以删
不过“灌水帖、胡言乱语、不知所云帖”这个确实不好界定。还是留着的好。
2010年1月24日 10:54 | # | 引用
maduoyuan 说:
人们为什么这么喜欢扣帽子呀。
5毛?谁见过?给别人扣上这顶帽子的留言首先应该删掉,因为这是在“下结论”。
我觉得,“下结论”是扼杀“言论自由”最有力的武器。
2010年1月24日 11:03 | # | 引用
samrayone 说:
在上面我已经看到了不知所云的留言,关于言论自由很多人只是想当然,并没有做相关的资料的功课,所以某人的说辞我就不点名了,对,就是 laoguo
2010年1月24日 11:09 | # | 引用
超级考拉 说:
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是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2010年1月24日 11:11 | # | 引用
D 说:
思路清晰,漂亮。
另外,那么多人认为歌德巴赫猜想真是关于1+1是不是等于2的数学问题,真是国内科普的败笔啊………
2010年1月24日 11:12 | # | 引用
Xylon 说:
谢谢,写的真的很好。
2010年1月24日 11:22 | # | 引用
laoguo 说:
laoguo我不是可怜的五毛党。
我的意思一些人看不太懂也没什么关系。
没有经历过:一腔热血写了20分钟的回帖,哪怕贴了3次,也没有经过博主的审查的人,是不会理解,博主的如同GCD一样的“特殊的相关性和无关性”的判断的。
你们口口声声在诅咒别人不给你们自由。
可是你们没意识到,你们同样也没有给别人以自由。
你们目前被享受“专制”,并集中焦点在反专制和言论自由。
那只不过是,你们需要现在 站在“被害者”的角度,去尝试理解曾经在其他时候,由你们所发出去的专制的可恨罢了。
这就是课程。
人是需要从一个物体的两面,去深刻理解这个物体本身的。
前面学习了专制,现在就需要学习自由。
之所以我这么说的原因在于:
现在口口声声要求自由的人,他们,大多,都在同时以各种微妙的方式在对别人进行着专制。
专制和自由,是一体的,是一个银币的两面。
我的话语,牵涉到一个灵魂的学习历程。不相信这些的东西,当然是很难看得懂我要表达的意思。
但是没关系,不需要完全理解,只要理解大概个别词汇就行了。
我很喜欢阮兄,所以才千方百计,试图,让他觉醒。
2010年1月24日 11:23 | # | 引用
laoguo 说:
阮兄最近删除了留言的事前审核。而好像变成了事后删除。
这点我非常赞赏。
直视自己的内心。到底什么是对自己好,什么是对自己有利,什么只是上瘾的依赖。
所有这些,都可以从深刻关注自己的内心来得到答案的。
我祝福阮兄早日从我们这些“攻击”之中,觉醒过来,重新找回自信,和喜悦的感受。
祝福你,阮兄。好好的发挥你的桥梁作用吧。
2010年1月24日 11:26 | # | 引用
超级考拉 说:
一天,国资委派人来百事检查,我突然才想起,原来国姿委也算是我的一个老板。只是我不知道,国资委在百事所占的股份比列是多少。前些时候GOOGLE想退出,有人称,这是因为GOOGLE像很多外资企业一样在中国水土不服,赚不到钱了亏了,所以,是自己作不去才退出的。但问题是,有很多在美国排名第一,甚至世界排名第一的企业,来到中国,都赚不到钱。为什么在美国这些企业世界一流,可到了中国就成了世界狗熊了呢?从而某些人导出结论就是,你们不懂得中国本土化,但我却觉得,这个所谓的本土化,不过是要听某些人的话。变成和中国一样的企业,看上头脸色行事。在政济课中,有人说,政企应分离。但今天来看,行政对企业经营的干预还是一件说不清的事情。在我所经历的一家公司中,一个德国一流的世界五百强企业,与国资委合资之后,最后不得不被迫赔钱也要退出,那这家五百强外资的退出真的是因为自己的经营管理不善才OVER的吗?所以说了,真相到底如何呢,除了在互联网上听我报道之外,你难道想看被一手管控的中国主流媒体发表这些问题研究的真实文章吗?那么,那将揭开,中国对外资企业经营干预的一些细节。这显然对中方不利,而正如人们所知道的那些,一般只要是扫中国颜面的事情总是被过滤掉的,这到不是说这些言论犯法了,只不过,有人想把它过滤掉就能够把它过滤掉。在这个非常民主的中国里面,这种事情很正常。也就是说,这种不犯法,不违反中国任何法律政策的东西,一样会被过滤掉,中方发言人声称,GOOGLE要按中国的法律办事,但如果GOOGLE的搜索结果里,突然有一篇像我这样,阐述因中方国资委的阻碍导致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发展屡受失败,这样的新闻能上线吗,能被扩大影响吗?为深表怀疑。所以,除却打击色情网站为过滤对相是为某些人的正当理由外,要求外资企业按照中国法律行事背后的潜规则,又有谁来报道呢?我只是觉得传统媒体已经死了,传统媒体所作的主要工作就是揣磨上意,分辩这条敏感神经的分界线在哪里。就连中国自己作媒体的人的尚要如此努力的听话,按所谓的潜规则办事,那外资企业,一个世界五百强,在一个正常规则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企业,又如何能够揣磨得出中国那种极为变态的潜规则呢?无论是否符合中国的法律,都无法在媒体,在主流版面讨个说法,是对是错,只是某些人的专权下的是与否。当一篇涉及中国政治言论的文章发表时,试问,政治类文章在中国的法律里面是否允许被发表。那么GOOGLE又如何区分这其中的界线。
2010年1月24日 11:44 | # | 引用
超级考拉 说:
中国法律的制定,更像成为了某些人量身制定的工具,以实现统治者的意志,拿中国非经营性备案来说,是全民的意志吗,在大众之中的备案的各种不同观点之中,群众是如何投票来决定这件事情的。民主当然麻烦,但是独裁的便利是建立在非民众集体的意愿上的。在中国,谈民主是否犯法?立法,司法,执法,在中国又是如何的被操控的呢,法律是一个国家的面子,但在中国的法律,很让我怀疑它的合法性。这个合法性是基于常理性来判断的合法性,而非法律里面的政策。中国的法律自然要讲究公平合理,但在中国互联网非经营性备案这件事情上,中国的法律又如何能体现其合理性呢?这更明显的证明,这部备案办法,空间体现了谁的意志,是全民的吗,如果是你凭什么说是全民同意的。中国某些人,一直以要以具体事列来说明问题,这就使得媒体暴光成了一个重要环节。这也是为什么,之所以某些人那么怕中国互联网会成为主流媒体之外的言论渠道。也许某些人开始认为我这篇文章敏感了,但作为GOOGLE这种不同价值观念的外企来说,GOOGLE 又是如何看待我这篇文章的呢。如果说中言判断我这篇文章不适合在主流媒体发表,那GOOGLE呢,GOOGLE又是如何认为的呢。放在中国大众眼里,我这篇文章又有多少人赞同,多少人否定呢。其实,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各种言论和观点都应有同样平等的机会被更多的人阅读。写是我自由,而读与不读就是你的权力了。
那家退出的外资企业,在管理上由于才取了与国资委的合作,从而这个外资企业被搞是一定的事情,我不知道中方这边如何影响外企的管理,但如果我是外企的话我宁愿选择独资。在美国,联想是与美国的国资委合作才能准入的吗,我更希望看到,在世贸的前题下,外资企业在中国的正常生产经营应与国内企业一样平等的待遇。但似乎你可以看到,国资委逼迫,利诱外资进行与国资委的合资是常事。为什么国资委总是那么急着一定要和外企搞上呢。这我就不懂了。这是件很中国法律的事情,还是问法院来解释为好。
外资企业难以进入中国市场,这就是潜规则的作用。我认为,这些潜规则对外企是不公平的。当然,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情。我只是发表我的个人观点。不知是否犯法。是否有权被出现在GOOGLE的搜索结果里面。我只能担保,我这篇文章不色情,但是否会敏感。我就不懂了,因为没有人告诉我,什么样的政治话题不能谈论。也许它们只会直接审查然后再让你发表。但这就是自由言论吗?放在大众的眼里,又如何的看待一篇文章呢?
2010年1月24日 11:44 | # | 引用
sayman2002 说:
支持阮兄!
容忍错误和反对的言论,就是为了捍卫自由的权利。
2010年1月24日 11:45 | # | 引用
半就业 说:
个人认为谈论言论自由不必用如此激进的话语。
我个人认为言论自由好比一扇窗户,当你呼吸道新鲜空气时灰尘也会进来。但为了呼吸到新鲜空气,我们必须容忍灰尘的侵扰,做必要的清洁工作,而不是因为有灰尘的存在,而将人关在一间封闭的“铁屋”里。
恕我提些愚见,我认为阮先生可以看下《性书大亨 》(The People Vs Larry Flynt)这部电影,有时言论自由的道理就是这么简单(不必往里面包含过多的宗教、政治色彩,个人认为它更应该是个法律问题),影片中关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其相关判例和影响可参考http://blog.youxu.info/2008/04/15/first-amendment-and-case-law/
最近觉得阮先生的博文火药味十足,其实大可不必。愤怒解决不了问题,有时还使事情更糟。上星期我就意气用事做了件不太理想的事情--辞职。其实本可以做的更周到些。题外话不说了,环境虽然不好,但希望你的博客能更好的办下去。
2010年1月24日 12:11 | # | 引用
红叶枫了 说:
作为资深不明真相的群众,特来围观。
2010年1月24日 12:33 | # | 引用
支持,绝对 说:
五毛也来这刷民意?阮兄要“被民意”了哦。
我也刷:支持阮兄!支持阮兄!支持阮兄!支持阮兄!
2010年1月24日 12:41 | # | 引用
nlv 说:
厄,本来我是不想留言的,但是laoguo的留言无限地激发了我说话的欲望。。。
我觉得当然每个人都有成为独裁者的潜质。任何拥有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所以必须要以权利制约权利。阮兄固然可以删掉在自己博客里的留言,但是也不过如此,有些人不爽的话可以到其他任何地方随便说个痛快。
需要的不是某个绝对道义的圣人来指引,而是需要一个合理的制度,实现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最后,我不喜欢某些人自诩为他人上帝及他人圣导师的态度。
2010年1月24日 13:01 | # | 引用
laoguo 说:
nlv
大家都谦虚的装作自己不是圣人,来掩饰自己一被戳脊梁骨就火冒三丈的“圣人”本质。我也是如此。我真地是如此,否则我也不会跑到这里较劲。
你看,你的这句话没有被删掉。
你再想想,你的这句话,如果发了3次都没发上去,并且是你花了20分钟写的,没留底稿的字。你会有何感想。
若那时,我对你说:“阮兄固然可以删掉在自己博客里的留言,但是也不过如此,有些人不爽的话可以到其他任何地方随便说个痛快。”
你会做何感想?
喜欢做非圣人,喜欢自娱臭皮匠,这也是一个圣人表现,扭曲的圣人表现。每个人都会有这种时候,我也会有。所以我们大家才要到这里,到这个世界来:臭味相投,同类相吸。
实际上,我真地很高兴阮兄终于认识到了这点,在他删了一些不符合他标准的发言的时候。
所以,你看,你,我,他,我们,都是阮兄的朋友,我们在以不同的方式在帮助他,在大家之间互相帮助。
实际上那个,反对GCD的人,支持GCD的人,我们都是受GCD的毒害太深。哪怕你是以反对GCD的面目出现,可实际上,胳膊上还是插着GCD针管。
2010年1月24日 13:43 | # | 引用
逆流的鱼· 说:
对错误言论的零容忍也是正义的一种的表现,一直很钦佩博主的独立思考。
2010年1月24日 13:57 | # | 引用
袁春仙 说:
2010年1月24日 14:04 | # | 引用
西北偏北 说:
这些五毛也真是的,玩什么高端,写那么多字,谁稀罕看啊?
不过也有人想不开,非要辩一下。
何必。
不看就是最大的反击,忽视就是一种侮辱。
都从五毛变一毛了的人,值得搭理吗?
至于那些不领钱的义务宣传员,就更应该不屑一顾了。
2010年1月24日 14:08 | # | 引用
版烧鸡腿堡 说:
大家觉不觉得看laoguo的留言很累啊。
2010年1月24日 14:09 | # | 引用
huangyg 说:
只看标题不看正文的孩子。
2010年1月24日 14:20 | # | 引用
晓钦 说:
怎么当五毛,诚心当五毛,求组织收编
2010年1月24日 15:33 | # | 引用
pin 说:
中国知识分子(暂且把所有不是文盲也爱攒几篇文的人当作知识分子吧)最大的可悲之处就在于:知道 自己 该 说什么, 不该 说什么。而且最大的爱好就是 指出 人家 该说什么, 不该说什么。貌似关切他人的网站是否会被关闭,实则比威胁还可恶,比犬儒还犬儒。我前面空格的目的是为了强调句式,咳~
2010年1月24日 16:10 | # | 引用
laoguo 说:
累就累吧,谁叫我语文没学好。你要是看着不累,我写着就累,多担待。
实际上,自从阮兄死活不让我的一次留言发出来之后,
经历了短暂的愤怒之后,也就算了。
可是这次一看这篇文章的标题,火就不打一处来,遂写了上述第一个留言。
因为一个,在这里大标题声称需要容忍别人“错误”意见的人,竟然正好就是,曾经同样不容忍,被自己认为是“非相关”意见的人。
所以,你看,一个情绪的产生,往往不是外在的东西所带来的结果,而是,而只不过就是自己内在的东西,向外投射出去的结果罢了。
一切都在自己的内在。
可是,我发完留言之后,就明白了,因为阮兄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他现在已经不事前审查了。
看到他的这个变化。我真地感到很高兴。所以特请阮兄继续保持下去,不要对我的攻击多在意。
我的攻击只不过是一次被压抑了的“被攻击”的反击罢了。
不论任何人怎么看我,我都不在乎,我只在乎,一个人开始往一个他曾经死活不愿意去做的方向去做了。
恨专制,容易;爱民主,难。
民主不是“恨专制”恨出来的!
民主是,通过爱“非专制”爱出来的!
这些都只是“物理原则”。实实在在,任何人都无法改变。
我们每个人来这里,都只不过是学习这些,感情上难以理解,难以遵从的“爱”的原理罢了。
那些“爱”的原理,是需要从一个物体的两面,是需要经历一件事物的两种模式(就如同专制和民主),才能够切生体会到的。
单纯一根筋的去宣泄聚焦其中一方面,是不行的。
所以,人,才需要通过很多世,很多人格,穿上不同的太空衣,来以不同的,但又内在相关的角色,来玩这场跌宕起伏,无比有趣的游戏。
2010年1月24日 16:33 | # | 引用
Jacky 说:
哥们 你是一个有良知的人 支持你!
2010年1月24日 17:35 | # | 引用
一辉 说:
我觉得受Dang的教育好些年,真的不会思考了。你拿出“言论自由”这个命题,真的让人好怕怕?大家马上会想到,难道邪教分子也能乱说话吗?诽谤、谩骂不就没法管了?国家不就乱了?
——我是在上完研究生,都工作了一两年的时候,看到了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丛书第一本《历史深处的忧思》才明白“言论自由”的意义的。推荐没看过的同学看看吧。
另外,袁春仙说“1+1=?10个人里有9个说等于2,另外一个说等于3,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你还管这个叫做“我只是使用了高中三年级极为朴素的反证法,已得到数学老师的广泛认可。”
拜托,原命题是“真理往往....”,在这里,博主说的是“真理最初....”。你举这样一个例子来反正,很不严密。
2010年1月24日 17:45 | # | 引用
yoga 说:
2010年1月24日 17:46 | # | 引用
yoga 说:
laoguo你累吗?从楼主发博到此时已经17.53分了,没下过线吧?去撒泡尿吧!
2010年1月24日 17:53 | # | 引用
mounton 说:
文章写的很赞!
言论自由,个人觉得是科学和民主社会的基础。没有言论自由就没有科学的进步和民主的发展。
2010年1月24日 18:21 | # | 引用
Timesand 说:
大家停止对laoguo的攻击!虚怀若谷,正当此时!
我知道大家都很尊敬阮兄,有的甚至很爱阮兄,但对阮兄的爱护,不能转换为狭隘的攻击意识。从laoguo的行文来看,他对阮兄也是非常钦佩的,不是什么五毛一毛的。
尊敬阮兄是应当的,但也应尊重其他人,爱阮兄,不应狭隘地任何事情都维护他,他有了毛病就立即指出来,才是大爱。
停止任何不理性地攻击!
2010年1月24日 18:25 | # | 引用
Timesand 说:
2010年1月24日 18:54 | # | 引用
sexla 说:
支持持不同意见者!!!!!!!!!!!!
2010年1月24日 19:31 | # | 引用
许金言 说:
这话似乎违背了阮兄文章的中心
假如“维护GCD”是种错误的言论
那么楼上那么多仁兄为何要支持删除??
1)错误言论不一定是错的,而很可能是我们的偏见。
2)必须保证任何人都有提出异议的权利。
3)禁止错误的言论,并不会让正确的言论变得更正确。
这可是楼主的原话
也就是说楼上诸位读书只能读一半罢
我向来是很敬佩楼主的
但是我从来不会站在哪一边
我不会希望当局封了楼主的论坛
我也不会希望楼主删别人的贴
不要从一个理想的自由追求者变成极端主义份子
似乎在很多人看来阮兄是个绝对不会错的人
2010年1月24日 20:19 | # | 引用
痛打落水狗 说:
昨天看某文写道:人权和民权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人权可以是天赋的,理论上大家生而平等......但民权则是要靠自己革命争取得来的,法律和制度从来不是保护不懂得维护自己权利的人。
问题是,意识到言论自由的有多少?然后为之奋斗的又有多少?迫于生存压力的小人物又有多少?在这个主要依靠人治的封建国家,普通大众的权利又算得了什么,那些一捏就死的屁民。
2010年1月24日 20:23 | # | 引用
monyxie 说:
我并不知道laoguo与博主之间有什么恩怨, 但就这篇博文中laoguo的评论来说,我并不觉得他做错了什么.
正如文章所说的,必须保证任何人都有提出异议的权利.而laoguo正是在提出自己的异议. 若有人对laoguo的评论有异议,这个人应该做的是辩驳,而不是攻击.
不知道楼上的几位兄弟发表评论前想过没:您的言语看似在支持博主的文章,您的行动却跟文章的精神相背.
2010年1月24日 21:39 | # | 引用
阿三 说:
不对,言论自由是有底线的。
比如,阮兄在谈论吃鸡蛋的事情,那么我们谈鸡蛋好坏好了。非要在这里谈论生孩子的事情,非要让我们所有人注意生孩子的好坏。
其实,如果逻辑清晰,条理清晰,怎么辩论都好。
但是一味胡搅蛮缠、谈论神、鬼怪的帖子,不如删去。这是博主的自由。
看XYS上的民科表演还少吗?
你要说自由,他问你什么是自由,你理解的自由非他理解的自由。这样说下去,绕来绕去就是不是建立在一套逻辑思维能力之上的,对词汇的理解不同,这如何争论啊。
我现在最头疼的就是laoguo这类人,非要从词汇本源说事。
怕了。
2010年1月24日 22:11 | # | 引用
我支持阮先生尽管有不同意见 说:
laoguo当然可以有他的观点,这里至少比网易新闻留言要自由的多。
我想起了以前有个人评价右派和左派的民主,他用的不是多和少,而是零和一的问题,一后面可以加零,零后面再多的零还是零。因此,我不得不乐观的看待这个事情,有互联网比没有互联网好,至少阮先生的博客我可以看得到。我有个同学就说技术的进步一定比围墙垒高的速度要快,我很认同。
2010年1月24日 22:28 | # | 引用
品味 说:
就是在你的博客里,才可以看到我们不曾思考,不曾怀疑,不明真相的事实,我喜欢你的言论和观点,你好像当代“鲁迅”,支持你,挺你,并做“阮粉”
2010年1月24日 23:29 | # | 引用
nick 说:
现在五毛真是太多了,甚至部分五毛的主子们都觉得五毛是一件日常工作,居然发稿拍马匹、邀功了。
这些五毛的言论很无厘头,就是帮小丑跳梁。但是他们确实会影响部分人,不过这部分被搅浑并被影响的人总有一天还是会搞明白真相。
这帮五毛不知道怎么想的,主子们给你多少钱,你干这见不得人的勾当。多年后回想自己做五毛的经历,你会感觉到羞耻吗?
2010年1月24日 23:50 | # | 引用
世界变化快 说:
"异端的权力"也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它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人生道路.
2010年1月24日 23:57 | # | 引用
zane 说:
在这里我看到了思考的一切。请那些张嘴一口五毛,闭口五毛的朋友思量下,谁又会是大家眼中的美分党。就事论事。别乱扣帽子。您无理的叫嚣就像只大棒。
2010年1月25日 00:34 | # | 引用
neocane 说:
顾小捷说的"网评高手", 我没看到啊.貌似博主被小看了, 还没有高手出马吗?
一大排没有逻辑的词组堆砌让人想看明白也很难啊, 拜托网评也发的专业点, 拍砖是上个世纪的风格了, 你们复制粘贴下就可以完事, 害的我看了半天, 浪费了好几分钟的人生.
根据关键字就可以拼凑一堆废话, 很像很多年前的卖给学生的某个作文制造机的软件.
这种水准的话, 会被强大的自动作文软件替代的, 诸位岗位堪忧呢.
2010年1月25日 00:54 | # | 引用
JL 说:
其余的观点个人都同意,第三条大标题我也同意,但详细的阐释部分不敢苟同。
“并不会让正确的言论变得更正确。如果你的观点是正确的,你有什么可怕的呢?狂热的群众运动,或者铺天盖地的吹捧,都不会让一个错误的观点变得更正确。真理总是真理,谬误总是谬误。宣传真理的正确做法,并不是禁止错误言论,而是用正确言论驳倒对方。你根本不用担心真理会败给谬误,因为真理是驳不倒的,任何需要保卫的真理都不是真理。”
你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但不能用你的观点去煽动别人,那样如果你的观点是错误的,别人也会在你的煽动下也同样承担错误的后果,那就是你的不对了,不是吗?如果你的煽动对象是一些价值观尚未健全者,那就更不用说了......希特勒的纳粹恐怖和中国早些年的个人狂热崇拜,都是这种煽动产生的结果。
2010年1月25日 02:08 | # | 引用
234 说:
凭什么支持管制的人要享受言论不被删除的权力呢
很多人能删除别人言论是因为他有权力,并不是他有道理
你在不承认这个道理之前就不能享用这个权利
你还辩论什么?
删除你不需要理由的事实证明你的辩论很苍白,你不知道吗
因为你不承认这个道理,所以你不能享受这个道理
你辩论的基础必须在承认这个道理的前提下这个完美事实,让你体会到你的辩论是在胡搅蛮缠
你一直争取的就是你所反对的
你现在明白了?
2010年1月25日 02:54 | # | 引用
234 说:
对于什么是错误什么是正确
在泛泛而谈的情况下,永远有人胡搅蛮缠,搞不清楚问题的范围和关键点
但是把这个问题从问题自身内省下去就会发现,这个道理它自己能证明自己
不需要一堆人争论来争论去,总有人不认可
不承认这个道理的人就可以删除他的言论
因为你不承认你就不配拥有这个权利,你主张的就是你反对的
2010年1月25日 02:59 | # | 引用
白夜 说:
其实我觉得,那个网友所说的意思是指,你写的有些博客实在容易被我朝封杀而已。
2010年1月25日 08:43 | # | 引用
明月心 说:
必要的延伸阅读材料:龙应台的《野火集》,王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柏杨的《丑陋中国人》。
对于个人博客的删帖,我觉得解释比较好的是潘石屹,广告贴不删,因为自己太忙垃圾回复太多;最合适的解释可以参照王三表哥的说法,个人地盘,自己做主;最理想的做法,如同土摩托和月光博客,干脆禁止回复。
2010年1月25日 08:48 | # | 引用
我想要改变 说:
一直在默默的关注你的文章,非常受你的精神鼓舞,虽然未曾发表过留言,但今天看了这篇关于异端自由的文章,我真的特别想站出来说我很佩服你,支持你!
希望你能坚持,坚持给我们带来好的文章,好的观点,好的书籍介绍!
2010年1月25日 09:10 | # | 引用
Jack 说:
支持阮兄的观点
就因为爱我们的国家,才想让我们的国家更美好
2010年1月25日 10:05 | # | 引用
汗青小卷 说:
一直还是挺关注阮兄的blog的,自己也是一个小小的愤青,有些写的很好,言论自由绝对需要支持,但其实比如说吧,别人在你blog留了反对的意见,就算是有点人身攻击或者错误的观点,也不应该删除掉,不然做法和XXX分别不是特别大吧,你觉得在自己的blog有理由有权力肃清一些你不喜欢的言论,那么XXX也绝对有理由在自己统治的国家内也进行同样的事情,所以,我觉得你有些理论和做法还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
2010年1月25日 10:21 | # | 引用
Vica 说:
月光博客禁止回复?谁说的?
2010年1月25日 10:58 | # | 引用
dggxgg 说:
很好的文章。
这个博客不是公共论坛而是楼主的私人空间,楼主有权利删除。
那些抱怨楼主删除留言的网友,你有不同意见,可以写在自己的博客里,然后在这里留下链接。
2010年1月25日 12:09 | # | 引用
木水 说:
嗯,那个谁说过: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2010年1月25日 12:47 | # | 引用
行者道生 说:
1、支持阮兄发这篇帖子,作必要的声明。并且我从中又获得了有效的信息。谢谢阮兄。
2、强烈抗议阮兄不封掉LAOGUO的IP地址(段)。此人胡言乱语不知所云,浪费了评论版资源,耽误了我(不代表其他任何人)的阅读时间和两块五一小时的上网费(虽然我已经快速的一瞥而过了)。你看,我这一抗议,又是时间流失啊。
3、感谢阮兄所做的事情,感谢阮兄的网志带给我的阅读快乐和有效信息的获得。你辛苦了,尊敬的阮兄。
但是,阮兄,如果有人非要在你的博客上一再声明1+1=3,并且要求你承认的时候,请直接过滤此类言论。可以吗?你这里不是“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你没有容纳和接受以及解释、纠正他们的必要。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你博客知名度的不断扩大,将有更多的匪夷所思的人和评论来到你这里。请有效、果断防范。
2010年1月25日 14:15 | # | 引用
Erwin 说:
我以为Steven只写短篇呢,没想到还有这么精彩的书,看书名就学习了
谢谢了!
2010年1月25日 14:32 | # | 引用
Kuka 说:
您走在前面,而我只有懦弱的跟在后面,我们一起努力吧!
2010年1月25日 14:32 | # | 引用
fallwithme 说:
至于是否有删除自己博客评论的自由,这跟言论自由完全是两个概念。你去别人家做客,自然要遵守别人家的规矩,人家说了不许抽烟,那抽烟的一定会被赶出去。因为主人有制定自己家规的权力。而言论自由,这里的主人是国家,而不是某个个体。而国家的规矩,显然不能是某个人或者某个党派决定的。比如某皇上不喜欢抽烟,他就下条命令禁烟;某某党不喜欢听意见,他们就下令删除所有的意见,这才是侵犯了言论自由。因为国家,不是属于某个人或者某个党派的,国家是属于所有合法纳税的公民的。某些人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侵犯别人的利益。
你可以有奴役别人的自由,但是我必须有选择不受奴役的自由。
你可以说我国政府有封嘴的自由,这是我国的内政,但是我国的公民有选择不被封嘴的自由么?允许政府有侵犯人民的权力,但不允许人民有不被侵犯的权力,这种制度能够延续至今,是中国人的悲哀。
2010年1月25日 14:43 | # | 引用
罗生门 说:
留言好热闹啊!
我是来看热闹的。
2010年1月25日 15:45 | # | 引用
sunxixi 说:
首先申明,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一直只是围观。
不过,我喜欢阮兄的文章。
粗看了laoguo的主张,觉得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laoguo道:“实际上那个,反对GCD的人,支持GCD的人,我们都是受GCD的毒害太深。哪怕你是以反对GCD的面目出现,可实际上,胳膊上还是插着GCD针管”
个人万分赞同,我国出现阮兄所述只局面,并非GD一D之过也。
假使你阮兄自组一党,且握有“枪杆子”之大权,试想中国就有ZY?有MZ了吗?
窃以为,到那时只怕局面更逊于现在。
中国之问题并非是谁执政的问题,余虽痛恨目前之局面,但也同时知晓,即使本人手握生杀予夺之大权,明主和自由仍然遥不可及。
中国问题之根本是全民素质之问题,是全民教育之问题。假使通过教育能使中国人素质更本性之提高,你阮兄,你guo兄,GD甚至是在下执政均也无防。
2010年1月25日 15:59 | # | 引用
nove 说:
基于现在的数学体系的确1+1=2 但是如果你禁止别人说等于3 是不是在扼杀另一种思路 你凭什么认为现在的数学就是世界的全部?
2010年1月25日 16:52 | # | 引用
fallwithme 说:
所以,制度决定素质,而不是素质决定制度。或者用他们的话说,就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
2010年1月25日 17:21 | # | 引用
miffy 说:
很同意这个说法。发表言论言论,和发表有煽动性的言论确是两个概念。不过在我国,思想专制的传统已经使得人们对煽动本身不太敏锐了。这也是为什么一些原本给出了很有见地的观点的文章会引起下面那些情绪化的,混淆视听的,胡搅蛮缠的辩论。因为在人们的潜意识里,对那些试图要改变自我意志的煽动性的言论依然是清醒的。
2010年1月26日 00:42 | # | 引用
欢乐家庭 说:
只看不说话 别老评价别人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而不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那别人也会让你无路可走 哈哈 绕口令啊 阮大哥永远支持你
2010年1月26日 09:21 | # | 引用
小扁豆 说:
人类的未知远远大于已知,容忍现在看来的错误言论,也是给自己探究真理和更“正确”留了一条路,如果我们不能自己独立思考或让他人代替我们思考,那我们和植物有什么两样?植物消耗地球的资源远远少于做人,有些人自己做浪费资源的“植物”做的开心了,还巴不得被人也都来做植物。
2010年1月26日 11:12 | # | 引用
路过 说:
这就对了。大家各抒己见:
1.谁也不会是右派分子;
2.谁也不会是反革命;
3.谁也不会被抓;
4.容忍不容忍都可以;
5.继续......
想要的不就是这吗?
2010年1月26日 11:29 | # | 引用
Bloodtype 说:
嗯,看得出来,阮兄的博客,已经有专人盯访了。恭喜你。
2010年1月26日 13:40 | # | 引用
wind 说:
记得上次看过一篇韩寒的被封的博客,说500个人专门写评论的秘密机构,政府还给发工资的呢,年薪还五六万...像阮兄这么愤世嫉俗的言论是很可能被盯上的,呵呵。
2010年1月26日 13:58 | # | 引用
突然 说:
这里的1+1=2是说1偶数都是两个素数
验证自然数体系的自举
1+1=3是什么
只要你能证明1+1=3也可以,别望文生义
不要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混为一谈
社会科学没有对错,可以随便提任何观点
2010年1月26日 15:30 | # | 引用
突然 说:
这里的1+1=2是说1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
验证自然数体系的自举
1+1=3是什么
只要你能证明1+1=3也可以,别望文生义
不要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混为一谈
社会科学没有对错,可以随便提任何观点
2010年1月26日 15:31 | # | 引用
holeo 说:
渴望言论自由。特别是在很多公共的环境~~Gong产dang40年内必垮台~
2010年1月26日 15:34 | # | 引用
猪头四 说:
看多人懂得诡辩术,然后经常运用诡辩术偷换概念混淆视听,不过也是挺有趣。
我觉得阮大讲的有趣,而且在理,仅仅如此。哈哈。
2010年1月26日 16:07 | # | 引用
冷眼旁观 说:
2010年1月26日 19:31 | # | 引用
行者道生 说:
05年我经常去关天茶舍溜达,那里好贴子的博,杂,深让我获益菲浅(虽说05年已不是关天的黄金时期)。但不时出现的恶意搅局者,喃喃呓语者,精力之旺盛,话语之颠倒错乱,令我惊愕,乃至望而生厌最终少去关天。
如今阮兄的博客名气愈大,粉丝如我者既众,试图借阮兄地盘获得宣泄之快感者也增。他们也许以驳倒阮兄为乐,也许以教育,教训阮兄者自居。有关天之鉴,我建议阮兄要么关闭评论,要么写一个评论者审核机制(或者白名单,或者黑名单)。若因前者可惜后者繁琐难行,也可限制回复字数和频次。是回到从前的良性互动友好氛围还是继续容忍水贴无意义贴甚至混淆 践踏常识贴最终导致阮兄胸闷憋气影响心情影响身体并必然影响好日志的奉献,请阮兄尽早决断。
需要提醒的是,阮兄切不可过分克己容忍。也不必试图说服每一个反对者。因为他们根本不是想和你理性讨论辩驳的。他们已经拒绝学习,拒绝接受他们认知度以外的东西。正如你这篇日志,你越是试图理性的说理,他们越是亢奋不已。因为,在他们看来,你是在回复他们。其实你回复的是愿意理性探讨者顺带警告了无理和恶意纠缠者而已。
2010年1月26日 20:22 | # | 引用
行者道生 说:
阮兄,这篇日志名 错误 是否改成 异己 二字更合适?
laoguo,看你说的似乎你是在某次评论未发出后开始跟博主较上劲的。善意提醒一下,仅供参考----评论未曾发出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未曾按照此评论版要求填写一个名儿或邮箱地址,或者填写了但格式有错,比如"@"或".com"漏错某个
2010年1月26日 20:43 | # | 引用
必填 说:
据我的经验,这个博客的留言通常是直接发表不需要审核的,一直是这样,不是最近改的。但有少数留言要审核后发出,具体规则我不很确定,包含超链接的留言好像比较容易碰到审核,估计是博客代码中为了过滤广告留言而作的设定。人力审核这东西,有时没看清楚也是有可能的吧,尤其是需要从一大堆广告邮件里挑出无辜留言的话。
2010年1月27日 05:47 | # | 引用
爱的是国和家 说:
爱的是国家,不是国家的管家,可是管家把国家当成自己的家。
2010年1月27日 10:35 | # | 引用
不争 说:
既然写了,不用往回绕,一切并非如表面,前途一定光明,细节的问题不用争论吧
2010年1月27日 10:36 | # | 引用
无名 说:
哇,博主是什么名人吗?这么热闹,我只是个过路的,因为之前有个关于个人论坛的发展的文章才进来的,确实言论蛮精彩的,很过瘾,支持言论自由确实很重要,回头看看历史,言论自由应该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体现。
不过对博主有一个言论我有相反意见,不知道是否能提出来说:
博主称在自己的地盘想删什么留什么是自己的自由,不阻止别人有言论自由的意思是别人也可以回他自己的地盘说,而不是在这里说。
对这个话题,看过laoguo的发言,我也蛮赞成的,没有像其它那么多人说的那么难懂呀,唯一一点是LAOGUO太尖锐了,说话太强硬了,这点不好,互相的礼貌尊重还是需要的,大家都客气一下,这样言论不仅自由还更温暖。
嘿嘿,瞎说一通不知道有没有人能听懂,哈哈,希望大家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言论自由,在言论自由的基础上相互理解,最后祝大家快乐!
2010年1月27日 11:40 | # | 引用
MXMR 说:
真理在于不断地探索 永不停止的探索
一旦你停留于当前的小发现 却步不前 真理也就慢慢远离你而去了
而我所见的 更多是停留在开始的地方 固步自封的人 特征都是差不多的
乌合之众啊
博主小心了
那些看似很得势的支持同样也会从底层上毁了你的
2010年1月27日 13:44 | # | 引用
超级FANS 说:
阮兄
今天突然发现不翻墙上不了您的博客了
感到有点心寒
最害怕的事情终于出现了
想起过去每天最希望的事情之一就是看到您的新文章
这一下子变得有些不适应
希望您也要保重
2010年1月27日 17:40 | # | 引用
ndv 说:
laoguo这种人国内真不少。估计是浸淫老庄、孔孟多年,又不得其要领吧,加之在TG的熏陶下对现代文明所知甚少,只能装玄学家了,可叹。建议laoguo多看点书,比如西方哲学史以及科学史,或许还有救。
2010年1月27日 17:55 | # | 引用
wentao 说:
阮先生.你的概念有个错误,没有范围或者标准!
什么是异见分子?或者什么是异端?
和某方面意见不一样是异端吗?
任何一个项目从头到尾都是不同异见讨论的结果,
异见初步分为建设性异见和破坏性异见,
比如很多不负责任的漫骂,想当然要分裂国家,这些东西肯定要删除,就如你删除一些灌水帖,不知所云贴一样,
任何东西都有个范围
没有限制的自由其破坏力不小于没有自由的限制!
我的blog有篇《小贩称遭殴自卫刺死两名城管 无目击证人获死刑》http://wentao.blog.hexun.com/44549323_d.html
如果 你认为有价值不妨转一部分!
2010年1月27日 19:13 | # | 引用
Ruan YiFeng 说:
留言默认允许包含一个超级链接,当包含两个或三个时,都会审核后发表。如果包含四个或四个以上时,就会直接被当作垃圾留言过滤掉。
2010年1月27日 21:12 | # | 引用
西北偏北 说:
这段话我看了三遍,抱歉,没看懂。
许先生(请允许我的男性假设)确定是针对在下这段留言的评论吗:
“这些五毛也真是的,玩什么高端,写那么多字,谁稀罕看啊?
不过也有人想不开,非要辩一下。
何必。
不看就是最大的反击,忽视就是一种侮辱。
都从五毛变一毛了的人,值得搭理吗?
至于那些不领钱的义务宣传员,就更应该不屑一顾了。”
如果不是在下过于愚钝,那便是许先生智慧过人,已远高于在下的理解能力了。
尤其是那句“也就是说楼上诸位读书只能读一半罢”,小弟佩服,金先生是不是连我在那个学校毕业的都推算出来了?
在下粗人,苦想半晌,只得出一句话来:“这哪跟哪啊?”
2010年1月27日 23:27 | # | 引用
梳子 说:
《异端的权利》这本书我读过,但是拙见和你略有出入。
很多人没有读过这本书,所以你引用的段落即使语言再精美,也不能完全让人理解这本书的意义。
这是引用日内瓦教宗加尔文统治时期的“塞尔维特事件”,塞尔维特是个无害的小人物,一个自认为掌握了真理的堂吉诃德,他相信什么都没有错,但是他相信了当局、当权的大人物和他一样平等(虽然这是加尔文极力标榜的)。
他的几封信激怒了加尔文,于是加尔文通过几个手下,将塞尔维特出卖给了天主教宗教审判所,很显然,这个借刀杀人的把戏并不高明,天主教上层人物看穿了这一点,并让这位新教领袖的期望落了空,总之,塞尔维特有惊无险。
加尔文并未就此放手,他抓住一个机会,将塞尔维特骗到了日内瓦。
虽然苏黎世、伯尔尼、巴塞尔等城市要求公正对待这位外国人(塞尔维特并非日内瓦人,所以他在并未违反日内瓦法律的情况下,仅仅因为神学上的某些观点相左,日内瓦最大限度只能驱逐塞尔维特。)
塞尔维特被逮捕、被诬告、被审判、被虐待,加尔文竭尽所能要用塞尔维特来杀一儆百。
虽然这位脑子并不怎么清醒、思想也并不怎么伟大的堂吉诃德受尽凌辱和恐吓,但是他在最后时刻仍然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观点换取苟活,这一点令人敬佩,尽管他愿意为之献出生命的观点显然还有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2010年1月29日 00:00 | # | 引用
梳子 说:
(接上文)
加尔文的法院使用了违法的火刑,将塞尔维特烧死了。
众多掀起反对声浪的人道主义人士中有一个最杰出的,这个人就是卡斯特里奥,他著书对加尔文进行激烈地抨击,塞尔维特的知识、智力不能和加尔文匹敌,但是卡斯特里奥深通教义,他翻译的拉丁文版和法文版圣经文字精妙,乃是受到各方肯定的神学权威,这样一个对手,显然不是已经习惯利用权势、爪牙、阴谋诡计而非知识来打倒对手的加尔文愿意看到的。
加尔文照旧从各个方面对卡斯特里奥进行打击,也暗示他如果站在自己一边可以受到各种优待,但是卡斯特里奥并不将自己的信仰折价出售,恼羞成怒的加尔文再次宣布将卡斯特里奥也列为异端,禁止他的著作在新教信徒中流传。
幸或不幸,卡斯特里奥因病而死,他信仰的上帝保佑了他免遭迫害而死。
时间飞快地过去,在当时所有的著作中记述异端塞尔维特之自取灭亡的文字之中,卡斯特里奥的人道之言作为启蒙思想蔓延至诸多国家,在法国大革命中,人民终可摆脱宗教之桎梏,写下“人生而平等自由”的口号,而历史的车轮继续前进,如今自由平等已成为文明世界的最高原则,卡斯特里奥的平等自由思想终获胜利。
书中所言并非异端亦有权利,我可引用丢勒的《四使徒》下面的铭文权作评述——“勿将谬论奉为神谕,因为上帝从不给自己的话增减只字。”
相信各位亦能理解,“上帝”在这本书中,乃是真理的象征。
laoguo等纵有千错,请各位记住火刑柱上的塞尔维特,我们每个人都是加尔文和卡斯特里奥。成佛成魔,仅在一念之间。我们是否因为某些过于偏袒的热爱,而将“真理”放到“独裁”的王座上去了。
无论上帝、如来、道祖都不因教徒善战而独霸天下,乃是因其庇护苍生的善意而得万众皈依。
2010年1月29日 00:01 | # | 引用
路人某 说:
先声明,我是就事论事。就的是阮先生的这篇博文和前面那部分评论(评论太多,实在看不完)。
看到博文标题“为什么要容忍错误言论?”,我当时就感觉不太妥当。错误起码得加个引号吧,如果阮先生是为了吸引眼球,那就算我多虑了。什么叫错误言论呢?错误言论这个提法是二元论的思维。本来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绝对的正确或错误的言论,只有相对正确与否的言论。那博文所说的言论的正确与否就只能是相对阮先生你自己的观点来说的了。先生的二元思维和个人主义(这词可能不太恰当)与先生在本博文中提到的“相信言论自由”就是本质上自相矛盾的。稍为想想,不是和某些国家的满口言论自由和为了“主旋律”封杀别的言论的行为一样么。没有多元和尊重多元的环境何来自由。
“容忍”一词足以说明问题的核心所在:博主和游客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博客是阮先生你的,但自由发言的权利是大家的。技术上来说,独立博客是博主的私人所有物。但是,从博客的构成元素来说,博客是网民和博主共有的。就好象说,网络是网民的还是某个管理部门的。来自香港扎根山区的一名社工跟我说过,对那些出身不好的孩子来说,恩赐和施舍是不对的,后天的优越环境也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是为他们提供多样的选择和尊重他们选择的权利。阮先生,我不是在说你,看懂了吗。
2010年1月29日 04:19 | # | 引用
网虫 说:
想请问一下阮一峰先生,为什么那篇 “壮士断腕,义无再辱”被您关闭留言了?
2010年1月29日 10:55 | # | 引用
jing 说:
说的好,应该用令人信服的观点说服不那么令人信服的观点,而不是封锁、打压、删除、隐藏。
2010年1月30日 10:19 | # | 引用
zuoshou 说:
laoguo太执着了
要用普世价值观去框自己的言论
2010年1月30日 16:03 | # | 引用
miffy 说:
路人某的发言很值得一读。不过我觉得这里有个关窍。是否应该先将自由言论,中的言论做一番定义呢?胡搅蛮缠的,情绪化的,明显攻击性的,混淆视听的,没有经过独立思考的,或者思考的基石有明显谬误的,这些言论应该不能算作自由言论中的言论一种吧?
有时在讨论自由言论这件事事情之前,是不是先保证所有要发表言论的人是在严肃的思考,学习,之后清晰的发表自己的言论。
在天朝这只是刚刚开始罢了。真希望能够看到同样水平和思想认识的人物在尊重言论自由的基础上进行真正的交流。而不是像这样,当阮先生陷入一群无可辩驳的混战中,被自己所奉行的理想倒打一耙。只因此时,到独立思考的人们成长起来,认真发言的时代还有很久。
2010年1月31日 22:21 | # | 引用
shark 说:
我想,阮哥追寻的“自由”,短期内恐怕无法追求到。就算有一天由天朝来开发潘多拉也一样。
那些(现在)发达的西方国家更相信制度,而不是天朝更相信的“人”的力量。因此,我非常相信天朝国民,不会因为被限制或开放限制而改变我们的本质。要知道,我们从小到大都被其他人管教因此我们更倾向于被管教,在被管教的过程中我们自发地形成了一种“管教”型社会。你要是突然把管教都取消了,我们会适应不良的~~
再者说,GFW限制还可以翻墙,封域名的话还有外国服务器(并且也许更便宜?),生活也许没有那么方便,但也增添了很多乐趣吖……反正我辈天朝顺民是出了名的越不让干啥就越要干啥……
2010年2月 4日 01:37 | # | 引用
et 说:
re 袁春仙
"准备充分"和有没有道理有个毛关系 哦, 你的博客就是你的地盘, 你就可以胡来, 想删帖就删帖. 什么脑残逻辑?
2010年2月 5日 15:53 | # | 引用
名字很大 说:
有这么多人表态, 我都不知道是不是该留言,呵呵.
虽然我还没有读完您的文章,至少有一点我和您的观点是相同的.
就是我们必须能容忍不同的言论,不管他的言论看上去多么"荒谬"或者多么的"错误",可惜这种观点在中国就是一种不和谐.
就在这几天我还在一个论坛上与版主争吵,我用各种方式建议论坛应该允许大家自由的发表自己的看法,不管他是正面和负面的又或者是不负责任的.
当然结果就是我的所有文章被删除,帐号被禁用.
不过我没有气馁,在任何地方我都会坚持我的这个观点.
不管这是否会让我成为人群中的异类, 因为我为自己是一个异类而骄傲^_^
2010年2月11日 05:55 | # | 引用
grants 说:
看最近的网上空气,觉得五毛大抵是语言学科中未入门的人组成。这样的人,这样的言论,到什么163啊新浪啊闹闹,制造下舆情,是可以的。但在这里,五毛的语言显得功底太差了,也煽动不了什么人的情绪。博主我还是支持你,不用听那些人乱叫,保持住你自己,就是一种生活了。
2010年3月30日 00:37 | # | 引用
剑 说:
愚昧人呀 或许不需要真理 有的人要的或许只是安逸
所以呀 我不曾呐喊
2010年5月 5日 16:24 | # | 引用
cubezero3 说:
我记得楼主曾经发表过一个美国拔网线的文章,显然是对于其内容颇为赞同的。
然而没有几页,就看到了这篇文章。“我的回答是,那些广告帖、人身攻击帖、灌水帖、胡言乱语、不知所云的帖子,为什么不删?”
广告贴我没有任何意见。
但是请问,灌水帖,胡言乱语,不知所云的帖子,是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得出来的呢?又是通过一个什么样的流程来完成删除操作的呢?
贴主所说,言论自由并非绝对的言论自由,这个观点我是赞同的。上了这些年网,大家多少都会知道,自己生活的国家言论自由的尺度。相比之下,在您这个博客留言时言论的尺度,具有更大的不透明型。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作为博客的拥有着,您具有绝对的权利,来判定什么帖子是胡言乱语,不知所云的。由此,也不难见到,前面有网友,对于自己帖子被删除,进行质疑。
我记得在另外一篇文章里面,您提到人们至少控制好自己。我觉得,现在是时候,由您,或者您和访问这个论坛的网友一起制定一个言论标准的时候了,与此同时,一个清晰而透明的删帖和还原帖子的制度,也应该建立起来。同时,还应该有一个相应的监督制度,能够让普通网友,对您能够无限删除帖子的权利,进行监督才是。毕竟,现在大家开始访问你的博客,这里就已经不仅仅是您一个人的网络空间了,它牵涉到好多人的感情和心血。
2010年5月19日 18:32 | # | 引用
Azurl 说:
恩 确实 阮的水平的确是个民科 所以每次来都是看他搞笑的
2010年6月 5日 12:43 | # | 引用
怪物 说:
妒忌心非常之重啊 我丝毫感觉不到博主什么自傲喔
博客是私人地方 当然有权利删
2011年5月 2日 04:00 | # | 引用
15640138121沈阳 说:
楼主的大部分文章是只有真正的freethinker精英才能看得懂的,感觉不会对普通人有净化作用。要成为freethinker的条件1:有自尊,野心,不会出现“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安于现状,任由‘天命’或是已经接受这个‘真实’的世界的懦弱想法。2:有足够的独立思考时间,就是要每天‘自闭’一段时间,有谁肯做这种‘无用’的事呢?
2012年11月24日 11:35 | # | 引用
岚 说:
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区别,在不能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消极自由是更为合理的自由权利。
2015年2月28日 14:54 | # | 引用
林梓岸 说:
你说的这个关于言论的问题。就不得不提那一年的那一次事件了,那件事,如今不翻墙搜索都搜索不到,几遍搜索了,也会跳出别的东西来。
2018年7月31日 22:00 | # | 引用
彩虹的情诗 说:
你针砭时弊,他们说你社会底层,为什么不思考一下自己过得这么差;
你告诉他们自己过得很好,他们骂你是袁隆平把你喂饱了;
那些针砭时弊的人其实往往过得都很好,生活在整个社会的中上层,因为他们大多数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丰富的见识和宽阔的眼界,他们才能看到这个社会的羸弱、不公和缺点,针砭时弊仅仅是为了能让这个国家和社会更加的健康、平等、法制等等。真正受益的是那些普通民众,可在这个被国家宣传工具不停灌输的国家里,他们也最有可能被那些普通群众辱骂。。。
韭菜操着镰刀的心,
镰刀操点韭菜的心吧,还被骂的狗血淋头
我想鲁迅先生也不是吃不起饭,群困潦倒才写的那些文章来痛斥时弊呀。
没得办法呀
2019年10月24日 15:57 | # | 引用
匿名 说:
我直至不明白到底是CCP的中国,还是中国的CCP,我只是对CCP有意见,到CCP眼中就成了"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何等的荒谬,如此限制言论自由,不允许人们反对,也不许人提意见,就算现在发展的够好,也迟早药丸
2021年3月29日 16:32 | # | 引用
Jerry 说:
无限放大了一个点,而忽视了其它条件 ~
如果有一个人跟你说,XX是一切的基础,没有XX就没有一切,我觉得这种结论本身就是一种“束缚”,让人不再思考 ~
2021年4月30日 11:35 | # |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