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新兴职业,叫做"网络推广"。
它教你用各种手段提高网站的访问量。比如,做好关键字优化,生成跟踪网络热点的最新内容,登录各种黄页,到处交换链接,在大型社区中经常发言,个性签名一定要包含网址,发送广告邮件......
许多人对这种做法趋之若鹜,它已经成了一个产业。
我还没有尝试过这种推广,主要原因是觉得自己的网站不是商业性的,不值得如此大费周章。但是内心深处,我从没想过,这样的推广到底对不对。
上周,我读到Leo Babauta的文章。他明确说,别做"网络推广"。我觉得,他的理由非常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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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你的创造力,用在这些方面,那完全是浪费。你的创造力应该用于创造价值。
你真正需要的不是流量,而是影响力。
冲着别人大喊大叫,并不会得到影响力。保持安静,才是更好的选择。(Instead of screaming, prefer quiet.)
如果其他人都在喊"看我一眼",你就保持安静。
如果其他人都在关注市场,你就关注你自己。
如果其他人都看重销售额和点击量,你就看重网站的内容。
如果其他人都在招揽访问者,你就让他们自己找上门。
如果其他人想尽办法,要求访问者订阅新闻邮件,你就不提供这个功能。
如果其他人都在标榜取得的成果,你就不要谈论自己。
如果其他人斤斤计较版权,你就白白奉送你的作品。
如果其他人都在豪言壮语,定下宏伟的目标,你就保持低调,试着对未来降低期望。
这里的重点,不是你放弃了竞争,而是你把用于营销活动的时间和金钱,都用来创造真正的价值。
会有人发现你的。他们会觉得很惊奇,你做得又认真又好,但是居然从来没有听说过,于是就去告诉他们的朋友们。这时,你的访问者变成了你的推销员,你的价值就是你最大的广告。
保持安静,让自己变得有价值。长期来看,这比任何营销手段都有效。
(完)
laoguo 说:
物以类聚。
大力气“推广”所招惹来的人
与
酒香不怕巷子深所吸引来的人
是不同的。
各有道理,各有意义。
创造力应该用于创造价值这点我很赞成,我想在这里发表评论的大多数人都是被这里的“创造价值”所吸引来的。
不过,关于什么才是创造力,什么才是创造价值?造物主有着更加宏观与宽容的视角。
2011年8月23日 12:11 | # | 引用
reghere 说:
股市上有个词叫换手率,可以抬高股价,但最后也会出现过山车。
2011年8月23日 12:15 | # | 引用
风海迷沙 说:
拿沙发不会禁言吧?
网络营销适合于当今的快餐经济,如果你不能尽力如何让大家知道你,看到你,那么没有投资人愿意给你钱的。
拙见。
2011年8月23日 12:16 | # | 引用
wordgold 说:
私人观点:网络营销就是一帮子不学无术之人给自己硬造的职业!
2011年8月23日 12:20 | # | 引用
vx13 说:
事实上,很多出色的 web 创业网站都吃过广告不足的亏。
会哭的孩子有奶喝,这个是不能忽视的。闷头做技术,没人做推广,网站死掉也怨不得人。毕竟现在的互联网不是几条巷子,而是一个大迷宫,放得太深了,酒就变醋了。
2011年8月23日 12:21 | # | 引用
SEO101 说:
按您这个思路来,广告从业人员是不是也都该拖出去毙了?
网络推广,说白了,也只不过是广告/营销的一种方式而已。
大家都熟悉的线下的推广方式是非常多样性的,既包括广播电视,也包括电线杆子上的小广告。同理,网络推广也是一样,不能一棒子打死 - 它既包含技术性很强的SEM,SEO和social media marketing, 也包括遭人痛恨的各种spam手段,如垃圾邮件,博客评论群发(估计您的博客肯定有过,呵呵),等等。
抨击一个事物之前需要对其了解,所以,抨击他们的任务,还是交给我们业内人士吧,:)
2011年8月23日 12:45 | # | 引用
SEO101 说:
"它教你用各种手段提高网站的访问量。比如,做好关键字优化,生成跟踪网络热点的最新内容,登录各种黄页,到处交换链接,在大型社区中经常发言,个性签名一定要包含网址,发送广告邮件......"
以您所说的“关键词优化”为例,我想您所说的应该是搜索引擎优化(SEO)。
您是否了解一名优秀的SEO人员该具备哪些专业知识呢?作为一名业内人士,我想告诉你,SEO绝不是你经常听说的堆积关键字...
一名合格的SEO人员,必须具备:
1. 对搜索引擎的基本架构和知识体系具有详细了解,这就需要它对数据挖掘,统计学,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概率等知识具有一定的背景。不一定多么深厚,但是一定要懂一点;
2. 网站开发和维护知识;
3. 数据分析能力,甚至要上升到business intelligence的层面。
具备以上三点,才算得上是合格的搜索引擎人员。
您对这个行业的误解其实不是个别案例 - 这都是因为这个行业太喧嚣了,而喜欢出来喧嚣的,往往又都是些伪专家,他们各种不负责任的言论和行为,造成了人们对这个行业的误解。
2011年8月23日 12:54 | # | 引用
庆祝 说:
给用户创造核心价值。
不过在浮躁的社会里,很多造势推广也获得了很多好处。
2011年8月23日 13:02 | # | 引用
ls zhao 说:
本人就是做这个网络推广的,说实话,确实能给客户带去价值。但是不可否认网络推广让一些垃圾给做臭了。
2011年8月23日 13:36 | # | 引用
野草博客 说:
想赚快钱的人等不及,所以需要“推广”……
2011年8月23日 14:46 | # | 引用
reus 说:
推广不是目的,赚钱才是目的,如果完全不推广能赚更多的钱,推广赚的钱反而少,那自然没有人会去推广。
赚钱没错,推广也没错,推广的手段有对错,赚钱的方式有对错而已。大喊大叫当然让人反感,但一声不吭,不可能自然而然地获得影响力。等别人来发现你,这样简直就是赌博。
用正确的方式推广,把握好尺度就好,没必要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
2011年8月23日 16:24 | # | 引用
david 说:
这就是没钱的人的模式
说的那些不该做的事情都是要的钱
2011年8月23日 16:32 | # | 引用
路人癸 说:
要在不会被饿死的前提下,尽量创造更多价值。然后期待有朝一日能被伯乐发掘。
2011年8月23日 19:20 | # | 引用
崔大鹏 说:
先做好的产品再去推广,推广给需要的人。
这样收到推广信息的人就不会觉得是垃圾广告。
2011年8月23日 20:08 | # | 引用
Alan 说:
我觉得产品是根本,今天在看《rework》这本书,虽然里面说的不一定都对,确实还是深受启发。推广只是手段,没有好的产品,再强的推广又怎样,PPG不就是教训?
2011年8月23日 21:50 | # | 引用
不纯粹文人 说:
不错不错。一直认为单纯重推广不重视内容,推广也是无用功。
2011年8月23日 23:40 | # | 引用
ncsglz 说:
我只想说“网络营销”也可以创造价值!
2011年8月24日 08:27 | # | 引用
三岛超子 说:
网络推广的普及和山寨也有很大关系,你等来的也许不是伯乐而是腾讯,所以要先发制人。。。
2011年8月24日 09:24 | # | 引用
Simon Almighty 说:
我相信博主只是在强调在喧嚣里寻得一片宁静,在浮躁的时代沉得住气,精心专注在提高和创造自我价值上,少点花拳绣腿,多点内力修为。网络推广作为一种广告方式让受众可以更快得接触到你是没有错的。但是花太多精力在这点上面而浪费了在创造价值的精力和资源时,这个就变得不可取了。取势、明道、优术、适度! 其中推广就是一种“术”,而这个"术"的使用必须要“适度”!否则就算你得势、明道了亦无大作为。
先要专注创造价值,后要懂得适当推广。先要耐得住寂寞,后要不甘寂寞!势必一鸣惊人!
2011年8月24日 11:19 | # | 引用
真威武 说:
要内容,也要推广
2011年8月24日 14:28 | # | 引用
小劳 说:
我是做广告和公关的,要是一峰的观点成立,我们就失业破产了!呵呵……
其实我是这样看待的:推广宣传产品与提高产品质量、产量之间并不是必然的对立关系。
只不过是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如何根据产品特性、行业特性、企业所处的阶段进行合理分配而已。
现在已非物质生产短缺的时代了,适当的包装和宣传是必须的,没有经过任何包装和宣传而叫好又叫座的产品几乎不存在,即便是苹果这么酷的产品亦会投入大量的宣传经费,只不过他们做广告较少,做公关较多,所以公众感觉不那么强烈而已。
2011年8月24日 17:22 | # | 引用
phoebe 说:
内容与包装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失了前者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失了后者也难免有沽名钓誉之嫌时间长了会变成敝帚自珍之人的
2011年8月24日 21:11 | # | 引用
地狱之门 说:
不错啊,继续啊
2011年8月24日 22:36 | # | 引用
朴素 说:
在中国,网络推广变味了,被网络水军占据了,真正搞seo sem技术的反而因为大环境渐渐淡出了
环境包括网络水军、网络公关、及百毒立竿见影的竞价排名,从点石论坛的没落就可以看出来。
2011年8月24日 23:32 | # | 引用
chinabag 说:
你说的这种是只是单纯的获得流量的方法,的确不符合企业的长远利益。
不过,现在流行的是网络营销,其实它完全等同于现下的市场营销,所以,你说它重要不重要呢?
2011年8月25日 09:47 | # | 引用
Alex 说:
说的牛啊!PV神马都是浮云。
曾经公司某部门同事为了完成pv任务,夜里换上三俗内容,早上换回原本内容,只是骗人骗己。
2011年8月25日 14:59 | # | 引用
shelwee 说:
这么说感觉还是有另外一个层次的理解,不过网络推广也还是有其不可替代的特点
2011年8月25日 17:47 | # | 引用
小年 说:
和以不变应万变是一个道理,但又寻求标新立异的思维模式,受启发了,做人做事都是这个道理O(∩_∩)O~
2011年8月26日 00:10 | # | 引用
土木坛子 说:
非常同意此种说法。
非常不喜欢那些搞SEO的手法。
2011年8月27日 17:04 | # | 引用
乎阮醉 说:
呵呵呵 ,三岛的表述形式很新颖。
不过身边的确会有很多创业型公司怀有这种戒备。
2011年8月27日 19:11 | # | 引用
古侯子 说:
啰嗦这许多,其实就一句话:酒香不怕巷子深。
现在似乎也不是那么绝对的真理了。
2011年8月29日 15:55 | # | 引用
wenjian 说:
网络推广其实是在迎合搜索引擎的喜好做事情,能够产生的效果就是让更多的人知道。而如何突显价值,在于搜索引擎是否过滤垃圾内容。作者所说的静模式,或许是个口口相传的效果,会在其相似价值观、审美观的人群中实现价值认同,但其效率相对是慢的。
2011年9月 1日 22:49 | # | 引用
烟屁股 说:
重农抑商?
2011年9月17日 14:30 | # | 引用
greenbee 说:
你说的真想我一个老师说的
2011年11月 4日 19:55 | # | 引用
弹弹弹 说:
主要是很多人就是冲着吆喝来,就是去凑热闹、找乐子的
所以即使网络营销看起来已经变得恶心、露骨,仍然在这里越来越红火
保持沉默,也得在暗中吆喝一下,否则真有可能闷死
2012年1月23日 18:35 | # | 引用
颜廷东 说:
2012年5月19日 10:13 | # | 引用
土木坛子 说:
再看一次,依然有效。
2012年5月22日 20:15 | # | 引用
雷东升 说:
卢松松今天转发了这篇文章,所以就过来看看,我自己是赞同SEO101的观点的,可惜他没留地址,不能去讨教讨教
2012年6月19日 16:12 | # | 引用
土木坛子 说:
可能阮兄这里是针对个人博客而言吧。其实对于个人博客,就算再多的访问量能多到哪去呢?中文博客想赚钱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也就月光那几个吧,可月光那还叫个人博客吗?小型媒体了,他今天也不是自己原创了,而收稿了。
2012年8月17日 14:58 | # | 引用
静心放下 说:
原先我也是对SEO一窍不通的,外销现在形势不好,内销要做,从一个工厂切换到公司模式,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而SEO又是很热闹的。
许多草根成功的案例,都是一无所有而成为SEO专家的传奇。一方面,现在的时代太喧嚣,敲锣打鼓的,可能已是常态了,就像每天手机总会收到各式各样的推销电话,却又无可奈何。
SEO是术,对于这个过于快,太作弊的年代,需要懂一些的。就像百度的邪恶力量一样,你的存在或许被它屏蔽掉了,在虚拟世界里,那么,要恢复过来,就需要懂一点这个术了。
你无法脱离当下,即便你已经厌恶至极。
2012年9月26日 04:05 | # | 引用
nt_fox 说:
只要有市场,就有价值,为什么说网络营销就没有价值呢?
2013年6月18日 15:04 | # | 引用
Alivn 说:
我认为"网络推广"并非没有创造任何价值。劳动力创造产品,产品只有通过交换,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才能称为财富,网络推广创造的价值就在交换这一环节,保证了产品能合理到供应到需求者手中。博主列举的“网络推广”方法,关键字优化,做过度了就是在做无用功,其它几个方法则低效率低,所以即使花费大量时间,产出的价值却不高。
2015年3月19日 11:41 | # | 引用
zhanlang 说:
关键是用这些手段的人里有不少赚了不少钱~
2015年6月 8日 15:54 | # | 引用
官文杰 说:
这跟之前的一篇 不要在功能上竞争 有异曲同工之妙 做好自己 不要随流
2015年6月13日 19:45 | # | 引用
国风记录 说:
是的,做了几年个人站长深有领悟,如果早一点看到这篇文章就不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去做推广了,更多的可以应该是去创造价值.
2015年9月25日 00:53 | # | 引用
jingkaimori 说:
@SEO101:
白帽SEO大概率会顺便优化用户体验,而黑帽会顺便搞砸体验。。。
2020年8月 8日 16:24 | # | 引用
Jerry 说:
酒香也怕巷子深 ~
2021年4月22日 09:05 | # | 引用
Nash 说:
您说的不错。
造物主的视角是谁也不知道的,人应该研究具体的人,谁也无法代表造物主,对于造物主敬而远之,谈论价值就应该就事论事,上升到造物主并无价值。
2024年4月22日 08:09 | # | 引用
Nash 说:
您说的不错。
造物主的视角是谁也不知道的,人应该研究具体的人,谁也无法代表造物主,对于造物主敬而远之,谈论价值就应该就事论事,上升到造物主并无价值。
2024年4月22日 08:09 | # |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