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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的孩子》译者的话


译者的话

有关《午夜的孩子》,实在也用不着我在这儿多讲什么了。一峰先生建议我在此书的电子版出现在读者面前时写几句话,我想,就将我以前所写的文章“《午夜的孩子》何时告别午夜?”(载《译文》杂志2004年第一期)之中的最后一段代替吧,只是,时间又过去了将近三年,第一句应该读作“五年前完成”了!


“译文早已于两年前完成,本以为很快就会和我国读者见面。但出人意外的是,出于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该书至今尚未能付梓,这是很令人失望的。众所周知,当年霍梅尼对拉什迪下追杀令,是因为他在《撒旦诗篇》中出言不慎,对伊斯兰先知有不敬之处,这与《午夜的孩子》可说风马牛不相及,毫无相干之处。在我国,《世界文学》2001年第5期曾以八十余页的篇幅发表了我的译文中的两章,非但没有出什么乱子,相反还受到了广泛的好评,除有杂志摘要转载与译文一起发表的我撰写的论文之外,还有外国文学研究者和高校学生给译者来信来电话,询问有关该书的情况,希望能够早日读到它。何况,在2000年颁布的我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大纲中,Midnight’s Children已被列入到英语专业学生阅读参考书目之中(当代文学作品总共才十一二本)。既然鼓励或指导大学英语专业的师生阅读原著,那么,还有什么理由不让无法直接阅读原文的读者读译文呢?二十余年来,我国出版界的开放程度前所未有,这也体现了我国民主建设的长足进步。如今,萨尔曼•拉什迪已经重获自由,而《午夜的孩子》这样一部得到世人公认在全世界流行的文学名著,既未鼓吹色情或暴力,又没有触及国际政治或宗教上的敏感或禁忌之处,那么,还有什么理由缩手缩脚,不让广大的中国读者阅读它呢?”

刘凯芳

200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