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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歌手贾米拉


我的嗅觉变得极其灵敏,结果当我的终身未嫁的艾利雅姨妈来到卡拉奇码头迎接我们时,我立刻就嗅出她笑容背后的那种粘乎乎的虚伪的臭气。当年我父亲抛弃了她投身到她妹妹的怀抱之中,对这件事她始终耿耿于怀。我这位当校长的姨妈如今身躯肥胖,步履沉重,但其妒嫉心理一点儿也没有减少。她又黑又浓的汗毛满带积怨,从她身上大部分的毛孔里面冒出来。她张开手臂,摇摇摆摆地朝我们跑来,嘴里嚷着:“阿赫默德兄弟,你总算来啦!晚来总比不来好啊!”就像蜘蛛似地热情邀请我们住到她那里去(这当然被接受了),这一切也许骗过了我父母亲和贾米拉。但是,我从小戴的手套和绒球帽都是她带着酸溜溜的心情一针针织起来的,她在编织那些表面看起来丝毫无害的婴儿用品时也将自己的怨恨掺杂了进去,我在不知不觉之中也沾染了这里面的晦气。此外,我记得一清二楚,人在受到报复的欲望驱使时是怎么一回事。我,消耗殆尽但鼻腔却畅通无阻的萨里姆,能够闻得出她腺体分泌出来的报复的气味来。不过,我却无力提出抗议。我们一股脑儿被塞进她那辆带着报复气味的达臣车里,沿着本德路来到了她在古鲁·曼迪尔的家里 - 就像一群苍蝇一样,只是更加愚蠢,因为我们还为自己被俘获而庆贺。

……但是我的嗅觉多么厉害呀!我们大多数人从一出生,便日积月累地被训练得只能辨别极其有限的几种气味。而我呢,一直什么东西都闻不出来,因此对嗅觉方面的种种禁忌一无所知。结果呢,如今我在别人放屁时往往不会装出一付浑然不觉的样子来 - 这常常弄得我父母很是尴尬。不过,更重要的是,如今我畅通的鼻腔能够闻到的气味远较常人为多,一般人往往只能够闻到来源于物体的气味,而我则不然。因此,我少年时一到巴基斯坦,便逐渐学会辨认出世界上各种神秘的气味,新的爱情香得刺鼻但消失得也快,怨恨的辛辣气味深沉而持久。(在我到达这一“圣洁的国土”后不久,我暗中发现姐妹之情说到底并不圣洁,而我姨妈心中缓慢地燃烧的怒火却从一开始就传到了我的鼻孔里。)鼻子会增加你的见识,但是并无能力使你对事态的发展加以控制。我入侵巴基斯坦带的武器(要是可以用这个词儿的话)只是我祖传的鼻子上的一个新功能,它使我能够嗅出真相,嗅出即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嗅到痕迹,但是却没有唯一为入侵者所需要的力量 - 也就是战胜我的仇敌的力量。

我不想否认的是,我永远不会原谅卡拉奇,因为它远远比不上孟买。我新到的这个城市夹在沙漠和荒凉的盐水小港湾之间,海岸边长着一些发育不良的红树,它的丑陋甚至连我的相貌都只好甘拜下风。它发展得太快 - 自1947年以来,它的人口增加了三倍 - 模样就像一个过分肥胖的侏儒那样臃肿笨拙,不成体统。我十六岁生日的礼物是一辆兰布雷塔的小型摩托车,我便骑着这辆没有窗户的车子满城兜风。我嗅到了贫民窟里的居民那种听天由命的绝望,以及富人们只想保住自己优越的生活条件的戒备心理。我随着车流驶上散发出财产充公和宗教狂热气味的小路,又不由自主地拐进了下层社会一条长长的过道,过道尽头是塔伊女士家的大门,她是世界上最老的婊子……但我这是有点说漏嘴了。在我的卡拉奇的中心是艾利雅·阿齐兹的房子,那是在克莱顿路上的一所大宅子(多年来她一定像个鬼魂一样在这幢房子里东游西荡,只是找不到人来吓唬一番),房子的油漆发黄了,到处是暗影。每天下午,街对面清真寺的光塔便投下了一个长长的暗影,像是在指责什么人似的。多年之后,在江湖艺人的聚居区里,我又生活在另一座清真寺的阴影之下,但那个界限不很分明的暗影(至少有一段时候)起着保护作用,使人丝毫不觉得威胁。甚至就在那时候,我对清真寺的暗影总是怀着在卡拉奇生成的看法。我仿佛觉得,在其中我可以嗅得出我姨妈那种心胸狭隘、令人窒息的非难气息。她在等待时机,时间一到,她的复仇是会叫人粉身碎骨的。

在那一时期,这个城市多的是海市蜃楼。它位于沙漠边缘,并没有完全摆脱沙漠对它的影响。在埃尔芬斯通大街上,柏油路上的绿洲闪闪发亮,在卡拉普尔这座黑色大桥周围的茅舍中间,一些供商人或香客等旅行队过夜的客店微微发亮。在这个不下雨的城市里(它同我出生的城市唯一共同之处就在于都是从一个小渔村发展而成的),藏在暗处的沙漠仍然保持着它制造幻象的古老能力。结果呢,卡拉奇居民对现实完全把握不住,只好心甘情愿地向他们的领袖请教,由他们决定什么是真实什么是虚幻。困扰这个城市的居民的是若现若隐的沙丘和古代国王的鬼魂,同时还知道作为这个城市的基础的信仰的名字的本意是“顺服”[1],我的这些新同胞身上发出沉闷的醉醺醺的默许的气味,对一个嗅惯了 - 在最近,尽管时间很短 - 孟买的不墨守成规的辛辣气息的鼻子来说,这种气息是很令人沮丧的。

我们到达那里不久 - 很可能是清真寺阴影之下克莱顿路那幢房子太压抑了吧 - 我父亲决定自己盖一幢房子。他在最时髦的“社区”即新的住宅建设区,买了一块地。在我十六岁生日那天,萨里姆得到的还不止是一辆兰布雷塔 - 我还获悉了脐带的神力。

那个浸泡在盐水里,在我父亲的衣柜里面放了十六年,就等着这一天的东西是什么呢?那个像条水蛇一样在一个旧酱菜瓶子里面沉浮,跟我们一起跨海而来,最后埋到了坚硬而贫瘠的卡拉奇土地里面的东西是什么呢?是什么东西曾经在子宫里面给新生命以营养 - 如今又给土地注入了神奇的生命力,并且催生了一幢美国风格的错层式平房的呢?……避开这些晦涩的问题,我要解释的是,在我十六岁生日那天,全家人(艾利雅姨妈也在内)聚集在考兰吉路上我们买下的地皮上。站在一旁观看的有施工队的工人和一个长着大胡子的毛拉,阿赫默德递给萨里姆一把十字镐,我用它在地上刨了一下作为开工仪式。“从头开始,”阿米娜说,“印沙安拉[2],我们都会成为新人了。”在她这一高尚而不可企及的心愿驱使下,工人们很快把我刨的那个洞挖大了。这时候,酱菜瓶子拿了出来。盐水浇在干燥的土地上,里面剩下的东西接受了毛拉的祝福。在那之后,一条脐带 - 是我的呢,还是湿婆的?- 埋到了土里,建房开始了。拿来了糖果甜食和软饮料,那个毛拉一定是饿坏了,他一人就吃下了三十九个甜饼,阿赫默德·西奈难得这次没有嫌开销太大。埋在土里的脐带激发了工人们的干劲,但尽管房子的地基挖得很深,它还是没能保住房子,我们一天都没有住,房子就倒塌了。

我猜脐带是这么回事:尽管脐带有神力保佑新房子的建造,但也不是所有的脐带都很灵验。卡拉奇这个城市就证明了我这个观点。它的地底下显然埋了许多并不完全合适的脐带,因为城里全是一些丑得要命的房子,这都是一些先天不足的畸形产物。有些房子怪就怪在看不到窗户,有些房子模样就像是收音机、空调器或者监狱里的号子,还有些大厦头重脚轻,线条单调死板,令人生厌。这些房子外表丑陋不堪,居住起来也很不舒服。在这个城市里沙漠的痕迹已经不多了,但不知是脐带的关系呢,还是由于土壤太贫瘠,结果它成了个荒诞不经的怪物。

我闭着眼睛也能够嗅出悲愁和快乐、分辨出智慧和愚蠢,就这样来到了卡拉奇。我进入了青春期 - 我当然明白次大陆上的两个国家和我的童年都已一去不复返了,我们都会经历那种成长的痛苦以及变声这一令人尴尬的奇怪过程。鼻子引流剥夺了我的内心生活,但我的关联感并没有消耗殆尽。

萨里姆入侵巴基斯坦所带的武器只是一个超级灵敏的鼻子,但最糟糕的是,他来自一个完全错误的方向!对地球上这一部分成功进行征服的人都来自北方,所有的征服者都是陆路来的。我对此浑然不知,顶着历史逆风而上,我从东南方来到了卡拉奇,而且是从海上来。我想,其结果也就不会令我感到意外了。

回顾历史,由北向南长驱直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从北方来的有倭马亚王朝[3]的将军哈贾伊·本·尤素夫和穆罕默德·本·卡西姆;还有伊斯玛仪派[4]信徒。(据说阿利汗和丽塔·海华兹[5]曾在其中居住的蜜月小筑俯瞰我们已经埋下了脐带的那块地,传说这位影星常常身穿好莱坞派头的风流轻纱长晨衣在那块地皮上散步,使得人们极为反感。)噢北方具多么绝对的优势啊!加兹尼的马茂德[6]从北方长驱直入,横扫印度平原,他带来的语言中字母S有三种写法之多。不可避免的答案是,se、sin和 swad都是从北方入侵的。还有穆罕默德·宾·萨姆·古尔呢,他推翻了加兹纳维王朝[7],建立了德里哈里发国。萨姆·古尔的儿子也向南推进。

还有图格卢克[8]、以及莫卧儿王朝的皇帝呢……不过,我已经把我的观点说清楚了。只要加上一点,那就是思想也和军队一样,从北方高原长驱直入,一直向南向南推进。锡坎达尔-布特-希坎[9],克什米尔那位反对偶像崇拜的人 ,在十四世纪末将克什米尔山谷里所有印度教神庙夷为平地(可以说为我外公立下了先例),他从山地来到河间平原。五百年后塞伊德·艾哈迈德·巴里尔维[10]的穆斯林游击队运动又沿着这条千万人踩踏出来的小道南下。巴里尔维的观点是,克己、仇恨印度教徒、圣战……这些哲学就像国王一样(长话短说)是从同我相反的方向来的。

萨里姆的父母亲说:“我们全得成为新人”。在这个圣洁的国土,圣洁成为我们的理想。但是萨里姆永远都打着孟买的印记,他的脑袋里充满了安拉以外的各种各样的宗教(就像印度的第一批穆斯林,也就是马拉巴尔海岸的莫普拉[11]商人一样。在我以前生活的国家里,神的数目赶得上人口的数目,结果呢,如此众多的患有幽闭恐怖症的神灵使我们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反感的情绪,我家里人提倡的是商业道德,而不是信仰)。他的身体也明显地露出了不圣洁的发展倾向,我像莫普拉人一样,命中注定要成为一个不合时宜的人。但最后,我还是没有逃过圣洁这一关,就连我,萨里姆,也得到了净化,与种种的不端行为一刀两断。

在我十六岁生日以后,我去艾利雅姨妈的学校里学历史。但就是上学也不能使我觉得成为这个没有午夜孩子的国家的一员,这里我的同学上街游行,要求建立一个更严格遵守伊斯兰教规的社会 - 他们不要求减少规矩,反而要求增加,这证明他们完全站到了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学生的对立面。不过,我父母亲决定在这里生根,虽然阿尤布汗和布托与中国结盟(没有几天之前中国还是我们的敌人),但凡对这个新家的批评,阿赫默德和阿米娜根本听不进去,我父亲还买下了一个毛巾厂。

在那段日子里,我父母的精神可说是焕然一新。阿米娜那种负疚的浓雾消失了,她脚上的鸡眼似乎也不再作痛了。而阿赫默德呢,尽管仍然发白,但是他重新找到了对妻子的火热的爱情,这一来觉得腰部的冰冻融化开了。有几天早上,阿米娜脖子上还有牙咬的印痕。她有时候会忍不住咯咯直笑,就像个中学生似的。“说真的,”她姐姐艾利雅说,“你们两个也真正像是在度蜜月呢,一点不错。”但是我嗅得出在艾利雅牙齿后面藏着些什么,在这些表示友好的话后面没有说出来的东西……阿赫默德·西奈以妻子的名字命名他工厂生产的毛巾 - 阿米娜牌。

“那些千万富翁算什么呀?达乌德家、赛戈尔家、哈隆家?”他兴高采烈地大声嚷嚷,对这些全国最富有的家族嗤之以鼻。“瓦里卡家和佐勒非卡尔家算什么呀?我可以一口吞掉他们十个,等着瞧吧!”他许愿道,“不到两年,全世界的人都会用阿米娜牌的毛巾。最高级的毛巾布织物!最现代的机器!我们要把全世界擦得又清爽又干燥。达乌德家和佐勒非卡尔家会求我告诉他们我的秘密。我会说,是的,毛巾质量刮刮叫,但秘密不在生产工艺上,是爱情征服了一切。”(在我父亲的话中,我辨出了乐观病毒还在作祟。)

那么阿米娜牌是不是以清洁的名义(这同……相差无几)征服了世界呢?瓦里卡家和赛戈尔家有没有到阿赫默德·西奈这里来向他请教:“天哪,我们甘拜下风了,喂,你是怎么干的?”阿赫默德亲自设计花样的(有点儿俗气,不过没关系,它们是爱情的产物)高质量毛巾布有没有既擦去巴基斯坦人身上的水珠又擦去出口市场上的湿气呢?俄国人英国人美国人有没有用带有我母亲不朽的名字的毛巾裹住身体呢?……阿米娜牌的故事等一会儿再讲。因为歌手贾米拉的事业即将起航,普夫斯大伯来到了克莱顿路上那幢清真寺阴影下的房子里。

他的真实姓名是已退伍的阿拉乌德丁·拉蒂夫少校。他从我姨父那里听说了我妹妹有一付好嗓子(“我那个好得没命的朋友佐勒非卡尔将军,1947年那当儿我们一块儿在边境巡逻部队里面同事。”)在贾米拉十五岁生日过后没几天,他来到了艾利雅·阿齐兹家,他精力充沛,满面笑容,露出一嘴的纯金牙齿。“我同我们英明的总统一样,”他解释道,“是个简单的家伙,总要把钱放在最保险的地方。”少校的脑袋就同我们英明的总统一样,也是滴溜滚圆。与阿尤布汗不同的是,少校早就离开军队投身到演艺业中。“老兄,绝对是全巴基斯坦第一号的演出人,”他告诉我父亲说,“没有什么秘密,只要有干劲就行。部队里的老习惯,改不了啦。”拉蒂夫少校提出,他想要听听贾米拉唱歌。“别人在我跟前老夸她,只要她真的有那么一点儿意思,我的好先生,我会让她大大地出名!噢,对啦,当然是马上就出名!要有关系,就是这么回事,要有关系再干起来,您的朋友退伍的拉蒂夫少校有的是关系和干劲。阿拉乌德丁·拉蒂夫,”他加重语气,金牙闪闪发光,对阿赫默德·西奈说,“听说那个故事吧?我只要一擦我那盏可爱的旧灯,巨人就会跳出来送给你名和利。[12]你女儿在我手里会好得没命,真会没命地好。”

对歌手贾米拉的歌迷来说,幸运的是阿赫默德·西奈这时和妻子恩爱异常。身在幸福中,他脾气也变好了,没有立刻将拉蒂夫少校赶出门去。我如今也相信我父母已经得出结论,他们的女儿的才华太异乎寻常,不应该将她关在家里。她那天使一般的嗓音具有超凡脱俗的魅力,他们认识到她的天才最终一定要在世上大放光彩。但阿赫默德和阿米娜还有一件事不放心。“我们的女儿,”阿赫默德说 - 实质上,夫妇两人之中他更加老派 - “是好人家出身,你想要叫她上台,在天知道多少陌生男人面前抛头露面……?”少校现出受了侮辱的神气来。“先生,”他冷冰冰地说,“您以为我这个人不懂分寸,是吗?老兄,我自己也有女儿。七个女儿呢,谢谢老天。我给她们办了个旅行社,不过只通过电话交易,严禁其他方式。从来没有想让她们坐在办公室窗口谈生意,如今,它成为本地最大的电话旅行社了,一点不假。说真的,我们送火车司机去英国度假,还有开公共汽车的。我的计划是,”他连忙加上一句,“你们的女儿会和我自己的女儿一样受到别人尊重。其实会受到更大的尊重,她要成为明星!”

我妹妹身上还剩下点猴儿气,她给拉蒂夫少校的女儿 - 莎菲亚和拉菲亚还有其他五个菲亚一起起了个外号,就叫“普夫菲亚那家子”。她们父亲的外号就叫“普夫菲亚老爹”,后来又称为“普夫斯大伯”,这可是个尊称。他说到做到,半年以后,歌手贾米拉既出版了大受欢迎的唱片,并且拥有了一大批歌迷,一切都有了。而这些东西呢,都是在不露出她的面孔的情况下做到的,这一点,且听我慢慢道来。

普夫斯大伯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固定风景,每天晚上相当与我们以前的鸡尾酒时刻,他都要到克莱顿路上的房子里来喝石榴汁,并且请贾米拉唱一两只歌子。她呢,已经长成为一个脾气最温柔的姑娘,总是欣然同意……在这以后,他总会清清嗓子,仿佛是给什么东西卡住了似的,接着便同我兴高采烈地说笑话,议论起我的婚事来。他一笑二十四K 的金牙就映得我眼花缭乱,他说:“小伙子,该找个老婆了。听我一句话:找的姑娘脑瓜要灵,牙齿不要好。这一来你就会既得到一个朋友,又得到一个贵重物品保管箱!”按照普夫斯大伯的说法,他的几个女儿都符合上述的标准……我尴尬得要命,嗅得出他只是半真半假地开玩笑,便总是嚷道:“喔,普夫斯大伯!”他知道他的绰号,甚至很是喜欢它。他拍拍我的屁股,嚷道:“加油啊,嗯!没错。好的,孩子,我的女儿你挑一个吧,我保证把她的牙齿全都拔掉。等你娶她时,她嘴里就有百万块钱的嫁妆了!”这时候呢我母亲常常想把话题岔开,她不大喜欢普夫斯大伯的主意,无论嘴里的假牙多么值钱……在第一回那天夜晚,就像后来经常发生的那样,贾米拉给阿拉乌德丁·拉蒂夫少校唱了歌。她的歌声飞到窗外,外面的车辆都静了下来,小鸟也停止了啼鸣,街对面卖汉堡包的铺子里的收音机给关上了,街上挤满了驻足而听的行人,我妹妹的歌声令他们如痴如醉……歌声一停,我们发觉普夫斯大伯正在抹眼泪。

“无价之宝呀,”他一边往手帕里面擤鼻涕,一边说,“先生,太太,你们的女儿是无价之宝。我给镇住了,五体投地,绝对是五体投地。她向我证明,金嗓子要比一口金牙齿更加值钱。”

歌手贾米拉的名气越来越大,最后不公演是不行的了,这时候普夫斯大伯炮制出来一个谣言,说是她惨遭车祸,面容都毁掉了。是(退伍)少校拉蒂夫发明了她那个著名的把全身遮得严严实实的白绸披巾,也就是帷幕或者面纱,上面用金线绣满了图案和宗教文字的书法。每次她公演时,总是庄重地坐在这块披巾后面。歌手贾米拉的披巾由两位不知疲倦的人举着,这两个人肌肉发达,也从头到脚用披巾蒙着(不过要简单得多)- 正式的说法是这两个人是她的侍女,但没法从她们身上的布尔卡[13]看出性别来。少校在披巾的中央开了个洞,直径三英寸,圆周用最漂亮的金线滚边。这样,我们家庭的历史又一次成为国家的命运,因为当贾米拉嘴唇凑在金线刺绣的开口唱歌时,整个巴基斯坦都爱上了这个十五岁的姑娘。其实,人们只能从一块金白相间的床单中间一个窟窿里看到她的影子。

遭遇车祸的谣言更使她的名气达到了顶峰,她在卡拉奇邦比诺剧院举行的演唱会场场爆满,在拉合尔的演出也把沙里马尔花园挤得水泄不通,她的唱片一直雄踞排行榜的榜首。她变成公众人物,“巴基斯坦的天使”、“国家的声音”、“巴尔巴尔-艾-迪恩”- 意为“信仰的夜莺”,每星期都有无数的人坚定不移地向她求婚,她成为全国人民的宠儿,她的这种生活渐渐使得她在我们家里的地位也受到了影响。因此她受到了盛名的两种病毒的困扰,第一种病毒使她为了保持自己在公众面前的形象而付出代价,因为车祸的谣言,她不得不在所有的场合都披着那块金白相间的披巾,甚至就在她继续求学的我艾利雅姨妈的学校里也是如此。而第二种病毒使她处在自我夸大和简单化的状态之中,这是明星生涯避免不了的副产品,原先在她身上就存在着盲目的、使人糊涂的忠诚和简单地判定是非的民族主义的苗头,如今这种倾向一发不可收拾,成为她性格的主流,使她把其他一切都拒之门外。盛名将她囚禁在一个镀金的帐篷里。由于成为全国的新女儿,她的性格中含有了这个国家更多的性格特点,也就是那些咄咄逼人的倾向,她童年时的那种铜猴儿气质却越来越少了。

歌手贾米拉的嗓音常常出现在电台巴基斯坦之声的节目中,因此,无论在西巴还是东巴的乡村中,人们渐渐把她看成超人一类的人物。她永不疲倦,是个没日没夜地为自己的人民歌唱的天使。而阿赫默德·西奈呢,他对女儿事业的担忧如今已经所剩无几,即使是有的话,也被女儿的大笔收入而抵销了(尽管他以前是德里人,但这时心底里已经成为一个真正的孟买穆斯林,把金钱看得比什么都重),他变得越来越喜欢告诉我妹妹说:“你瞧,女儿啊,正派、圣洁、艺术和良好的商业感是可以完全统一起来的。你的老爸有法子把这些安排得好好的。”贾米拉温柔地笑着表示同意……她不再是当年那个骨瘦如柴的假小子,她如今成为一个身材修长、秋波流盼、肤色金黄的美人儿,头发长得几乎可以坐在身子底下,就连她的鼻子也很好看。“我女儿的相貌,”阿赫默德·西奈骄傲地告诉普夫斯大伯说,“主要继承了我家这方面的高贵血统。”普夫斯大伯的目光好奇而尴尬地朝我脸上一溜,干咳了一声。“这姑娘漂亮得没命,先生,”他同我父亲说,“老天,真是刮刮叫。”

我妹妹耳边老是响着雷鸣般的掌声;在她首次于邦比诺剧院举办如今这已成为经典的独唱会上(我们坐的座位是普夫斯大伯给我们预留的 -“剧院里好得没命的座位!”- 就在他家七个蒙着面纱的菲亚旁边……普夫斯大伯用手指捣捣我的肋骨:“喂,孩子,挑啊!随意挑啊!记住啦,嫁妆!”我脸涨得通红,只是使劲盯着舞台),观众“哇!哇”的高叫声有时候淹没了贾米拉的歌声。演出结束,我们去后台,发现那里堆满了鲜花,我们得从这些代表举国上下爱慕之情的鲜花盛开的樟树园里开出一条路来。结果发现她几乎昏厥过去,其原因并不是因为劳累,而是房间里鲜花太多,把她给薰坏了。我也觉得头昏脑胀,于是普夫斯大伯只好用大桶把鲜花一桶桶地倒到窗外去 - 外面聚集了一大群的歌迷 , 他一边嚷嚷道:“鲜花固然好,该死,但是民族女英雄也得呼吸空气呀!”

在歌手贾米拉(和全家人)应邀前往总统府为胡椒瓶的司令演唱那晚也是掌声不绝。我们对外国杂志上有关受贿和瑞士银行帐户等报道不屑一顾,把浑身上下擦得雪亮,我家既然开毛巾厂,不把身上弄得一尘不染也说不过去。普夫斯大伯又把金牙格外仔细地刷了一遍。在一个大厅里面挂着巴基斯坦国父卡伊德-伊-阿扎姆·穆罕默德·阿利·真纳和他惨遭暗杀的朋友和继承人利阿古德·阿利的画像,画像四周围着花环。就在这里举起了一条中间开洞的床单,我妹妹隔着床单歌唱。贾米拉的歌声最后终于静了下来,紧随她织锦缎一样优美的歌声响起的是身穿镶金边军服的大人物的声音。“贾米拉女儿,”我们听见说,“你的声音将会是圣洁之剑,这是一种武器,我们可以用它来净化人的灵魂。”按照阿尤布汗总统自己的说法,他是个简单的兵士,他朝我妹妹灌输了忠于领袖、笃信安拉的简单的士兵道德准则。她回答说:“总统的希望就是我心底里的声音。”通过床单上的那个窟窿,歌手贾米拉献身到爱国主义的热情之中。这一由高层人物组成的听众掌声雷动,这一次是彬彬有礼的,不像邦比诺剧院的观众那样哇哇乱叫,只听见身穿镶金边军服的高级军官整齐划一地鼓掌,感动得满脸是泪的父母开心地拍手。“我说了吧!”普夫斯大伯低声说,“好得没命,对吗?”

我能够闻到的东西,贾米拉能够唱出来。真与美、幸福与痛苦,各有各的气味,我的鼻子都可以分辨出来。而这些东西在贾米拉的歌声中,也都可以用最理想的形式表现出来。我的鼻子,她的嗓子,这两者相辅相成。但它们也开始分道扬镳了,贾米拉唱的是那些爱国歌曲,而我的鼻子似乎喜欢嗅那些扑面而来的糟糕气味,这其中有艾利雅姨妈的积怨,有我同学的闭塞的心灵中那些一成不变的辛辣的臭气。因此,在她那一方面是升入到九霄云天之中,而在我这方面呢却是下沉到阴沟里去。

不过,回顾那时,我现在想我早在得知……之前就已经爱上了她,有没有什么能证明萨里姆爱上妹妹那种无法启齿的感情呢?有。铜猴儿虽然不见了,歌手贾米拉还有一桩爱好没有改变,那就是她爱吃面包。爱吃薄煎饼、千层饼、炭火炉烤出的馕吗?爱吃,但还有更爱的。那么,是爱吃发酵的吗?对了,我妹妹 - 尽管爱国 - 最爱吃发酵的面包。在卡拉奇全城,哪里才买得到最好的发酵的面包呢?不是在面包店里。城里最好的面包只有在圣伊格纳西亚的秘密教派的修女那里才可以买到。每星期四早上,那个平时关着的小窗一打开,修女会将面包递出来。这样,我每星期都骑着那辆兰布雷塔的小摩托车,给我妹妹去买修女做的滚热的新鲜面包。尽管队伍弯弯曲曲排得很长,修道院周围的小巷里散发着使用得过多的调料和牲畜粪便的热烘烘的气味,无论我有多忙,面包我是一定要来买的。我心中从来没有对此有任何批评的意见,我从来没有想到过问问我妹妹,如今她作为“信仰的夜莺”,还仍然保留了她当年同基督教调情的这一痕迹,这同她的新身份是不是有点不相称……

有没有可能来追寻这种反常的爱情的根源呢?萨里姆一直巴望处于历史的中心位置,如今他是不是看到妹妹多多少少实现了自己对人生的理想,从而鬼迷心窍了呢?那个身上多次受伤、再也不拖鼻涕的午夜孩子大会成员,如今也像脸上布满刀疤的讨饭女孩孙达丽一样破了相,是不是妹妹身上新出现的那种完美使他心荡神迷了呢?我从前曾经是穆巴拉克,也就是受到上天保佑的人,我倾慕我妹妹,是不是因为她实现了我内心深处最秘密的梦想了呢?……我只想说的是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的事,只是当我这个十六岁的少年,跨在小摩托车上,开始动脑筋去寻找起妓女时,我才觉得有些异样了。

艾利雅心中的怒火正在暗暗燃烧,阿米娜牌毛巾新近才上市,歌手贾米拉事业如日中天,那座由靠着脐带的神力拔地而起的错层房子远未完工,我父母迟来的爱情的烈火重又熊熊燃烧。就在这时,在一片几乎肯定是荒芜的圣洁之地包围之中,萨里姆·西奈再也不同自己过不去了。我并不想说他不感到悲伤,我不想对我的过去吹毛求疵,我承认他就同他这个年龄的大多数孩子一样,气鼓鼓的,常常故意作梗,情绪很不稳定。他睡梦中再也没有午夜的孩子来访,如今梦中满是对往事的追忆,几乎使他恶心,因此他半夜醒来时,一种懊悔的感觉常常闷得他透不过气来。常常会在恶梦中听到有人在一、二、三地数数,两只膝盖缠在脖子上,夹得越来越紧……但是也有了一种新本领,还有兰布雷塔小摩托车,以及(尽管在不知不觉中)对他妹妹愿意献出一切的无条件的爱情……作为说故事的人,我要把自己的目光从所描述的往事上移开。我要坚持说明的是,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萨里姆都成功地将他的注意力转往尚未描述的未来事件上。一有可能,我就从我姨妈的房子里跑出来,她妒嫉的刺鼻气味使我简直在那里待不下去。我也从学校里跑掉,那里的气味也是同样难闻。我跨上我的摩托化坐骑,在我这个新城市的大街小巷转游,嗅出各种各样的气味。在我们听说外公在克什米尔去世的消息之后,我更加坚定地将过去浸泡在当前这个不断翻滚着的气味浓烈的大杂烩里……喔在一一加以分类之前那段早期的日子是多么令人头晕目眩呀!在我着手将这些气味定型之前,它们乱七八糟地涌到我鼻子里,根本没有固定的形状,这其中就有弗莱雷路博物馆花园里牲畜粪便的腐臭,在萨达尔公园晚上挽着手的身穿宽松的睡衣的年轻人长着脓疱的身上发出的体臭,还有吐出来槟榔的尖利的气味以及槟榔和鸦片混合起来的那种苦中带甜的味道,在艾尔芬斯通大街和维多利亚路之间挤满了小贩的巷子里可以嗅到“火箭蒟酱卷”的气味。骆驼气味、汽车气味、机动三轮车的废气那种像蚊叮虫咬一样令人发痒的气味、走私香烟和“黑钱”的香气、市里公共汽车司机为竞争所发出的恶臭以及像沙丁鱼一样的乘客发出来的汗味。(那时候,有个公共汽车司机因为被另一个公司的对手超了车而气得要命 - 他身上发出了令人恶心的失败气味 - 于是他在半夜开车来到他的对手家门口,不断地鸣笛,等到那个倒霉鬼一跑出来,便将他撞到碾在车辆底下,发出了像我姨妈那样的复仇的臭气。)清真寺朝我发出虔诚的香气;我能够闻到飘扬着国旗的军车上所发出的那种浮夸的强力的气味。在每个电影院的广告牌前面,我都能够辨别出进口的意大利人摄制的美国西部片以及最带暴力色彩的武打片的粗俗廉价的气味。有一段时候,我就像个服了麻醉剂的人一样,脑子给种种气味弄得天旋地转。但是我急切地希望将各种气味以某种形式固定下来,这种愿望终于得以实施,我生存了下来。

印巴关系恶化,边界关闭了,因此我们无法去阿格拉为我外公奔丧,母亲大人移民巴基斯坦的计划也只能推迟一些时候再说。与此同时,萨里姆正忙着创造出一套有关气味的通论,分类工作开始了。我把这一科学探索看成是我本人向我外公的精神表示敬意……一首先,我先把自己辨别气味的能力提高到尽善尽美的地步。最后,我能够分辨出千千万万种不同的槟榔,我闭着眼睛,能够说出市场上能够买到的十二种不同牌子的汽水。(比美国评论家赫伯特·费尔德曼来卡拉奇要早得多,他一来便抱怨说城里只有三家工厂供应瓶装牛奶,而充气饮料却有十二种,我蒙上眼睛,坐在那里就可以分辨出帕可乐和霍夫曼迷心汽水、柠檬可乐和芬达。费德曼认为这些汽水是资本帝国主义的体现。我呢,能够嗅出加拿大特爱汽水和七喜有什么不同,万无一失地区分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对检查它们的气味有什么细微差别感兴趣。我蒙着眼睛也能一一指出哪个是双可乐,哪个是可拉可乐,哪个是佩里可乐,哪个是多泡汽水。)只有当我对物体发出的气味有了充分的把握之后,我才再进一步研究那些只有我能够闻出来的气味,也就是情感以及成千上万种人类特有的欲望的气味,爱与恨、贪欲与谦恭、富余与贫乏等等气味全贴好了标签,在我心中分门别类,摆放得整整齐齐。

最初我是这样安排的。我试图将气味按照颜色分类 - 在沸水中洗涤的内衣和《人民报》的油墨都具有蓝色的特征,而旧柚木和刚放的屁则都是深棕色。我把汽车和墓地列为灰色……也按照重量分类:次最轻量级的气味是纸张,最轻量级气味是刚刚用肥皂清洗过的身体和青草,次中量级是汗味和大轮柱花,在我这套系统中肉糜和自行车油是重量级的,而愤怒、广藿香、背信弃义和牛粪是世界上最重量级的臭气。我还有一套几何图形的系统:欢乐是圆形的,而野心则有棱有角,还有椭圆形的气味,鹅蛋形和四方形的气味……我简直可以编一部有关气味的词典了,我在邦德路上和体育场那边转游。我又是个鳞翅目昆虫学家,我用鼻毛构成的网像捉蝴蝶似地捕捉气味。噢在哲学诞生之前这些旅程是多么妙不可言呀!……因为不久之后我便明白,要是让我的工作具有一定的价值,我必须使它取得某种道德的意义,唯一重要的便是对善的气味和恶的气味难以觉察的区别进行划分。我独个儿骑在小摩托车上,在意识到道德上这一至关重要的性质,嗅出了气味可以有圣洁与污秽之分以后,我发明了嗅觉道德学说。

圣洁的气味有:妇女的面纱、按教规宰杀的牛羊肉、清真寺的塔、拜垫。污秽的有:西方唱片、猪肉、酒。我现在明白了为什么在开斋节前夜毛拉(圣洁的)拒绝上飞机(污秽的),他们为了能够保证看到新月,甚至不肯上汽车,因为汽车秘密发出的气味与神圣的东西针锋相对。我也知道了在气味上伊斯兰和社会主义无法相容,在信德俱乐部成员剃须后用的润肤香水和睡在俱乐部门口过夜的乞丐臭烘烘的气味之间存在着无法调和的矛盾……渐渐地,我意识到了一个丑恶的真相,那就是神圣的、善的东西引不起我多大的兴趣,即使我妹妹歌唱时身上环绕着这种香气也是无用,而阴沟里那种刺鼻的臭气却对我有着无法抗拒的吸引力。此外,我十六岁了,我皮带底下白帆布短裤里面那话儿也蠢蠢欲动,凡是把女人锁在家里的城市里面有的是妓女。正当贾米拉唱着圣洁的爱国歌曲时,我去探寻的却是污秽和肉欲。(我不缺钱花;我父亲变得很疼爱我,大方得很。)

在那座永远也没有完工的真纳陵墓旁边,我挑选妓女。其他年轻人来这里把美国姑娘拐走,把她们带去旅馆开房间或者去游泳池。我宁愿多有些自由,付钱不在乎。最后,我终于找到了最出色的婊子,她的本领恰好能够同我的本领互为映照。她名叫塔伊女士,据她说已经五百一十二岁了。

她的气味呀!他,萨里姆,从来没有闻到过这样浓郁的气味。他觉得这其中有种东西,有点像是历史性庄严的气息使他着迷……他身不由己地对那个牙齿掉得光光的女人说:“你有多大年纪我不在乎,我感兴趣的是气味。”

(“我的天啊,”博多打断了我的话,“这样的女人 - 你怎么能有这种事?”)

虽然她从来没有提起过同某个克什米尔的船夫有任何关系,她的名字却具有最强的吸引力,虽然她在说“孩子,我已经五百十二岁了”时也许是在开玩笑,但这却唤起了萨里姆的历史感。由你把我怎么想吧,反正在那个闷热的下午,我来到那个廉价出租的房间里待了半天功夫,房里就是一张满是跳蚤的席子和一个没有灯罩的电灯泡,还有世界上年纪最大的婊子。

是什么东西使得塔伊女士不可抗拒呢?她有什么魔力能使其他妓女一个个相形见绌呢?是什么东西使得我们的萨里姆那新近变得异常灵敏的鼻孔如痴如醉呢?博多,我这个古代的妓女对自己的腺体能够控制自如,她可以模仿世界上任何人来改变自己身体的气味。外分泌和顶泌可以由她这个老家伙任意指挥。尽管她说:“别指望我站着干这事,你出再多的钱也不成,”她发出气味的本事简直使他吃不消。

(……“嗤-嗤,”博多掩着耳朵说,“天哪,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竟然会有这么龌龊的男人!”……)

就这样,他这个令人讨厌的特别的青年,就同一个老婊子在一起。她说:“我不站起来;我的鸡眼痛。”她注意到一提鸡眼他便兴奋起来,接着便低声告诉他说她有本事控制外分泌和顶泌。她问他要不要让她模仿随便哪个人的气味,只要他说出来她就可以试试,通过反复试验他们可以……起初他一口回绝,不要不要不要,但是她又哄又骗,说话声像皱皱巴巴的纸张。因为跟这个难以置信的神秘莫测的老泼妇在一起的就他一个人,可以说游离在所有的人以及古往今来的时间之外,他最后终于同意了。于是他精确地描述起他灵敏异常的鼻子闻到的气味来,塔伊女士根据他的话进行模仿,通过反复试验发出了他母亲和他几个姨妈的气味。噢嗬,你喜欢这个,小少爷是吗,干下去,把你的鼻子尽量伸过来,你真是个滑稽的家伙,肯定是……后来,突然间,无意之中,是的,我发誓我没有叫她干,突然在反复试验的过程中,从她满是皱纹裂缝的老得像皮革样的身体里飘出了世界上最不可言传的香气。这会儿她已经看到,他来不及掩盖了。噢嗬,小少爷,我现在找到的气味,你不必告诉我她是谁,但肯定是那个人。

萨里姆说:“闭嘴闭嘴 - ”但塔伊女士哑着老嗓子毫不留情地步步进逼:“噢嗬,对啦,肯定是你的心上人,小少爷 - 是谁呀?也许是你的表妹吧?你的妹妹……”萨里姆的手紧紧捏成了拳头;尽管右手有个指头少了半截,还是想要动手……这时候塔伊女士说话了:“天哪,不错!你的妹妹!来吧,动手打我吧,你掩盖不掉写在你额头中央的东西!……”萨里姆拣起衣服,手忙脚乱地套上裤子闭嘴老妖婆而她说好吧走吧走吧,但是如果你不付账的话我会,我会,等着瞧我会怎么样吧,这一来卢比从房间另一头扔过来在空中飘舞落到了五百十二岁的老交际花的身边,拿去拿去吧只是闭嘴你那张可恶的丑脸,而她说当心啊我的小王子你自己也不怎么漂亮呀。穿好衣服从屋子里冲出来,兰布雷塔小摩托车在外面等着,但街头的顽童在座子上撒了尿,他尽快地驾车离开,但真相也同他一起离开了。这时塔伊女士靠在窗口喊道:“嗨,跟亲姐妹乱搞!嗨,跟妹妹睡觉的小鬼,你跑到哪里去呀?真的东西假不了假不了……!”

你完全有理由问:难道这就发生在这个……她肯定不会有五百……但我发誓要承认一切,我坚持我是从那个最异乎寻常的婊子的嘴巴和香腺中得知那个无法启齿的秘密的,那就是我爱歌手贾米拉。

“我们的布拉甘萨太太说得不错,”博多责骂我说,“她说所有男人脑瓜子里面都臭不可闻。”我没有理会她;布拉甘萨女士和她妹妹费尔南德斯太太的事到时候自会有所交待。目前,后者只好管理工厂的帐目,前者照顾我的儿子。而我呢,为了重新吸引造反的博多女士如痴如醉的注意力,讲起一个童话来。

从前,在遥远的北方封邑吉夫的领主有两个漂亮的女儿,还有一个同样漂亮的儿子,一辆崭新的罗尔斯-罗伊斯轿车,在政治上也有极其良好人际关系。这位领主,或者大人,狂热地主张进步,正因如此,他让大女儿同家财万贯的著名的佐勒非卡尔将军的儿子订了婚。而小女儿呢,他一心指望将她许配给总统的儿子。他买来了这个群山环绕的山谷里从来没有人见过的汽车,他把车当成儿女那样宝贝。使他烦恼的是,他的臣民已经习惯于将吉夫的道路用作社交、争吵和玩吐痰入盂的游戏的场所,拒不肯给他的车让路。他发布了一道公告,解释说汽车代表了未来,人必须给车让路。尽管布告就贴在商店门前和墙上,据说还贴到了牛肚皮上,但人们还是不加理会。第二道布告的口气便严厉起来,命令人们在听到喇叭声时给汽车让路。可是吉夫的老百姓仍然在街心里抽烟、吐痰、争吵。第三张告示上配着血淋淋的图画,宣称从此以后要是有谁听到喇叭不让路,汽车就会朝他撞过去。吉夫百姓在布告上那幅图画边上加上了一些更加糟糕的画儿。领主为人虽然不错,但再也没有耐心了,于是他便当真照布告上的话办了。在著名的歌手贾米拉带着她全家以及她的经纪人来此,准备在她表哥的订婚典礼上演唱时,汽车把她从边境一直接到宫里,一路畅行无阻。领主骄傲地宣称:“没问题了,如今人们懂得要为汽车让路,已经有了进步了。”

领主的儿子穆塔西姆曾经去国外游历,他的发型是那种所谓“甲壳虫式样的”,如今他的婚事成了父亲的一块心病。他长得极其英俊,每当他在吉夫外出时,鼻子上带着银饰的姑娘一见他的相貌都会激动得晕过去。但是他对这种事情一点兴趣都没有,他喜欢的只是打马球骑的马儿和吉它,他常常弹奏一些古怪的西方歌曲。他穿着丛林衬衫,衬衫上印着音符和外国的交通标志,还有一些半裸体的白人女郎。但当歌手贾米拉身穿只露出眼睛的织锦缎布尔卡来到宫中时,英俊的穆塔西姆 - 由于他在国外游历,从来没有听说到她毁容的谣言 - 便给迷住了,他一心一意想要看看她的面孔,他从床单的窟窿里看到她庄重的眼睛之后便神魂颠倒了。

在那段时候,巴基斯坦总统颁布了大选的法令,大选以“基本民主”法令规定的投票方式在订婚仪式的后一天举行。巴基斯坦的一亿人分成十二万个大致相等的选区,每一选区产生一名基本民主的代表。然后由十二万个基本民主的代表所组成的选举团选出总统。在吉夫,420名基本民主的代表包括毛拉、清道夫、领主的汽车司机、许多在领主的庄园里种大麻的佃农和其他一些忠实的臣民,领主把他们大家都请来参加他女儿的用散沫花染剂染指甲的典礼。不过,他也被迫邀请了两个真正的坏蛋,他们是联合反对党的选举监察官。这两个坏家伙不断地互相拌嘴,但领主礼貌周到地对他们表示欢迎。“今晚你们是我的尊贵的朋友,”他跟他们说,“明天是另一回事。”两个坏蛋大吃大喝,仿佛从来没有看见过吃的东西似的,但事先已经关照大家 - 连英俊的穆塔西姆也在内,他的耐心不如父亲好 - 要好好招待他们。

联合反对党的党员全是些头等的流氓恶棍,你听到这话一定不会觉得惊奇,他们组党只是一心企图推翻总统,回到从前糟糕的状况中去,也就是要让平民,而不是军人,从国库里中饱私囊。但不知是怎么回事,他们找到了一位可怕的头头。这就是国父的妹妹法蒂玛·真纳,这个女人干瘪老朽得不成样子,领主有点疑心她早就死掉了,只是某个制标本的大师将她重新做了出 来 - 这一看法得到了他儿子的支持。他看过一部名叫《埃尔·熙德》的电影,其中就有个死人带领军队冲锋陷阵……但由于总统没有能完成她哥哥的陵墓的修建,有人便挑动她出来竞选了。这可是个可怕的敌手,因为你没法对她诽谤攻击造谣中伤。人们甚至说她对总统的挑战动摇了人们对他的信任 - 归根到底,他不是当年那些伟大的伊斯兰英雄转世的吗?例如古尔的穆罕默德·宾·萨姆,伊勒图特米什[14]和莫卧儿的皇帝。就连在吉夫当地,领主也发现联合反对党的标语贴到了一些怪地方。有人甚至猖狂到极点,竟然将一张标语贴到了罗尔斯-罗伊斯汽车的行李箱上。“糟糕透了,”领主跟他儿子说。穆塔西姆回答:“搞选举还会有什么好事 - 让扫毛厕的跟蹩脚裁缝投票选领袖?”

但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在闺房里面,女人们正在用散沫花汁在领主女儿的手上和脚上勾勒出精致的图案,佐勒非卡尔将军和他儿子扎法尔很快就要来了。吉夫的统治者把大选抛到脑后,不去多想那个瘦骨伶仃的法蒂玛·真纳,这个国母冷酷无情地把她的子民弄糊涂了,不知道该选谁才好。

歌手贾米拉的晚会同样也是喜气洋洋。她开毛巾厂的父亲,似乎是一刻也舍不得放下他妻子柔软的手,大声叫道:“你们看见了吗?是谁的女儿在这里表演呀?是哈隆家的小姐吗?是瓦里卡家的女儿吗?还是达乌德家或者赛戈尔家的姑娘?见鬼!”……但他的儿子萨里姆,一个面孔像是卡通人物的倒霉鬼,似乎处在一种身心极度不安的状态之中,也许是由于自己处在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的关头而不知所措了。他朝他才华横溢的妹妹那里扫了一眼,眼神中似乎带着羞愧。

那天下午,英俊的穆塔西姆把贾米拉的哥哥萨里姆拉到一边,极力想要跟他交朋友。他带萨里姆去看印巴分治之前从拉贾斯坦进口的孔雀,还有领主收藏的那些有关魔法的珍贵图书,从这些书本中他找出了一些有助于他将来贤明地进行统治的符咒。就在穆塔西姆(他算不上是个很聪明很谨慎的青年)陪萨里姆去马球场兜风时,他偷偷地说他在一张羊皮纸上画了一个爱情的符咒,希望能够把它塞进著名歌手贾米拉的巴掌心,使她堕入情网。听到这话,萨里姆现出了一付不高兴的模样,打算抽身离开,但穆塔西姆拼命求他告诉他歌手贾米拉长得到底是什么样子。但萨里姆仍然不肯开口。最后穆塔西姆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便要求把他带到贾米拉身边好把符咒塞进她手心里。害着单相思的穆塔西姆没有注意到萨里姆脸上滑头的表情,只听见他说:“把羊皮纸给我。”穆塔西姆尽管对欧洲城市地理了如指掌,但对有关魔法的事情却一窍不通,他把符咒给了萨里姆,以为就是别人塞了,也同样对他有所帮助。

夜晚降临了,一队汽车载着佐勒非卡尔将军和夫人、他们的儿子扎法尔和朋友朝宫中驶来。但这时风向变了,风从北边吹来。风很冷,同时又令人心醉,因为在吉夫北部出产全国最好的大麻,在这个季节大麻的雌株成熟,处在授粉期。空气中充满了这种植物令人春心荡漾的香气,吸进这种空气的人多多少少都像是进了迷魂阵。这种植物令人飘飘欲仙的懒散气息影响了车队的司机,他们一路上撞翻了好些街边的理发摊子,至少还冲进一家茶馆里,使吉夫老百姓纳闷这种已经把街道夺走了的没有马拉的新车儿,如今是不是也要把他们的家一锅端了。 幸运的是,车队总算抵达宫殿了。????

北方刮来的风吹进了贾米拉的哥哥萨里姆的巨大而极度灵敏的鼻子,使他昏昏欲睡,他终于在房间里睡着了,因此他没有看到这天晚上发生的好多事情。他只是在事后听说,带着大麻气味的风使得订婚典礼的来宾的行为发生了变化,他们咯咯乱笑,尽管眼皮发重,但还是凶巴巴地互相注视着,身穿金边军服的将军们翘起二郎腿,坐在漆成金色的椅子上做着天堂的美梦。订婚仪式是在昏昏欲睡的状态下进行的,结果没有人注意到新郎由于过度放松而尿湿了裤子。就连好吵架的联合反对党的两个坏蛋也勾起胳膊唱了一支民歌。英俊的穆塔西姆在充满了春情的大麻气味的挑逗下,企图钻到中间开洞的织锦大床单后面来,阿拉乌德丁·拉蒂夫少校以天使般的好脾气挡住了他,不让他看见歌手贾米拉的面孔,根本不用把他的鼻子打出血来。晚会结束时来宾都伏在桌子上睡着了,睡眼惺忪但仍然笑容满面的拉蒂夫少校护送歌手贾米拉回到自己房间里去。

午夜时分,萨里姆醒来了,发觉自己右手里面还紧紧攥着英俊的穆塔西姆那份带有魔力的羊皮纸。由于北方刮来的风仍然轻轻地吹到他的房间里,他趿着皮拖鞋,穿着睡衣,决心蹑手蹑脚地出去。他穿过这个可爱的宫殿里的暗暗的走廊,经过一个日趋衰败的世界所积聚起来的垃圾,这里有生锈的盔甲和数百年来为宫中成千上万只蛾子提供食物的古老挂毯,在玻璃水箱里游泳的巨大的马哈西鳟鱼,以及许多狩猎的战利品,包括一只立在柚木底座上失去光泽的金色斑鹬,这是用来纪念早期一位领主在库尔松勋爵和别人的陪同下,一天之内打掉111,111只斑鹬的。他蹑手蹑脚地经过了好些鸟儿的标本,走进了宫中妇女睡觉的闺房,他嗅了嗅空气,选中了一扇门,转动门把手,走了进去。

房间里有张大床,半夜使人疯狂的朦胧月光照在微微飘动的蚊帐上。萨里姆朝蚊帐走去,但又停住脚步,因为他看到窗口有个人影想要爬进来。大麻气味的风使英俊的穆塔西姆魂都丢掉了,他不顾廉耻,决心不惜代价要看一眼贾米拉的芳容……而萨里姆呢,由于站在黑影中,别人看不到,他嚷道:“举起手来!不然我要开枪了!”萨里姆是在吓唬人。但双手抓着窗台、身体吊在半空中的穆塔西姆并不知道这一点,他处在上不上下不下的境地。吊在那里呢就要吃枪子儿,放手呢就要摔下去,怎么办呢?他想要回嘴,“你自己就不该来,”他说,“我要告诉阿米娜夫人。”他听出了对方的声音,但萨里姆指出他处在不堪一击的境地,一等穆塔西姆讨饶说:“好的,不过不要开枪”,便放他走掉了。在那天后,穆塔西姆便说服他父亲向贾米拉的父母正式求婚。但她出生之后从小到大就懂得爱情是怎么回事,对所有向她求爱的人还是照老脾气很是讨厌,便一口回绝了他。他离开吉夫追到卡拉奇,但她对他的胡搅蛮缠一概置之不理。最后他参了军,在1965年战争中牺牲了。

但英俊的穆塔西姆的悲剧不过是我们故事当中的一个次要情节。因为这会儿只剩下萨里姆同他妹妹两个人,他妹妹被方才的说话声惊醒了,便问道:“萨里姆,出了什么事啦?”

萨里姆走到妹妹床前,去握她的手,那张羊皮纸贴在她的皮肤上。萨里姆在月光和荡漾着情欲的微风的作用下开了口,只有到这时他抛弃了所有关于圣洁的观念,告诉他张口结舌的妹妹说他爱她。

一阵静默,接着她大叫起来:“噢,不,你怎么能够 - ”但羊皮纸的魔力在同她对爱情的憎恨较量着。因此尽管她身体像个摔跤手那样绷紧抽搐起来,她还是听他说这其中并不存在有违人伦的地方,他把这事想过了。归根到底,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兄妹,他血管里流的血同她的完全不同。在那个疯狂的夜晚的微风中,他试图解开就连玛丽·佩雷拉的坦白也没能成功解开的所有的结。但就在他说话时他都能感到他的话是多么的空洞无力,他意识到尽管他说的话的确不假,但还有其他的事实,这些事实变得更加重要,因为时间使它们具有了约束力。虽然没有必要感到羞耻和害怕,他还是看见这两种情感出现在她额头上,从她的皮肤上也嗅到了它们,更加糟糕的是,他能够在自己的身上里里外外感受到它们,嗅到它们的存在。因此,最后连英俊的穆塔西姆的有魔力的羊皮纸也无力使萨里姆·西奈和歌手贾米拉走到一起,他耷拉着脑袋走出她的房间,而她呢睁着像是受惊的小鹿一样的眼睛目送他出去。等到这一符咒的魔力完全消失时,她狠狠地进行了报复。就在他走出房间时,宫中走廊里传来了新订婚的公主的尖叫声,她刚才做了个恶梦,梦见新婚之夜自己的合欢床上不知是怎么回事,突然淌满了臭烘烘的黄色液体。在这之后她打听了一下,弄清楚梦中见到的其实确有其事,于是她决定只要扎法尔还活一天,她再不让自己发育成熟,这样她可以待在宫中自己的房间里,免得受罪去闻他那毛病的臭气。

第二天一早,联合反对党的两个坏蛋醒来,发觉回到了自己的床上。但在他们穿戴整齐,打开房门时,却发现有两个彪形大汉式的巴基斯坦士兵不出一声地站在门口,将枪交叉着拦住去路。坏蛋又是叫喊又是甜言蜜语地说好话,但两个士兵一动不动,直到选举结束,他们才静静地走掉了。两个坏蛋去找领主,发现他正在自己珍奇的玫瑰园里。他俩挥舞胳膊,高声嚷嚷,抗议说这是对正义的嘲弄,是大选举中的舞弊行为,还提到这是阴谋诡计。但领主只是向他们介绍了十三个新品种的吉夫玫瑰,都是他自己通过杂交培育的。他们还是怒气冲冲地叫嚷,说什么民主死掉了呀,独裁专制呀等等,嚷个不停 - 最后他温文尔雅地微笑着开了口,他说:“朋友们,昨天我女儿同扎法尔·佐勒非卡尔订了婚。我希望,我另一个女儿很快就会嫁给我们总统的亲生儿子。你们想想看,在吉夫即使有一张选票反对我未来的亲家,那对我,对我家,会是多么丢脸、多么可耻呀!朋友们,我这个人最看重的是面子;所以待在我家吃吧,喝吧,不过不要向我讨我不能给的东西。”

“我们大家都幸福地生活着……”无论如何,即使没有童话故事结尾这句套话,我的故事的结尾确实也很离奇。因为等基本民主的代表选举好了以后,各种报纸 - 《人民报》、《黎明报》,《巴基斯坦时报》一致宣布总统的穆斯林联盟对国母的联合反对党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因此这证明只有我在拿事实来变戏法时最最糟糕。在一个真理是按照上面的意思决定的国家里,现实确实不再存在了,因此除去上面规定不行的之外,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可能这就是我在印度度过的童年时代和在巴基斯坦度过的青春期的不同之处吧 - 在前者之中,我被无穷无尽的不同现实包围着,而在后者里面呢,我在同样是无穷无尽的虚伪、幻象和谎言之中随波逐流。

一只小鸟在我耳边轻声说:“公平些呀!无论哪个人,无论哪个国家,都有虚伪之处。”我接受这一批评。我知道,我知道。多年之后,那个寡妇也知道。而对贾米拉来说,被时间、被习惯、被外婆的命令、被缺乏想象力、被父亲的默许等等确认而合法化的事情结果要比她知道的事实更加可信。

[1] “伊斯兰”原系阿拉伯文,意思是“顺服”。

[2] 印沙安拉(Inshallah),穆斯林的祝福语,意为“如安拉允许的话”或“如蒙天佑”。

[3] 倭马亚王朝(Umayyad 或Omayyad),公元七和八世纪定都大马士革。

[4] 伊斯玛仪派(Ismaili),伊斯兰教什叶派的一个派别。

[5] 阿利汗应指穆罕默德·阿利(Mohammed Ali, 1909-1963),1953-1956年任巴基斯坦总理,丽塔·海华兹(Rita Hayworth, 1918-1987)为好莱坞著名影星。

[6] 加兹尼的马茂德(Mahmud of Ghazni)加兹尼为阿富汗境内一个封邑,马茂德为加兹尼国王,公元十一世纪初侵入印度。

[7]穆罕默德·宾·萨姆·古尔(Muhammad bin Sam Ghuri),通常称为古尔的穆罕默德南阿富汗山区古尔公国的领袖。于1192年大败拉吉普特人,为穆斯林统治北印度奠定了基础。

[8] 图格卢克(Tughlug),十四世纪在德里成立的王朝。

[9] 锡坎达尔(Sikandar But-Shikan),十四世纪克什米尔国王。

[10] 塞伊德·艾哈迈德·巴里尔维(Syed Ahmad Barilwi),穆斯林运动领袖,领导了1831年起义。

[11] 莫普拉(Moplas)是印度马拉巴尔海岸的居民,信奉伊斯兰教,为外来的阿拉伯商人和当地人通婚的后裔。

[12] 指《一千零一夜》中“阿拉丁与神灯”的故事。

[13] 布尔卡(burqa),伊斯兰教妇女所戴的遮面布,长可及脚,上有两孔,可露出眼睛。

[14] 伊勒图特米什,13世纪德里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