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2010下一个大泡泡(续)》一书的声明

作者: 阮一峰

日期: 2008年12月 9日

2005年,我曾经翻译过一本书。

书名是《2005-2009下一个大泡泡》,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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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看大图)

此书非常畅销,是当年全国财经类畅销书的前5名。所以,到了2007年,出版方杭州的"蓝狮子财经创意中心"又找到了我,希望继续由我翻译它的修订版。

由于后面要提到的原因,我不愿意再与蓝狮子合作,就婉言谢绝了。他们找了一个上海理工大学外语系的一个女研究生接手翻译,我也就不再关心这件事情了。修订版何时上市出版,我完全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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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天,我才非常震惊地发现,许多读者留言反映,修订版存在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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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看大图)

原来,蓝狮子把书名改了,改成《2006-2010下一个大泡泡(续)》。明明是修订版,却摇身一变,成为了"续集"!而实际上,362页的正文与第一版完全一样,一个字也没变,只多了一篇长达45页的序言。

这怎么能叫续集呢?你见过与第一集相似度高达89%的续集吗?这样修改书名,不就是为了欺骗老读者,再一次掏钱吗?难怪买到这本书的人,都要大骂上当受骗了。

读者A:

这本书根本就不是续。内容和上一本全部一样,只是改了一个标题。

读者B:

除序言外,其他内容只是上一本的翻抄。为了赚钱,不择手段。

读者C:

根本不是续,出版社就是流氓+骗子。

读者D:

当心这个骗子出版社!它完全没有诚信。

我决定保留此书于案头,时刻警醒自己与国人打交道时,需慎之又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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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蓝狮子的这种做法是不可接受的。我在这里郑重声明:

我对此事毫不知情,完全都是出版商的运作。

虽然译者挂着我的名字,但是我与此版本完全没有关系。事实上,该书出版将近一年了,我直到今天才第一次知道书名。

我对出版商如此欺诈读者,也感到非常气愤,对这种做法表示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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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狮子出现这种问题,不是偶然的。我早就感到,这是一家重视金钱利益、轻视图书质量、缺乏道德标准、丧失人文追求、漠视译者权益、运作不规范、私人作坊式的文化公司。所以,我才不愿意与它继续合作。

举例来说,2005年3月底,蓝狮子拿到译稿以后,就不与我联系了,一脚踢开似的,既不与我沟通编辑过程,也不告诉我何时能出版,更不要说支付翻译稿酬了。每次都要我自己去问,他们也不做详细解释,只说一句话"出版手续没办好,还得等",就把我打发了。就这样,一直等了半年,我都快绝望了。

当时,我还在读研究生,手头很紧张,急需这笔稿酬。他们就是拖着不给,对我的困难无动于衷,我一点办法也没有。要是出版手续一直办不下来,我可能永远拿不到稿费!我一个穷学生,连打官司的钱都没有,只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

好在他们终于在2005年9月底拿到了书号,此书可以出版了。10月底,将稿酬付给了我。我当时猜测,这家公司本身根本没钱,所以必须等到发货后拿到货款,才能把钱给我。

此书出版后,蓝狮子再也没有找过我,仿佛我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直到美国出了第二版,才重新想到了我。由于这本书成了畅销书,他们从中赚了很多钱,可我连一分钱也没有多得。

每一次,我想到这件事,都感到很恶心,有一种受骗上当的感觉。我觉得,有人将我当成翻译工具,我被利用了。这样说吧,我第一次出书,就对出版业感到了幻灭。

这家公司想赚钱,已经想疯了,不仅利用译者,现在又开始利用读者。历史已经一再证明,故意欺诈消费者的公司,离灭亡也就不远了。

最后,我再次提醒大家对蓝狮子的出版物提高警惕,避免上当。

(完)

留言(41条)

人家换个名字,叫红石头,继续翻译

如果我没有记错,这家出版社有吴晓波的份。

看来,名人不一定可以管好身边得人,更管不好身边得产业。

恩,我读过这本书的第一版,蛮浆糊的。倒是他对泡沫爆煲以后的通缩啊什么的描述,还和现实有点接近。

是的,这个出版社吴晓波有份的,我记得他推荐阅读书目里面就有阮老师翻的这本书,但是没有写翻译人的名字。
我还以为还有另一个人在翻译这本书呢!!!
真是可恶的出版商,BS之。

我就是读了这本书第一版才在网上搜索到您博客的
这书还是挺好玩的

丑恶的国度!低劣的国度!。。。。。。
对这里的一切都很鄙视!

是的。好像吴晓波、秦朔的书都是由这家公司出版的。

建议博主把此文发到豆瓣上这本书的评论中,让更多的人在购买前知道出版商的欺诈。我也遇到过类似的李鬼事情,可恶的是出版社的人还为此狡辩,令人哭笑不得,有以下链接为证。

http://www.douban.com/review/1458014/

仔细看了一下原来和现在的日志,发现最主要的问题出在这里:

“去年11月,朋友问我愿不愿意翻译书。当时,我想这样可以出书,对经济也有一些补贴,就答应了。”——基于这样的目的,自然想不到要看一看原书哪怕是部分再作是否翻译的决定。

由此可见,此事博主本人需要负主要的责任——

没有人逼你翻译,挣钱和出书都不止翻译一本之前自己完全不知道内容之后又觉得“学术价值有限”且令自己后悔的书这一种途径。

于是,出现了下面这种状况——“第一章只翻译了10页,我就后悔了。因为,此书不是我原以为的经济学著作,而是一本股评书。”

在抱怨蓝狮子之前,我不知道博主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责任。

兢兢业业地翻译和现在这个声明的发表都不能推卸博主的主要责任,我个人认为,是博主最初接下这个工作时的草率导致了现在自己的被动。

“到了约定交稿的2月底,我只完成了全部翻译的60%。好在朋友比较宽容,同意延期到3月底交稿。”——从这句话是否可以推断博主的朋友和“蓝狮子”多少有点关系?

“2005年3月底,我交出了译稿。不料,蓝狮子拿到译稿以后,就把我一脚踢开了,既不说此书什么时候能出版,也不付翻译稿酬,每次我去问,他们没有解释,一句话就说‘出版手续没办好,还得等’。就这样,一直等了半年,我都快绝望了,几乎想去举报了。”——这个时候,博主的朋友哪儿去了?不知道这位现在是否还是博主的朋友。

“但是不管怎样,第二版还是上市了,并且在封面标明这是第一版的续集。可是除了那篇45页序,全书的362页正文同第一版一模一样,一个字也没变,这算什么续集,这不是欺诈是什么?!”——如果认同读者a_a的观点,那么比“提醒大家不要上当,并且呼吁大家抵制一切它的出版物”更好的办法是举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读者的权利。毕竟,不是每个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这个博客所在,看得到这个声明。

书的威力就在这里,一旦出版,白纸黑字不可更改,要么流芳百世,要么取反。

第一,翻译费当然与版税无关,不存在翻译工具一说。
第二,出版公司出书才给翻译费,虽然不地道,但是整个行业都是这样拖欠啊。
第三,出版公司再度炒作,我觉得很不厚道,但是也是营销手段。
蓝狮子出了很多书,有烂书,也有一些好书。

引用GH的发言:

仔细看了一下原来和现在的日志,发现此事博主本人需要负主要的责任。

这种行为就是寻章摘句的腐儒专门干的事情。译者已经就这个问题表明了自己的懊悔,也没有去推卸自己的责任。还在这些字里行间寻找些微的含义有什么意思呢。如果这是在考究诗词歌赋那么再怎么仔细推敲都不为过,可现在不是。

原书都没有经眼就去签翻译合同,这叫自作自受。
本就不是知识分子,还想要知识分子的体面?

支持阮兄

一牵扯到利益,就难免挨骂

不要太在乎那些骂人的人

别吵了吧,既已成往事,又何必追究?
谁不会犯错误?尤其是在没有任何经验的情况下?
关键是以后要做好~~
喜欢博主的博客,
且不说你为社会做出了多少贡献,
至少我觉得博主对我的帮助很大,让我长了不少见识~~
加油加油~~~
^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意XXX的第一条,翻译费就是翻译费,人家已经出资购买了版权,之后赚钱亏钱都不会影响翻译费的多少。翻译好了之后哪怕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出版,只要支付了翻译费,就没有责任。

“他们因为我的翻译,赚了很多钱”,难道人家没有自己的宣传、铺货?读者们都是冲着你的翻译才买的书?

如果你不是这个意思,那么请表达清楚。一个写博客做翻译的人,中文至少应该准确。

引用:
/不管怎样,第二版还是上市了,并且在封面标明这是第一版的续集。可是除了那篇45页序,全书的362页正文同第一版一模一样,一个字也没变,这算什么续集,这不是欺诈是什么?!

阮老师真正气愤的是在这里。
假设你的作品,被人在前面添加了些许文字就变成了别人的东西,不知道楼上的几位有何感想?

引进版的图书翻译费是按照字数支付的,一般是千字稿酬;图书的销量与版权所有者有关,多卖多得。
第二版的出版确实是书商借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以往的畅销书想谋利,民营书商往往给作者许出种种承诺,借着机制“灵活”,有些兑现有些违约,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上次在机场买了一本《公司锦标赛》,书脊上写的是吴晓波的名字,而实际内容却是许多人在《中国企业家》上写的文章。虽然说这些文章写的也很好,但这样的误导却让人感觉到不舒服。这本书也是蓝狮子策划的,中信出版社发行。

别吵了,这有什么?! 阮兄只是管翻译,又不管市场运作,不需负责!

引用AAAAAAAAAAA的发言:

如果你不是这个意思,那么请表达清楚。一个写博客做翻译的人,中文至少应该准确。

我欢迎建设性的批评,但是请不要不停地更换马甲,不要以为别人不知道你是谁。

我对于这件事还会再写一篇文章,到时会对你的批评做出答复。

我是蓝狮子的编辑,阮一峰先生翻译的第一版《下一个大泡泡》乃经我手工作,最终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对于此信中阮先生言及的一些观点及对蓝狮子的评价,看罢令人失望和遗憾,也在此借他的博客平台,发布蓝狮子的一份回复:

阮一峰先生:
你好。

作者和译者一直是蓝狮子的最大财富,首先感谢你曾为蓝狮子财经出版(创意)中心提供过的帮助和支持。
针对你文中提及的问题,蓝狮子回复如下:

1、稿费问题。可能由于你对出版业知之甚少,所以不太了解。作为翻译人员,出版机构支付的都是稿费,是按字数而非印量测算的。也因此,我们无需根据印量来支付您的报酬,自然也没有向您通报。该图书的印量根本不是秘密,如果你提出来,我们一定会通报。

关于支付时间。出版机构跟作者或者译者签订的支付时间,一般都是图书出版后的3个月。按您的说法,图书9月才拿到书号,10月底支付了稿费,基本上是提前了协议两个月时间。另外,"我当时猜测,这家公司本身根本没钱,所以必须等到发货后拿到货款,才能把钱给我。",这也是由于您对出版行业的不了解而造成的误解。发货后是没办法及时拿到货款的,现在行业内各个环节的汇款速度都在3个月以上。更值得说明的是,这本书的发行并不是蓝狮子所承担。

以上,都是按照协议来操作的。蓝狮子没有违反协议的行为。

2、蓝狮子一直以作者为最大财富。"蓝狮子拿到译稿以后,就把我一脚踢开了"这类行为,我们认为是过于个人情绪的。就此事,我们专门询问了负责编辑,由于您与蓝狮子的关系一直是通过您的朋友来连接,所以蓝狮子的编辑直接与您联系的情况很少。这其中是否是蓝狮子编辑直接所为,请您再确定。

3、关于此书稿"续"一事。在接到国外版的"续"后,我们有联系过您,希望您能来翻译。当时您在电话里表示您当时很忙,在考博士。之后,我们联系到一位非常负责的研究生来做新版序言的翻译。也按照行业标准向她支付了稿费。关于"续"只改动了序言,这主要是根据国外版本的调整来调整的。并不是我们的刻意所为。此图书的发行,也同样不是蓝狮子所为。另,新版的序言比原序言增加了很多截至到2010年的内容。

针对您的诸多不满,我们一一核对。此书稿蓝狮子没有一处违反协议,全部是按照协议规定所作。如果您当时对图书或者协议有异议,可以提出,或者有任何您认为违背协议的问题,也可以予以法律手段解决。但是现在您所作的以上带有强烈个人情绪的失实的职责,对蓝狮子造成了一定的伤害。我们保留诽谤一词的说法。希望以上的解释,能解决您对蓝狮子的误解。
此致

蓝狮子

蓝狮子,看了你文乎乎的信更觉得恶心,这年头做流氓也流行做有文化的流氓啊

两本书我都买了,第一本开阔了分析的视野,第二本确实很失望,不知道姜九红是不是也和阮老师一样?社会科学出版社也要对读者负责啊。

书店的回款一般是半年,但是对于畅销书,特别是热炒的书有的是书店付现款拿书的.
翻译费既然与图书印量没有关系,应该是图书出版一个月内支付的.因为只要书印出来,字数就应该确定了.
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当前翻译大家缺少的原因,因为翻译费不能够糊口.傅雷的待遇没有,傅雷的水平也不再了.两者孰先孰后应该是鸡和蛋的问题.

正规出版社都是书出版后两三个月内支付稿酬的。

一峰的痛苦翻译经历可以提炼为一个反模式,翻译一本书(那可是真正的体力活啊)之前,一定要先看看原版书,自己是否真的喜欢。只要有很多地方喜欢,就能提供足够动力,让你坚持翻译完成,而没有恶心的感觉——即使是很有意思的书,肯定也有些地方会让你烦的。

您的回复选择的也很巧妙,但是没有一个回复是触及到重点的。
译者的批判并不是就蓝狮子不遵守合同的方面来进行的,而是就合同外的行为做评判,那么您在回复中一再强调蓝狮子没有违反合同就变得无足轻重了,我们也不关心你们之间的合同层面上存在什么分歧。而且这件事情的细节纵然你们两方描述的不一样,但是作为译者的阮先生站在他的立场对蓝狮子过往的行为的理解就是如同他所描述的那样,即便确实带有一定的情绪,也丝毫不能掩盖蓝狮子在对待译者的态度问题上缺乏必要的尊重这一事实。有其一,必有其二,也不止阮先生这样一个译者在和蓝狮子的合作当中有这样的不愉快的感受。“作者和译者一直是蓝狮子的最大财富”,这话说的多好听啊,调唱的很高,但是却体现不出任何的尊重,财富确实是在有些时候是可以抛弃的。



引用蓝狮子的发言:

我是蓝狮子的编辑,阮一峰先生翻译的第一版《下一个大泡泡》乃经我手工作,最终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对于此信中阮先生言及的一些观点及对蓝狮子的评价,看罢令人失望和遗憾,也在此借他的博客平台,发布蓝狮子的一份回复:
......

quote:……但是我知道,他们因为我的翻译,赚了很多钱。……
博主的文章因为涉及到很多大家都无法了解的事实,不好评论,希望博主今后能有更多更好的翻译作品奉献给读者。
但是我引的这句话,还是建议博主酌改一下,好的译作确实有译者的大量心血在内,但是思路和条理毕竟来自于原作;这样的表述,只会给人以自恋自负的感觉。

也看过一些蓝狮子的书,能看得出他们是有想法的策划者。中国原创财经图书就是他们引领起来的。而且我的一些朋友也口耳相传他们的思想不错,对作者很负责——多少出版商都在瞒报印量啊,据我朋友讲,蓝狮子一有加印编辑就第一时间通知作者。挺难得的。
看了上面的文章,觉得博主主观情绪太重了,而且实在不太懂出版。书生意气~~

我想,博主的不满有三:

其一,后悔接了这个活。“当时,我还在读研究生,从来没有出过书,所以将这件事看得很郑重,因为一方面这将是我的第一本书,……”哪一个耍弄文字的人在知道自己的劳动可以付印成铅字的时候不是充满了新鲜和期待呢?加上经济上的原因,也没有多想就决定做了。后悔归后悔,博主不也是秉着契约精神坚持把书译出来了吗?有什么好嘲笑的呢?其二,蓝狮子“拖欠”翻译费。不是搞出版的人,怎么知道其中的规则?大概蓝狮子以为天底下的人都理应通晓其运作规则,才会“既不说此书什么时候能出版,也不付翻译稿酬,每次我去问,他们没有解释,……”其三,自己翻译的书,明明是第二版(如果事实如博主所说),却被改头换面,很难不让人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出版商的意图。

可是说“被利用”“翻译工具”似乎言重了。关键在于吃一堑长一智,实在没必要咬文嚼字地求全责备,或者充当道德的法官地指手画脚。可叹的是,有的人精神上的愉快和满足是建立在耻笑、批评别人的基础上的。不如学学拉等说“人家换个名字,叫红石头,继续翻译”搏众人一笑。

一峰翻译2005-2009那本的痛苦,的确只能说是自己的教训,但是蓝狮子以“续”之名行“新版”之实,骗取了很多销量,却是不争的事实,我本人就差点上当,还好买之前看到了别人的评论,就是一峰上面贴的连接。

蓝狮子的回答避重就轻了,关键不在于你们和一峰的合同,而是《2006-2010》到底是《2005-2009》的再版,还是另一本书。如果是再版,“续”字就是故意误导欺骗读者,“续”的定义不用再辩论了吧,每个人都有因为喜欢某本书某个电影去光顾它的“续”的经历。我看了原版书的旧版和新版封面,新版上只改了年份,并没有“续”字。

如果蓝狮子坚持认为《2006-2010》是另一本书,那么,你们只支付了第一本书的翻译费,有没有权力在其它书中使用第一本书的翻译稿,要看原来的合同了。就算合同中规定有这个权力,自行把别人的心血放到另一间商品里,至少要打个招呼吧,不声不响这么做,很难得出尊重译者的结论。

对了,图书再版作者重新写序再常见不过了,因为新写了序就冠之以原书之《续》的,我还是第一次遇到,是不是我孤陋寡闻啊,请有识之士指教。

有利益 就有冲突
阮老大先别生气 说话也注意点
免的再被人搞个诽谤什么的
就有理变没理了
哎~~ 现在社会就这样~~

可以预测:三年后,一峰先生再看这篇文章时,也会一笑置之了:)

一直来看阮先生的文章。
(希望对此书感兴趣的读者转载这个声明。译作者最有发言权。如果此书再版,把它放在序言前面,就好了。可惜“此书不是我原以为的经济学著作,而是一本股评书。”)
我想阮先生的经历挺有代表性的,而这篇声明中的个人情感也格外有趣。因此我有个想法,搜集些此类材料,进行分析比较,名字就叫《我翻译的第一本书》,书中记录了不同译者缘何翻译,当时的心态,以及多年后谈及此书的感受等等。

峰哥:

我想很多人都因为这本书才来到这个网站,来认识您!!

所以,无论这本书,如何,内容如果不济,至少我读到一个真诚译者的风格,一个有良心的写家的风骨。

我渴望可以看到您的下一本书,也是因为这个网站,让我看到一个新的天空,一个让我觉得尊重并推荐给别人的博客。

就让此书行骗吧,只要读者不是只看到钱,就会看看作者是您,就来这里,就知道真相,知道世界除了钱还有更多的东西

真心希望您现在正在进行的作品赶快上市,并由您自己参与发行,我希望能用行动支持的你的事业

至于烂柿子竟然来这里回应。

算了吧,至少他们为我们介绍了您,这已经是我要谢谢的地方。

PS:我没买那本书,我在图书馆看的,谢谢某大图书馆竟然收了这么一本书,从借书记录,还好多人看过呢

哈哈,不仅看你的文章很有趣,看你文章的评论也能让我学到不少东西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俺是局外人,恰好也买了这本书的第一版,没事插几句:
1、出版社和翻译者之间一般有协议,比如写明“出版后三月内付酬”又或者“翻译完成审核后xx日内付酬”之类,双方协定,估计当时也没细看就签了

2、拖欠稿酬也算是出版业的一个潜规则,不过如果协议写明出版后付酬的话,倒也不好说什么

3、其实这书翻译得也还是不错的,至少没有什么看不懂的词(现在所谓财经类的书籍生造的许多看不懂的词太多了,欺负俺们乡下人啊),也能给人一些启发,所以这书也不觉得有那么不堪

4、换个序,改个名字就当新书卖,这事做得也忒下作了一些,蓝狮子以“根据国外版本调整而调整”以及“发行也不是我们做的”来推脱,也教人齿冷

引用兔子的发言:
可以预测:三年后,一峰先生再看这篇文章时,也会一笑置之了:)
现在你已经知道结果了,不可能会一笑置之的。

当你的利益受到了不正当损害的时候,一笑置之并不表示你大度,反而,意味着你不负责任,对这个社会不负责,你是在纵容和鼓励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

维护自己的利益,不仅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的责任。

看大家的评论很有收获。感觉尤其刚出学校实在难混,维护自己的权利有时是奢望似的。有时候不明白为什么很简单的事会很复杂。大家依约办事,有所为有所不为真的那么难吗

估计这次唐骏会恨死蓝狮子。一辈子好不容易积累出来的名声,都给你败了。

那些指责博主的-GH这类人-让人鄙视,缺乏良知!但社会上这种人还真是不少。虽然博主也许因为较少的社会经验而对于社会各方面的认知有些单一,不够多角度,但他宣传的是正义,我经常看其博客,看得出博主是一个正直而有原则的人。为什么总有人去挖掘背后的无辑关系?这不是为了自身利益,就是你们真是闲人!

虽然当今社会的压力及诱惑已使道德标准进化到模糊乃至宽容的定义(也许这是一种道德发展的倒退),但人是有良知的,难道为了生存,为了利益及各种诱惑而牺牲正道吗?如果这样的人生真是可悲,行尸走肉般地游完人世间,而没有精神、思想的存留!相信博主传达的思想和精神会像一盏明灯,不断警示着这代人对各种思想意识的衡量,而不要因为现代社会、世态的复杂阴暗而变得麻痹,希望博主永远地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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