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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的版权属于谁?

作者: 阮一峰

日期: 2011年8月 1日

1.

今天的《新京报》有一篇好文章《他是"数字时代罗宾汉"?》

这篇文章宣扬了"论文不是私有财产"的观点,这在国内媒体之中是很少见的。

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该文提到的那个事件。然后在此基础上,谈谈我对论文版权归属的看法。

2.

今年7月19日,美国程序员Aaron Swartz被警方逮捕,美国政府对他提起刑事指控,罪名是非法侵入JSTOR论文数据库。

Aaron Swartz非常年轻,还不满25岁,但早已是互联网名人。他14岁就参与编写RSS 1.0规格,并且加入 W3C组织的RDF工作组;19岁从斯坦福大学退学,开始创业;20岁与朋友一起创立了Reddit;21岁参与创立Open Library;23岁被哈佛大学聘用。

根据起诉书[PDF],他在2010年9月24日--2011年1月6日期间,采用各种技术手段,利用MIT(麻省理工学院)网络,伪造身份,侵入JSTOR论文数据库,总共非法下载480万篇论文,导致JSTOR一度瘫痪。由于他不断变换IP和MAC地址,躲过封锁,JSTOR无计可施,被迫禁止所有MIT用户访问,长达四天。

(关于侵入过程和手法,起诉书里有详细描述,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下载阅读。最令人震惊的是,他使用的侵入工具只是一台普通的宏基笔记本电脑。)

起诉书称,他获取这些论文的目的,是为了将它们放上文件分享网站。但是,截止被捕时,他还未采取具体行动。

3.

现在,Aaron Swartz面临多项刑事指控,而且都是联邦重罪,一旦罪名成立,他就要坐牢和付出巨额罚金。

许多程序员对这件事,感到很不理解,甚至愤怒:那些论文并不是JSTOR的私有财产,Aaron Swartz也不是为了获利,单纯的侵入系统不应该得到这么重的惩罚。

在Aaron Swartz被捕后的第三天,2011年7月21日,一个用户名为Greg Maxwell的人,在海盗湾上传了一个BT下载的torrent文件,里面包含18,592篇来自JSTOR的论文,共计32.48GB,作为声援。

他还附上了一封很长的公开信,解释为什么他支持Aaron Swartz。

"torrent文件包含的论文,都是在1923年前发表的,因此属于公共领域。它们理应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但是你却无法自由地得到它们。JSTOR对每篇文章要价19美元,而且只允许单用户在一台计算机上浏览。这实际上是对全人类的偷窃。

学术论文本应该允许自由获得,但是大多数论文都被像JSTOR这样的守门员,以高额收费的形式阻止传播。

尤其不合适的是,论文的原作者实际上并没有因为这样严格的版权限制,而获得收入,更何况发表论文的杂志本来就是免费获得这些论文的。与那些只供娱乐的作品不同,限制学术论文的传播,会影响全人类的福利,我们的生存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传播。

如果我让这种'不义之财'的版权收入,少掉1美元,但是增加了人们对科学技术的理解,那么不管我个人付出怎样的代价,我都认为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我曾经考虑过匿名发布这些文件,但是Aaron Swartz的被捕,以及他被起诉的那些荒唐的罪名,使得我的良心不安。我对自己说,任何值得做的事情,往往值得你用真名去做。"

这真是一封很有力的公开信。

很多人留言表示支持,有人说:"尽管我用不到这些论文,但是我还是要为它们做种子。"

4.

Aaron Swartz案件,目前情况就是这样。这个案子的"作案"动机和引起的反响,都与现行的论文版权制度有关。

这个制度很不合理,就拿JSTOR来说吧。它是我用过的最好的论文库:资料齐全,更新快速,文档清晰,检索方便,界面美观实用。但是,它的价格很贵。网上的资料说,即使你购买的范围只包括几十本杂志,年收费也在5万美元以上。前面的公开信已经提到,对于单篇论文,JSTOR的收费一般是19美元/篇,过期的论文是8美元/篇。

而且,JSTOR明文规定,下载的论文不得公开传播,否则就侵犯了它的版权。国内的论文库也有类似的规定,比如这份用户协议就很典型:

"未经明确授权许可,用户不得进行复制、修改、出租、散布或衍生其他作品,或用以商业性目的。"

这里的问题是:这些论文真的归JSTOR所有吗?如果不归你所有,你有什么权力限制他人传播?

这就是论文版权制度不合理的地方。当作者写出论文以后,向杂志社投稿,论文的版权仿佛就归杂志社了,进而莫名其妙变成了某些数据库公司的财产。

这真的非常不合理。

5.

正确的主张是,论文(至少是一部分论文)应该属于公共领域,没有版权。

理由有三个:

(1)论文的来源。

大学教授的论文,都属于"职务内成果"。学校已经根据你的成就,向你支付相应的薪水了,所以学术界的传统是,发表论文不收取报酬,因为学校已经付酬了。对于公立大学来说,资金来自全体纳税人,因此是全体纳税人在资助你发表论文,所以你的论文成果理应属于全社会共享。如果你的论文来自国家科研基金资助的项目,那么它的"共有品"性质就更明显了。

(2)论文出版部门不应享受版权。

杂志社和数据库公司自称拥有论文版权,这是最荒唐的事情。因为它们没有为成果的诞生做出任何付出,而且它们发表学术论文一般是不付酬的(国内的杂志甚至还向作者索取"版面费"),它们出售论文获得的收益一般也不会分给作者,所以它们根本没有资格声称拥有版权。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一件事情。几个月前,国内的"XX网络图书馆"来了一个推销员,声称要赠送我一张读书卡,可以在10年内免费进入该网络图书馆,任意阅读里面的书籍。只要我签收,就能拿到这张卡。可是,我仔细一看,所谓的签收单,居然是一份授权合同,表明我授权他们使用由我编撰的书籍!他们就以赠卡为诱饵,盼着我一不注意签收了,然后就可以把我的书收入他们的库去卖钱。他们就用这种方式获得授权,付出的代价仅仅是允许作者进入他们的库,一分钱现金也不用出,真是巧妙啊!我当然不签,可是我看到很多不明白里面奥秘的老师已经签了。那位推销员大叔,你到处说你来"送卡",还说签个字就行,我真鄙视你啊。)

(3)论文的外部效应。

论文不是消费品,而是知识;消费品越用越少,知识越用越多。知识的自由传播是造福全人类的事情,限制论文流通是以牺牲人类福利为代价的,换来的只是一些垄断机构的利润。废除论文版权,不会抑制创新,只会推动创新。

6.

综上所述,论文的版权理应属于公共领域。JSTOR禁止论文传播的做法是不对的,Aaron Swartz的信念则是正确的。虽然他的做法不可取,但是远远够不上犯罪。

"论文共有"的信念,实际上在学术界已经得到广泛认同。很多学者把论文放到网上,允许自由下载。

arxiv.org就是一个这样的网站。它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论文预印本的电子数据库。在上面,你可以自由下载数学领域的所有重要论文,以及物理领域的大部分重要论文,完全是合法的。它已经超过传统杂志,成了发表数学和物理论文的首选渠道了。它不收录社会科学和人文艺术领域的论文,但是我相信这样的网站迟早也会出现。

总有那么一天,我们可以完全自由地,在互联网上查看人类历史上的每一篇论文。

(完)

留言(78条)

这很妙,它不付钱,可是它把这些当成是它自己的?这样的法令本身就是个问题啊,为什么天天抓版权的美国竟然会出现这样的法令?

论文的版权仿佛就归杂志社了
——————
不是“仿佛”,是“就是”吧……一般要签著作权转让协议的……(垄断利益啊,还不怕你不给它投稿)
一个例子:
http://xbonline.nxmu.edu.cn/docs/authorpark/details.aspx?documentid=3

投稿的时候要签copyright transform form的,所以没什么“莫名其妙”的,每一步都lawfully。从出版商和数据库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他们索要版权也算是合理的。这样才能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你的论文只出现在他们的刊物里。人家也要维持基本的生计,其实有些根本就是非营利机构,比如IEEE。最重要的是,这种协议上一般也会写明,论文的作者和所在的机构依然保留对于自己的论文的全部权利。所以谈不上是霸王条款。很多学者会在自己的个人页面上贴出pdf。

一篇论文只刊发在一个地方远比在多个地方高效,对于要引用这篇论文的人来说引用的过程也简单了很多。这些事情看起来很小,但没有这些小细节的话检索论文和写论文都会变得比现在更糟,而不是更好。写论文和引用文献这样的事情很严谨,有时候松散的全开放的体系是不能帮助到这个过程的,如果不帮倒忙的话。

顺便,对于arxiv已经是数学和物理论文的首选渠道持保留意见。

另外,“最令人震惊的是,他使用的侵入工具只是一台普通的宏基笔记本电脑。”话说,这有什么要震惊的?他所需要的只是一个MIT的IP地址。

我支持Yang的说法,投稿刊物并未垄断版权,很多作者主页都有自己文章的pdf下载的.
如果太开放,对引用很成问题.学术论文不像吃饭睡觉,谁都有经验和能力去做的.
wiki人人可编辑,却不能出现在论文的reference中

作为在读Ph.D 同意Yang的每一句话。

顺便to 楼上,我是见过wiki出现在论文引用的中的。

目前很多物理学论文会在提交正常的journal的同时贴到arxiv上,这是一个很好的方法,相信会普及到其他各个领域。同时arxiv也经常出现在reference里面。

阮兄最近日志更新的勤了。

arxiv目前来看还不是数学物理发文章的首选,而且它没有审稿人。但是,就像qubit所说,发在其他杂志上的文章,一般都会贴在arxiv上。

更好的例子是Public Library of Science (PLoS)系列。PLoS Medicine和Biology已经成为各自领域很有名的免费杂志。

数据库厂商收取费用作为数据整理发布的费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篇十几年前的文献还要20多美金,价格有点过高了。

主要是黑的太多了,将近500万篇论文啊,上千G的文件。非法侵入网站也是有罪的,何况论文本来就有版权!!

引用linfavourite的发言:

这很妙,它不付钱,可是它把这些当成是它自己的?这样的法令本身就是个问题啊,为什么天天抓版权的美国竟然会出现这样的法令?

美国的法令并不都是维护普世原则,或是社会进化原则的。
因为“服务自我者”和“服务他人者”遍及这个世界的每个政府,每个组织。
这样的法令必有其合理的一面。
“服务他人者”是在与“服务自我者”的不断斗争的过程中,才能不断进化,并推动社会的不断发展的。

发表论文来说情况也很复杂。一般来说,学者们会直接把他们曾经发表过的论文直接放在他们的网页上,这样可以增加他们论文的引用,何乐不为呢。就是没有放的,一般也可以直接写信索取,我没见过不给的…
而且现在Open acess的杂志也越来越多了,生物和医学领域,除了Plos之外,BMC系列也是的。他们直接向作者收取审稿费等,支持同行评议(我觉得这个还是极为重要的),直接完全开放给读者。
已经过保护期限的老论文,收费应当在正当价格范围内。关键还是在于这个领域内缺乏充分的竞争,最起码在美国来说还是这样…

我还是支持收费的,但是19美金太高了...黑

@Yang:

作者想要表达的是,对于论文的访问限制即使technically正确,但还是不合情理的

道理是没错,但这些出版机构对论文多少有编辑和排版,或者筛选和评估。这也对知识的传播起到促进作用,虽然总体上是阻碍。这些工作是有专业人员负责的,他们也需要报酬,如何解决这些支出?

可以象征性地收个几美分,但20美刀太高了。我一般都是转到学校的镜像下载。

@Yang:

这话没错,我很赞同。

还有 OpenAccess 和 奇迹文库:开放的知识库 http://www.qiji.cn/

我很好奇,Jstor以人文类文章为主,一个程序员为什么会选择它为目标,就是因为藏量大,界面美,收费高?果然是树大招风啊。

平时下文章一般靠读秀的邮件索取功能,大部分的文章都能找得到。

搭车求篇文章

American reactions to the Finnish-soviet friendship treaty of 1948
作者Jukka Nevakivi
Scandinavian Journal of History, Volume 13, Issue 2 & 3 1988 , pages 279 - 291

http://www.tandfonline.com/doi/abs/10.1080/03468758808579148

好人网盘共享一下吧!

几点疑问:

首先,你说,这篇文章宣扬了"论文不是私有财产"的观点。
但你在引用的公开信中说:torrent文件包含的论文,都是在1923年前发表的,因此属于公共领域。它们理应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但是你却无法自由地得到它们。
你引用的公开信说明了,属于公共领域的论文不是私有财产。并不等于论文不是私有财产。

第二,你谈到大学论文的版权。大学教师以已经取得的成果应聘上岗,上岗后按学校要求必须发表论文,但无论学校的支持还是教师自己拉的赞助,都属于教师个人能力的结果,不是说纳税人给他钱,他就能写论文。再者,教师有写论文不写论文的自由,有写多写少的自由,如果大学要求我一年发两篇论文,但我发了二十篇,难道学校为此多给我十倍的工资吗?或者说,我写了一百篇论文,一篇不发,全部共享,大学会给我五十倍的工资吗?所以你说的,大学教授的论文,都属于"职务内成果",看起来十分霸道。

第三,你说,论文不是消费品,而是知识;知识越用越多。知识的自由传播是造福全人类的事情。
我觉得这个说得理由不充分,你所说知识越用越多,是凭经验,没有论证过程,历史上没有广泛的copyleft,你不能说现在知识增加了就说知识越用越多,我觉得知识增加是因为社会对知识的重视,而结合你的论点,似乎对知识的重视等于让知识生产者提供免费劳动。
另外,我觉得知识成果的最大资金支持者似乎是国家或大财团,他们的出发点有暴力因素,知识增加未必就造福全人类,双刃剑的一面而已。

另外,你加粗的,"论文共有"的信念,实际上在学术界已经得到广泛认同,并不能由,很多学者把论文放到网上,允许自由下载,这个论据得出。也许学者把论文放到网上只是为了增加引用量,并不能证明"论文共有"的信念。

最后,你说,总有那么一天,我们可以完全自由地,在互联网上查看人类历史上的每一篇论文。这是个理想,就好像说总有一天会实现共产主义,但是如果有人说,明年就是共产主义了,我肯定会有点恐慌。不能说共产主义不发工资,所以明年全体员工就开始不发工资,而别的还什么都一样。

plos one (http://www.plosone.org/home.action) 就是公开在线杂志。投稿者付费,公开浏览下载。

觉得那些买论文的实在是学术界的羞耻。而且这同侵入数据库居然有不同就是损坏了JSTOR的财产,可他除了提供一个下载框架外,值钱(也许不值钱,反正就是能卖钱)的资料,没有一份是属于它的。

说到这里,不禁想起阮先生之前跟进过的那单盛大网游代练官司。莫须有的罪名。

引用z的发言:

第三,你说,论文不是消费品,而是知识;知识越用越多。知识的自由传播是造福全人类的事情。

我觉得这个说得理由不充分,你所说知识越用越多,是凭经验,没有论证过程,历史上没有广泛的copyleft,你不能说现在知识增加了就说知识越用越多,我觉得知识增加是因为社会对知识的重视,而结合你的论点,似乎对知识的重视等于让知识生产者提供免费劳动。

其实相关理论一直存在,只是这篇博文没有复述相关论证过程。我先暂代博主简单复述一下。

一页纸的知识,一个人看了学了,就有一份(a copy)在他的脑中,两个人就有两份,三个人就有三份,越多人学会就越多份,而在应用或实践的过程中会得到经验知识,而在思考的过程中_可以_ 从原有的知识产生新的知识,而现代著作权理论及著作权法是以一种表达形式为一部作品,亦即是一个思想以一个表达形式出现就是一部作品,两个就两部,三个就三部,越表达就越多,而现代著作权理论及著作权法是说作品是有创意或创新的,即是被创造,而不是被发现,电脑作业系统和电脑应用程式应该是最确凿地体现这一点,说这些是知识,应该很明确。另一方面,这些新知识被创造或被发现的过程本身不会减损用以创造或发现的旧知识。再者,发明者阿甲的一份知识传给阿乙,阿乙再传给阿丙,这时阿乙使用的是他自己的一份,而不是阿甲的那一份。

在社科领域有SSRN(Social Science Research Network)和博主说的arxiv.org类似了。SSRN做得也非常好。

你被和谐了吗??看来是真的..

难得有一次我非常同意阮一峰的观点!我早就有这样的想法。论文是属于全人类共有的财产,知识应该得到自由地传播。

楼上那些精英学者砖家叫兽们,知识的自由传播难道不是造福全人类的事情?知识增加只是双刃剑的一面而已?难道混帐组织把自己没有版权的东西卖高价是合情合理的?难道你们写论文完全是为了被人引用?而完全不是为了交流和传播知识?你们的职业道德何在?

“论文共有"的信念既然在在学术界已经得到广泛认同,那你还抓博主文章的极个别用词去反驳什么?提出“总有那么一天,我们可以完全自由地,在互联网上查看人类历史上的每一篇论文。”这个理想和明年就是共产主义了有个神码关系?你分得清理想和扯淡有什么区别吗?

楼上z兄说:”都属于教师个人能力的结果,不是说纳税人给他钱,他就能写论文。再者,教师有写论文不写论文的自由,有写多写少的自由,如果大学要求我一年发两篇论文,但我发了二十篇,难道学校为此多给我十倍的工资吗?或者说,我写了一百篇论文,一篇不发,全部共享,大学会给我五十倍的工资吗?“

朋友,没有校内上百万USD的科研设备(这是工程/物理,我估计生物/化学也少不了),没有前人论文的支持(学校付钱给这些王八公司好让你可以下载来读),没有稳定的收入来养活自己,您写个什么论文呀?博主说过你没有写论文不写论文的自由,有写多写少的自由了吗?您去看看原文:“对于公立大学来说,资金来自全体纳税人,因此是全体纳税人在资助你发表论文,所以你的论文成果理应属于全社会共享。如果你的论文来自国家科研基金资助的项目,那么它的"共有品"性质就更明显了。”这有什么错误吗?难道你在企业里干,做的设计和申请的专利不属于你的公司却属于你个人?兄弟别在校园里待久了就以为哪里都是乌托邦...

本人的评论对事不对人,我还是同意Yang的观点的。问题是部分人根本没看明白,博主谴责的是“那些论文并不是JSTOR的私有财产,却被像JSTOR这样的守门员,以高额收费的形式阻止传播。”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并没有把出版制度一杆子打死!

引用普通工程师的发言:

……

看了看还是这位工程师说得在理
虽然我已经不搞学术了

Google图书馆也就是要干这样的事情,支持自由分享。

就事论事而言,同意普通工程师的观点。

看了你的文章,感觉Aaron Swartz真的没有错呀,看第一张配图,好像他也是 Google App engine饭

又是一个高手

按照《新京报》的那篇报道,“据JSTOR介绍,作为非营利性机构,他们需要收取一定费用,从而负担收集和整理这些资料的人工费用。”
那么论文下载收费就该是合理的啊,至少要收取搜集整理材料的人工费。至于收取多少费用,价格是否合理,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了。我使用JSTOR时都是通过学校账号登录,不太清楚收费多少。假如一篇论文需要付费19刀,貌似也太高昂了。

Aaron Swartz 是个技术牛人,文中的 profile 没有包括他写的 webpy framework,当然这个项目相对来说比较不值一提了...

不仅仅是国内的期刊向作者收钱,国外的也收。。。每篇文章按页数,是否彩色图表收费,通常一千到三千美元不等。

非盈利性机构得招牌在美国可以避税的。比如某ETS。

(3)论文的外部效应。
论文不是消费品,而是知识;消费品越用越少,知识越用越多。知识的自由传播是造福全人类的事情,限制论文流通是以牺牲人类福利为代价的,换来的只是一些垄断机构的利润。废除论文版权,不会抑制创新,只会推动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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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

“外部效应(Externality)是一个经济学名词,指一个人的行为直接影响他人的福祉,却没有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获得回报,亦称外部成本、外部效应、界外成本、界外效应或溢出效应(Spillover Effect)[1]。
……
而由于有益外部效应商品带来的收益并不能被个人独占,个人通常在一定程度上不愿意做出‘外部经济’的消费行为(如教育),经济上称此为不充分消费(underconsumption)。”

个人理解,无论正面/负面外部效应,都阻碍了市场进行最优化的资源配置,而版权正是用来消除外部效应的。

“这里的问题是:这些论文真的归JSTOR所有吗?如果不归你所有,你有什么权力限制他人传播?”

应该分享,论文嘛,要不就浪费了!多可惜

大家的讨论很热烈啊
我觉得有两个问题需要厘清
第一:JSTOR有没有限制论文传播
比如阮一峰先生规定:我的博文,除了这个网站(且需收费),任何网站,纸质媒体都不得转载。这样的规定才能叫限制传播(因为除了这里,哪里都看不到阮一峰先生的文章)。当然由于阮一峰拥有自己文章的版权,这样做也无可厚非。而一篇论文,你除了在JSTOR可以查到,也可以在其他数据库查到,还可以直接在发表论文的杂志上看到,所以说JSTOR限制了论文传播是不正确的。
第二:JSTOR有没有对“在JSTOR数据库中”论文的版权
这里应该区分,一篇论文,和一篇“JSTOR数据库中的论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引用博客中的一句话“就拿JSTOR来说吧。它是我用过的最好的论文库:资料齐全,更新快速,文档清晰,检索方便,界面美观实用。”。那么这“文档清晰,检索方便,界面美观实用”应该属于JSTOR的劳动成果吧。一篇论文当然应该公开分享,但是一篇JSTOR处理过的论文,已经加上了JSTOR的劳动成果,是否应该免费传播,就不是那么确定了。而Aaron Swartz“盗窃”的正是“JSTOR数据库中的论文”

扫了一眼起诉书,完全是针对侵入/破坏计算机系统,以及通过伪造身份(欺诈)侵入计算机系统的罪名,没有关于侵犯版权的罪名啊……

引用zeyu的发言:

wikipedia:

“外部效应(Externality)是一个经济学名词,指一个人的行为直接影响他人的福祉,却没有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获得回报,亦称外部成本、外部效应、界外成本、界外效应或溢出效应(Spillover Effect)[1]。
……
而由于有益外部效应商品带来的收益并不能被个人独占,个人通常在一定程度上不愿意做出‘外部经济’的消费行为(如教育),经济上称此为不充分消费(underconsumption)。”

个人理解,无论正面/负面外部效应,都阻碍了市场进行最优化的资源配置,而版权正是用来消除外部效应的。

正外部性由于利益被他人分享,所以一个理性人会提供需求以下的数量,分享知识的外部性没有给数据库带来利益,他们会选择出售,这就造成资源的不合理配置。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把外部性内部化,改善资源配置

阮兄最近的博文都很具有知识性啊。获益良多。没有网银,不然也想支付点点费用表示敬仰啊。

无论他多牛 侵入/破坏计算机系统 伪造身份(欺诈)侵入计算机系统这是事实
至于论文知识共享与否的价值 这就是另外一论了

有超于常人的头脑和技能 若真想要达到大家说的让论文知识共享 应该可以通过其他正常途径 相信他有这样的能力

如果本着免费共享学术成果的目的,学者也完全可以不把论文的版权转给杂志,即不在杂志上刊登论文,而免费共享自己的研究成果。但是不通过杂志review并刊登的论文有说服力吗?杂志的版权、和论文收费,在很大程度是是支撑着学术世界的栋梁。

@hyac:

虽然这样说 但如果一篇论文真的要通过review的刊登和收费价格来定其价值 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

一篇论文19美元已经很便宜了,一本畅销书还要9.99美元呢。要是论文也共产,谁给你搞服务器搞主页让你丫的搜索下载论文呢,人家还是非营利组织啊亲。

@hyac
不通过review定价值,那是让上帝来定价值啊还是让大众读物的编辑来定价值啊?

@JKLSADF
事实上很多论文的价值也体现在它所刊登的杂志的质量上,也就是跟review挂钩了。

@ssynhtn
我就是说基本上是通过reviewer来评价的啦。

非体制内知识分子呢,靠什么吃饭,低价可以考虑,更要大头给知识分子,免费意味着知识分子饿死。

不合理版权制度的危害显而易见
窃书不算偷,我好像联想到了奇怪的方向。。。

这种争论从中世纪就有了,不新鲜。那个年代,典籍都在教会里,想学只能上教会学校。而且都是用拉丁文写得,不懂拉丁文的普通人,根本无缘一见。后来由于各种“民科”、“业余爱好者”的突出贡献,这种现象才产生了改变(我这不是为民科翻案啊)。现在来看,只不过是从一种垄断走向另一种垄断。

1、现在法院尚未判决,未判决有罪,尚无定论,勿急评判。2、论文的版权属于作者或转让杂志社,但是数据库商也有汇编作品权。3、不管版权归属如何,JSTOR数据库提供商也付出了带宽有存储成本,完全免费下载显然是不利于行业发展是不利于公众获取信息的。

发表论文的时候要签版权转让的啊
如果杂志不能向读者收费的话,那就只能向作者收取高昂的版面费彩图费之类的了
现在一般是由大学图书馆订阅这些数据库,而投稿时如果有版面费则是由这个实验室自己的经费承担
相比之下我还是觉得向订阅者(图书馆)收费投稿免费比较合适

版权的财产性部分可以转让。如复制权、发行权。
依中国大陆的版权法,即《著作权法》,著作权(非人身性部分)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超过五十年,那些财产性的部分就不再受到法律保护。
不知道美国版权法怎么规定的。

支持本文,殷切希望信息无障碍自由传播的梦想能够早日实现!
不过还是要设定出一套更好的方案来支撑此事。

引用hyac的发言:
如果本着免费共享学术成果的目的,学者也完全可以不把论文的版权转给杂志,即不在杂志上刊登论文,而免费共享自己的研究成果。但是不通过杂志review并刊登的论文有说服力吗?杂志的版权、和论文收费,在很大程度是是支撑着学术世界的栋梁。

同意啊,很多时候写论文引用的文献被要求是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的。

引用普通工程师的发言:

你还抓极个别用词去反驳什么?

兄弟别在校园里待久了...


你这两条都说错了。

引用LungZeno的发言:
A 一页纸的知识,一个人看了学了,就有一份(a copy)在他的脑中,两个人就有两份,三个人就有三份,越多人学会就越多份, B 而在应用或实践的过程中会得到经验知识,而在思考的过程中_可以_ 从原有的知识产生新的知识, C 而现代著作权理论及著作权法是以一种表达形式为一部作品,亦即是一个思想以一个表达形式出现就是一部作品,两个就两部,三个就三部,越表达就越多, D 而现代著作权理论及著作权法是说作品是有创意或创新的,即是被创造,而不是被发现,电脑作业系统和电脑应用程式应该是最确凿地体现这一点,说这些是知识,应该很明确。 E 另一方面,这些新知识被创造或被发现的过程本身不会减损用以创造或发现的旧知识。再者,发明者阿甲的一份知识传给阿乙,阿乙再传给阿丙,这时阿乙使用的是他自己的一份,而不是阿甲的那一份。
你所说的论证是你转述的,我不知道原文在哪。针对你说的,我说说我的看法。 上面的话我按我的说法分段并标记。 你的话是为证明知识越用越多。 A说明知识在传播过程中得到复制,增多。 B说明传播后的知识在实践中变为新知识。 C说明多种方式表达同一种思想可产生多种作品。知识表达者(相对于应用者)的增多意味着作品的增多。 D说明上述作品均可视为知识,也就是说上述过程可认为是知识的增多。 综合ABCD,可认为,知识传播后通过应用和表达,实现了知识的增多。 E说明新知识不会减少旧知识,以保证知识确实增多了。 我把你的说法复述了一遍,是知识的增多。 但我接着说,你在E中提到的“这些新知识被创造或被发现的过程本身不会减损用以创造或发现的旧知识”这一观点也需要论证,而且是你论述成功的关键,你偏偏没有证明这一点。 如果新知识减损旧知识呢,如果科学知识破除迷信知识,武器知识减少了武术的传播,集权思想控制了自由思想的发展呢,一种知识的传播将有可能破坏另一种知识的发展,在知识贫瘠的年代,无论在任何年代ABCD都成立,在知识贫瘠的年代E成立,在消息时代,E未必成立。如同一个仓库,满了之后就要扔掉旧的东西,昂贵的要替换到便宜的。新的知识体系将取代旧的知识体系,信息时代的概念并非知识增多,而是更新。 更新。更新的词义中就包含了减损旧的。 这是其一,其二,从ABCD中,我认为你承认知识传播者的重要性。但人类作为知识传播者在数量上达到一定程度后,他们的知识量总和是否会无限增加,同一种知识的大量传播是否会带来新知识的压抑。这个不多说了。知识可能带来的传播者的损失也并非不可能。 我举个小例子反驳一下,如果一百个人认识所有甲骨文的话,可以说有一百份的甲骨文知识拷贝,后来这个语言被生疏,有十个人会,而且没有一个认识所有甲骨文,很显然,以ABCD的依据,甲骨文的知识受到减损了。

科学上的东西不是想当然的,外行人士要是想介入科学的话最好还是先做足功课。希望下次写这类东西之前最好找几个科学工作者问个清楚。

Aaron Swartz commits suicide http://tech.mit.edu/V132/N61/swartz.html

承认论文有版权。纳税人或大学对论文作者的支出,更应看做是对论文成果的投资,而非报酬。但1923年前的论文每篇还要19美元不可理解。一般的作品版权保护期很少能有这么久啊

当事人昨天自杀了。

引用Yang的发言:

一篇论文只刊发在一个地方远比在多个地方高效,对于要引用这篇论文的人来说引用的过程也简单了很多。这些事情看起来很小,但没有这些小细节的话检索论文和写论文都会变得比现在更糟,而不是更好。写论文和引用文献这样的事情很严谨,有时候松散的全开放的体系是不能帮助到这个过程的,如果不帮倒忙的话。

不是有统一资源定位符吗?peer-reviewed在开放体系下也能运作啊,google其实就是这样做的啊,不说这么远的,我看quora的模式和审稿影响因子就如出一辙啊。

引用ishmael的发言:

已经过保护期限的老论文,收费应当在正当价格范围内。关键还是在于这个领域内缺乏充分的竞争,最起码在美国来说还是这样…

对,实在是非常缺乏竞争.google scholar做得就比web of science好用多了

宏碁电脑吧?那个不是基字

Now he is dead...RIP

数据库公司实际上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也为学术论文的传播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以国内学位论文为例,数据库公司每年需要向学位办支付巨额版权费,以获得学校的学位论文,在商业售卖过程中,也会出现原作者在校时已经签署协议放弃版权,又二次投诉数据库公司的情况,这种时候,数据库公司通常会为作者再支付一笔“版权费”,而这些论文带来的收益并不一定大于支付给作者的费用。

学位论文实际上主要垄断在学位办手里。此外,期刊论文,标准等数据很多都由事业单位或政府机构掌控,我们所看到的严格的版权控制大部分来自于这些组织的要求,而非数据库公司。这些组织(比如学位办)买卖着论文数据,但是又不解决好版权问题,对于商业公司来说,其中版权隐患很大,利益微薄,加之各种制度限制,是导致这个领域竞争严重匮乏的原因之一。

得到的学位论文并非直接放在网上售卖,要经过人工和自动化的二次加工,这个过程也很复杂,虽然存在一些相关标准,但事实上这些标准的执行程度很差,上游工具链质量不好,又加剧了数据加工处理的难度。在这些缺乏竞争力的领域里,资金与优秀人才都是匮乏资源,加工链条的升级一直都很缓慢。另一方面很多盗版网站,公司和学校通过各种手段盗取加工好的数据再盈利,给数据库公司带来不少损失。

加工完的数据库主要销售给研究机构(包括学校),很多学校在数据库资源方面的投入有一定的标准,没有太多的浮动。一些学校更愿意从盗版商那里购买资源,很多国内院校主要关注的还是赚钱,在教育投入上能省则省。当然也有一些小学校,缺少资金来购买和使用数据库,国家对院校数字资源建设有规定,使得学校必须投入资金自己保存数据库。以至于出现了学校买在线数据库使用权,同时还必须留一份数据库在自己服务器上的事情。甚至有的学校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在服务器上投入,以至于数据库商卖数据库,还要搭送服务器,还要投入技术人员替学校维护服务器。

数据库公司在上下游上投入巨大精力,所以今天我们可以在网上检索和下载全文,这是事实。在广泛的通过互联网开放论文还没有流行起来以前,这些公司存在的积极价值值得肯定。另一方面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国家政策,行业规定等等在推动这个领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很多负面的因素。比如期刊出版社的思维、价值观和互联网差距都非常大,数据库公司的生产力也非常差。今天我们用户和这一行业业内组织的沟壑越来越大,不能把责任全推给从业者,还要看看我们自己,我们自己有什么问题,为了明天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希望终有一天我们能够自由随意地检索和阅读我们感兴趣的论文,没有高昂的费用,没有版权的困扰。而且这一天,我们记得昨天所有此为做出贡献的人们,也记得我们曾经犯下的愚蠢错误,以免明天重蹈覆辙。

可惜了

英年早逝。。。。

引用Yong的发言:

道理是没错,但这些出版机构对论文多少有编辑和排版,或者筛选和评估。这也对知识的传播起到促进作用,虽然总体上是阻碍。这些工作是有专业人员负责的,他们也需要报酬,如何解决这些支出?

现在的出版社就像资本家一样,更多的是投资,抓住作家学者没钱推广的劣势,狠捞一把。我倒觉得花钱找人检错,排版确实值,而且现在谁还出版纸质啊,都是电子书,不过,国内,电子书的市场。。。大家都懂的,最挣钱的是那些没什么价值的玄幻小说

今天看了纪录片《互联网之子》,从整个过程来看,Aaron Swartz的案子是由版权问题引起,但最终的决定因素却不是版权,而在于那无比强大的国家机器。因为强大如美国政府,也受够了阿桑奇以及后来出现的斯诺登等人物,他们也害怕Aaron Swartz这样有组织的理想主义行动。他们只想把Aaron Swartz彻底击溃,杀一儆百。从这一点上来看,天下政府一般黑。

关于论文的版权问题,不太同意你的观点。我的看法是,论文应该具有版权,版权属于其创作者,杂志社和数据库公司仅仅作为论文的发售商,不应具有论文的版权。理由如下:

(1)论文是研究者辛勤付出的成果。

与任何其他方面的艺术创作一样,论文是每一位真正的科研工作者辛勤付出得到的创作结果。既然电影,音乐,绘画,图书都有版权,论文也应该具有版权,并且版权应该属于其创作者也就是论文的作者本人。

(2)有价值的东西就应该付费购买。

现在,很多人都会去花钱购买那些Apple Store或者Google Play上面优秀的付费应用,开发者和商店都会获得相应的报酬。作为科研工作者,为什么就不能去花钱去数据库购买那些其他研究者优秀的成果呢?当然,学术论文由于历史的原因,还不能照搬手机应用商店的模式,但是我觉得后者至少给出了一种借鉴方式。

(3)促进更加优秀的创作。

Aaron Swartz通过MIT的网络下载JSTOR大量的收费的学术论文的目的并非为了使自己变得富足,只是为了实现他的开放互联网的信念。但是,现实的情况是,更多的科研工作者希望自己的成果受到重视并获得足够的物质收益,这样才能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科研上,而不是其他方面,进而才能够促进他们创造更加优秀的成果,才能促进整个学术界的不断进步。

版权归作者,付费是在向整理机构付费,费用应该部分归作者所有。

2021 年了, 文中观点依然不过时, 文中所述的问题依然没有被解决.

得到的学位论文并非直接放在网上售卖,要经过人工和自动化的二次加工,这个过程也很复杂,虽然存在一些相关标准,但事实上这些标准的执行程度很差,上游工具链质量不好,又加剧了数据加工处理的难度。在这些缺乏竞争力的领域里

比较令人震惊的一点是杂志社仍然心安理得的对1923年之前的论文收着订阅费。可以对比专利法,如果没有专利公开制度,广大癌症患者只能看着格列卫这样的天价药等死。为了推动科学的进步,greenOA应该是出版社的底线,现行制度毫无疑问是对知识推广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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