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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后现代派”小说(作者:董鼎山)


“后现代主义”(post modernism或译超现代主义)这个名词在字典、辞汇、百科全书中还找不到,可是自从第二次大战终止以来,特别是在过去二十年间的美国,所谓“后现代主义”(或“后现代派”)的美术或小说创作相当流行。有的大学课程中有专门讨论“后现代主义”文学的;在期刊中,也至少有一份季刊专门研究“后现代主义”文学。去年六月,西德杜宾根大学讨论美国学术的年会,专题是“七十年代的美国”,其中特别着重于美国的“后现代派”写作,并请了三个美国作家——威廉•格斯(William Gass),约翰•霍克斯(John Hawkes),约翰•巴斯(John Barth)——示范。美国的现代语文协会(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于去年在旧金山所举行的年会中,也划出一些时间来讨论“后现代派小说的自我(self)”的专题。


所谓“后现代主义”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即连文学作家也觉得难以捉摸。(“后现代主义”不能译为“后期现代主义”,不然,post-War要变为“后期战争”)。不久以前,文学界盛行的名字有“黑色幽默”、“反英雄角色”等。如果要找根源,我们便会发现这类名词是批评家所创造出来的。但是,批评家之间,学术讨论会中,也意见分歧,不能同意所谓“后现代主义”的定义。今西德大学,美国学术界及世界各地既已慢慢重视“后现代派”文学,我也想在这里向国内读者介绍一下。


在目前美国作家中,除了上述三人之外,还有谁是“后现代派”作家呢?普通一般意见包括了唐纳•巴塞尔姆(Donald Barthelme),罗伯特•古佛(Robert Coover),史丹莱•埃尔金(Stanley Elkin),托马斯•品钦(Thomas Pynchon),及库尔特•冯纳格(Kurt Vonnegut,或译冯芮古特),不过也有几个文学批评家将这个范围扩大,包含了索尔•贝娄(Saul Bellow)与诺曼•梅勒(Norman Mailer);虽然,他们的作风与上述的几个作家不同。


也有批评家将国际闻名但非美国籍的作家包括于“后现代派”作家之内。例如英国的山缪尔•贝克特(Samuel Beckett),阿根廷的乔治•路易•波赫斯(Jorge Luis Borges)及已故的俄裔弗拉杰米尔•纳布科夫(Vladimir Nabokov),被目为“后现代主义的精神”。此外,也有人包括了法国作家亚兰•罗倍—葛里叶(Alain Robbe-Grillet),英国作家约翰•福尔斯(John Fowles)。更有人甚至将意大利著名电影导演安东尼亚尼(Michelangelo Antoniani),费林尼(Federico Fellini),及法国名导演戈达尔(Jean-Luc Godard)及亚兰•雷纳(Alain Resnais)也包括于“后现代派”之内。


所谓“后现代主义文学”的起源又是什么人呢?批评家指出本世纪上半期有很多名作家都是“后现代主义者”:——T.S.艾利奥特,威廉•福克纳,安德烈•纪德,詹姆斯•乔哀斯,弗郎兹•卡夫卡,托马斯•曼,埃兹拉•庞德,马赛尔•普罗斯待,裘特鲁德•斯坦因,佛琴尼亚•沃尔芙。


也有批评家将二十世纪的“后现代主义者”回溯到十九世纪大作家福楼拜尔,波德莱尔和玛拉美,甚至回溯到劳仑斯•斯端恩于1767年出版的《特立斯德兰姆•山第》(Tristram Shandy)及塞万提斯于1615年出版的《唐•吉诃德》。


这个所谓“后现代派”作家的名单当然不是确定性的。因批评家中各有不同意见。例如,有人认为贝娄的作品及梅勒的《裸者与死者》(The naked and the dead)不但不是“后现代派”,而且是“前现代派”(pre modernist)。这些批评家认为美国传统性的作家如约翰•契佛(John Cheever),威廉•史泰朗(William Styron),约翰•厄普代克等,及本世纪的英国作家们(与爱尔兰作家相对)都是属于所谓“前现代派”。


往往,我们如果单独研究每一作家,便会发现同一作家的作品中也有作风的不同。乔伊斯•卡洛尔•欧茨的作品,在美学上包含了各种各样的作风。而约翰•加德纳的初期小说属于“现代派”,短篇小说属于“后现代派”。至于他的非小说的论文呢?简直是反动派(reactionary)。(请参阅本刊第九期拙作《美国文学界的一场大笔战》。)约翰•巴斯的作品有的是“现代派”,有的是“后现代派”。他的最新小说《信函》(Letters)也自命为“后现代派”作品。不少现被指为“后现代派”的美国中年作家,于五十年代被指为“存在主义者”(existentialists),于六十年代被目为“黑色幽默派”。所以,我们又要问:“后现代主义”到底是什么呢?“后现代派”作家们是不是都奉行一致的美学原则呢?


批评家们对“后现代主义”的定义虽意见不一,但大体上可以归聚到二个思想主流:一、“后现代主义”不过是现代主义的继续;二、“后现代主义”是对现代主义的反应。其实这二个思想主流并不矛盾,因为无论在文学、音乐、美术、雕塑、建筑各种艺术上,凡是要讨论“后现代主义”的,也不得不提及现代主义,又不得不提及对现代主义的反应。


字典上既然尚无“后现代主义”的定义,那末现代主义的定义又是如何?根据权威的牛津大字典,“现代主义”(modernism)一词起源于1737年,在斯威夫特给亚力山大•波伯的信中首先出现。“现代主义者”(modernist)一词则起源于1588年。不过这二个名词都与目前的所谓现代主义毫无相关意义。


1973年版的《美国传统字典》(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的“现代主义”定义是:“现代艺术的理论与实践”。没有什么大帮助。1975年版的《哥仑比亚百科全书》只论到现代主义在宗教上的意义,但也提到十九世纪西班牙文学运动曾用了现代主义一词。这样看来,连“现代主义”这个定义尚很难找,更不要说“后现代主义”了。


根据现在流行的一些意见,归纳一般的看法如下:


1.现代主义的动机起于文学作家对十九世纪中产阶级社会秩序及其世界观的批评。这类作家的技巧是用特殊的写作方法,推翻了十九世纪中产阶级现实主义的风格。一个很好的例子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Ulysses)。此外,卡夫卡与托马斯•曼的作品也一破十九世纪现实主义的传统。


2.现代主义的写作方法已脱离了现实主义的客观性。“后现代主义派”更进一步,所写的着重于自我(Self),着重于小说的本身及其过程,自我沉醉的避免描绘世界上的生活与客观现实。(上面所谓“前现代主义”实在不过是传统的资产阶级现实主义。)


3.现代主义是反理性,反现实,反中产阶级的。“后现代主义”在这方面更趋极端,这可在巴塞尔姆,品钦,埃尔金等作家的讽刺作品中看到。


4.正如所谓象征主义派,印象主义派,超现实主义派这些名词风行一时的时候一样,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目前变为文坛上的时髦名词,人人都要学写。因此,各类作家的作品中,在艺术上极有高低之分。例如,詹姆斯•乔哀斯的艺术标准极高。今日的作家中,无论是现代主义派或“后现代派”,谁可以与乔哀斯这位名家相比?


5.与十九世纪作家狄更斯,马克•吐温,雨果,陀思妥也夫斯基,托尔斯泰的小说相比,现代主义派的小说并不容易读懂。不过它们的难读,并不一定表示艺术上的高巧。正如上面所说,有的作家不过是要学时髦,模仿卖弄而已。


6.那末现代主义派的文学是不是必要呢?回答是:当然!我们不能再跑回十九世纪中产阶级现实主义的怀抱。二十世纪上半期发生了现代主义。这半世纪中,世界有大大的改变。例如:心理分析学家弗洛伊德与科学家爱因斯坦的诞生;两次世界大战;俄国大革命;性生活革命;飞机、电话、电视、核子弹、电脑的发明;新女权运动,等等,凡此种种,都表明狄更斯与托尔斯泰式的现实主义已变为陈旧,具有现时代思想的作家与读者们很难留恋过去。


7.进入二十世纪下半期后,即连现代主义也有些陈旧,因此便有所谓“后现代主义”的产生。如果十九世纪的“前现代主义”是第一代,“后现代主义”便是第三代。一个理想的“后现代派”作家,用不着摒弃他的祖父(“前现代主义”,或现实主义),也不必模仿他的父亲(现代主义),他应尽量发扬与专攻本派的艺术,精益求精。他的作品也许不会成为最佳畅销书,但他应该有能力与本领吸引崇拜高尚艺术的读者们。真正的理想的“后现代主义派”小说,应该高高超于下列这些世俗之争之外:现实主义还是非现实主义?纯粹文学还是社会问题文学?高级趣味小说,还是低级趣味小说?谈到这里,我想举一个风趣的琐事为例:某次,威廉•格斯与约翰•加德纳在一个文学会议中发生了公开的辩论。他们二人在私人生活上是好友,可是在写作艺术上则意见分歧。前者是“后现代派”,后者则被目为保守反动派(请参阅《读书》一九七九年第九期拙作)。在那个公开辩论中,加德纳说,他要人人都爱他的作品。格斯反驳说,正象他不要人人都爱他的女儿一样,他并不要人人都爱他的作品。他的意思是,一件作品如果太大众化通俗化,其艺术标准便要减低。


另一作家约翰•巴斯则用音乐来做比喻。他说,爵士音乐或古典音乐并不是人人爱听的(在美国,电台广播最通俗化大众化的音乐是爱情山歌与摇摆音乐)。可是,好的爵士音乐或古典音乐,往往要三番四次的连续聆听始能欣赏。要诀是在第一次奏出时,其特出点即可吸引听众,使听众要情不自禁的再三不厌的聆听。一件好的“后现代派”作品,好象食橄榄,越读越有趣味。要诀是:初读虽是难懂,但作品必须含有立即吸引读者的特点,使读者会不嫌其烦的重新从头读起。如果能够做到这个地步,小说的技巧便达到高明的地步。


美国“后现代派”作家约翰•巴斯举出二个例子,认为是“后现代派”的代表作,已达到上面所述百读不厌的地步。奇怪的是这二位都不是美国作家:


一是意大利作家意大洛•卡尔维诺(Italo Calvino)于1965年出版的《宇宙连环画》(cosmicomics)。此书是太空时代的寓言,用意大利古神话方式描写太空时代的故事,中间又穿插了意大利的现状。作者一脚踏在五色的幻想中,一脚踏在灰色的客观现实中,让他本人的想象力任意自由飞翔,结果便是一本极其动人的作品。(约翰•厄普代克称这本书为“十全十美的美梦”。)但这书在意大利则受到左右两翼,特别是天主教方面的抨击。


另一作品是南美洲哥仑比亚作家加布里埃尔•加西亚—马桂兹(Gabriel Garcia Marquez)的《一百年的孤独》(One Hundred years of solitude),出版于1967年。这本小说,将现实,神话,魔法,政治热情,非政治艺术,性格描写,漫画性讽刺,幽默,恐怖等各色花样混在一起,结果便成为一件杰作,不但在写作技巧上令人敬仰,而且富有人情味。这本书是用西班牙文写的,因此有人把它和西班牙古典巨作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相比。巴斯尽力推荐,认为这是“后现代派”的典型杰作。


《宇宙连环画》与《一百年的孤独》都已有英译本出版。不久以前,我曾在香港《大公报》一文中谈到,国内读者如果沉迷于科幻小说或侦探小说,不免有些浪费时间与精神。我所指的当然是指没有文学价值的作品。国人如果要读些真正有文学性的科幻小说,这二本富有想象力的书便值得介绍。因为这二位作家利用科幻小说技巧,将未来世界与现在世界掺合一起,又讽刺又风趣的描绘二十世纪人类的苦恼,具有一定的哲理性。它们似乎是游戏文章,但是作品中所处理的主题却很是认真。这才是不平常的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