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我在Blog里写了一篇《一个卖菜的互联网记者》,介绍了周曙光这个人。他专门报道官方不愿报道的事件。当时,我对他完全是持肯定态度的。
在那篇网志的结尾,我写道:
此时此刻,他正在青海省西宁市报道一起拆迁纠纷。报道的题目是《西宁市房产局拆而不迁 红波巷老百姓家园破碎》。
今天,他贴出了那些西宁市拆迁户给他的来信。我读后,先是大吃一惊,然后感到极其失望。我不得不说,我看错了周曙光这个人。
下面就是那封信的全文:
周曙光先生:
强盗有强盗的逻辑,无赖有无赖的逻辑。
你一件事情未干成,却骗取他人财物,还胡搅蛮缠编造了许多"理由"重复算帐,要四千多元的电脑款,一万元的话题广告费,要一个月工资,还要......
根据邮件中你提到的问题略答一二:
初到那天晚上,你称你带的电脑不适应现在工作环境,你需要一台体积小、高效率、功能好的一万元左右的电脑,初到晚上就提出了这个"工作"条件。我当即提出给你订的客房特意要的是有电脑,能上网的房子,你说你干的这项工作很危险......讲了许多理由,无奈之下我同意你自己挑造买一台你中意的电脑供你使用,言明物权属我,只限定为我们维权使用,你欣然赞同。
次日买来电脑后你又提出不能背着二台电脑,将你的那台旧电脑三千元处理给我,对此我说:别说会使用电脑,我连手机也只会打出和收听。别的功能一概不会,几年前很想学电脑,长子送给我一台笔记本电脑,我都没时间学,至今还闲放着。你执意将你原来的电脑处理给我,要在二天之内教会我使用电脑,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也只好勉强同意。
你临走那天晚上算帐时不知给谁打电话,网上查后又突然称电脑四千元,言下之意按四千元结账,我们一家都不同意,你又按三千元结账。我当时就将电脑款三千元给你,有你写的一万三千七百元收条,这不是我强迫你写的吧!
此次在信中你又不怀好意的诡称:"我留下你的那台电脑价值四千多元,我去上海你给我了三千元,你总共付出一万三千元"。将3千元电脑款变成资助你去上海的费用。那晚你就提出去上海、四川,大渡河资助问题,我当即提出异议,今日怎么又老生常谈?
给你交的电话费300元,上网卡600多元。除此之外,你还100+200+300+40的自己默算,后称这些帐下次再算。
买给上网卡后你还夜夜去高档的网吧聊天,多次去高档桑拿浴这些费用都是你付的吗?对此你绝口不提,但在信中好象高姿态的诡称:"我跟你打交道是我已经做的够客气的了"
不到半天的工作量(仅仅10分钟对话录像),你懒得连字幕当面都不打,叫别人打出来你又不同意,晚上你玩电脑,白天不睡到下午4~5点三番五次请不起你,用不同方式下了逐客令叫你早点离开西宁。
好吃好喝白白养了你20多天,你还恬不知耻的要一个月的工资,你的名气就那么大,不到半天的"工作"量就骗走一万多元电脑,还要一个月的工资,有这样算账的吗?你的工作价值就那么金贵吗?
你不是还提出一万多元的偷拍设备吗?这个要求被我拒绝后,未达到你卷走的目的使你极不高兴,但你还是变着法儿要了一套300多元的摄像头及录像带一盒,40兆硬盘一个,耳麦......,光盘一盒,买这些东西难道是你付的款吗?你曾承诺偷拍一张最牛开发商连车带人的照片,你做了吗?
你曾提出要到上海参加一个什么会,我们当即就说这是你个人的事,不要摊到我们头上来,并反驳你的说教:"你周游世界自我操作,提高你的知名度,于我们毫无干系,我们没有财力包装你。我们这个庙小,供不起你这尊大神"。你制作画面时硬要在电脑上贴上自我操作的××赞助的字条,对此我当时反对,你却解释这只不过是"操作"上的策略......。我们听信了你的话,才让你完全按照你演示的作的对话,不是这样的吗?
你在信中诡辩否定你承诺:"先在国外炒起来,然后在国内炒起......",因操作重庆最牛钉字户,你的网站被封了,此次操作为保万无一失的目的,需在国外建一个网站,把这笔账怎么赖到我们身上?还糊搅蛮缠的说:"我帮你们买了一个chai.la的域名,帮你们做了一个网站,你分文未给我。网站空间我没算钱,但域名我花了50$,合人民币 380元左右"。对此话我怎么念都念不明白,你念念不忘你的付出,怎么忘记了别人的付出?还有多笔款项为何不打收条?你贼喊捉贼欲盖弥彰的重复算帐,天底下有这样耍赖的吗?你连网站都没有,你怎么帮我们?如俗话说:没有金钢钻,就别揽瓷器活。再说你建的什么网站,根本没有你的文章或图片,谈何"先在国外炒起"?"给当局施加压力"?
你作为"帮忙"3000元卖给我的那台二手电脑,说好你将相关手续(保修单、说明书发票邮寄给我)此次人来都未带来。你必需如数退款于我,还必须在10日之内将你骗走我的华硕电脑及硬盘一套、耳麦、上网卡、发票、保修单等物归原主,补偿给一定数额的使用折价费或按完税后的市场价退回12000元及用其它名义被你卷走和所骗其它款项一概退还。对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给予赔偿,否则你得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你不是说欠你一个月工资,4千多元的电脑款,380元左右的网站费用,既然欠你这么多钱,你应该起诉我才对,至于我是否提起诉讼就看你是否翻然悔悟,把官员违法侵害老百姓的事实真像在网上公诸于众,引起议论界热评。
孙得彪带你买电脑是听信你还有3千多追随者,只要你贴出你所采写的报道,3千多粉丝就会呼应,为了掀起大的地震你要求其它受益人买话题广告,这个工作是由你亲自做,他们出不出这笔钱与我没有关系。
从我的付出已经看穿了你的连环套诈骗的西洋镜,恐难再上当,再叫你卷款逃之夭夭.我买电脑是供你工作的,不是送给你的,这是两个概念,请你不要混淆了。
事情八字还没有一撇,你已卷走数万元钱财,"无耻的骗子"还要重复算帐要4千多元电脑款,至今连自己真实的身份都不出示,发来一些垃圾进行搪塞,又生出什么广告费一万元变数,还要电话费,请问已给你的300元话费,你打收条了吗?你给我打了几次电话?你不是说广告费不经你的手,直接打给网站吗?怎么不给该网站的账号?给的两个账号仍是你的?
你说:"电脑是孙得标买来给我的",意思是送给你的,我管不着。他是我家中的成员,钱是我的贷款,我怎么管不着,你没有干一件工作,连做的10分钟对话你都懒得刻成盘,材料(判决、控告)等都是你照的相,没有发在网上,也没有你这位大记者所编辑的一言半语发表在网上,叫他人怎么评论渎职枉法的司法腐败?后来虽没有再请吃大餐,但在家中一个60多岁,严重心脏病人尽一切所能做青海风味之好吃的供你享受,你对得起这样一位老人吗?你骗取数万元财产难道不该骂你吗?
假如再打给你一万元,将来一事无成,你还会出什么变数天知道!你不是说这个数是最低数,最高数你不是说得20万元吗?我们看你再不要设套搞" 吊鱼工程"骗钱了,就此打住。按你承认的"无耻骗子",我们这些不懂什么网络"不明是非的拆迁难民"跟上十几个人也监督不了你这位出家晚、得道早的"大记者"。
东西你怎么骗走的还怎么送回来。钱必须退回。
无功不受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才是硬道理。要不你将所有制造文字图片贴在你的国内外网页上,让追随你的三千粉丝先作出评判,我方根据事态的发展再作是否打广告费用的决断,索赔暂缓。来电不要讲理由,只说成与不成即可,没时间、没工夫与你扯皮。
根据这封信,我总结了一下。在报道西宁市违法拆迁事件中,周曙光一共索要或消费了如下财物:
* 100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
* 以300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二手笔记本电脑卖给拆迁户。
* 去上海、四川,大渡河的旅费。(被拒绝)
* 电话费300元。
* 上网卡600多元。
* 网吧上网费用若干。
* 多次桑拿浴的费用若干。
* 20多天的免费食宿。
* 一个月的工资4000元。
* 300多元的摄像头及录像带一盒。
* 40兆硬盘一个,耳麦一付,光盘一盒。
* 50$域名一个,合人民币 380元左右。
* 10000元网络话题广告费。
* 10000多元的偷拍设备。(被拒绝)
在报道过程中,收取一些合理的费用是应该的,但是他的这种收费,未免也太黑了吧。我看他报道是假,敲诈是真。
那些拆迁户因为走投无路,才求助于周曙光。可是,他心里想的,不是怎样帮助弱势群体伸张正义,而是如何趁机发一笔小财,将困境中的拆迁户当作了摇钱树。他这样做,同那些贪污的官吏、唯利是图的开发商,有何区别?
孙周武老人应该立即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66条,他完全够格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我非常痛心看错了人,将一个诈骗犯当作了英雄。我没有删改以前文章的习惯,否则真想将上一篇网志撤销掉。
我奉劝一句周曙光,立刻将那台10000元的笔记本电脑归还给孙周武老人,否则也许说不定哪一天就到青海去服刑了。
(完)
wuyuzheng 说:
自从用GOOGLE的READER订阅了你的BLOG之后,很少留言了。那里只支持看。
但是看到这个文字,还忍不住跑过来唠叨两句。
我只能说,我们有时候太善良了。
把目的性变得太纯洁了。
今天吃饭的时候,某人告诉我,某某小姑娘14岁告诉他,昨天和某某上床了。第一次。某人说,教育小姑娘:你爱他吗?带套了吗?
这些都对。最重要的是,应该报警。道德和法律完全是两回事,对吧。
2007年10月10日 23:29 | # | 引用
网友 说:
我期待这博主有一天能够对方舟子的态度也醒悟过来。
2007年10月10日 23:33 | # | 引用
loushangshab 说:
事情还不够明了。
方舟子是另外一回事,别乱扯。
2007年10月11日 00:06 | # | 引用
啊 说:
早看出周某人是垃圾
博主才看出
未免眼光不好。
2007年10月11日 08:04 | # | 引用
老萌 说:
我很奇怪他为什么自己把信贴出来。
2007年10月11日 13:05 | # | 引用
hainabian 说:
loushangshab 说的对,事态还不够明了。
不能只听一面之辞就下结论。
也别东拉西扯。
2007年10月11日 13:19 | # | 引用
李 说:
不要武断定论。
免得以后脸红。
2007年10月11日 13:55 | # | 引用
网友 说:
如果周自己不先动手采取主动。一旦给别人揭发出,他就被动了。
这是周高明的地方。
总之,周的思想注定了他只能是一个小混混,骗骗广大心地善良的人而已。
现在网络上有一股风气很不好,就是:看到草根必定支持,看到弱势群体必定掌声鼓励。然而,草根、穷人、弱势群体,他们做的事情就一定是对的吗?
2007年10月11日 17:50 | # | 引用
pixel32 说:
看周自己写的话,索要话题广告费应该属实。
哎,看来周也不过如此呀。
“我期待这博主有一天能够对方舟子的态度也醒悟过来。”
我也不喜欢方舟子,呵呵。
不过我不会因为阮一峰支持方舟子就不喜欢阮一峰。
2007年10月11日 18:06 | # | 引用
网友 说:
这是当然,阮博主还是不错的:)
2007年10月11日 20:03 | # | 引用
kkk 说:
没有看完,周是不是个诈骗犯我不好说.不过他这种做法早晚会出问题我是知道的。
公民记者是个好词,但不是说,是个公民,他就可以做记者了。做记者,还是要点法律,社会方面的常识,还要有一点良心的
周早就说过,他所做的一切就是想出名,“很想出风头很久了”,那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要关注他呢。他上次对和菜头的指责和“闯google总部”都近于胡缠了。
看录相里面,他的提问和所谓“采访”的方式也接近于新闻白痴。
不管他有没有诈骗,至少有这么一些事实是可以肯定的:在《孙周武的四合院的地理位置和照片》一文中(http://www.bullog.cn/blogs/zola/archives/96318.aspx),他承认:
"为了帮我更快的写稿子和编辑视频,孙周武赞助了一台9300多买来的双CPU核1.86Ghz的的笔记本电脑,重量只有两公斤,内存却有 2G,硬盘是120G的,是宽屏12寸的,有蓝牙,还有指纹锁,很小巧,放在我的背包里也不显得重了。哈,我的装备再次升级了,我的写稿效率可以更高了,加之我还买了CDMA上网卡,以后每天写一篇网络日志应该没有问题。
事实上,从他“特意申请的站点”
http://chai.la/,
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没有半点影响力的站点,上次发文在8.31日,两个多月没有更新。
别人赞助了这么多钱,换来的就是他让人举着白纸黑字照两张相,还有两个不伦不类的视频,连文字都没有两段。他敢说问心无愧么。
还有人寄希望于这样的人,太可悲了.
2007年10月11日 20:15 | # | 引用
网友 说:
上次周无赖到google闹事,跟google前台的对话,我就非常鄙视周无赖了。
一个前台的职责无非就是要接待一些来客、来电的记录,而并不是接待无赖或处理业务问题的,更不是倾听你诉苦的。
而且在整个过程中周无赖的镜头始终对着这个前台MM,未做任何处理,就是CCTV在采访一些未确定的事件时也会将人物马赛克处理一下,周无赖考虑过人家今后的处境吗?这样做周无赖已经侵犯人家隐私权和肖像权,是罪加一等。
上次google已经放过周无赖了,周无赖越发得意了,我就知道周无赖迟早有一天会露出狐狸尾巴。
人为了出名,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法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法制社会国家不能连法律常识也没有!
以为自己站在所谓的“正义”立场上就能为所欲为了吗?
2007年10月11日 20:47 | # | 引用
joyo 说:
我从豆豆瓣的南周小组看过来,是个不错的blog,
顺便鄙视一下周曙光这个骗子
2007年10月11日 22:42 | # | 引用
Zola 说:
明知道是我自己贴来的邮件,阮一峰怎么也不动动脑子就评论?
如果我信不过自己的人品,我会贴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吗?
我是周曙光,我的电话是公开的,请查证后再评论.
你没有删改以前文章的习惯,但你应该另文道歉或更正.
2007年10月12日 03:30 | # | 引用
凯迪社区 说:
骗子都是这么说话的。有极度的人格分裂症,强烈建议精神病院收容.对于周曙光这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感到很恶心。哈哈
2007年10月12日 23:22 | # | 引用
Ruan YiFeng 说:
只要你帮那些拆迁户把事情办成了,我一定专文道歉,说到做到。
2007年10月12日 23:26 | # | 引用
benny 说:
这里我ping不到
就自己过来留言了,连着写了两个post 关于zola的。在还没有闹得这么欢的时候。
http://icebenny.blogbus.com
2007年10月12日 23:45 | # | 引用
踩翻地球 说:
CCTV和周曙光的区别:一个是拿赞助商的钱为政府说话,结果赚了;一个是拿钉子户的钱跟政府搞敌对,结果赔了。
2007年10月13日 00:43 | # | 引用
路过 说: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066203/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070750/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070260/
这个叫周曙光的无赖还觉得自己挺有道理嘛
妈的,欺负农民不会上网么???“?:???
敲诈google也就算了,竟然还来敲诈拆迁户,还有没有良心啊!!!!
2007年10月13日 01:03 | # | 引用
星云 说:
哎,可怜的读者,根本不知道实际情况的随意下结论。。可笑,可叹也!!!永远不过是思想的奴隶~~~~
GOOGLE上次那事都何年马月了,还有读者“执迷不悟”说ZOLA为难前台。却不知,对于个人对公司谈判时公司的每一个成员并不再代表其自身,更多的是代表公司,整体。
从本质上讲,ZOLA针对的是GOOGLE中国adsense。
我不想针对某个人怎么样,我看不惯的是这种现象!!这种再自己根本无法得到明确证实之前随意下结论的现象!!怪异现象!!
共勉!!
2007年10月13日 03:03 | # | 引用
风烟讽喻 说:
2007年10月13日 12:45 | # | 引用
风烟讽喻 说:
再说说吧:
周曙光说西宁的拆迁户拿他来炒作。这也未免太高估自己了。大多数人都会因为另一个人的承诺开始变得言而无信的时候,或者是开空头支票的时候,会时常变得愤怒起来。态度便会由此带来一些转变,理所当然。所以我还是很主观的同情拆迁户在信中所表达出来的愤怒,虽然我深知里面的有些话可能是说过了。在拆迁户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前提之下,周曙光却变成了既得利益者,这是很可悲的一件事。拆迁户不是媒体工作者,他们无法从更多的渠道获悉周曙光真正的实力和身份,从一开始就相信他,这是个错误的开始,而且我们很难保证因为有这样的一个开头,会不会有第二个周曙光,第三个周曙光的出现,在拆迁户面前。如果每个人都打着所谓“义士”的旗号,还会不会有更多的拆迁户相信这个民间是这么的藏龙卧虎呢,然后从微波的拆迁费用(当然可能钱还没拿到收,而是从银行,从高利贷或者众多拆迁户集资)拿出相当可观的数目白白送给所谓的能伸张正义的人。当然周曙光本人已经习以为常了,他从没考虑过拿到手的钱或物却是从高利贷或银行借的买的---对于这个你可以自己从他的博客里看到他自己所写的相关意思。
2007年10月13日 13:04 | # | 引用
路过 说:
风烟说得好,他只不过是想自己出风头罢了。人家发信和他争论,他把人家的信公布出来还倒打一耙说是人家想通过骂他周曙光炒做这事,我操,有人发email炒做自己的么
拍的那些视频,录的那些音,质量这么差,怎么可能有人去看这种东西??????
西宁老百姓太傻了,西宁老百姓太傻了!!西宁老百姓太傻了!!!
2007年10月13日 13:07 | # | 引用
路过 说:
在重庆的时候,周曙光想出名也就算了,那是他一个人闹,想怎么闹就怎么闹,人家记住的是个爱出风头的周曙光
这件事之后,大家会记住一个骗拆迁户钱的骗子周曙光
2007年10月13日 13:34 | # | 引用
何华 说:
哥们。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没有立法的机构会交税吗?
2007年10月13日 13:47 | # | 引用
风烟讽喻 说:
吃完饭再来说两句:
疯狗是从来不懂得实践出真知的,当然它也可能体验知道了事实,但它就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无知,反过来更加癫狂的犬吠。---这是很久前发现周曙光与伍岭发生争执的时候,我悄悄写在自己的博客上的,来警示自己的。今天不得已,借一峰的博客重新叙说一下,给周曙光看看,给那些周曙光的FANS看看。
那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个连黑社会都明白的道理。周曙光不懂,他所谓的义举,就是劳累去了几趟西宁,拍了几张照片,和有些搞笑的视频,还有一些无关痛痒的文字。但是说说索取的物品和费用呢,恐怕比那些名记的千字百元还要高吧。说的好听,是为了更高效的工作。你就是去公司上班,公司为了工作需要配发给你电脑,终将还是要归还公司的,这怎么就应该成为个人的报酬呢?还会不会有下一个孙周武给你这样配发价值9000元的电脑呢?可惜周曙光没这个职业道德,当然他是无职业人员。再说,拆迁户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或者说是打这个拉锯战,需要那些偷拍的设备吗?还需要带夜视功能的?难道这不是为了自己谋私利?为了接下来利用在寻找其他名利场而处心积虑的谋取设备!
你把自己比如吕洞宾,西宁人却成了狗,别忘记了你还从他们不富裕甚至还有些贫穷的生活中索取了一大堆狗粮,这些难道你做慈善了,重新喂养了其他的流浪狗?
上面的这句话也是你说的吧。尾巴长了自然会露出来。西宁人那样骂是高估了你,你这样骂算是什么名堂呢?
拿多少钱,承诺多少事,就要去做。当然你比我更清楚,贪婪之心永远都是无底洞。
我还想问问如何被300元电话费逼到西宁去了?对不起我办不成这事,你给我帐户,钱给你退回去,不就完了。其实还是在打你心中的小九九,让你发现了一条生财之路?
2007年10月13日 15:33 | # | 引用
网友 说:
西宁人的信里说周无赖:“晚上你玩电脑,白天不睡到下午4~5点三番五次请不起你。”
白天睡这么久,这根本就不像办事的人。反而看出周就是一个游手好闲的浪荡子,混到哪里算哪里,打着帮助拆迁户的招牌,到处骗吃骗喝,捞着一票是一票。
谁要是叫周曙光去帮助他们维权,真是瞎了眼了!
一个初中文化程度的人,书没看过几本,脑子里空空如也,什么基本常识也不知道,周无赖还以为是几十年前打土匪分地产阶段啊?!
当今社会,要想帮助别人,只有自己先强大起来!!!
2007年10月13日 17:49 | # | 引用
路过 说:
大家讨论一下,对于周骗子,有没有可能用法律手段制裁?
从他收了钱不做事来看,这应该算劳资纠纷。
可是他掌握了所有的图片,视频,录音资料,咋办
2007年10月13日 21:01 | # | 引用
群众 说:
搞不明白几件事:
这电脑究竟物权谁的?分期付款怎么个说法?两边说法不同!
就目前这些周的行动结果,有何效果?如何评估价值?
2007年10月14日 08:26 | # | 引用
伍岭 说:
我的看法如下:
http://ipang.net/node/1124
2007年10月15日 11:41 | # | 引用
bignose 说:
我的看法:
‘生意’不成仁义在,把不属于你的东西还给人家吧!还有就是没处理好这件事之前能不能不考虑去网志年会?你这样让大家都很难做!
http://bignose.yo2.cn/archives/460780
2007年10月16日 09:18 | # | 引用
资深博评家胡聊胡老师 说:
一峰兄弟:
我和你有一样的痛.我先前也没看出这个小赤佬有这种品行.他现在不如鸡.
2007年10月16日 22:09 | # | 引用
网友 说:
我在一年前把Zuola在Gtalk的帐号联系封掉了。
我本来想把对话记录列出来,但是考虑到Gtalk的对话都是有记录的,他可以搜出来,所以我就不列出来了。只是重点交代一下。
我对他的印象为什么那么坏?因为有好几次跟他聊的时候,有些问题我搞不懂的,就请教他,他很喜欢用这种口气跟你说话:我没有义务教你/我没有义务帮你。
老是强调没有义务,意思就是说,有报酬的话我才帮,没报酬的话免谈。因为帮人不是一种义务,而是一种有条件的交换。
所以当我一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毫不怀疑地说:这就是周曙光!没错,就是他,他就是这个样子的!
一年前强调没有义务帮人,一年后看到新闻说他帮人之前拿了许多条件,我觉得是不谋而合的。
用Geek的方式来讲,
“没有义务帮你”
“有好处才帮你”
就是周曙光的【数字指纹】,MD5验证通过,就是他了没错!
2007年10月18日 04:52 | # | 引用
maxwei 说:
老实说,我对周曙光并不报有好感。这个人出名就出在富有争议。
最近的2007德国之声国际BLOG大赛也颇有意思,周还进入了决赛。
不过,是骡子是马总要拉出来看看,把事实放出来,大家就都明白了!!!
2007年10月23日 23:03 | # | 引用
goon 说:
那个blog大赛,啥也说明不了,前几年选出来的有些水平也不高。
这个死骗子
2007年10月25日 00:52 | # | 引用
mewa 说:
搂主看问题有局限性,俗话说,透过现象看本质
2007年10月25日 10:31 | # | 引用
mewa 说:
看完了,再对搂住说一句:
成败定英雄?成了你就道歉?
律师打官司输了,就不要律师费?
这么简单的道理。
瞧不起周曙光,你的自由;
鄙视周曙光的影响力,你的自由。
可各大中外媒体对他感兴趣,也有人愿意出钱找他帮忙,成功与否,就大致行同律师行业。
就这样,他被gfw解禁了;被提名最佳中文博客。
难道世人皆醉,唯你独醒。
2007年10月25日 10:49 | # | 引用
网友 说:
周无赖现在在干吗?准备去德国领奖吗?有谁知道,说说。
2007年10月25日 17:40 | # | 引用
Zola 说:
我在呢,看到楼上有一个人像纽约时报那个被开除的记者一样使手段,不公开证据说GTALK留言不友善,我让你公开GTALK聊天记录,我还会帮你补全,免得你断章取义.
楼上有留言者是西宁的当事人.他说的是这句"可是他掌握了所有的图片,视频,录音资料,咋办"
楼主还欠我一个道歉.这篇文章分析过程完全没有问题,但所有的结论的前担是基于一个假设: 西宁的孙周武说的全是真的.
我已经提供录音和录像证据证明楼主作分析的前提是虚假的,所以我要求你删除或纠正说法.如果你还需要其它图片\视频\录音资料,我可以提供给你.
2007年10月26日 22:06 | # | 引用
to 周曙光。骗子 说:
楼上的小丑不要再在这里跳了,
阮哥是个大牛,我在这儿看了几年了,都不怎么好意思发言。人家不理你,是因为你丫太不上档次了
和菜头说你不是他的对手也没错,拍你这种垃圾太没意思。
阮哥有更重要的事要干,你可以滚了
2007年10月27日 06:12 | # | 引用
皇家马德兴 说:
我早就说了周是个无赖骗子加人格分裂,口口声声“反党”,另一边又说什么“我和周恩来同姓,和邓小平一样高,和毛泽东是老乡,一想到这我就。。。。”(大意)之类的蠢话。
你想出名没错,但是对google的胡搅蛮缠,敲诈拆迁户之类的行为只会让更多人看清你的卑劣本质!
2007年10月28日 00:31 | # | 引用
Zola 说:
阮一峰不回我的电子邮件,也不打我的电话核实,不跟我沟通,也许是我人品差,你不屑与我沟通。
但你应该和西宁当事人沟通,获得确切的证据才能下结论,你可以打电话给西宁的孙周武,他们的电话是:
09713930444孙得彪
13897211026孙得彪
09713524664孙周武
你可以自己去做了调查再下结论.
建议你问他们几个问题:
1、什么时候发现周曙光是骗子;
2、什么情况下发现周曙光是骗子;
3、合作为何中止;
4、是否有准备投放话题广告。
希望你能在作完调查后再来纠正这篇文章的错误。你要记住,你的“奉劝”是基于一个假设上的,这个假设就是“孙周武所说的都是真的”,这个分析的前提需要你自己去证明是可靠的事实。
我贴他的信出来是认为我的读者都会有常识,他们会拿常识来判断。可是你没有常识,一面之词你也完全采信。
如果我跟你认真,我也可以跟你走法律程序。希望你认真面对。我跟你一样,也爱惜自己的羽毛。
2007年10月28日 01:40 | # | 引用
皇家马德兴 说:
这个蠢货还要“走法律程序了”!可笑得紧!~
2007年10月28日 07:02 | # | 引用
Ruan YiFeng 说:
昨天我出门了,所以耽搁了回复。至于电子邮件,我不觉得有私下交流的必要。
我不认为我做错了什么。作为一个Blogger,我有发表议论的自由。如果你无法忍受这种自由,我很遗憾。
2007年10月28日 10:48 | # | 引用
wilson 说:
不知道阮先生有没有吸取教训, 偶曾在8月26日留言, 当时阮先生还大言不惭地为这个刺头作溢美之辞. 而今阮先生有何感想呢? 在未了解某个人之前, 仅凭某篇感人的说辞就不分青红皂白, 阮先生今年贵庚啊? 擦亮你的眼睛, 现在骗子太多!!!
2007年10月28日 11:40 | # | 引用
且听枫吟 说:
老罗说,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个人感觉,这件事儿还是让看客自己评判吧,怎样解释都是多余的
而且越描越黑
2007年10月28日 19:47 | # | 引用
网友 说:
老罗那种似是而非的所谓“语录”,也有人当真?把老罗的话挂在嘴边的人,我就知道你这个人不咋的。
2007年10月28日 21:06 | # | 引用
且听枫吟 说:
哈哈哈哈,阮同学的blog上,还真是什么鸟都有
2007年10月28日 23:28 | # | 引用
网友 说:
我的话里两次提到你,都是“人”,你却称呼别人“鸟”,你这个人果然不咋的,我没看错。
2007年10月29日 01:13 | # | 引用
Ruan YiFeng 说:
请各位就事论事,不要攻讦他人!
最近,这里的讨论风气不太正常。我预先声明,以后要是再出现涉嫌人身攻击、挑唆起哄、骂大街泄私愤的留言,我一律删除。
2007年10月29日 02:07 | # | 引用
且听枫吟 说:
^_^,这么晚了还没睡呀
2007年10月29日 03:33 | # | 引用
再路过 说:
最近的一件事情再次证明了周曙光完全没有自知之明。
博客大赛要开奖了,入选的人都挺高兴是正常的,大部分未被封的博都在博上委婉地拉了一下票。不过其中跳得最高的在整个中文博客界大概莫过周曙光了,有这么一点名和利,就让他眼睛发的光照亮了他的整个博!
他在两篇日志里先后表示了对奖品的眼馋,并且在第一篇中很有信心地表示
——“除了连岳的话,我比其它人获奖的可能性大,”
到了第二篇,这句话已经变成了
——"所以,我觉得我的胜算比连岳大"
自信满满,NB闪闪。
可惜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现在周曙光的得票为0%,仅高于kaku的部落格,(需要提一下的是,kaku我一直在看,但他的入选大概是个错误,其blog影响力本身并不大,而且,并不是描述中所说的“关于中国大陆时事新闻和中国互联网的评论”)。
连dp这样低调的博,连gezhi这样由小众科学爱好者写的博都超过了周曙光的。现在回过来看周曙光拿自己和连岳比较的文章,简直像个笑话。。哈哈哈。。
估计周曙光同学现在还觉得很冤——我做得挺好的啊,为啥大家都不投俺一票??就和他在西宁案中表现出的无辜一样,没办法,谁叫您价值观如此独特呢。以至于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别人眼里究竟是个什么货色。
题外说一句:其实个人觉得这次提名至少应该有1报,思想国,1510女主人等等。。
2007年10月31日 02:30 | # | 引用
Chinafarmer 说:
你们这群,
只知道在这里乱叫,
不会学习学习Zola,
为弱势群体说说话!
严重地用我的中指鄙视你们!
2007年11月13日 23:38 | # | 引用
引子 说:
支持一下阮一峰。
2007年11月14日 09:17 | # | 引用
zhoushuguang 说:
重要更新:本文产生的原因是因为《联合早报网》把路透社的 相关报道段章取义了,在此我谨代表周曙光对联合早报的主观编译外电和 不负责任的新闻报道方式表示强烈地谴责。路透社的Ian不用负任何责任。以下是事件大概:
-----------------------我是对联合早报有意见的分割线-----------------------------
去年外国媒体有一次制造假新闻的事件,那就是《"按摩乳"和"奶猪"的博客门事件》,虽然很多人认为是王小峰不对,但王小峰一句话就置西方通讯社路透社于死地了:"路透社并没有找我查证此事",所以,这场风波的肇事者算是路透社。现在,又有一件Blogger和路透社之间的事情需要处理,又算是一次BLOG(草根媒体)和专业媒体之间的PK。
在我的臆测中,路透社的记者们拿着高工资,过白领生活,极少需要"出生入死",为了高效率,写些不查证甚至是瞎编的新闻。
今天,王翔在GTALK上发来一条链接,是联合早报的,我一看,措辞风格怎么跟CCTV和FL G的风格一样啊,一点都不像是路透社的新闻稿,也不像是新闻评论。网上搜索" 收取酬被嘲讽"只发现联合早报的网站上有内容。于是我就准备发邮件给唯一采访过我的路透社记者Ian,问一下是不是他写的报道,并在BLOG上公开此事。
这件事总得有一个人负责,要么是联合早报做假的新闻来源,要么是路透社记者不和我查证就乱写。
那个 嘲讽我应该去青海服刊的阮一峰跟也是瞎编,只看孙周武的片面之词也不打我电话求证就信手"嘲讽",自己都做得这么差,还来批评我收钱不应该。我至少还知道应该亲自去拆迁难民家里亲眼看一眼才写文章。如果都像路透社和阮一峰这样坐在家里写"报道",我还找当事人要报销路费和提供电脑干吗?我还可以天天呆在家里,学人家阮一峰随便写写文章,甚至可以把和当事人求证的长途电话费给省下来了.
前面的话说完了,以下是给Ian的邮件内容:
亦安,你好,
下面这篇文章的内容是路透社提供的吗?是基于对我一个人的采访得出来的结论吗?
http://www.zaobao.com/zg/zg071113_505.html
写得很粗糙,很不专业,我不能接受下面的内容:
网络给公民记者提供了一个赚钱的市场,但也被一些投机分子所当成是"扒粪"及制造假新闻的平台,他们甚至还向官方索取封口费。涉及这些行为的人,有的是记者,有的是冒充记者的人。
这是这篇报道的作者自己的观点,并且没有任何与我有关的事实依据,这些"未透露姓名的人"和"未透露事件名字的事件"都是为了佐证观点而添加的,与我收取当事人路费被嘲讽一事无关,与这篇报道的标题《报道"钉子户"公民记者收取酬劳被嘲讽》无关。
我从没制造假新闻,也没有"扒粪",更没有冒充记者,也从没有和官方打过交道,更没有向官方索取封口费。你也没有打电话或当面问过我如何收取酬劳的事情。
如果这篇报道是你代表路透社写的,我会批评你直到你被路透社解聘;
如果这篇报道是你未采访过我的同事写的,我会公开批评路透社制造假新闻直到路透社公开道歉并赔偿天价损失;
如果是zaobao.com假冒由路透社提供新闻,我想你们应该批评一下zaobao.com制造假新闻。
还有其它不能接受的不实内容:
26岁的湖南人周曙光原本是名卖菜青年,自从以"左拉"(Zola)的绰号开博客,报道了重庆钉子户和发展商拉锯的消息后,他便一夜成名,还被当地媒体封为中国第一市民记者。
首先,我不是博客,也不开博客。其次,我的BLOG不是以"左拉"(Zola)的绰号写的,绰号是别人起的,我并未自称"左拉"。我的英文名字是Zola Zhou,我的BLOG名字就是"周曙光的个人新闻台"或" 周曙光的网络日志",我是用真名写BLOG的网络日志作者
至于下面这段:
他们由外国人权组织及非政府组织传授多媒体报道的技能,好些公民记者也获得当地网络技术发烧友的支援,官方要删除消息,技术发烧友则要保住它们。
也涉嫌做假,也没有事实依据能证明中国的BLOGGER得到外国人权组织的技能传授。我的写作技能是在中国的小学里学到的,网络技术则是通过网络学到的。倒是这篇稿子的作者的写作者技能有可能是外国人权组织传授的,写得很差,完全是为人权组织的观点而罗织真真假假的素材。完全没有事实依据就按自己的预设的观点来组织语言,这不像是一篇包括新闻六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的新闻报道,也不像是一篇有论证过程和事实依据的新闻评论。
请对以上内容作出解释。但愿你们能证明是zaobao.com联合早报在制作假的稿件来源企图搞臭我。我会先发在BLOG上,然后抄送链接给你和你的同事们。如果你置之不理,我会公开对话录音,甚至去你办公室找你对质。顺便说一下,我和路透社之间没有隐私,所有通信内容会被我记录并作为呈堂证供,请不要对说我不能公开的话。
顺便说一下,我收取包括西宁当事人的费用和电脑设备并不是用于制作假新闻。我没有制作过假新闻。如果当事人的语言和陈述不算是新闻报道的话,我只是帮当事人传播他们的遭遇和故事,帮他们建立网站并努力让更多人了解这些事情。这过程中的文字、图片、视频可以作为法律诉讼中的证据,我只是帮他们在网上列出证据证明他们的境况,这也算是新闻报道吗?一个难民向一个路过的陌生人哭诉他的遭遇也算是新闻报道?我的电话是13467668333,欢迎就任何事向我求证。
附上原文全文:
报道"钉子户"公民记者收取酬劳被嘲讽
来源:http://www.zaobao.com/zg/zg071113_505.html
(北京路透电)中国媒体受官方严格管制,但是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却给公民记者提供了机会,他们可以快速上网发布信息,让审查当局措手不及。不过,这些未经过滤的新闻也逐渐成了一种可供交易的商品,真真假假的记者向相关人员索取封口费及制造假新闻,有的博客则通过替民众在网上声冤、替民众购买域名来赚钱。
26岁的湖南人周曙光原本是名卖菜青年,自从以"左拉"(Zola)的绰号开博客,报道了重庆钉子户和发展商拉锯的消息后,他便一夜成名,还被当地媒体封为中国第一市民记者。
不过,当他承认确实收过住户的钱,以作为旅费及报道新闻所需的开支,而且那些反映民怨的报道也是收钱的服务后,网络世界所给予他的赞誉,随即被嘲讽所取代。
对此,周曙光回应称,今年4月他从湖南跑到重庆去报道钉子户,原本是希望提高知名度,好带旺卖菜的生意,在去之前,他根本不知道有公民新闻和公民记者:"我不要人们把我当成偶像或英雄"。
网络给公民记者提供了一个赚钱的市场,但也被一些投机分子所当成是"扒粪"及制造假新闻的平台,他们甚至还向官方索取封口费。涉及这些行为的人,有的是记者,有的是冒充记者的人。
今年10月,就有四个人因恫言要报道政府滥用土地权的消息,向一名地方官员勒索钱财而被判坐牢。
不过,由于审查单位的手脚不比公民记者来得快,那些未经过滤的消息被删除之前,往往已有成千上万的人看过,因此互联网还是成为人们发声及获取消息的渠道之一。
总部设在法国巴黎的"记者无国界"组织的亚洲部主任文森特·布罗塞尔(Vincent Brossel)说:"人们利用互联网,因为他们无法从传统媒体那里得到想要的东西。"
文森特·布罗塞尔估计,中国有上百个、甚至是上千个公民记者。他们由外国人权组织及非政府组织传授多媒体报道的技能,好些公民记者也获得当地网络技术发烧友的支援,官方要删除消息,技术发烧友则要保住它们。
更新于2007.11.13 15:17 :Ian发来Reuters的原文链接《 China's "citizen" reporters dodge censors and critics》,并告知被联合早报段章取义了。我得找个帮我翻译一下。
2007年11月14日 10:50 | # | 引用
观文 说:
观其文,知其人
2007年11月30日 03:12 | # | 引用
中国百姓喉舌网 说:
无语之中~
2007年12月 6日 23:33 | # | 引用
poly 说:
谁知道呢~
2007年12月20日 15:51 | # | 引用
蓝心 说:
正与邪,永远都是2个对立面。不过看了zuola的博客,觉得这个人华而不实。浮躁 支持ruanyifeng
2007年12月21日 16:43 | # | 引用
jsw7001 说:
他是我的朋友,当然是在他从网上小有名气之前认识的,在我这认识许久以来,他都不是一个只会骂人的人,他说的是事实,讲的也是在中国政治高压下老百姓想讲不敢讲的话,想骂不敢骂的人。当然,他也不无知道的东西,比方说google的水池中的水是否循环利用等等。如果你们认为他的动机是哗众取宠的话,我也怀疑你写这篇文章的动机了!
2008年1月 4日 22:52 | # | 引用
失望 说:
不管周曙光是个怎样的人,只要能为我们辽宁蚂蚁养户说话,带领我们维权抗争的就是好人.阮一峰,你若是个正直的人,你也来帮帮我们这些可怜人.如若不然,就免开尊口!
2008年1月19日 18:21 | # | 引用
rjh0817 说:
我是孙周武的朋友.
首先,得肯定孙老先生的信的内容是真实的.
其次,我们也埋怨过孙老先生,一个平时靠买菜为生的初中生,不短斤少两就是好的菜贩子!法律知识和文字功底也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提高的.
你(指孙周武)是不是老糊涂了,找他来维权?
第三,对豺狼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作为他(指孙周武)的朋友,此事我们不会就这样不了了之的,而是当地政府的非法拆迁搞得我们腾不出手来;等腾出手来,我们绝不会放国过周曙光的.我们将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我们既可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把他抓回西宁来由西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也可到当地法院直接提起刑事诉讼.
联系电话:(0971)3623373
2008年1月26日 00:08 | # | 引用
rjh0817 说:
做婊子有做婊子的信条
做强盗有做强盗的信条
我们拆迁户本来就被官商逼得走投无路,无家可归.
但为了找个伸张正义的人,我们就想到了周曙光.包括他往返的飞机票,也包括周曙光在西宁20天的吃喝拉撒和这样那样的费用,还包括他骗走为“工作需要”的上档次的笔记本电脑,周曙光在西宁的每天平均开销近1200元,不知道他卖菜的时候每天能挣多少血汗钱
2008年1月26日 09:10 | # | 引用
fiklly 说:
是非对错,其实我们也只能扯扯口舌之谈。其本源来自社会的不公,然而社会的不公产生的原因却是政治的不公。
2008年2月28日 21:21 | # | 引用
fq 说:
周曙光这家伙就一WBD.
MM is online.
MM:你這個傢伙
Zola™: HI?
MM: 西藏的這個事,別跟著摻合了
MM: 那些人也太過分了,要閙獨立也不是這個閙法,漢人怎麽了,他們禍害的那些人都是普通小老百姓
Zola™: 建议你仔细看下我的链接里的内容,特别是历史缘由 https://docs.google.com/Doc?id=dggh5mp6_74gsnq68dv
MM: hehe
我刚才去看了两眼 历史那是多么久的过去
Zola™: 人家不是被逼得无法才这么干
哦说错了
他们不是冲动,是积压了愤怒
MM: 我从来都不觉得他们是被逼得无法才这么做的
是积压的愤怒,但是又关普通老百姓什么事?
那些被烧了的人,那些被砸了的店,那个不是无辜的老百姓?
Zola™: 之前受的苦,那就不无辜了? 普通老百姓不受苦吗?
你认为真的是"极少数"?
MM: 普通老百姓受苦
我从来都没说他们不受控
受苦 但是,这又是水非常道理,然后就因为自己受控,就去砸人家无辜人的店 就去烧死人家?
这不是强盗吗 不是说你受了很多苦,然后你就有理由去伤害无辜
Zola™: 你有点逻辑好不好?这种情况下,暴力是平等的。
你单方面指责平民使用暴力,怎么不指责政府使用暴力?
暴力是对等的
MM: 什么叫暴力是平等的?事情的起因是什么?是谁先上街上去杀人来?
Zola™: 不跟你讲了。我跟你没民族矛盾。
MM: 我跟你也没有民族矛盾,我也不支持政府
Zola™: 平民有话要说,于是游行,被捕,然后引发更大的反抗情绪,砸,抢,杀,泄愤,这才是事件演化顺序。
当你有话要说的时候,你遇到这样的待遇,你如何表达你的情绪? 人不是逼到绝路才不会做愤怒的事。
MM: 愤怒?然后就去糟蹋汉人,糟蹋普通老百姓?
为什么普通老百姓要这么倒霉?
Zola™: 你去看了历史缘由再说吧。
MM: 我说过,我刚才去看过了
Zola™: 继续看。
MM: 那些被砸了店的人,被抢了东西的人,大多数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的,就发生了
Zola™: 这个印尼排华类似,华人到了本地后,当地人成了劣等民族。
MM: 他们使用暴力的对象不对
Zola™: 你的意思是杀政府人比杀汉人要好?
MM: 大多数人,都是普通老百姓,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也没歧视过藏民,他们不应该去伤害这些人
Zola™: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不说了。
MM: 这才是那个正理
MM: 相同的,如果台湾在那闹独立,闹就闹吧
我不支持,也不反对
他们又没跑到大陆来,见东西就抢,见人就打
Sent at 3:50 PM on Monday
2008年3月20日 00:21 | # | 引用
飞然云上 说:
周曙光的博客我看过,觉得不错。对于周曙光,谁也别在那就知道吵吵、起哄,说的我也会,有本事做点什么,他就做了,我也看见了,背后的事情我不得而知,但是做为普通的老百姓,我们也没有必要知道那么多,很累。我们只要知道谁为我们的利益说话了,不论他有什么动机或目的。至少我佩服他的勇气,中国需要这样的人来喊出不同的声音,即使是错的,也可以启发民智、鞭策政府,对于中国人民甚至整个的中华民族都是有利的。
但原则是谁都不要说反动的、分裂民族的话,不要煽动百姓,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做有损大义的事。君子爱才取之有道!
2008年4月23日 13:18 | # | 引用
吴缘 说:
周曙光确实有一定的局限,逻辑的不够缜密,思维的欠缺全面,缺乏一定的大局观,全局观。
在自诩为从下而上的革命者的时候,却没有先让自己清晰的知道现状中哪个具体的环节需要改善,哪种确定的不合理需要改革。
他在想透彻前就开始行动了,但他毕竟行动了。背上行囊,先走出自己生活的狭窄,一步一步驱离精神的狭隘,他在成长。
他是一个做实事的人,想做实事的穷人,想做实事想成就自我又缺乏基础的穷人,他的实事就是有意义的事。他对意义的解读决定了他对所作所为的选择,没有对错,只是一种自我需求和认可。
恭喜这位革命者,他已经走出第一步,成功的改革了自己的人生,去追求了生活,接触了生命。也慢慢会真正抒写出意义。
2008年5月24日 23:31 | # | 引用
ilovethisland 说:
反复看过,左拉有幼稚之处(乱测试语音“打倒xxx"),想收钱维权却未能和对方最终达成一致(无法完成引导对方付全款和自己提供全部维权服务的过程)
藏,印尼问题上楼上所转贴他的言论太超脱于自己出身的立场
他的数字很精确,比西宁方(更业余者)更可信一些。
2008年6月14日 05:59 | # | 引用
zolala 说:
支持zola
2008年7月 2日 02:54 | # | 引用
asher 说:
跟范跑跑之流有得一拼,耻而不知耻。
特别最近写的关于WA事件中的日志及照片。。
耻是他自个认的。。
2008年7月 3日 11:16 | # | 引用
狂胜 说:
看整篇文章的行文方式
怎么觉得拆迁户的来信与作者的点评,如出一个人之手。也需本来就没有什么拆迁户的来信,而是作者本人自己炮制的一样。
2008年7月 3日 14:41 | # | 引用
怒风 说:
谁知道这件事的真相?
顺便把俯卧撑事件的真相也说一下 再顺便把相关所有那个地方的纠纷说一下
我现在什么都不相信了 所谓真相一般都是真实的镜像
不同人看到不同的镜像 每一个都是那么真实
2008年7月 4日 22:20 | # | 引用
W.J 说:
同意吴缘的看法,周曙光的确有自己的局限性,但好像没有必要对他的要求那么高啊。但是他毕竟行动了,远比一般人勇敢和有作为。
只是希望他始终保持现在的正义精神和斗争精神和方向,越来越厚重和务实。
小心筹码和欲望啊。
2008年7月 6日 02:20 | # | 引用
中国搜 说:
你才是垃圾。
2008年7月 6日 17:36 | # | 引用
很黑很暴力 说:
我是个小白。。还不是很会留言。。。今天看到这个贴 也是偶然。。
感觉不作为的人比强盗更可恨。。。
俯卧撑事件怎么搞了又。
翁/按的官员有不作为的么?
不作为是不是罪过?
是罪过要怎么惩罚?
杀?
我看诸九族的刑法应该恢复。。
2008年7月 7日 00:20 | # | 引用
网友 说:
zola这个人办事不牢。
2008年7月 7日 17:11 | # | 引用
过路的 说:
"一峰兄弟:
我和你有一样的痛.我先前也没看出这个小赤佬有这种品行.他现在不如鸡."
早知如此,当初干吗那么容易轻信?
以后再要相信什么的时候,想想这一次。
2008年7月 8日 11:34 | # | 引用
3cm 说:
周鼠光就是个小丑,我的切身体会!
2008年7月 8日 19:49 | # | 引用
3cm 说:
wa事件后此人打着揭露真相的幌子去作秀,最后搞了些到此一游的自拍照片贴到网上,其中一张激怒了我,他居然站在死者遗体前笑得很开心的自拍了一张!!!
起初我是在我的博客里和他理论,这B居然跑来留言说感谢我帮他炒作,后来我直接开骂,这B便不敢再来放屁了。
总结:此人脸皮极厚且严重脑残,怒骂之是对其最好的方式。
2008年7月 8日 20:23 | # | 引用
路人甲 说:
有些人是想钱想疯了。
2008年7月 9日 12:54 | # | 引用
blooden 说:
卖菜和卖文都是卖,所以他的做法不奇怪。
不过在菜市场上面拿了上好大白菜的钱却给别人几颗烂菜根是要挨打的,在网络上面做类似的事情却理直气壮,真是不可思议!
以民意来诱惑媒体,以媒体来绑架社会,然后以社会来欺骗民众……
什么玩意啊
2008年7月10日 12:05 | # | 引用
半瓶墨水 说:
楼主的回复中避重就轻、不能直面对手的问题让我心生鄙视
有个回复比较搞笑:
“我对他的印象为什么那么坏?因为有好几次跟他聊的时候,有些问题我搞不懂的,就请教他,他很喜欢用这种口气跟你说话:我没有义务教你/我没有义务帮你。”
“老是强调没有义务,意思就是说,有报酬的话我才帮,没报酬的话免谈。因为帮人不是一种义务,而是一种有条件的交换。”
看到最后这句话,我差点就以为这家伙弄明白了。。。
真是搞笑的逻辑啊,你随便在大街上找个人,问他:“能不能帮我去买份报纸?”别人会不会帮你啊?
付出了时间与精力,得到报酬,这不是最合法合理的最正常的事情吗?真以为大家都是活雷锋啊?
2008年7月10日 22:31 | # | 引用
slan 说:
楼主对周曙光还是有一点偏见。
这个人优点缺点都很明显,但他的主流是好的,他申张正义,敢在高压下发表其他地方不敢发表的东西,为一些下层的维权百姓呐喊,在他的访问量很高的BLOG上揭露被封锁的事实真相,公开自己的观点,他是一个正直的人。
当然一个年轻人他也有缺点,比如喜欢炒作自己的知名度,年青人的虚荣心吧,在做有些事时不考虑后果,少年轻狂,就象他公开希望别人赞助他黑梅手机这一点,如果委婉一些也许不会导致一些人反感。但这都不是主流的东西。
楼主既然一开始看好这个人,也是从主流上看的吧,那么对他的缺点应该宽容,毕竟,他还年轻。
2008年7月11日 06:27 | # | 引用
mmm 说:
这里跳的凶的人..叫他去做...可能到现在都他做不好...
甚至网友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
跟郭跳跳差不多.看惯了.对那些人永远无语
2008年7月11日 13:57 | # | 引用
mmm 说:
现在只要有人说一点与政府口径不一的东西,
就有无数人把他看成真相的代言人
2008年7月11日 19:18 | # | 引用
胆小怕事 说:
真搞不清到底哪个人说的是真话,但还是比较佩服周,他虽然有炒作嫌疑.但他能顶住政府的压力敢于说真花,揭露社会的黑暗面的确需要勇气.
2008年7月16日 21:10 | # | 引用
路人 说:
说周伸张正义,还不如说他想骗钱想出名
2008年7月27日 22:29 | # | 引用
路人 说:
然后被反华的人加以利用 鄙视
2008年7月27日 22:34 | # | 引用
RangeRobin 说:
顶这个呵呵
2008年8月11日 11:30 | # | 引用
小孩子 说:
人们愿意相信一个无赖也不相信我们伟大的政府,哎,可悲的周曙光,更可悲的~~
2008年8月13日 18:46 | # | 引用
zhang 说:
周曙光够郁闷的,Google他的名字你这里比他自己主页还排在前面~
2008年8月22日 18:15 | # | 引用
三罗侠女 说:
的确如此!现在网络上有一股风气很不好,就是:看到草根必定支持,看到弱势群体必定掌声鼓励。然而,草根、穷人、弱势群体,他们做的事情就一定是对的吗?例如,在周报道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时曾给予周重大经济支持的珠海陈凤强,在任福利公司总经理时,就把年轻貌美的出纳钩上了床(为此陈被她敲了一大笔钱消灾!);在租用街道办物业作经营场所的数年间,一直不付租金;将自己与村民合建的三套住宅出卖给自己的老乡后,又用其中一套住宅的产权证书“抵押”给一位老人“借”走人家的半生积蓄,事隔十几年了仍不归还;自己将汽车卖掉后竟向保险公司谎称车辆被盗,要求赔偿(为此保险诈骗,陈被经侦大队刑拘);在陈被法院判决必需七天内归还老人借款后,竟玩失踪避债,被珠海两级法院发执行悬赏公告,成了人人皆知的老赖;自己明知只获批建三层住宅,自己也只在海边滩涂软基础上落了三层基础,却以“深圳速度”抢建成八层半的住宅,结果棚架尚未拆除完,楼房便向马路严重倾斜,成了令路人恐惧的“金海岸斜楼”,……。就是这样一个家伙,竟被某些另有所图的人封为“战斗英雄”!真令人笑掉大牙!
2008年9月17日 08:07 | # | 引用
三毛 说:
五毛无处不在!
我该因为阮一峰的这次 不严谨 而鄙视阮先生吗?
2008年9月18日 02:56 | # | 引用
支持zola 说:
支持zola
支持zola
支持zola
支持zola
支持zola
2008年9月27日 08:26 | # | 引用
吉米 说:
周曙光确实有一定的局限,逻辑的不够缜密,思维的欠缺全面,缺乏一定的大局观,全局观
主要是周某人不是中共朝迁之人,而今在中共的赤色宣传同赤色专权统治下,必然遭无知之徒攻讦,,,,,,
2008年9月28日 20:29 | # | 引用
asd 说:
哈哈,受教了
周这种为了出名手段无所不用的确实太多了
骗钱更凸显其人格卑劣
2008年10月23日 17:01 | # | 引用
AMY 说:
他是一个复杂的人, 人格也不完善.
2008年10月27日 05:53 | # | 引用
有人只说不做 说:
在这里看到了好多五毛,恭喜阮博主都成五毛的精神领袖了!!!
2008年11月 7日 13:57 | # | 引用
路过 说:
无意中搜周曙光过来的
都一年了你还没有对自己的态度悔过,我也叹口气吧
谁是英雄了 谁让你把他当英雄了
他只是个热心的小市民 他甚至有想过把公民记者作为职业 他哪里错了
我们大众的媒体本就是为党服务的,因为它们是靠党养的
周想做公民记者当然要靠公民养不然凭什么就要为公民说话
凭热心当让可以 那你去做吧。
2008年11月22日 16:33 | # | 引用
重复的历史 说:
聊胜于无啊
这种人多些未必是坏事
2008年11月26日 04:08 | # | 引用
游客 说:
他的生活没有受到限制和影响,说明他对z f并不是具有威胁的yiyi人士,连z f都允许其自由,就没有什么讨论的必要了
2008年11月28日 10:53 | # | 引用
石头 说:
不可能吧?他怎么会这样呢?斑竹得和他联系确认一下。
2008年11月28日 12:43 | # | 引用
好事者 说:
讲别人好不好要以事实为依据,一边说骗子一边说英雄,你们都太尖刻,最好问问钉子户吴萍等当事人,听听当事人声音。
2008年12月 1日 11:47 | # | 引用
lucifer 说:
这个社会很病态啊,
不管怎么样,
一个人的个人权利得不到保障,
需要通过这种途径(求助民间人士的炒作)来维权,
你们不觉得很病态吗。
那些法律,道德显得多么的苍白啊。
悲哀,实在是悲哀啊。
2008年12月 5日 03:41 | # | 引用
红旗下的蛋 说:
唉,只说一个想法:太多的人往往没有仔细去了解事情,没有仔细去察看辨析各方的证言证词,就开始那么斩钉截铁地反对或赞成。这或许是我们这个社会的通病。
2008年12月10日 12:51 | # | 引用
colortext 说: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做人还是本分一点好。
2008年12月10日 16:00 | # | 引用
wolfman 说:
深有同感,本来对ZSG挺佩服的。
那次看到他在死者遗像前微笑自拍的照片,
我明白了他只是一个利用他人获取私利之徒。
什么维权、正义,都成了他出名的工具而已。
2008年12月19日 13:03 | # | 引用
清醒 说:
人家的网站打不开。。你的可以打开。。就凭这个判断。。我就知道你说的不是实话。
2008年12月25日 18:32 | # | 引用
原来如此 说:
看了半天,原来是网络上的口舌之争啊!大家都抱着炒作出名的心态,看多了难免让人觉得恶心。
2008年12月26日 13:48 | # | 引用
Gwing 说:
看了香港电台的铿锵集2007-12-02火墙内的声音,周曙光大方地承认了的确收取了孙先生的报酬,不过没有访问孙先生。。。
所以,还是搞不清楚状况
2009年1月12日 20:57 | # | 引用
过客 说:
人出名了,就飘飘然起来,难免会犯错误
此事说明,周曙光也是个正常人啊,没必要一棍子打死
2009年1月21日 21:34 | # | 引用
Timesand 说:
周就是一小孩么,大家何必对他要求这么高。不管怎样,他都在为这个社会更加进步而去做了一些事。现在他的博客也不怎么好使了,某党对一个小孩都怕?可笑。真是虚弱啊!
2009年2月 3日 11:51 | # | 引用
十方 说:
看了一会回复感觉有点扯淡啊!
什么叫让他自己去干,还干不了?
听着意思是说,只要有点行动不论大小,不论结果如何,只要迈了一步就算是骗人钱财也是无所谓的?
看这样的留言感觉实在好笑,很有点资格论的意思,好像说如果你没有去亲自实践过就没有资格指出别人的错误不足,那按这样的说法,所有破案人员是不是先得自己实施一次或多次犯罪才能掌握犯罪分子的心理,才能提出抓捕建议,男人不能当妇科医生,写小说的非的自己先干一遍自己小说中的内容才可以??
2009年2月16日 16:20 | # | 引用
Ruan YiFeng 说:
此文关闭,不再接受回复。
2009年2月16日 16:37 | # |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