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我在读《Javascript语言精粹》。
这本书很薄,100多页,正好假日里翻翻。
该书的作者是Douglas Crockford,他是目前世界上最精通Javascript的人之一,也是Json格式的创造者。
他认为Javascript有很多糟粕。因为1995年Brendan Eich设计这种语言的时候,只用了三个月,很多语言特性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推向了市场。结果等到人们意识到这些问题的时候,已经有100万程序员在使用它了,不可能再大幅修改语言本身了。所以,Douglas Crockford决定,他要告诉大家,Javascript中哪些部分是精粹,哪些部分是糟粕和鸡肋。
这个想法非常好,但是我不得不说,这本书写得不够好,不适合新手阅读。原因如下:1)Douglas Crockford叙述得不清晰,更像与同行讨论问题,而不是由浅入深地讲解问题。这本书的重点不是解释,所以读完后,我觉得Javascript好像变得更复杂了。2)他固执地使用铁路图(railroad diagram)解释每一条语句。全世界似乎只有他一个人使用这种比Javascript更难看懂的图。3)该书基本上是一本简化的Javascript语法手册,缺乏足够的新内容。4)该书举例过少,而且在最难的函数和对象部分,使用的例子都是环环相套、层层递进的例子,导致阅读起来很吃力。
该书最有价值的内容不是正文,反而是附录。在附录B中,Douglas Crockford列出了12种应该避免使用的Javascript语法,我觉得非常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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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avascript有两组相等运算符,一组是==和!=,另一组是===和!==。前者只比较值的相等,后者除了值以外,还比较类型是否相同。
请尽量不要使用前一组,永远只使用===和!==。因为==默认会进行类型转换,规则十分难记。如果你不相信的话,请回答下面五个判断式的值是true还是false:
false == 'false'
false == undefined
false == null
null == undefined
0 == ''
前三个是false,后两个是true。
2. with
with的本意是减少键盘输入。比如
obj.a = obj.b;
obj.c = obj.d;
可以简写成
with(obj) {
a = b;
c = d;
}
但是,在实际运行时,解释器会首先判断obj.b和obj.d是否存在,如果不存在的话,再判断全局变量b和d是否存在。这样就导致了低效率,而且可能会导致意外,因此最好不要使用with语句。
3. eval
eval用来直接执行一个字符串。这条语句也是不应该使用的,因为它有性能和安全性的问题,并且使得代码更难阅读。
eval能够做到的事情,不用它也能做到。比如
eval("myValue = myObject." + myKey + ";");
可以直接写成
myValue = myObject[myKey];
至于ajax操作返回的json字符串,可以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解析器json_parse.js运行。
4. continue
这条命令的作用是返回到循环的头部,但是循环本来就会返回到头部。所以通过适当的构造,完全可以避免使用这条命令,使得效率得到改善。
5. switch 贯穿
switch结构中的case语句,默认是顺序执行,除非遇到break,return和throw。有的程序员喜欢利用这个特点,比如
switch(n) {
case 1:
case 2:
break;
}
这样写容易出错,而且难以发现。因此建议避免switch贯穿,凡是有case的地方,一律加上break。
switch(n) {
case 1:
break;
case 2:
break;
}
6. 单行的块结构
if、while、do和for,都是块结构语句,但是也可以接受单行命令。比如
if (ok) t = true;
甚至写成
if (ok)
t = true;
这样不利于阅读代码,而且将来添加语句时非常容易出错。建议不管是否只有一行命令,都一律加上大括号。
if (ok){
t = true;
}
7. ++和--
递增运算符++和递减运算符--,直接来自C语言,表面上可以让代码变得很紧凑,但是实际上会让代码看上去更复杂和更晦涩。因此为了代码的整洁性和易读性,不用为好。
8. 位运算符
Javascript完全套用了Java的位运算符,包括按位与&、按位或|、按位异或^、按位非~、左移<<、带符号的右移>>和用0补足的右移>>>。
这套运算符针对的是整数,所以对Javascript完全无用,因为Javascript内部,所有数字都保存为双精度浮点数。如果使用它们的话,Javascript不得不将运算数先转为整数,然后再进行运算,这样就降低了速度。而且"按位与运算符"&同"逻辑与运算符"&&,很容易混淆。
9. function语句
在Javascript中定义一个函数,有两种写法:
function foo() { }
和
var foo = function () { }
两种写法完全等价。但是在解析的时候,前一种写法会被解析器自动提升到代码的头部,因此违背了函数应该先定义后使用的要求,所以建议定义函数时,全部采用后一种写法。
10. 基本数据类型的包装对象
Javascript的基本数据类型包括字符串、数字、布尔值,它们都有对应的包装对象String、Number和Boolean。所以,有人会这样定义相关值:
new String("Hello World");
new Number(2000);
new Boolean(false);
这样写完全没有必要,而且非常费解,因此建议不要使用。
另外,new Object和new Array也不建议使用,可以用{}和[]代替。
11. new语句
Javascript是世界上第一个被大量使用的支持Lambda函数的语言,本质上属于与Lisp同类的函数式编程语言。但是当前世界,90%以上的程序员都是使用面向对象编程。为了靠近主流,Javascript做出了妥协,采纳了类的概念,允许根据类生成对象。
类是这样定义的:
var Cat = function (name) {
this.name = name;
this.saying = 'meow' ;
}
然后,再生成一个对象
var myCat = new Cat('mimi');
这种利用函数生成类、利用new生成对象的语法,其实非常奇怪,一点都不符合直觉。而且,使用的时候,很容易忘记加上new,就会变成执行函数,然后莫名其妙多出几个全局变量。所以,建议不要这样创建对象,而采用一种变通方法。
Douglas Crockford给出了一个函数:
Object.beget = function (o) {
var F = function (o) {};
F.prototype = o ;
return new F;
};
创建对象时就利用这个函数,对原型对象进行操作:
var Cat = {
name:'',
saying:'meow'
};
var myCat = Object.beget(Cat);
对象生成后,可以自行对相关属性进行赋值:
myCat.name = 'mimi';
12. void
在大多数语言中,void都是一种类型,表示没有值。但是在Javascript中,void是一个运算符,接受一个运算数,并返回undefined。
void 0; // undefined
这个命令没什么用,而且很令人困惑,建议避免使用。
(完)
1/137 说:
第11条不错,拿去用了...
2010年1月 3日 17:22 | # | 引用
keshin 说:
第一部分介绍语法时铁路图比较多,除了第一遍的时候看过一遍外,之后翻就直接跳过了……
这本书我觉得挺好,这几天要准备一个前端的面试,又拿出来翻了一遍。
至于这十二条,确实是真知灼见,只是第一条我持保留意见,个人感觉如果完全不用==或者!=,就完全丧失了js弱类型的优势。
2010年1月 3日 17:30 | # | 引用
半就业 说:
第7条有些不明白,阅读起来挺容易的。
在C语言里i++要比i=i+1运算速度快,Java就不知道了
2010年1月 3日 17:47 | # | 引用
路过 说:
第一条我也不赞成,JavaScript本身就是弱类型语言,对于熟悉JavaScript的人来说反倒是尽量少用“全等于”...
2010年1月 3日 20:10 | # | 引用
Kaelzhang 说:
1. 第一条,有些时候,全部用===或者!==会出现致命的错误,比如经典的对于domready的判断,碰到IE,当你闭着眼睛写===,你就掉坑了。(IE下self===window为false),很多时候,还是需要清醒的判断,而不是“不宜”写什么。
7.个人愿意用-- ++,这个运算符在很多浏览器中的效率都很高。
11.恰巧,mootools的应用风格就是使用new,有时候我觉得把js看成类定义,更符合通常程序员的编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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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6,8,9,10同意
eval is evil,极低的运算效率,是访问一个简单函数运算执行时间几百倍。eval内容越长,耗费越多时间。
8. 很同意,之前还准备位运算符,结果发现js的位运算符不支持浮点数,把我害得很惨。
2010年1月 3日 21:21 | # | 引用
dylanklc 说:
10.&11. 在V8里面 有极大的优化了
鉴于javascript依赖于不同的解释器来实现,具体还是要看浏览器所采用的解释器了.他这12条也是为了避免javascript在不同浏览器运行时跑出各种奇异结果所写.
ps:Javascript要发展必须要靠V8等更强力的虚拟机来解释了.
2010年1月 3日 21:30 | # | 引用
keshin 说:
2010年1月 3日 22:11 | # | 引用
keshin 说:
呵呵,貌似我对这个问题产生兴趣了,重翻了一下ECMA 262的规范,里面对于==的解释却是够繁琐的……,大致整理如下(参见11.9.1):
1、类型相同的情况(略过)
2、null和undefined比较,返回true
3、数字和字符串比较,先将字符串转为数字(toNumber),然后比较
4、布尔值和其他类型比较,先将布尔值转为数字(toNumber),然后比较
5、字符串或者数字和对象比较,先将对象转为基本类型(toPrimitive)
至于如何toNumber和toPrimitive,则又是另外一个地方的论述……
可能ECMA的人也觉得实在太过复杂,规则下面另外做了提示,在比较前如何强制转型,比如:
1、强制转字符串:a + "" 这个大家都知道
2、强制转数字:+a 呵呵,我以前习惯用a - 0
3、强制转布尔: !a
回过头来说,恐怕我要修正一下我的观点,平常我实际上很少用==,逻辑判断是基本上直接
if (someexpress) {
// do
}
而不是
if (someexpress == true) {
// do
}
我的做法可以利用js自动转布尔值的机制,规则相对简单,而后者确实会有比较多的问题,如果要用到,可能用===相等性测试确实更为稳妥。
惭愧惭愧,之前一直忽略这个问题了。
2010年1月 4日 10:21 | # | 引用
gg 说:
In spare time, I like reading book, surfing internet, watching movie and taking a leisurely walk outdoors.
似乎应该是reading books, surfing the internet, watching movies
2010年1月 4日 19:01 | # | 引用
roxhaiy 说:
阮先生,有篇文章推荐您看看:
http://www.dapenti.com/blog/more.asp?name=xilei&id=25558
2010年1月 4日 21:18 | # | 引用
passi0n 说:
很像as 看过来也有不少收益
特别with和原形链
2010年1月 5日 17:05 | # | 引用
AlexYuan 说:
越来越喜欢这里。
比之王小和和菜的blog,好多了。
相等运算符 (==、!=)
2010年1月 6日 10:42 | # | 引用
熊眼看世界 说:
看到11条,才有点感觉
2010年1月 6日 11:35 | # | 引用
oldsha 说:
2010年1月 7日 14:43 | # | 引用
George Wing 说:
第11种中:
var F = function (o) {};
这行是空的构造函数,这个参数o作什么用的呢?
2010年1月 7日 16:34 | # | 引用
netwjx 说:
感觉prototype是一种很容易让代码陷入不可控制的特性
应该要有限制的使用
2010年1月10日 00:08 | # | 引用
netwjx 说:
2010年1月10日 00:14 | # | 引用
longbill 说:
更加坚定我不买这本书的决心。。。。说的乱七八糟的,没有明确目的。 有的是为了效率,有的是为了便于理解。 在不同的环境下程序员对效率和便于理解有不同的需求。
对js了解比较透彻的看上面这些到没什么,如果初学者看到了,会让人产生迷惑,让人误入歧途。。。。。
2010年1月11日 10:35 | # | 引用
shuil 说:
给推荐本适合新手学习js的书吧
2010年1月27日 11:56 | # | 引用
caikan 说:
1.以我的经验,在实践中,我通常只会在比较如下数据的时候会用到相等/不等运算符:
Number和Number
String和String
Object和Object
Number和String
Object和String
前三种情况使用==与使用===没有区别,后两种情况我是充分利用了JS的特性来简化代码,提高开发效率和可读性。
以上几种情况不存在类型转换容易混淆的问题,因此==和!=是有存在的意义的。
2.with的使用也是看具体环境,也许对于大项目的优化来说最好不要使用,但是对于小项目的快速开发调试还是很有些作用的。
7.使用恰当的话,++和--对我来说,会让程序更加简洁易读。
当然,基本上我都是单独使用++和--的,而不是在一个复杂的表达式中混用。
8.“位运算符对Javascript完全无用”的说法太过绝对,某些情况下位运算符还是会带来很大便利的,比如MD5算法的实现等需要处理二进制数据的场合。至于位运算会如何影响处理速度,还是应该看脚本引擎的具体实现吧?
很多时候,Javascript的灵活性可以给开发效率带来很大的提升,有利于快速开发出应用,而其对运行效率的影响基本上是微乎其微。
至于语法是否“合理”,具体还是要看应用场合。
2011年7月 2日 11:36 | # | 引用
Jason Wang 说:
3. eval
“eval能够做到的事情,不用它也能做到”
表示不赞同,eval的出现正是体现了javascript对待元编程的态度。 js目前本身没有反射机制,也没有php魔术方法强大的元编程能力,在js里我们只能通过eval来讲究着动态解析js。且不能一竿子打死eval的存在,存在便有他存在的道理! 道格拉斯所说“eval能够做到的事情,不用它也能做到”貌似有些出言不逊了。
2011年12月 5日 15:05 | # | 引用
Jan 说:
关于第12点void运算符的用法:
http://www.w3school.com.cn/js/pro_js_operators_unary.asp
很多ECMAScript自带的函数,都会return自身的对象.
void的作用可以限制这些return,返回undefined.
2012年2月 3日 19:52 | # | 引用
疯子 说:
这本书好少啊!我买了JavaScript权威指南,有1k页
2012年11月29日 20:57 | # | 引用
7hao 说:
这本书反而是我最喜欢看的。其他的JS书看得没感觉。
就像艺术作品一样,可能是每个人口味不同吧。
2013年1月 9日 12:16 | # | 引用
甘宗贵 说:
本书作者与译者均为了不起的人物。我读本书至少有十遍并认真测试,受益匪浅。生命不息学此书不止。
2013年9月 6日 22:12 | # | 引用
@new 说:
2014年5月19日 18:44 | # | 引用
Unopoo 说:
看不懂第11条...
2014年7月13日 23:05 | # | 引用
franklinyang 说:
这里有错误:
避免使用new时,给Object函数对象增加属性beget方法,beget方法的实现应该是:
Object.beget = function(o){
var F = function(){}; ///////// 不是var F = function(o){}
F.prototype = o;
return new F;
}
看到这里不明白了,就去翻书,可以证实这里错误了。
2014年7月30日 12:02 | # | 引用
franklinyang 说:
这里是错误的,我保证;不应该有那个o
2014年7月30日 12:47 | # | 引用
YikaJ 说:
第11条,有考虑过引用类型的属性么?例如数组的。
直接在原型上继承,会导致引用类型共享。
例如在例子中的Cat里有一个数组的属性,那么接下来beget出来的对象,一旦push一个对象进去,那么操作的应该是Cat类里的数组,则会导致接下来beget出来的对象也受其影响。
我还是倾向于(构造函数+原型)来实例化对象。
不知道我说的有没有错误。
2014年10月19日 14:31 | # | 引用
colin 说:
第12条 void中 在ie7下 防止undefined被赋值的话 void(0) 作为undefined的代表 很有用的
2015年4月23日 11:27 | # | 引用
Maplemx 说:
第11条,如果类对象中有一些私有的变量,该怎么解决?
如:
var Cat = function(name){
var isFull = false;
var feed = function(){
if (isFull){
console.log('I\'m full!')
}else{
console.log('Thanks!');
isFull = true;
setTimeout(function(){
isFull = false;
},3600000);
}
}
this.feed = feed;
}
2015年4月30日 18:37 | # | 引用
初学者 说:
Object.beget = function (o) {
var F = function (o) {};
F.prototype = o ;
return new F;
};
这样难道不会覆盖原型的constructor属性么?
instanceOf可能就没法用了.
2015年6月 1日 16:59 | # | 引用
shiwolang 说:
第12条有点片面了吧。这个还是挺有用的。
2016年4月15日 10:18 | # | 引用
StevenZhou 说:
感谢查证,看起来确实怪怪的。传个参数进去,还没用。
2016年7月18日 11:25 | # | 引用
scream_leen 说:
第11点,不清楚这个得注重点是什么,主要是为了避免使用new?然后另外写了个函数Obj.beget来替代new,对于熟悉者来说,忘记写new这个也太不靠谱了,请给我一个使用它的理由。总感觉这种写法的好处不只这种,看了阮老师的写继承的文章,这种写法就是一种继承吧。
2017年1月13日 11:56 | # | 引用
Subfire 说:
@oldsha:
变量和表达式初始化的时机, 有官方文档的链接吗..
2017年6月28日 11:36 | # | 引用
ying-leo 说:
我还补充一条, 很多人喜欢。
if (name == 'zs') age = 20;
if (name == 'zs')
age = 20
这种写法应该避免的, 有的人是习惯, 有的人是为了装娴熟。 实际上对可阅读性造成很大的不变,同时也产生bug隐患
2018年1月15日 11:42 | # | 引用
fengchu 说:
@YikaJ:
引用是加在F的原型上,而F是临时创建的函数,不会共享
2018年3月23日 21:41 | # | 引用
Thinker 说:
1、7、9、11不是特别同意或者明白
2018年8月31日 21:36 | # | 引用
涂涂 说:
看到评论有好几个小伙伴说不太明白第9条,
①: function foo() { }
和
②: var foo = function () { }
两种写法完全等价。但是在解析的时候,前一种写法会被解析器自动提升到代码的头部,因此违背了函数应该先定义后使用的要求,所以建议定义函数时,全部采用后一种写法
个人理解:大家都知道变量有变量声明提前,其实函数也有函数声明提前,
比如, 下面2个例子
y();
function y() {
alert(2);
};
x();
var x = function(){
alert(1);
};
虽然浏览器是从上到下开始解析,但因为函数声明提前(在还没有解析到该方法代码之前,就能调用该方法)所以尽管这个时候还没有解析到y()方法的代码,依然可以先调用该方法,也不会报错
而x()方法则会报错提示:x is not a function, 因为阮大神推荐的第二种函数定义的写法,不会让函数声明提前,所以,浏览器会先执行x()方法的代码,然后才能调用,比如下面这样就不会报错
var x = function(){
alert(1);
};
x();
有疑问的小伙伴试试就知道了哈。个人能力有限,说的比较粗糙,见谅
2018年9月 4日 13:27 | # | 引用
涂涂 说:
感谢阮大神的分享。感觉越是走在前面开拓的人,越容易受到攻击。但正因为有阮大神这样的开拓先锋,才使得更多的人受益。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多一些感恩,少一些戾气
2018年9月 4日 13:36 | # | 引用
zjs 说:
false == null和false == undefined的结果确实有些费解。我测试了以下代码
if(null) {alert('null is true.');} else {alert('null is false.');}
if(undefined){alert('undefined is true');}else {alert('undefined is false.');}
全部都是执行的else分支。
2019年2月 9日 17:14 | # |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