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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 变量教程

作者: 阮一峰

日期: 2017年5月 9日

今年三月,微软宣布 Edge 浏览器将支持 CSS 变量。

这个重要的 CSS 新功能,所有主要浏览器已经都支持了。本文全面介绍如何使用它,你会发现原生 CSS 从此变得异常强大。

一、变量的声明

声明变量的时候,变量名前面要加两根连词线(--)。


body {
  --foo: #7F583F;
  --bar: #F7EFD2;
}

上面代码中,body选择器里面声明了两个变量:--foo--bar

它们与colorfont-size等正式属性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没有默认含义。所以 CSS 变量(CSS variable)又叫做"CSS 自定义属性"(CSS custom properties)。因为变量与自定义的 CSS 属性其实是一回事。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选择两根连词线(--)表示变量?因为$foo被 Sass 用掉了,@foo被 Less 用掉了。为了不产生冲突,官方的 CSS 变量就改用两根连词线了。

各种值都可以放入 CSS 变量。


:root{
  --main-color: #4d4e53;
  --main-bg: rgb(255, 255, 255);
  --logo-border-color: rebeccapurple;

  --header-height: 68px;
  --content-padding: 10px 20px;

  --base-line-height: 1.428571429;
  --transition-duration: .35s;
  --external-link: "external link";
  --margin-top: calc(2vh + 20px);
}

变量名大小写敏感,--header-color--Header-Color是两个不同变量。

二、var() 函数

var()函数用于读取变量。


a {
  color: var(--foo);
  text-decoration-color: var(--bar);
}

var()函数还可以使用第二个参数,表示变量的默认值。如果该变量不存在,就会使用这个默认值。


color: var(--foo, #7F583F);

第二个参数不处理内部的逗号或空格,都视作参数的一部分。


var(--font-stack, "Roboto", "Helvetica");
var(--pad, 10px 15px 20px);

var()函数还可以用在变量的声明。


:root {
  --primary-color: red;
  --logo-text: var(--primary-color);
}

注意,变量值只能用作属性值,不能用作属性名。


.foo {
  --side: margin-top;
  /* 无效 */
  var(--side): 20px;
}

上面代码中,变量--side用作属性名,这是无效的。

三、变量值的类型

如果变量值是一个字符串,可以与其他字符串拼接。


--bar: 'hello';
--foo: var(--bar)' world';

利用这一点,可以 debug(例子)。


body:after {
  content: '--screen-category : 'var(--screen-category);
}

如果变量值是数值,不能与数值单位直接连用。


.foo {
  --gap: 20;
  /* 无效 */
  margin-top: var(--gap)px;
}

上面代码中,数值与单位直接写在一起,这是无效的。必须使用calc()函数,将它们连接。


.foo {
  --gap: 20;
  margin-top: calc(var(--gap) * 1px);
}

如果变量值带有单位,就不能写成字符串。


/* 无效 */
.foo {
  --foo: '20px';
  font-size: var(--foo);
}

/* 有效 */
.foo {
  --foo: 20px;
  font-size: var(--foo);
}

四、作用域

同一个 CSS 变量,可以在多个选择器内声明。读取的时候,优先级最高的声明生效。这与 CSS 的"层叠"(cascade)规则是一致的。

下面是一个例子


<style>
  :root { --color: blue; }
  div { --color: green; }
  #alert { --color: red; }
  * { color: var(--color); }
</style>

<p>蓝色</p>
<div>绿色</div>
<div id="alert">红色</div>

上面代码中,三个选择器都声明了--color变量。不同元素读取这个变量的时候,会采用优先级最高的规则,因此三段文字的颜色是不一样的。

这就是说,变量的作用域就是它所在的选择器的有效范围。


body {
  --foo: #7F583F;
}

.content {
  --bar: #F7EFD2;
}

上面代码中,变量--foo的作用域是body选择器的生效范围,--bar的作用域是.content选择器的生效范围。

由于这个原因,全局的变量通常放在根元素:root里面,确保任何选择器都可以读取它们。


:root {
  --main-color: #06c;
}

五、响应式布局

CSS 是动态的,页面的任何变化,都会导致采用的规则变化。

利用这个特点,可以在响应式布局的media命令里面声明变量,使得不同的屏幕宽度有不同的变量值。


body {
  --primary: #7F583F;
  --secondary: #F7EFD2;
}

a {
  color: var(--primary);
  text-decoration-color: var(--secondary);
}

@media screen and (min-width: 768px) {
  body {
    --primary:  #F7EFD2;
    --secondary: #7F583F;
  }
}

六、兼容性处理

对于不支持 CSS 变量的浏览器,可以采用下面的写法。


a {
  color: #7F583F;
  color: var(--primary);
}

也可以使用@support命令进行检测。


@supports ( (--a: 0)) {
  /* supported */
}

@supports ( not (--a: 0)) {
  /* not supported */
}

七、JavaScript 操作

JavaScript 也可以检测浏览器是否支持 CSS 变量。


const isSupported =
  window.CSS &&
  window.CSS.supports &&
  window.CSS.supports('--a', 0);

if (isSupported) {
  /* supported */
} else {
  /* not supported */
}

JavaScript 操作 CSS 变量的写法如下。


// 设置变量
document.body.style.setProperty('--primary', '#7F583F');

// 读取变量
document.body.style.getPropertyValue('--primary').trim();
// '#7F583F'

// 删除变量
document.body.style.removeProperty('--primary');

这意味着,JavaScript 可以将任意值存入样式表。下面是一个监听事件的例子,事件信息被存入 CSS 变量。


const docStyle = document.documentElement.style;

document.addEventListener('mousemove', (e) => {
  docStyle.setProperty('--mouse-x', e.clientX);
  docStyle.setProperty('--mouse-y', e.clientY);
});

那些对 CSS 无用的信息,也可以放入 CSS 变量。


--foo: if(x > 5) this.width = 10;

上面代码中,--foo的值在 CSS 里面是无效语句,但是可以被 JavaScript 读取。这意味着,可以把样式设置写在 CSS 变量中,让 JavaScript 读取。

所以,CSS 变量提供了 JavaScript 与 CSS 通信的一种途径。

八、参考链接

(完)

留言(58条)

感觉官方语法比 SASS、LESS 更罗嗦

嗨呀,没有SCSS和LESS的&,好可惜

如果能良好的发展,这东西用处真不少!

目前而言,sass不能被取代掉,就像jquery不能被取代掉一样。毕竟原生繁琐了许多。但是原生也不可忽视,就是sass等最终是编译成css的。所以,还想可以玩得更嗨!~

也不支持嵌套,函数,判断,还是有待发展。希望越来越好。

这些新功能总要考虑兼容性,有点麻烦啊。

不支持嵌套么,这个是根本问题。

使用变量要写那么多东西,真心不知道怎么想的,这语法太啰嗦了

以后sass,less编译的css会不会也有相应变化

css越来越强大,浏览器兼容性越来越好越来越统一,感觉less和sass最后终将退出舞台。

对这个特别感兴趣

看到很多小伙伴吐槽语法太繁琐,可以理解,但是换个角度:根据自己的使用场景取舍不就行了?
我始终认为没有最好的技术,选择最适合的而已。

感觉我这种 使用 stylus 的应该不多吧。。。。不喜欢 花括号就是了

期待已久,css非常强大,可以抛弃sass和less了

感觉css正在往复杂化发展,往编程逻辑上越靠越近。

Css开始变得越来越复杂了,语法也变复杂了,向下兼容也是一个逃不开的一面

增加变量有什么特别的优势吗

好啰嗦

看起来并不是很好用啊,反正现在有sass,各种构建

作用域简直匪夷所思,让CSS更加混乱不堪。

好东西,但是因为Sass和Less把 $和@ 用掉就妥协为:--,真是挺可惜的,这可是官方的,为什么要在乎那些第三方的规范,被第三方所左右,微软的架构师也是窝囊。

个人还是比较倾向第三方的sass,less。

第一次读的时候觉得似乎觉得 css 变量没有什么亮点。

然后仔细看了看,发现响应式布局很有趣,至少在 less 或者 sass 中,是无法直接做到根据不同的设备尺寸,定义不同的变量的,具体场景比如:

对于 > 750 设备宽度,设置 rem 作为字体单位;

对于 %lt; 750 设备宽度,设置 px 为字体单位

这一点在 less 或者 sass 中无法做到,因为是预处理的特性(如果能,各位大神欢迎指正~)

所以在 css 变量出现以前,除非借助于 js ,否则是无法实现动态响应式的。

因为动态 css 变量的出现,感觉又会多出不少响应式的可能性以及其他黑科技应用。

既然都开始支持css变量了,能不能替代sass和less不好说。但是css的功能又变得强大了很多。

@吃土小2叉 `@media`本来不就有CSS3的属性嘛,less sass为什么不可以。

阮大神,建议你的博客增加 “踩”和“顶”这个功能。

引用lengziyu的发言:

@吃土小2叉 `@media`本来不就有CSS3的属性嘛,less sass为什么不可以。

因为sass变量的作用域的概念和css的作用域概念不同

还是stylus,less,sass好用一些

css在发展,sass和less是编译成css的,而这个是css原生的能力,如果浏览器都支持了,那么sass和less也可以编译出成带变量的css,
一个是基本功,一个是招式,基本功扎实了,招式的威力跟大,大约是这种关系吧

阮老师,你这个免登录评论系统是怎么实现的,还是使用的第三方。知道也可以告知下。。

引用lengziyu的发言:

@吃土小2叉 `@media`本来不就有CSS3的属性嘛,less sass为什么不可以。

之前不知为何有段文字不见了…… (目测是因为我输入了小于号,被识别成 html 标记然后忽略了)
对于 > 750 设备宽度,设置 rem 作为字体单位;
对于 小于 750 设备宽度,设置 px 作为字体单位。

因为 less 和 sass 都属于预处理,一般情况网页最终是加载 css 文件。
所以在 less 和 sass 被编译成 css 后,变量已经成为了固定值。
所以 less 或者 sass 的变量是无法在 @media 中动态变化的;但 css 变量可以。


@吃土小2叉:

为什么是大于750用rem啊,不是小于750用rem么,我是新手。麻烦讲一下,我做的手机端的都是用rem啊。小屏幕的……

个人觉得CSS变量支持被JS动态修改这一点,是比sass,less好用的地方吧。预处理语言编辑成css之后,变量貌似是不能被动态修改的。

引用逗逗小桃子的发言:

@吃土小2叉:

为什么是大于750用rem啊,不是小于750用rem么,我是新手。麻烦讲一下,我做的手机端的都是用rem啊。小屏幕的……

布局之类的用 rem 没问题的~

主要问题出在文字上,开发时候遇到一些问题。

当小屏的时候使用 rem 可能会导致文字过小,而用 px 可以保证文字显示正常.

但是 px 对于大屏幕就不友好了,屏幕大的时候使用 px 因为字体不会随屏幕放大,所以在超大屏幕上可能会使得页面文字有些空。

大致是以上这个情况 -。-

可能我个人觉得加入逻辑判断要更重要一定吧。。。。不过现在大部分情况我都需要用js 或者jq 在客户端再处理一下。。。

引用吃土小2叉的发言:

第一次读的时候觉得似乎觉得 css 变量没有什么亮点。

然后仔细看了看,发现响应式布局很有趣,至少在 less 或者 sass 中,是无法直接做到根据不同的设备尺寸,定义不同的变量的,具体场景比如:

对于 > 750 设备宽度,设置 rem 作为字体单位;

对于 %lt; 750 设备宽度,设置 px 为字体单位

这一点在 less 或者 sass 中无法做到,因为是预处理的特性(如果能,各位大神欢迎指正~)

所以在 css 变量出现以前,除非借助于 js ,否则是无法实现动态响应式的。

因为动态 css 变量的出现,感觉又会多出不少响应式的可能性以及其他黑科技应用。


可以,但是我不太确认我的回答是否是你的问题(你参考下吧,我也是第一次在阮老师的博客里留言):

div{
@size: 750px;
@media (min-width: @size) {
font-size: 1rem;
}
@media (max-width: @size) {
font-size: 16px;
}
}

我在谷歌44.0.2上使用怎么无效,我代码的问题?




css variable

body{--red:#c00}
p{background-color: var(--red)}





@吃土小2叉:

可以使用vw和vh

@寄爱思黑客:

我倒觉得用横杠是正确的,不用按 shift 键,就是要两条横杠比较麻烦

微软发布的,IE自己怎么不支持

以前以各司其职为好,现在css也参合js的事情了,是想把两种语言混成一种语言来用的节奏~

表示很感兴趣

html既达不到理想的语意性,又搞出一大堆标签,还不如一个div,或canvas完事就做印刷渲染;要么维护传统信报语义,标题,段落,图片,超链,多媒体就别搞那些乱七八糟的功能标签。
css不写样式表现,加事件伪类,这还加了变量,干脆变成脚本得了。
个人觉得web发展得生产者绑架了消费者需求,强迫消费者消费没用的东西,比如浏览一个新闻页面信息,一堆没有的交互除了费流量就是分散注意力。
如果说web应用化,为什么不采用下载的方式呢?web应该回归电子期刊的本质。

测试了下ie11,结果不支持。

受益良多,谢谢阮老师

补充一下var函数的第二个变量,var(--color,white); 在变量--color没有定义的情况下,使用white

我觉得这只是宏吧, 在css内部根本不可变, (比如用 :hover 之内的触发)

在 js 里一个个赋值还不如toggleClass写着方便

background-color: darken(var(--theme-color),10%), 这种情况会报错 error evaluating function `darken`: color.toHSL is not a function in file

引用饭饭的发言:

css越来越强大,浏览器兼容性越来越好越来越统一,感觉less和sass最后终将退出舞台。

统一是个很难说,浏览器的兼容性是个很大的问题,各个浏览器的表现不一历史由来已久。

要适配IE的人估计对这个不感兴趣。


const isSupported =
window.CSS &&
window.CSS.supports &&
window.CSS.supports('--a', 0);

if (isSupported) {
/* supported */
} else {
/* not supported */
}

判断是否支持css var 在新版safari及移动端浏览器(chrome, 微信, ios Safari) 判断返回值有问题.
window.CSS.supports('css固有属性', 值); // 例如 window.CSS.supports('flex', 1);
或者
window.CSS.supports('(--test: red)');
详情移步至MDN: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API/CSS/supports

如何用JS操作:root内的css变量呢?

引用Fun的发言:

如何用JS操作:root内的css变量呢?

有一个思路,例如 React 可以在 style 属性中注入 css 变量。

感谢大佬 项目的一键换肤和更换字体 就是用css变量实现了 讲的非常全面

大佬的文章给其他平台的同道提供了不少思路

没有办法,总有那么多的互联网垃圾网页,如果所有的浏览器都是相同的规则多好,不用考虑向下去兼容那些网站,可开发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烦恼了~

引用读心的发言:

增加变量有什么特别的优势吗

可用供用户选择主题色

这篇文章发表后的五年后,为什么我会感觉这个--结合var函数的方法,要比less sass使用的得劲,是因为我不喜欢使用第三方吗?

到今天,我也开始使用css变量来写大部分功能性的代码了,而且感觉用起来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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