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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DRM的时代


2月6日,苹果公司的网站上悄无声息地刊出了该公司CEO史蒂夫·乔布斯的一篇文章《对音乐版权制度的思考》(Thoughts on Music)。

这篇文章引起了巨大的关注。大家都知道,苹果公司的ipod是便携式播放器市场的霸主,美国市场的占有率超过70%,乔布斯的文章很可能提示了业界未来的发展方向。

今天,我看到这篇文章已经被译成了中文。下面,我结合译文,谈谈我的想法。

我先简单介绍一下ipod的商业模式,有些朋友可能不是很熟悉。

苹果公司有一个网上音乐商店iTunes,每首歌的价格是0.99美元。但是,这些歌都经过了一种叫做数字权限管理技术(缩写DRM)的处理,买来后只能在自己的ipod上听,没有付费的用户即使得到了DRM文件,也没法听。

但是, DRM技术是否真能防止盗版?

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在数字时代,音乐只要能被听到,就都可以被复制——也就是说,在技术上是不可能禁止复制的。看看网上有多少盗版的mp3在流传,就可以说明这一点。

另一方面,乔布斯在文章写道:

让我们看看 iPod 和 iTunes 商店的统计数据。截至2006年底,消费者总共购买了9000万部iPod 产品,并从 iTunes 上购买了20亿首歌曲。平均算来,每部 iPod 从 iTunes 上购买22首歌曲。今天最普遍的 iPod 内存有1000首歌曲,研究告诉我们平均起来 iPod 几乎是占满的。这意味着1000首歌曲里只有22首,或者说低于平均一部 iPod 里存储的音乐的3%,是从 iTune 商店购买并且受DRM保护的。

接着,乔布斯问了一个问题:

3%的音乐足够锁定一个用户只能购买 iPod吗?

这段话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说ipod中97%的歌曲,DRM技术管不到;第二层是说,即使没有DRM,苹果公司也能将ipod卖出去。

由此,乔布斯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彻底抛弃 DRM 系统。……DRM 系统已经不起作用了,并且将永远也不再起到防止音乐私有化的作用。

上面这句话,就是乔布斯这篇文章的核心。我很同意他的观点。从技术上看,盗版是防不住的,复制和传播将变得越来越容易,反盗版的成本将变得越来越高。所以,与其耗费人力物力去阻止盗版,还不如将这些资源用来鼓励创作。

但是,音乐一旦免费以后,唱片公司如何生存呢?音乐作品的生产者又如何得到回报呢?……一系列问题的答案都是不知道。我们这个社会的经济制度是建立在私有产权基础上的,对于公共物品——比如网上的mp3——事实上是没有办法处理的。标准的当代经济理论只提供一个答案:公共物品应该由政府负责生产。显然,公路可以交给政府建设,但是艺术作品不可能由政府来生产。

这样的后果就是,唱片公司(最终也包括电影公司和出版商)的利润将会锐减。利润不足,会导致生产不足。因此,音乐作品的生产会受到影响。事实上,这几年唱片业已经变得越来越不景气了,CD的销售量一年比一年少。在我的中学时代,华语世界最大的唱片公司是台湾的滚石和飞碟,但是现在这两家公司都奄奄一息了,利润的主要来源居然是销售手机彩铃!

但是,我不相信音乐创作会衰落,对于音乐的向往是人类的天性。只是,在巴赫和莫扎特的时代,贵族支持音乐创作;在三大男高音的时代,唱片公司和音乐会支持音乐创作;那么在没有DRM的时代,怎样支持音乐创作呢?

答案还在寻找之中。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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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davidpeng 说:

由于目前BT软件盛行,盗版成风。荷兰有人提出,增加internet接入费用,用这笔费用来补贴软件和音乐公司。

另,我和你住得很近,有没有兴趣见个面聊聊?没什么目的,就是瞎聊。有意可以发信给我。

davidwongfree 说:

向站长介绍一个网站,www.diymusic.com,你觉得这会成为是音乐的新盈利模式吗?

davidwongfree 说:

同样地,我想听听站长对这两篇文章的看法:

http://www.diymusic.com/group/topic.php?id=14
http://www.diymusic.com/group/topic.php?id=15

Ruan YiFeng 说:

引用davidpeng的发言:
由于目前BT软件盛行,盗版成风。荷兰有人提出,增加internet接入费用,用这笔费用来补贴软件和音乐公司。
这种方法最大的问题是,资金如何分配呢?凭什么说,某些人应该得到更多的补贴呢?
引用davidpeng的发言:
另,我和你住得很近,有没有兴趣见个面聊聊?没什么目的,就是瞎聊。有意可以发信给我。

最近任务太重,我怕抽不出时间。

读书公园完成改版以后,我想请那些一直关注这个项目、关注我的朋友们,大家一起聚一下。我们留到那个时候见吧,呵呵。

Ruan YiFeng 说:

引用davidwongfree的发言:
我想听听站长对这两篇文章的看法:

我觉得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自由传播是大势所趋。也许音乐将来会和自由软件一样,软件本身免费,服务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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