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芯造假说起

作者: 阮一峰

日期: 2006年2月27日

今天在网上看到汉芯造假的报道,非常震惊。

一个不懂集成电路的测试员,买了几块摩托罗拉公司的芯片,回国后,请民工磨去芯片商标,然后说这是自己的成果,美其名曰"汉芯"。接着,他一帆风顺的通过各种鉴定和认证,获得上海市和科技部的认可,成为国家863高科技项目。骗子本人也成为上海交通大学的博导、微电子学院院长、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2年多的时间里,他累积骗取科研经费超过1亿元人民币,而没有拿出一项成果。

这种匪夷所思的故事,恐怕最大胆的小说家都想不出来,可偏偏就在我们的身边发生了。

就算骗子的骗术无比高明,但是如果说一层层的政府机关、一个个的专家学者都没有人能看出来,又有谁能相信?倘若深想下去,里面的腐朽和黑暗,真是令人不寒而栗。

此事的败露是因为知情人在网上揭发,否则还不知道要隐藏多久。事情曝光后,虽然有调查组成立,但是各相关政府部门、上海交大依然对此事选择沉默,一付息事宁人的态度。

骗子当道,一个自然的结果就是正人君子抬不起头。"汉芯"夺走的不仅仅是原本应该属于其他科研人员的经费,也是对那些埋头踏实苦干的人的打击。

这让我想起了卡尔维诺的短篇小说《黑羊》。小说的开头第一句话是:"从前有个国家,里面人人是贼。"有一个人不想做贼了,想做一个诚实的人。但是,其他人都在偷,他不偷。于是,不久他就饿死了。

留言(2条)

 汉芯举报人致两院院士的公开信:

  尊敬的科学家,两院院士们!你们好!

  我们是汉芯事件举报人。在本次汉芯事件调查过程中,两院院士为核心的国务院调查组最终查明真相,让造假者显露原形,这是为中国科技界做了一件大好事!

  值此两院院士大会召开之际,我们特向各位发出呼吁,希望各位在大会上,继续为中国科学界的未来仗义执言。

  众所周知,韩国的黄禹锡事件和中国的"汉芯事件"几乎同一时间爆发。两例造假事件有很多相似之处,其恶劣程度导致两国的科技界强烈震动,并引发两国国民广泛关注。

  5月12日,新华社公布了"汉芯事件"的处理结果。虽然这个结果拖延了很长时间,但是我们感到欣慰。国务院调查组的结论,也证明了我们先前公开的举报材料真实。

  巧合的是,邻国韩国在同一天展开了对黄禹锡事件的指控,黄等人被指控三项罪名。根据媒体报道,我们可以看到,韩国的司法机关早早就介入了对黄禹锡等人的调查。

  相信各位德高望重的院士对科学造假事件,一定是深恶痛绝。国家相关部委近日来连续发布相关道德规范。但是我们认为,单纯的道德规范并不能够杜绝造假事件重演。我们作为一个法制国家,需要法律介入,将卑劣的造假者绳之以法,让认真的科学家潜心科研。

  我们注意到,韩国的检察系统就有相关机构负责学术方面的调查,也就是说,仅仅是学术造假,韩国就已经引入司法程序。

  事实上,陈进等人的造假方式之恶劣,比之黄禹锡等人有过之而无不及,而陈进等人的科研能力,却比黄禹锡等人相差十万八千里。韩国既然能按程序以司法处置黄教授等人,中国为何对陈进仅仅是解职了事。黄教授至少向国民道歉,而陈进本人至今非但没有公开认错的行为,还百般狡辩甚至颠倒黑白。

  我们希望各位院士能够向国家有关方面呼吁,尽快用司法制度解决学术不端问题,震慑造假者,不要让汉芯式丑剧重演。

  请各位院士注意--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处理结论出来以后,陈进等人依旧没有像大家相象的那样闭门思过、惶惶不可终日,而是继续开着宝马车在交大"浩然" 上班,手上资金的帐户也未被冻结,还公开表示不可能有公检法的介入。这些现象又都说明了什么?难道还不值得国人反思和警醒吗?当缺少了事后严厉惩处的威严,多起来的或许只会是更多的造假、欺骗与犯罪。陈进,胡立勇,付宇卓等依靠假芯片骗取上亿国家科研资金(总共40多个项目),挥霍浪费,不仅是把国家项目资金据为己有,还浪费了真正学者的科研机会。这种诈骗资金的行为,处理结论仅仅是涉及三部委追缴了事?同时追缴工作是否真正落实?

  小学生也知道,如果诈骗他人钱财,不是把骗来的钱还掉就能了事,还得坐牢。现在,我们看到诈骗者,骗取国家巨额资金,全国人民、全世界有良知的人士都看在眼里,而有关部门,居然能够挣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连司法调查都没有进行,放任巨额国家资金被骗而无动于衷。其行为令所有正义之士失望至极,对所有踏踏实实做科研的学者们,是极大的不公。

  两院院士是一个国家最智慧的人群,也应该是一个国家最后的道德底线。就象爱因斯坦不仅仅因为相对论伟大一样,科学家还应该对社会事业仗义执言,而不是在自己的实验室中明哲保身。

  我们很欣慰地看到,中科院院长路甬祥院士接受记者采访时"剑指"科学不端行为,路院士也指出,"我国目前缺乏具体有力的监督、约束和惩戒机制,对科学不端行为的社会监督与控制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

  其实现有法律应完全可以惩戒造假者。科学界应该知道,科学造假常常和科研经费申请联系在一起。依靠虚假成果蓄意蒙骗科研经费,已经构成经济诈骗罪(刑法第266条)等,可援引相关法律的相关条款给予定罪(http://www.jcrb.com/zyw/gzxszj/index.htm)。律师告诉我们说,这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仅是道德伦理行为。

  既然韩国已经开始在起诉黄禹锡,对中国一个没有多少实际研发能力的陈进,为什么能够一再逍遥法外,甚至在结果处理之后,仍然优哉游哉。这让太多真正的科学家"寒心"。

  其实,司法介入学术腐败是一个极其浅显的道理。就象《皇帝的新装》中,那个说出真相的小孩一样,院士在当今浮躁、虚伪的风气下,更应该不畏权贵,以真理为准绳,维持正义,维护社会良知。

  中国民众对院士一向十分崇敬,各位院士在获得党和国家的优厚待遇时,更需要忧国忧民,把司法处理造假者放到国家未来竞争力的高度来对待。惟有如此,造假者才会真正收敛;惟有如此,有才华的科学家才能潜心研究;惟有如此,国家自主创新才有坚强的基石。

  祝两院大会胜利召开!人民呼唤科学界的又一个春天!!

  汉芯举报人

  2006-06-02  

查了下后续,竟然无一人因此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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