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发生的时间是昨天早上7点半,就在我住的楼下,一死一伤。我没有目睹过程,但是看见马路上的血迹了。周围的人都在议论这件事。
美国一家报纸曾经评论说:"中国的道路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之一。"大家一定多多注意行路安全。
下面是上海某报对这件事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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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 徐轶汝)今天上午7时许,XXX路XX路口发生一起车祸。一辆集装箱卡车撞倒一辆电瓶车,骑车29岁男子身受重伤,车后座上的2岁男孩当场被轧身亡。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目击者说,事发时集卡车正从XXX路小转弯进入XX路,电瓶车则沿XXX路同向直行穿过马路。尽管集卡司机紧急刹车,但还是避闪不及,2岁男孩头部被右侧第二个车轮轧到,男子左腿被右前轮所轧,鲜血淋漓。事故发生后,110赶到现场维持交通秩序,并带走了肇事司机。120赶到后,将大人和小孩送到附近医院。据长海医院急诊医生介绍,男孩已经身亡,受伤男子腿部大面积撕裂,目前正在抢救中,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pin 说:
那天老师在放关于新闻采访抢拍的一段96还是98年的交通事故新闻录象,因为那场车祸就是在传媒大学门外发生的,老师无不得意洋洋地说:"那是至今看到的最好的抢拍镜头."横穿人行道的一对男女,男人在几秒中内被一汽车撞到半空旋转然后即刻丧生,记者还跑过去,"抢拍"了死亡亲属的因惊愕而变形的面孔……我有点看不下去,摄影记录还在该条新闻中用慢镜头回放了两次。在场的同学纷纷大笑。
真可怕。
悲伤为横穿马路的两个人;
为记者的“理性”;
为电视台的“特级处理”
为在场的大笑。
北京交通实在是差的无以复加,交通灯基本等于虚设(红灯司机们一起闯,绿等路人竟然全部不敢过斑马线,怪!),而在我学校附近的宣传标语上,却俨然写着类似为迎接奥运,此处为模范标兵街道。
生命是自己的,交通好坏是为市民自己着想,但,这标语好象是在说:“奥运了才搞搞,平时谁理会啊?”
概念完全错了。
2006年4月22日 13:20 | # |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