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厄姆:证券投资的原则

作者: 阮一峰

日期: 2006年11月 5日

杰明·格雷厄姆(Benjamin Graham,1894年5月8日 - 1976年9月21日)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经济学教授,也是历史上最著名的投资者之一,人们将其称为"价值投资之父"。在他一生教过的所有学生中,只有一个学生得过A+。这个学生的名字就叫沃伦·巴菲特。

1934,格雷厄姆出版了一本很厚的《证券投资》。这本书在历史上有重大影响,确立了价值投资的方法。

格雷厄姆主张,在进入证券市场之前,投资者一定要区分投资行为和投机行为。所谓投资行为就是"经过周密分析以后,有较大希望保证本金安全和获得利息回报的投资。除此以外的投资都是投机行为。"(An investment operation is one which, upon thorough analysis, promises safety of principal and a satisfactory return. Operations not meeting these requirements are speculative.)

格雷厄姆写到:在短期中,证券市场就像一个"投票机器"(voting machine),多空双方哪一方"投票"多,就向那一方倾斜,完全受人们的情绪和各种消息的影响,所以很难预测;但是在长期中,证券市场就像一个"称重量的机器"(weighing machine),真正有价值的公司自然会脱颖而出,股价将会反映公司的价值。

在理论上,公司的长期价值等于未来所有收益的现值总和,当这个值显著高于该公司目前的股价时,这时就会出现一个"安全投资"(margin of safety)的机会。真正的投资者应该抓住的是这样的机会,而不是利用市场的短期波动盈利。

这就是"价值投资"方法最本质的内容。

雷厄姆说,他希望在每一天的生活中,他都会做一些傻事(something foolish)、有创意的事( something creative),和慷慨的事(something generous)。

他说得很好,我很喜欢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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