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医院的刘中民医生

作者: 阮一峰

日期: 2007年1月 5日

(2013年4月9日更新)

今日收到不具名来信,要求我删除本文。

并附上2007年徐汇区法院判决书中的两页。


来信声称:

"东方医院人工心脏一事,经上海市徐家汇区人民法院的裁定,上海市东方医院是在积极救治患者时采用的新技术,此项新技术经过了上海市卫生局立项批准,人工心脏的医治方式并且没有过错。"

可是,我搜索网络以后发现,实际上徐汇区法院认为东方医院存在部分过错,"确定对患者的死亡承担30%的民事赔偿责任。"

并且,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11年,对原告的上诉进行了判决,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请求。"据此,某医院应对患者周宜清的死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某医院上诉请求驳回周某方原审的全部诉讼请求,本院不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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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起,《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集中发表了对上海浦东新区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的调查报道,揭露出来的事实触目惊心。

 ■被宣称"90%成功率"的人工心脏手术,本报调查发现,短期的死亡率实际上极高。

  ■绝大部分人工心脏在使用时,均未获得国家批文。

  ■当年同事证实,刘中民在仁济医院时,曾因多项手术致死而被停职封刀。

  ■东方医院为构建政界人脉资源,曾给众多官员提供免费医疗卡。

  ■浦东新区反贪局副局长告诉举报人唐志雄的妻子,"你先生是好人。"

报道刊出后,东方医院在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的支持下,声称要起诉《南方周末》。

浦东医学会组织专家组对《南方周末》报道病例进行讨论,认为有关病例的手术规范

东方医院将状告《南方周末》报道失实

近日,《南方周末》连续报道东方医院有关心脏手术的医患纠纷问题,引起读者广泛关注。新区有关职能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并责成新区医学会邀请了复旦大学、交通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等5名心胸外科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这三个病例进行了讨论分析。

专家认为,从学术角度来看,干细胞移植术在世界各国均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并非还在动物实验阶段;其次,这三位患者的术前诊断明确,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进行相关手术指征明确;再次,东方医院和刘中民医师参与的三例病人的整个治疗过程,均遵守相关诊疗常规和程序。因此,不存在人体实验的问题。

记者在实地调查中了解到,南方某些媒体对东方医院的所有报道竟然均未派记者到东方医院实地采访,仅仅凭一位"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报道,大量报道不符实际。

事实上,东方医院2002年成为同济大学临床医学三系,有外科学、内科学、生物医学工程等博士点,以及涵盖所有临床、医技学科的硕士点。

心力衰竭专科是上海市重点专科,同时还是同济大学器官移植中心。据悉,东方医院已经就《南方周末》的不实报道,委托律师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刘中民也已委托律师,对《南方周末》记者沈颖提起刑事诉讼。

新区医学会同时公布了三位患者的病情----

一、徐小平,女,33岁,因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肺动脉高压,艾森门格综合症于2003年4月21日入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003年7月24日,东方医院刘中民在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胸外科主任的配合下,为病人实施了同种异体心肺联合移植术。术后患者恢复顺利,于2005年3月5日好转出院。目前患者一般状况良好,可胜任日常家务劳动。

二、陈凤英,女,50岁。因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右心衰竭,心功能四级分别于2001年7月8日至、2003年9月9日4次住东方医院,因对症治疗效果不佳,且具备心肺移植的手术适应症,故在住院期间为其做了心肺移植的相关准备,签署律师见证谈话文件。2003年9月21日,因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有合适的供体,患者家属要求转院,9 月24日,由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胸外科陈锁成主任主刀,为患者实施了心肺联合移植术,术后第1天因移植器官功能障碍,家属要求自动出院回上海。9月25日家属办理了自动出院手续, 镇江回沪途中患者死亡。

三、周易清,男,13岁,因扩张性心肌病,心功能四级,心功能衰竭分别就诊龙华医院、复旦大学儿科医院,于2004年4月22日急诊转入东方医院。入院当天安装德国柏林人工心脏,之后为了尽可能恢复心脏功能,6月15日行冠脉内骨髓干细胞移植术,经过450天人工心脏支持,于2005年7月15日行原位心脏移植术,因患儿术后脑功能障碍持续加重,并继发多脏器功能衰竭,于7月30日死亡。

网上也有人自称东方医院的医生,为刘中民辩护:

刘中民院长是人民的好医生!

最近,个别人恶意利用媒体陆续在网站上发表上海东方医院对患者实施"人体试验"的严重失实报道,极大损害了上海市东方医院的声誉。作为医生,我们感到非常愤慨,特此撰文,予以反击!

以刘中民教授领导的上海市东方医院心脏中心,近几年陆续主刀为5例终末期心肺衰竭病人实施心肺联合移植术,无1例手术死亡。除了徐小平1例外,另外4例存活都超过1个月,其中3例超过半年,2例已接近2年。同时,刘中民教授带领的团队用人工心脏技术抢救生命垂危的病人,同样取得很好的结果。因为医学上没有哪一种疗法可以让人永生,只是一种比另外一种更好而已。华佗转世,也不可能包治百病,特别是对那些本来就生命垂危的晚期病患者。以网上传播的周易清为例,他患的是扩张型心肌病,已经出现心源性休克和心律失常,随时都可能死亡,为了挽救他的生命,刘教授不顾第2天早晨出国参加学术交流,连夜应儿科医院邀请会诊并及时将患者转到东方医院安装人工心脏,术后长期存活达1年3个月,是目前世界上使用在小孩身上最长时间的最成功的心脏辅助装置。对于这样一位敬业的医生和这样成功的病例,即使不讲赞扬的话,也不应该只听家属一面之词,肆意诬蔑、甚至进行人格贬低。试想如此下去,今后谁还会冒着风险抢救病人。再说,现在我国提倡创建和谐社会,这样不负责任的人身攻击和歪曲事实的报道能够促进和谐吗?

刘中民院长是一个极有同情心和责任感的好医生、好院长,在他的带领下,把一个原来名不见经传的小医院建设成了现在这样一所全国知名的现代化的同济大学附属医院,不但为上海人民乃至全国人民提供了现代化的医疗保健服务,也给我们国家培养了一大批学有所成的医护人才,如果我们国家每一个医院院长都能象他一样的辛勤工作,勇于开拓,我们国家整体的医疗服务和技术水平将会有一个更大的提高!

希望广大网民同志们不要被几个利欲熏心的人所蒙蔽,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讹诈医院几个钱,丝毫不顾当初广大医护人员为了抢救他们的生命所付出的忘我的努力,恩将仇报,这些人为了达到他们的丑恶目的,不惜歪曲事实,造谣惑众,破坏我们现在的社会和谐,破坏我们东方医院的良好声誉,最终破坏我们的医疗事业。请大家擦亮眼睛,保持警惕,永远要有自己的主见!欢迎大家来上海东方医院实地考察!

大家以后去医院的时候,尽量小心吧。

[参考链接]

1. 《惊心15月----少年周宜清最后生命中的重重医疗历险》,《南方周末》,2006年12月7日。

2. 《上海东方医院再调查》,《南方周末》,2006年12月21日。

3. 《上海下岗女工免费换心肺死亡疑云》,《南方都市报》,2006年10月20日。

4. 《农妇移植心肺成为"活广告"》,《南方都市报》,2006年10月22日。

5. 《男孩移植进口人工心脏后死亡 医院否认人体试验》,《南方都市报》,2006年10月26日。

留言(36条)

我們上課講到屍檢。據說很多死亡的真正原因都不是醫院所聲稱的。醫院很少鼓勵家屬去屍檢,怕真相被揭露。
向來都不信任醫院。

中国的医院里发生的事件可以用骇人听闻形容,还记得那起把没钱的车祸病人扔出去的消息吧.中国这个社会还是可以用"吃人"这两个字形容.

刚才在网络上面搜索了一下有关东方医院的报道,确实很多。但是给人的一个感觉就是《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的几位记者好像完全是按照网上所谓的“爆料”内容来完成,有时甚至是大段的引用。我不是很了解记者这个行业,可是我想不管这个事情是怎么样的,记者总是应该了解两方面的情况后才能发表自己的看法。再者说,按照"http://sports.sina.com.cn/c/2006-11-30/17492597903.shtml"中所谓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的说法,记者报道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可是为什么在12月21日的报道中就没有看到这一点?难道说南方周末的标准也有双重性吗?

此外,12月21日报道中还有这么一段:
“在多次举报之后,浦东新区反贪局一位副局长告诉唐志雄的妻子,“你先生是个好人,我们目前已掌握刘中民的不少证据,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我觉得这个比较可笑一点,根据反贪的工作纪律,在没有结案以前,好像任何人是不允许透露案情的啊?唐的妻子怎么会知道呢?

刘中民的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在公示后被剔除!!

根据《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05-2006年度卫生部80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周。公示期间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向有关部门反映。联系电话:卫生部人事司专业人才管理处 010-68792257。http://61.49.18.65/newshtml/165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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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05-2006年度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卫办人发[2005]253号)规定,经过单位推荐、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初选和卫生部评审,授予马依彤等79位同志2005-2006年度“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名单附后
http://61.49.18.65/newshtml/17318.htm

http://www.moh.gov.cn/menunews/A204.htm
太好笑了,为了攻击连假链接都出来了,大家直接进卫生部的主页就可以看到刘中民的名字并没有被删除!

汗。。。两边都不信了

zhengyi先生:按照您所提示的网页地址,我只看到了2006年11月20日卫生部的《2005-2006年度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刘”姓之下有三人确实有“刘中民”的大名,但只是“公示”而已。我还查了2007年1月9日卫生部的网页www.moh.gov.cn上面赫然刊登《关于授予马依彤等79位同志2005-2006年度“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通知》,其中“刘”姓之下只剩“刘保延”、“刘嘉茵”二人了。可见wsb的说法没错。

我是上海东方医院的,刘中民口口声声对外宣称医院集中了来自全世界乃至全国的最好的人才来欺骗上级领导。

我问刘中民:医院的陈和胜为何连起码的文凭都没有又是怎样当上了院长助理的呢?

答案:前几年刘中民在江苏嫖娼被公安抓住时,那天正好是轮到陈和胜在医院行政总值班(都是后勤和下岗的人来做这个值班的),在刘中民向陈求救时,陈马上挪用了医院的十万元公款赶赴江苏帮刘摆平救了刘的命,为了封口刘中民把陈也作为了东方医院的“特殊人才”封他为院长助理,原来是专门来助理院长嫖娼的后续工作的啊…

再问刘中民:医保办主任徐财龙也是连起码的文凭也没有为何可以在如此重要的岗位上呢?

答案:当年刘中民在做副院长时,为了多拿手术提成,把那些刘中民决定免费的试验性手术,故意把费用标的非常高,当时丁小兰和庄东生的人工心脏手术对外宣称都是几百万的,既然免费的就不可以再有百分之十几的手术费的提成,可是刘中民勾结当时在出入院管理科任职的徐财龙拿到了许多免费手术的提成费用,当年的黄庆恒院长为此事还在全院开过大会,并把徐宣布下岗的,如今刘如愿当上了正院长,为这份情刘又把连高中文凭也没有的徐放在了医院的主要岗位上,并伙同徐一起在外非法私设了多处的骗取巨额国家医疗保险金的骗保点,已经触犯了国家的刑法,但他们有本事至今逍遥法外至今!


希望:中纪委和公安部派调查组来我医院深入调查,我保证一定又是惊天大案!

刘中民至今还在院长位子上吗?像他这样的人要提起公诉,彻底调查,这个应该是刑事案件!难道他比陈良宇的势力还大?

这医生到现在还没正法吗?

CCTV2经济与法这几天正在揭露,注意收看

顶劳钟,核查了卫生部网页,的确如此,详见http://www.moh.gov.cn/newshtml/17318.htm

在中国,看心脏心血管,还是推荐北京的阜外医院了。还是一些老医院有信誉有保障。
北京的爷们向全国人民推荐这个老医院,不过夏天最好病患不要来,确实有点热,其它季节还是不错。

业内人士:
  中国医疗界有很多刘中民,象这样的人他怎么就坐上院长这个位子?我们的上级主管部门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负责提拔他的上级主管领导应该立即免职并调查他的经济问题,我敢说:十有八九存在问题!我们国家应该开展对医院院长的经济审查,我还敢说:十有八九存在问题!基建、设备采购、药品采购都是问题之源!
  不过,我真的没想到作为一名医生、国家干部,对生命竟如此漠视!竟如此缺乏人性!
  象这样的人,杀!杀!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便无从净化我们的医疗系统!

象这样的人,杀!杀!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便无从净化我们的医疗系统!

http://blog.sina.com.cn/liuzhongmin2008
请各位了解真相,多谢!

1“打假医生”陈晓兰本身自己就是个假医生。陈晓兰原是上海某地段医院的理疗科医生,早因不符合条件(赤脚医生出生)而被上海市卫生局取消行医资格,于是迁怒于医务人员。她就此事曾多次闹事不成,后来她专程到杭州,找到浙江理工大学的一位教师叫朱晓军(业余作家)。两人一拍即合,写了《天使在行动》一篇报告文学,虚虚实实写了些内容,迎合了当时的一些风潮,获了鲁迅纪念奖混上了“感动中国人物”。。最初也做了些百姓欢迎的事,但不久就利用当前特殊的医疗环境变进行有组织有预谋的敲诈活动。曾被上海市卫生监督局聘为监督员,但后来发现她问题不少就辞退了她。现在她还是打着“原上海市卫生监督局监督员”的幌子。

2著名法学家律师卓小 勤居然是法庭打人的人渣。2007年5月19日,中央电视台12套的法制节目--庭审现场。从央视直播的画面上,全国人民看到了一个职业的法律工作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著名法学家律师卓小 勤”为了他的被代理人居然在庄严神圣的法庭动手打对方女当事人,而且动手后大言不惭地目对摄像机否认动手。这就不仅仅是一个下流、无耻、龌龊了得! 动手且公然否认者亵渎与败坏的也不只是法律与道德,而是为人的根本!从网上我们看到,这个“著名法学家律师”卓小勤还曾在“桂林中院开庭的一起医患纠纷中,作为 桂林市人民医院代理人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卓小勤,在庭审时竟然与医疗事故受害者-产妇曾红梅当庭对骂!!!更令人诧异的是:闭庭时这位全国知名的卫生法专 家竟然突然将曾红梅推倒后迅速逃离……” 做人行事到了这个份儿上,我们还能称其为何物呢?

3 新农夫与蛇的童话在东方医院上演,周的心脏病危重时,其父母跪着求刘院长救命,刘院长应用最先进的技术使周病人存活2年多。其父母当时也对刘院长千恩万谢。过后因敲诈医院钱财未得逞,又反咬一口,告刘院长。

4 那脑梗塞躺在床上的老头,是因急性心肌梗塞入院,家属求爷爷告奶奶把刘中民从外地催回上海,紧急手术(冠脉搭桥),术后心跳不能恢复。没有人工心脏过渡,那老者早是一堆无机物了。

5 电视上所谓的瑞金医院心脏专家录音是伪造的,这点从瑞金医院调查的结果已得到证实:瑞金医院没有医生得到过有关东方医院的媒体电话采访。

6电视上头发花白、读了一份虚假病历的专家叫顾复生,女性,50年代年毕业于上海,曾去过苏联学习。原供职于北京友谊医院心内科。由于年轻时活动能力有一套,获得了不少荣誉。退居二线后,同事反映其脾气固执,对社会不满。尤其在电视上的轻率行为,使其在业内遭同行鄙视。

7盛泽林根本不是美国迈阿密大学医学博士。从美国方面消息,盛泽林可能是PH.D,而不是医学博士。在美国医学博士将来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手术是PH.D的十多倍,更不会到国内的药企工作。

8 央视报道同上次500万的一样,最大的败笔是没有一个象样的同行愿意出镜,500万好坏还弄个王雪原这样的人,这次连个搞心脏外科的都没有,只能说明央视的失败与无奈,我想并不是央视没想到,而是中国最权威的媒体竟然说服不了一个同行上镜,这本身就很说明问题了。

中国还有医生吗?刘中民是天使还是魔鬼?
看了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播出“致命的柏林心”后无比愤慨!!像刘中民这样披着天使的外衣,为了自己的名利与地位,利用合法身份,不惜拿自己同胞的生命当实验品,连最起码的人伦道德都没有!还谈什么救死扶伤?人道主义?“上海东方医院”跟当年的德国纳粹集中营、日本的731部队有什么两样?甚至比当年的法西斯还要凶残可怕!!因为刘中民头上戴无数美丽的光环,领着国务院发给的津贴,戴着天使的面俱,骗取党和人民的信任,把那些可怜的、无助的病人当作他的实验品!欺骗性,危害性更大!像这样一些专家仅仅为了自己出大名,为了一个实验数据,为了能独占鳌头发表论文,竟这样骗取、剥夺别人的生命,让一条条活鲜鲜的生命成为他所谓“权威”数据的牺牲品!这不是临床实验,是人体犯罪!这样的医生还有医德吗?还有性人吗?类似事件连西方资本主义社会都不充许发生,难道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还能容忍?作为中国公民,我们强烈要求出台医疗临床实验法律规范,严格医政管理,严惩医疗罪犯!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今天中央2台中午1点多播出了这件事的调查,让我觉得某些人真的没人性,这种事都做得出,也请问那些维护刘中民的枪手们敢不敢留下你们的大名。

我很遗憾地看到中国很多事情都是媒体冲在前面,监管部门在干什么?我觉得这不应该是个很难弄明白的事情,有关部门不要不作为了,还真相于百姓!不过这些年医务系统的有些做法让人觉得像是当年的大越进,造价可以说是普遍存在,特别在科研方面。

评论要一分为二,要事实求实。不要人身攻击才有说服力,才对医学界有所帮助。有些人的劣性可能会在攻击别人的时候才能更充分地表现出来。我想要有本事自己做出来成绩来让民众受益,不要把经历花在内耗上。

看了很久大家的评论
只想说一句话,刘的解释还不够全面!
如果他能把整个“罪行”解释的很圆满,那他就不是狗日的!

只说一句:中国媒体的报道,你们敢信吗?

中央电视2台经济与法揭露东方医院刘中民做人体实验的事实有假吗?!请把你的真名报出来。不要用马大帅!

作为一个在欧洲的中国医生,看到此文很是气愤.因为我对刘还是有所了解的.刘中民在心胸外科界的中国医生都知道医术很不过关,并且杖着自己的人脉关系对以前的老院长(黄)很是不放在眼里.同时他那时候又是兼设备采购的副院长,贪污不贪污他自己心中有数,但是用没有许可证的设备进医院是很方便的

If you oppened the berlinheart website: http://www.berlinheart.de/englisch/
You will find it said: our product are not FDA approved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e600da01000axo.html

医疗行为必须守法,刘中民的要害是违法。

在所有科学门类中,医学是一门发展缓慢的科学。因为科学要发展,离不开实验,其它学科可以通过大量的实验,从而推动该学科的快速发展,但是医学不能。因为它是以人体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各国法律都有规定,不允许以发展医学为理由,用大量活人做试验。而一项新的医疗技术或是药物要能用于临床,又必须经过临床试验这个阶段,这对矛盾是医学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

无论是医疗新技术还是药物,要进行临床实验,其前提必须是大量动物实验获得成功,保证相对的安全性。然后提出临床实验申请,得到国家医疗监管部门批准。再找志愿病人进行临床实验。进行临床实验前必须如实告之病人详情,经家属或病人本人签字才可进行实验性治疗。

1999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2年1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39号令颁布的《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对此都有严格的规定。


2002年10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办法》规定的更具体:

上海医疗机构欲开展医疗新技术项目,必须分别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卫生局组织医药卫生技术、卫生管理、卫生经济、社会学、伦理学以及法学等6个方面的专家,对该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适用性、医疗机构的学科人员等资质条件、以及其他支撑条件进行评审。再由市卫生局遵循科学、安全、先进、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的原则,作出准入许可决定,并在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诊疗科目中注明核准的医疗技术项目的类别和名称,方可进入临床试用。

2003年3月至9月,刘中民在为陈凤英所做的围绕以“心肺移植手术”为中心的行为,从术前诊断,决定手术,等待供体开始,直至手术失败,偷运尸体的整个过程,都是在未获得准入许可的非法状态下进行的。

在为周宜清所做的多项实验性手术里,也没有一项是获得准入许可的。在他们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根本就没有这些经过核准的医疗技术项目的类别和名称。

《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办法》对医疗新技术采取严格的准入制度,就是为了加强对本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对人们群众的生命健康负责。但是,刘中民无视法律规定,非法试用这些原本需要严格规范管理的医疗新技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严重不负责任,威胁医疗安全,已经构成了违法。

绝大多数的医院和医生都能遵守法规,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不做不该做的事。具备条件的也严格遵守医学准则和伦理原则,恪守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尊重人的生命和尊严,一切按规定,按程序做事,在取得合法资质,手续完备的前提下,开展科研活动。因此在科研中要取得一些进展是很难的。

可是上海东方医院的刘中民不一样,他对名利非常看重,他到日本去了一个月,回来后就以留日博士自居,到德国去了一年,回来摇身一变,又变成了所谓留德博士,更滑稽的是加上他到美国去了5个月,总共在国外待了19个月,回来后却又变成了心脏外科的“著名专家”和浦东新区的引进人才。

尽管如此,刘中民心中明白,在医学界,光徒有虚名是不行的,作为心脏外科专家必须有一手过硬的手术技术。

可是在高手林立的上海心胸外科医学界,对于一个当年没有读过医学本科和心脏外科研究生专业的他来说,要想成为“著名专家”谈何容易?于是他把主攻方向定在人工心脏,心肺移植这两个国内还是属于空白的项目上,如果能够搞出名堂,那就是后来居上,名利双收了。

本来,一个人有志于填补国内空白,攀登科学高峰并不是什么坏事,可是由于刘中民急功近利,极端自私的心态作怪,他开始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他的胆子挺大,他敢在没有得到准入许可的情况下为病人做心肺移植手术,敢在未经患者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违法为患者做实验性手术,敢把没有“注册证”的人工心脏用于临床,敢把在国际上尚处在动物试验阶段的干细胞种植,肌细胞移植用在活人身上。敢冒天下之大不违,在权威刊物上发表假造的学术论文,

他在已做的9例人工心脏手术者中,有7人死于脑部并发症,存活时间在一周和15个月之间,目前仍存活2人中,其中一人呈全身瘫痪状态。尽管如此,他还不惜用欺骗的手法,在媒体上到处吹嘘自己是国内做人工心脏手术并获得成功最多的人,而他所用的柏林人工心脏,属于由国家药监局直接监管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国家药监局证实,是没有合法的“注册证”的。

他在2002年5月9日刚拿到同济大学关于成立“器官移植研究中心”的批文,2003年3月26日就在物色陈凤英做心肺移植手术了,这中间只经过了10个月的时间,不知在这10个月中,他有没有做过相对简单的心脏移植手术和动物试验,即使这些全做了并取得了成功,也还需要一个观察疗效的过程吧?怎么可能仅用10个月的时间,就使医术从无到有,一步跨入心肺联合移植的医学顶峰呢?照此大跃进的速度,岂不是再给他10年时间,就可以做人脑移植手术了?

在竞争激烈的学术领域,他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规抢跑的作弊行为。他想用这种作弊的手法取得第一手经验,一旦侥幸成功,那在上海乃至全国的心胸血管外科方面的权威就是他了。他就是名副其实的“著名专家”了。事实上现在他的名字曾被列入全国仅80人的2005-2006年度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其中胸心外科方面的只有3人,而上海就他一人。(在最后一刻被剔除,最后通过的只有79名,浪费了一个名额)

但是他违规抢跑作弊行为的代价太大了,成了一种以他人的生命为代价的违法行为。如果别人也像他一样做,这些成果早就被他人夺取了,那还轮得到他刘中民?

即使是日本的731,德国的法西斯也只敢在战争状态下乘乱用别国的百姓做试验,一旦恢复到和平状态,也不敢再做了,更不会拿自己的同胞做试验。从这个意义上讲,东方医院刘中民的残忍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了。

我们应该积极鼓励和支持所有遵纪守法的医务人员,在遵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人体医学研究伦理的准则下,在取得合法资质,手续完备的前提下,开展医学科研活动,坚决唾弃一切为了一己私利,不顾法律的约束,无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在医学科研领域里违规抢跑的伪“专家”。

世界医学大会通过的《赫尔辛基宣言》指出:在涉及人体对象的医学研究中,应优先考虑人体对象的健康幸福,其次考虑科学和社会的利益。参加研究的对象必须是自愿的,了解研究项目情况的。涉及人体对象的医学研究只能由科学上合格的人员来承担。

现在的医生真的,很多都是没良心的,他们的良心真是被狗吃了,象刘中民这种败类竟然是东方医院院长,还是教授.真是让人心痛啊.东方医院真的是恶心

我想问,刘中民,象刘中民这样的败类医生,你们再这样残害百姓会得到报应的.肯定会有报应.晚上你睡觉还能睡的着啊?社会败类.

刘中民简直就是一个政客,根本不是一个医生,更谈不上是一个好医生!!!他的名声在上海已经是和腐尸一样的烂了!!!

《生命之痛》

文轩凤凰丛书
作者:曾子墨 (凤凰卫视著名主持人、《墨迹》著作者)

中国青年出版社( ¥26.00 )

出版日期: 2008-03-01

内容简介

"围绕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的主题层层追查,毫不留情,敢于触碰灰色地带和具有争议的问题,对其进行深入解剖分析,抽丝剥茧,用另类的角度呈现事件真相,并带来深刻的思考。"
每个人只有一条命,每个人只有这一生,这就是凤凰卫视特别关注生命,关注人生的理由。凤凰著名主持人曾子墨和她的《社会能见度》团队在每一个第一现场,用明澈的眼睛观察,用敏感的心灵思索,用她贯有的一针见血的方式提问,从而引起人们对生命与生存感叹与思考。

目录

致命的河流 1
淮河边上的村庄 13
镉中毒 25
断落的手指 39
辛酸暑期工 53
穆薇的抑郁 67
女教师杀童案 81
邱兴华的罪与罚 95
42 日精神病 113
无罪嫌疑 129
半条命 143
童年• 孤独症 157
校车上的死亡 171
一块纱布之痛 183

(上海市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器官移植之后 195

谁盗取了我的骨髓? 209
犯人之死 223
乙肝歧视 237
【注——

其中P195——P207是揭露上海市东方医院(一个仅二级资质的区县级医院)的院长刘中民在巨大利益驱动下,在没有取得任何医学资质和社会伦理许可的情况下,竟然勾结国外的医疗机构和没有执照的“医生”,把心功能和肺功能都正常的“病人”(经济困难的中国同胞)以获得巨大经济补偿的卑劣手段骗到远离上海市的江苏省镇江某医院悄悄的做那些惨无人道的换心换肺人体试验,从而无情的剥夺了人的生存权和知情同意权,涉嫌构成了一级谋杀罪的部分医疗犯罪的事实。

这已经在党中央的喉舌——中国中央电视台二套2008年4月28日、29日的《经济与法》栏目连续二集(“致命的柏林心”等)播出,引起了国内外各种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央级媒体如《法制日报》、《法律与生活》、《法制文翠报》、《中国律师观察网》等从其他角度做了一系列大量的文字跟踪报道和法律分析,一致认为权利被刘中民滥用,生命被刘中民残害,法律被刘中民践踏,社会公道得不到维护,正义得不到伸张,多年来刘中民的所作所为已经对法制国家和和谐社会都是致命的祸害,刘中民损害的是法律的神圣威严,践踏的是百姓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所以现在还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保护伞下用金钱做负隅顽抗、垂死挣扎的上海市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必将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惩!

这也是民心所向!】

希望更多的人开始关注国家某些行业的黑暗面

这样我们就有救了

这样我们亲人就有救了

我们国家就有救了

最近一则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录”的新闻被各大主流媒体和医学门户网站转载。询问上海市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后确认所谓“名录”为假,他们没有发过此类通知
1.假“通知”没有编号(案号),卫生计生委绝不发没有编号的此类文件。
2.哪怕走形式也要先公示,相关“名录”尚未经公示不能确认发布。
假消息源头是“健康报”,健康报是上海市东方医院的合作单位(搜索健康报上关于东方医院的新闻量即可知)。
造谣和传谣的可能动机为:为支持上海东方医院“创三甲”,区政府08年底拨款16亿元进行改扩建,细心的网友可以到浦东大道、浦东南路路口工地实地调研这一“6年尚未完成地基建设”的工程。国家卫生计生委(卫办医管函〔2012〕574号)2012年否定了2010年底“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的结果,要求取消上海市东方医院医院的“三甲”称号。上海市东方医院法人刘中民花去大量地方财政拨款(改扩建即16亿元)后没成为“三甲”,造楼6年连地基都没打好,又无法说明拨款去向。
正在发愁之际,今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卫办科教发〔2014〕48号)规定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必须设在“三甲”医院,因此进入国家规培基地名录就变相被国家卫生计生委承认为“三甲”医院。故刘中民开始造谣、传谣,所以出此下策,意图造成“生米煮成熟饭”的效果以交差。
最后谈谈群众对刘中民的称呼,人称“刘榨米”,即榨钱骗钱的意思。

最新消息:上述所谓“名录”里,江苏没有南京军区总医院(现有黎介寿、黎磊石、刘志红三名院士),河北没有唐山工人医院(人家可是”原国家副主席朱德题名“的金字招牌)。造假单位和法人“刘榨米”缺乏医学界内的基本常识,怪不得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收回其“三甲”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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