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报道,2007年5月3日,美国阿拉巴马州一个11岁的少年用手枪打死了一头长达3米的野猪。
我对这么大的野猪很感兴趣,很快在网上找到了那个男孩的父亲搭建的网站monsterpig.com。下面的图片就是来自那个网站上的图片。
在此之前,2004年6月,曾经有人在佐治亚州打死过另一头巨大无比的野猪。当时被称为"猪斯拉"(Hogzilla),意思是"巨大无比的猪"。不过,那头猪体长只有2.4米,不及现在这一头。
某个艺术家以此为灵感,甚至为"猪斯拉"画了一幅肖像画。
美国南方真是一块神奇的土地啊。
(完)
youdu 说:
不知道跑得快不快~野猪~
2007年5月27日 13:03 | # | 引用
饼 说:
想起宫崎骏《幽灵公主》前面的那头野猪,怕怕……
2007年5月27日 14:09 | # | 引用
n 说:
11岁的小孩就有手枪,所以美国校园枪击事件确实也没什么好让人惊讶的。
2007年5月27日 18:24 | # | 引用
什锦菜 说:
可怜的野猪
这个世界没有动物的容身之处,除了栅栏围起来的动物园
2007年5月28日 17:21 | # | 引用
缅怀昨天 说:
是啊 没办法 可怜的人们啊`````
2007年5月28日 18:15 | # | 引用
WILSON 说:
可怜的野猪竟然被手枪打死了.
2007年11月13日 10:03 | # | 引用
hx 说:
大自然就是这么神奇,但你看过宫崎骏的《魔法公主》么?
看过之后,再来看这个趣闻,就不会觉得有趣了。
2008年2月 2日 16:54 | # | 引用
西西 说:
为什么要打他呢??????
2008年6月26日 15:56 | # | 引用
monkey 说:
野猪活得好好的嘛,吃饱撑的,那个小男孩可以成为人斯拉了。
2009年3月17日 11:41 | # | 引用
许海龙 说:
有点惭怍,今天才在网上听说你的大名,有空我会经常来取取经的,呵,不才许海龙!
2009年3月17日 13:13 | # | 引用
alneedsa 说:
杀戮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吗?
2009年8月24日 14:53 | # |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