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喜欢海盗湾?

作者: 阮一峰

日期: 2009年11月21日

每次我写介绍海盗湾的文章,就一定有人跳出来教育我:

  "难道你不知道,下载盗版文件是不道德的吗?"

  "盗版行为等于偷窃!"

  "盗版扼杀原创!"

那么,今天我就专门解释一下,为什么我对"海盗湾"情有独钟。

第一个理由,我很反感现行的版权制度。

首先明确一点,我反感的不是版权制度,而是现行的版权制度,因为它已经沦为一些大集团大公司攫取超额利润的工具了。

版权制度的初衷是保护作者的利益,但是实际上,现行的版权制度更多得保护大公司的利益。目前,全世界的版权收益,大部分都归法人所有。版权制度的作用已经从鼓励原创,蜕变成保护垄断了。一个最好的证明是,人类的生产力在不断提高,但是版权保护期却越来越长。现在,一个人去世以后,他的作品继续被保护的年限,在中国是50年,在美国是95年。这是毫无理由的,唯一的原因就是,大公司这样才能赚到更多的钱。

上个世纪60个年代,美国法院开庭审理,集成电路的发明人到底是罗伯特·诺伊斯,还是杰克·基尔比。可是,原告和被告既不是诺伊斯,也不是基尔比,而是两家公司----仙童公司和德州仪器公司。原因是这两家公司各自购买了集成电路的相关发明,迫切需要保护自己的版权。

既然版权都归大公司所有,而大公司的生存目的就是利润最大化,所以它们会穷尽一切手段,维护版权制度,而不管这样会不会阻碍知识的传播和不利于增进全人类的福利。以海盗湾为例,美国所有最赚钱的娱乐公司都在起诉它,而使用海盗湾的人,说实话,大部分都是真的很穷的大学生和程序员。既然你已经赚到这么多钱了,为什么不放过那些穷人呢?----做梦去吧,休想从我这里拿走一分钱!

海盗湾的存在,并没有让世界变得更加糟糕。倒是那些保护垄断的大公司,由于它们的存在,人类文明的成果就无法廉价地传播,贫困的青年就无法得到自己想要的知识。当你创造出一件新东西,理应让更多的人看到它,这样对全世界最有利,但是现行的版权制度,实际上鼓励你把它锁起来,不让别人看到!

有人也许会说,没有版权,人们就不会有动力去创新。自由软件运动的成功,就证明了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事实上,自由分享也能做出伟大的作品,而且还能通过服务赚到钱。"自由软件之父"理查德·斯托曼就说过:"我绝不把自己的人生,用来建造囚禁他人的监狱"!所以,以后请再也不要说"版权制度鼓励原创"之类的话了,那纯粹是资本家的烟雾弹,而且是对人类创造力的亵渎。真正伟大的发明,都是出于爱好或者出于"增进人类福利"这样崇高的目的而做出来的,不是为了钱!

现行的版权制度是不合理的,迫切需要改革。我们需要一种鼓励分享、而不是鼓励垄断的制度。整件事情的关键是,知识和其他财产所有权不一样,知识是一种非排他性的资产,用的人越多,收益越大,而现行的版权制度人为地将知识变成一种排他性资产,阻止他人使用。这是不对的,盈利可以通过提供相关服务来实现,而不应通过限制知识传播来实现。

好了,说完版权制度之后,我再来说说,我喜欢海盗湾的第二个理由:那些家伙真的很酷!

2003年11月,海盗湾刚刚成立的时候,有人问他们为什么要建立这个网站。猜猜看,他们怎么回答?

他们回答,这是一个长期的行为艺术项目。("The Pirate Bay is a long-running project of performance art.")

我爱死这个回答了。

后来,海盗湾成了全世界版权组织的眼中钉、肉中刺,被重重围剿、一路追杀,可是他们依然顽强地活着。服务器几次被迫下线,但是马上又重新回来,最长中断时间不超过3天。海盗湾还有一个基金,号召支持者向其捐款,目标是买下北海中的"西兰公国"(Principality of Sealand),然后将其变成全世界第一个没有版权制度的国家。这就是活生生的传奇啊,比电影还要精彩,看得我热血沸腾。

2008年8月,国际奥委会向瑞典司法部发出公函,要求取缔海盗湾上数以千计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torrent文件。海盗湾不加理睬,----(奥运会是全人类的节日,不是盈利活动,凭什么不能看!)----还把网站的名字改成"北京湾"(the Beijing Bay),作为回应。

这样的网站,怎能叫人不爱啊!

(完)

留言(143条)

自由思想者,顶起!

the Beijing Bay
so nice

呵呵 有自己的想法,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谁也不能剥夺别人思想的权利

我热爱自由传播内容的网站

个人觉得维基百科的模式不错,你可以随意拷贝,但更鼓励更多的人来创造(不过实际上只有很少的人去维护更新)。

很多认识的人边用着盗版,又看不起那些做公益开发自由软件的人。看不起别人写的东西,却一篇一篇的拷贝维基上的文章。

很有感情 像演说一样!

穷就可以偷吗?
"而使用海盗湾的人,说实话,大部分都是真的很穷的大学生和程序员。既然你已经赚到这么多钱了,为什么不放过那些穷人呢?"
我觉得你没有权利说这样的话,因为使用盗版是没有经过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就非法使用传播。
我举个例子,一家院子里种了可口得苹果树,如果穷人翻墙进去偷取苹果,必定是要被主人骂得。但如果穷人直接当面找主人讲明自己得窘迫境况,也许主人心生同情就会免费赠送苹果。
我和博主得观点不一样。我认为有了完善得版权制度是可以推动各行业得发展得而不是阻碍。iPhone得app store就是一个例子。刚开始大家提交的软件几乎都是付费的,基本都不低于9.9美元,不管你是简单的软件还是复杂的软件。而现在主流的软件售价是0.99美元,而优秀的免费软件已经超过几万个了。其实只要有了竞争,狠心抠门的资本家是不会出现的。
如果app store完全开放,包括你说的允许"穷人"随意"免费"得到app,我认为app store会死掉。因为这样开发者没有了稳定的收入,最终大家会放弃iPhone开发的。
我始终认为盗版软件盛行是中国商业软件开发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大家都用盗版,开发者没有回报,开发者就不会做了。比如,中国的游戏开发人员都去开发网游了,没有人做单机游戏,就因为网络游戏才能提供稳定的收入。


拿工业化大生产形态的好莱坞电影来作为例子实在是太过片面了。
除了好莱坞电影外版权存在的形式很多,而且稍微研究一下中国和海外的生存状态就可以知道盗版对某些特定业界的影响有多么巨大。
尤其受到毁灭性打击的是盗版成本极低的行业,比如家用软件和单机游戏。中国的金山(现在还活着是因为转向网游和日本市场)就是最佳例子。

引用yang的发言:
我始终认为盗版软件盛行是中国商业软件开发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大家都用盗版,开发者没有回报,开发者就不会做了。比如,中国的游戏开发人员都去开发网游了,没有人做单机游戏,就因为网络游戏才能提供稳定的收入。
我觉得GNU,wikipedia和海盗湾要分开说。前两者尽管是免费,但也是受版权法保护的,至于后者么……见仁见智,一般来说是合情合理不合法吧,但是这位先生真的认为中国商业软件不景气是盗版造成的吗?你没有考虑中国整体落后欧美的事实,也不想想其实我们的公务员、教授们用的都已经是别人家的东西么?再说盗版软件真的只是中国人用吗?其实都是舶来品,只不过外国人没有这么理直气壮而已。

喜欢海盗湾,提供那么多种子。。

我有个朋友是音乐家,他对盗版深恶痛绝,因为他的收入来自于版税,虽然大头确实是让唱片公司拿走了。但是,当你除了自己的作品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时候,恐怕就不会为盗版叫好了。

不支持盗版。

知识鼓励共有,但是如果不奖励知识的创造者,他就只能喝西北风饿死了。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这个问题还真要分类、深入的探讨,互联网天性之一就是分享

引用zheng的发言:

这位先生真的认为中国商业软件不景气是盗版造成的吗?

我相信只要盗版少了,中国软件是有出路的。中国人从来就是很聪明的,中国人真正认真做得东西没有失败的。

qq的前身是oicq,如今qq是中国互联网的绝对老大。而oicq现在混得咋样?

eBay应该比taobao早吧?如今taobao无论从影响力,规模,用户群等方面甩了eBay几条街了?

迅雷这种软件,应该算是和flashget一类得下载小工具软件,而现在迅雷发展已经远超flashget了吧?

看看美国的一些科技公司,从来不缺少亚洲面孔的员工。我相信10个亚洲面孔有8个是中国人。中国人有能力,只不过中国软件开发精英没有做中国的商业软件而已。

涉及到产权就一定要慎重,没有产权就没有自由,思想,人们会失去自我,互联网盗版问题的解决之道可以从google图书馆中找寻解决方案,那就是既把分享成本降至最低甚至免费,但是又能给产权所有者补偿,这是方向,只有互联网能达成这个接近神迹的奇迹

虽然阮一峰的文章我常看,但这篇真的有常识错误需要指出。

即GNU和Open Source Software同样受版权协议保护,而国内许多软件公司无视GPL协议,肆意对开源软件进行盗版,就是缺少遵守保护版权的意识。

缺少遵守协议(包括版权协议)的伦理精神,阮一峰你在博客中反复呼吁的公民精神简直不可能存在,因为遍地都是不值得信任的盗贼。

我们不能反对版权,也不能鼓励盗版。而应该要求那些商业公司在盈利的基础上分享资源。有些公司靠着版权赚取了大量的资产之后,它就应该要分享知识,而不是限制。

不是来反对阮老师的(作为一个几乎离不开D版的天朝子民,咋可能假装高尚反对呢)。
现行版权制度的不足,与咱天朝的盗版猖狂是否有矛盾呢?
我的想法是,现行版权制度的“不好”是否会让无版权意识的国人作为其盗版时的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呢?

引用yang的发言:

我相信只要盗版少了,中国软件是有出路的。中国人从来就是很聪明的,中国人真正认真做得东西没有失败的。

就你说的那些产品的优秀开发人员中,估计也有不少用过盗版的。
说来说去,其实利益立场不同而已。

难道一切的东西都被有钱人垄断就好了么
而且所谓的版权法,什么违法不违法之说,看似很有道理,其实很荒谬。法律并不代表正确,OK?

一个作家的作品如果得到了一定数额的回报之后,那么作家自身必定是希望读者越多越好,而实际上因为版权问题,有些本可以成为读者的买不起他的书,那么就影响了这个作者的经验和知识的传播。

版权制度是个怪胎,劳者得其酬是应该的,但因为一个制度而限制了知识和文化的传播,就是可悲的。

@yang ,apple的目标客户和普通客户是不同的,其它平台的免费优秀软件很多
作为一个反盗版人士,你怎么能用qq呢,QQ简直就是职业干盗版的啊。腾讯旗下哪一款不是抄的?
怎么能用taobao呢,taobao就是靠山寨产品发家的啊
怎么能用讯雷呢,用讯雷下载什么东西?下电影?下书?下软件?你不下盗版的东东,讯雷真没啥用。
就算下正版的吧,迅雷的下载方式也被很多站长斥为“盗窃资源”哦~~~~~~~~~~~~~~~~~~~~~

如果我的梦想能够构建一个世界,里面一定有海盗湾。

引用yang的发言:

穷就可以偷吗?

我同意阮一峰的看法,这不是“偷”的问题。而是当前版权法的问题。打个比方,我认为现在的版权法就像中国的户口制度一样,完全是脱离时代,只是为了保护部分人利益的东西。但是,就有人不遗余力的在保护甚至美化它。
再说 GPL 和 Copyleft,我觉得这是 RMS 站在现有的游戏规则上,对 Copyright 的一种妥协。他想反对版权制度,但是没办法,修改法律是不可能的。那么,RMS 采取的是自己成立一个基金会,所有东西都属于这个基金会。在自己筑起来的堡垒里自由。

引用yang的发言:

看看美国的一些科技公司,从来不缺少亚洲面孔的员工。我相信10个亚洲面孔有8个是中国人。


前面的例子是恰当的,后面的不是太严密。10个亚洲人一般不会有多达8个中国人。加上华裔应该也不到。我不太清楚其他公司怎么样。但在微软和甲骨文。这个数据是不准确的

这个要支持一下!

我们可能会用盗版,可能会同情海盗湾,但绝不能认为盗版合情合理。贼就是贼,不论你盗窃到对象是穷学生还是大财主,没有人有义务为你免费做什么事情——除非是你的奴隶?

此外,注意本博客下方的“版权”声明

这篇文章有很大的诡辩成分。

从最朴素的观点来看,版权制度其实和财产制度一样,我发明的东西就是我的财产,不经过我同一你就拿走就是不对的,就算你把鼓励创新什么的说出花来,还是不对的。就像我有一个苹果,你不经过我同意拿过去,就是错误的。当然苹果属于食物,有中可能性是你没有苹果就饿死,这个可以讨论,但软件、信息作品显然不在此范围内。

如果你希望大家可以自由的获取软件,你可以像Stallman那样自己创作了给人分享,但不是拿别人的创作给人分享,就像你可以把自己的钱交给大街上乞讨的,但不能从我口袋里拿钱去做善事一样。这就是Stallman相对你来说的伟大之处。

引用鸿蒙的发言:

版权制度是个怪胎,劳者得其酬是应该的,但因为一个制度而限制了知识和文化的传播,就是可悲的。


版权制度哪里阻碍了知识传播?一个作家的作品收费还是免费应该完全由作家自己决定。比如作家希望作品广为传播,那么他可以低价销售,或者在获得一定回报后将其完全免费。作者甚至可以只卖企业客户而对学生完全免费。
问题是盗版有没有经过作者本人许可?
你转载一篇blog都的给博主讲一声如果播主没有事先声明自己的文章可以随意转载的话?

我想很多人还没有走出那个圈:盗版不盗版不是伦理,而是法律。法律是认为定义的——有可能不公平,阻止人类文明进步。

如果没有盗版,我都不能上网,在中国电脑都不会普及

引用南 靖男的发言:
我认为现在的版权法就像中国的户口制度一样,完全是脱离时代,只是为了保护部分人利益的东西。但是,就有人不遗余力的在保护甚至美化它。
虽然目前国内版权法象户口制度一样落后,但你不能说就该否定它吧。就像中国足球踢的烂你不会说足球就不应该流行起来?

在我看来,版权法律落后不代表可以随意侵犯别人的版权,就好像死刑制度落后不代表可以随意杀人。

自由软件GNU也是必须依托现有版权法的,否则凭什么上法庭告那些违反GNU协议的人?如果没有您认为不合理的现代版权制度,也就没有了GNU存在的基础。

个人感觉,版权问题并不是什么高尚的自由分享精神和穷凶极恶、利欲熏心的大公司之间的正邪之战。纯粹是个经济问题。

自由软件基金会的人,可能就是喜欢编程,钱只要够他住,够他吃,够换新电脑就行,看到自己的软件为别人带来成功和快乐,他的名称得到别人的敬仰,就非常满足。

那些电影公司的人,可能希望有更好的生活,住占地千尺的海景豪宅,能每年有3个月带薪假期,乘游艇去墨西哥湾渡假。因此他想尽办法让自己的劳动成果带来最大的经济价值。

只要不违反基本的良善原则,想要更多,甚至贪婪并不是罪。没必要把那些大公司说得像是头上长角的魔鬼化身。

在国外现有的制度下,这种事交给市场去裁决就够了,违反经济规律的人自然会遭到惩罚,无论他是魔鬼还是天使。

引用kkk的发言:

作为一个反盗版人士,你怎么能用qq呢,QQ简直就是职业干盗版的啊。腾讯旗下哪一款不是抄的?


你这说的很扯。
我举这例子是想说明:
1. 中国人不比外国人差,中国人同样能做的比外国人优秀。当你在酸腾讯的时候,你知不知道今年腾讯在波士顿成立了游戏公司招聘美国人才?今年腾讯的员工平均薪水是多少?
2. 当一个中国公司保证了基本温饱后就能出作品。也许中国互联网的公司起步初期或多或少都不是很光彩。但当大家站稳了后,做出的成绩还是相当漂亮的。说明中国人是有能力的。

“版权制度的初衷是保护作者的利益,但是实际上,保护的是大公司的利益。全世界的版权,大部分都被法人持有。所以,版权制度的实质已经不是鼓励原创了,而是在保护垄断。一个人去世以后,他的作品还要继续受到保护,在中国是50年,在美国是95年。这是毫无理由的,唯一的原因就是,大公司这样才能赚到更多的钱。”

小公司也可以有版权,如何没有版权的话,小公司更加没有立足的地位。苹果公司从无到有,如果没有版权,早就被IBM之类的公司打败了。

引用南 靖男的发言:

我认为现在的版权法就像中国的户口制度一样,完全是脱离时代,只是为了保护部分人利益的东西。但是,就有人不遗余力的在保护甚至美化它。

保护部分人的权益?任何人有本事的话也可以享受到版权给你带来的好处。



引用aviot的发言:

如果没有盗版,我都不能上网,在中国电脑都不会普及

如果没有正版,那就没有那么多盗版,你都不能上网,在中国电脑都不会普及。

一峰为什么还在开博,还被无聊的看客搞得不爽

因为这是:这是一个长期的行为艺术项目

这是一峰的blog,认同可以继续看

不是X视辩论台,强烈建议一峰把不爽的回复删除

因为我看着也不爽,因为这是你的博

不喜欢的童鞋,请走开,还有强国还有人民网,请便

文章对反对的东西的定义不明确。

如果没有版权,自由软件也不能赚钱。事实上很多公司无视版权盗用自由软件,非常不酷,而且让本来就穷的大学生和程序员更穷。

另外,因为盗版猖獗而使得中国有创意的单机游戏已经绝迹,这也是很不酷的一件事情。

我认为现在的版权法就像中国的户口制度一样,完全是脱离时代,只是为了保护部分人利益的东西。但是,就有人不遗余力的在保护甚至美化它。

支持这个

再啰嗦两句
另外,感觉阮兄的第一个理由的论证实在欠缺一些说服力。或者说,您的第一个理由就是表明您的观点而已,并不是为了说服别人而做的理由。
我想提几个问题
1、您说的版权法保护法人或大公司利益,造成了“不是鼓励原创”,“穷尽一切手段,维护版权制度,而不管这样会不会阻碍知识的传播和不利于增进全人类的福利。”,“人类文明的成果就无法廉价地传播,贫困的青年就无法得到自己想要的知识。”这些危害。对这些危害,是否有任何研究成果或数据可以加以具体说明。如果没有,那您的论断和我们的zf,因为有人在街上散步,就说人家“危害国家安全”有什么区别?

因为我了解到的,是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版权法不断完善严格的情况下,知识极大丰富,创新层出不穷的局面,人类的总福利实际是在不断增加。和您的描述实在是有差距。

还是说,您认为这样的局面,是自由分享主义者,边承受着大公司这样那样的阻挠,边艰苦奋斗,为我们带来的?

2、所谓不破不立,要建立新制度,自然要改变,甚至打破原有的旧制度。那您能否描绘一下,改变了不合理的版权制度后,新的版权制度是怎么样的。是否就是大家都各尽做能,各取所需,物质极大丰富的“很穷的大学生和程序员”的天堂呢?

引用爱死一峰的的发言:
强烈建议一峰把不爽的回复删除 因为我看着也不爽,因为这是你的博 不喜欢的童鞋,请走开,还有强国还有人民网,请便

兄弟,一峰当然可以把不爽的回复删除,这样没人知道曾经有过什么回复。首先你要明白,这不是什么辩论,这是看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你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和你想的是一样。你看着不爽,你可以继续表达,一峰的博和你有什么关系呢?就因为你的他的fans?
PS:我很少去强国还有人民网,因为我很无聊。

这么些年大家都在说版权制度有问题,却很少有人能拿出一套双赢的手段。

在盗版方面,阮兄提的自由软件的例子并不适合海盗湾,因为有的东西版权“自由”了创作者是赚不了钱的。

比如电影,成本是非常高的,权利人是有理由收取高昂的费用。你可以不消费,但你不能阻止别人的消费。海盗湾实际上就在干阻止别人消费的行为。

春秋时代,鲁国有法律规定:鲁国人如果在国外沦为奴隶,把他们赎出来的人,可以到政府领赏金。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鲁国人,子贡是成功人士, 家财万贯,回国后拒绝收下政府的赏金而洋洋自得,孔子知道了说:“赐呀,你做的不对,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为在外奴隶的国人才赎身了。你如果领取政府的赏金,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去领赏金,别人赎人去领,会有人说他做得不如子贡,无形提高道德门槛,就没有人再赎人了。”

知道什么意思了吗?阮兄。不排除有一些人可以将自己的创作免费贡献给普罗大众,也许是因为他们并不迫切的需要这份收入,但是还有很多人,他们需要贡献创造性的内容来获得收入,获取财富,这是每个人的自由。没有了版权制度,没有了财富的刺激,我相信这个世界上的创造会少了很多。所以,请收起您那些文革式的语言,多体会人性,多理解人性。

这里有一处明显的错误。
美国宪法中,第一条,第八款里指出:
[Congress shall have the power] to promote the progress of science and the useful arts, by securing for limited times to authors and inventors the exclusive right to their respective writings and discoveries.

请注意,明确地说明了,目的是to promote the progress of ... 也就是说,为 了推动科学和实用技术的发展。给版权所有者一定期限的权利,仅仅是一个手段, 而非最终目的。美国的立国者对于版权这个权利,并没有将其归入自然权利范畴。 因为如果是自然权利的话,是没有理由在一定期限内自动失效的。换言之,所谓的 “知识产权”(版权,专利和商标)并不是实际的“产权”。具体参见斯坦福法学教授 L. Lessig写的《自由文华》一书(Free Culture: 在这里有cc授权的pdf电子书下载 http://www.free-culture.cc/ )。另外,也可以参考Richard Stallman的 Misinterpreting Copyright—A Series of Errors http://www.gnu.org/philosophy/misinterpreting-copyright.html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著作权)的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也有类似的 声明:
第二十条 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 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

似乎中文中的因果关系就没有英文里的那么强了。但是从前后次序上讲,目的与途 径也与美国宪法的这部分类似。(实际上中国的著作权法更加类似德国的版权法)

另外,对于版权法是否是保证“原创”,这本身需要对“原创”进行定义。实际上讲, 任何的发明创造都是基于前人的基础之上的,这也就是为什么版权需要被限定在一 定期限内。如果版权和其他产权一样终生享有,代代继承,那么社会的创造力就会 大大地打压。因为任何的创造都可能会侵犯到前人的版权/专利。

要举证版权问题造成知识财富不能分享,减少人类福利,电影bt之类的实在不是什么好例子。我觉得DJVU格式的案例更能说明问题。
djvu的介绍可以见
http://en.wikipedia.org/wiki/DjVu,简单介绍如下:
DJVU是一种非常好的对文本扫描图像信息进行数字化的技术,他能够将一张超过3000*2000的A4黑白文字扫描件压缩成小于40KB的图像,图像清晰度基本不变,而且打开,检索都非常方便,是一种非常适合书籍扫描数字化的技术。
DJVU的诞生并不晚,在1996年就问世了。和pdf基本同时。而早期的pdf格式对于书籍图像扫描的处理非常糟糕,如果不做ocr识别,同样一本书,做成djvu格式,可能只要3、4兆,pdf可能要几十兆,而打开速度,对资源的消耗量都不在一个数量级上。一直到近几年,pdf引入了jbig这种格式,才稍微能和djvu打个平手。而实际上,由于握有djvu版权的公司封闭该技术,djvu在这十几年中并没有多大的技术进展。

我自己都认为,如果当初at&t实验室将该技术开源,而不是卖给一家小公司,这个技术绝对可以发扬光大,在人类知识传播史上占有一席之地。那家小公司的保守和愚蠢,也让他们自己丧失了一次极好的机会。

但是djvu有一个很好的对比,就是pdf格式。两者都不是开源的。为什么pdf格式却如此成功,客观上为知识分享带来很多帮助。显然,版权并不是其中决定性的因素。

引用fgh的发言:

涉及到产权就一定要慎重。

请注意:版权不属于产权!知识产权只是一个类比,并不是说真的就是产权了。

美国宪法中规定了,仅仅赋予版权所有者一定期限(limited time)的排他性权利(exclusive right)。从宪法角度讲,就没有把版权视为一种与产权一样的自然权利。

现行的版权制度确实不让人满意.不过博主的观点,我始终认为是偏激的.

现行的版权制度有阻碍创新方面,也同样有鼓励创新的方面.

有一点很明显,就是'软件'(这里只智慧产品,包括不限于软件,书籍,影视作品等)并不因其可以0成本复制就理所当然免费.一个新的版权体系,如果不能把利益合理的分配给智慧产品创造者(甚至认定智慧产品创造者不该得到任何回报),这样的体系,绝对不是鼓励创新的.

哈哈,不错,可惜我还没来得及用它就关了tracker

版权好比资本主义,强调遵循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由竞争
开源好比社会主义,强调知识共享以起到传播作用
但市场已经证明,盗版对大部分知识产业是极具毁灭性
有多少企业和个人因此而停止创造改变战略?
开源只能是适合个别领域的应用
不能以知识传播为理由剥夺创造人获得应得报酬的权力!

引用monnand的发言:

美国宪法中规定了,仅仅赋予版权所有者一定期限(limited time)的排他性权利(exclusive right)。

这美国的宪法,你的解释,我都不觉得是正确答案,只是角度不同,随着世界发展,知识产权的力量和地位要更强才对,但这不代表版权法律是完美的,该改改了,如果找到补偿办法,法律也无权规定一切

感觉版权制度的问题应该自由软件基金会的人早就和持不同意见者讨论得滚瓜烂熟,到了一个我们不敢想象的境界。
我们在这可能都是低水平重复而已。
阮兄不妨下次写博时找一两篇stallman谈论这事的经典文章给大家参考下,也好让大家开开眼界。

退订了,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读者,支持我所支持的,反对我所反对的,仅此而已。

我过不了自己这关

博主是名人,而且是学经济的,看了cnbeta的评论,您认为这篇文章发出去,是正面积极的影响多一点,还是负面的效果多一点呢?

引用adev的发言:

如果没有盗版,我都不能上网,在中国电脑都不会普及

如果没有正版,那就没有那么多盗版,你都不能上网,在中国电脑都不会普及。

是啊,感谢正版和盗版

在我高中得时候,我还天真得梦想希望以后能从事单机游戏开发。但等我大学还未毕业得时候,中国单机游戏全转网游了。
是啊,没钱赚,谁还做啊。如果是个人也许还能凭兴趣爱好延续下去,因为个人得成本比较低,而且往往有其他方面得收入来支持。但对于公司来讲,需要面对最现实得生存问题,如果自己得产品没有回报,公司要么关掉要么转行。

说到盗版对国内软件事业的危害,突然想到一个有趣的对比。就是我们现在默许盗版的政策和当年西方国家的殖民地政策,实际都有点原始积累的意思。

西方国家为了获得市场,发展本国经济,以枪炮轰开落后国家的国门,甚至不惜以鸦片贸易进行掠夺。在此基础上,发展经济,为今天的西方发达国家打下了基础。

今天的盗版,如果yy一点,可以看做一种反向的掠夺。使我们的人民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接触最先进的信息技术。但是接触之后,是享受完就算,变成传说中的微软阴谋那样,现在随便用,将来上瘾之后摆脱不了。还是,以此为基础,发展出属于自己的新技术,新优势。都在于我们的国家和我们自己。

不过从“文化部要求网游改变打怪升级模式并限制玩家PK”这种新闻来看,前景不容乐观啊

同意,知识产权和著作权的保护和实物产权保护不一样的。这也是世纪法案的精神,同时支持Google Book!

支持博主
我认为广泛分享的价值远超过厂商的经济利益

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虽然损害了少数人的经济利益,却会让世界上更多的人知道它,

当一部伟大的作品被更多人看到时,
他们当中有一部分的人会思考,
思考的人中,有一部分人会被激励
被激励的人中,有一部分人决定改变他们的生活,
决定改变的人中,有一部分人会坚持下来并为此奉献一生。

说不定世界上就因此多了一个建筑师,一个音乐家,或者一个伟人。

知识和艺术都应该是全人类的财富,分享这些又不会让你的资源越来越少。

googlebook可不是盗版啊。。。
而且我我觉得对书籍这种无论生产和消费都非常个性化的产品进行盗版并不应该支持。

另外,政府当年只要稍微拿出一些主动性,中国国内针对消费者的软件业就不会像今天这样萧条,方法很简单:
1、政府提供专项资金资助并指导国内软件公司以合法手段对国内企业和个人对国产软件盗版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比如金山公司的金山词霸)。这项资金一年有个几百万就够了。
2、调查出结果后,软件公司可以以此为证据报案,公安机关配合进行查处,对于确实存在盗版行为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予以罚款或惩处。
3、利用喉舌,大肆宣传。当然在开展这项政策和实际行动前也应大肆宣传,引起注意。我相信,大多数理智的中国人是不会在28元的词霸,和盗版使用后万分之一进局子喝茶的可能性之间选择后者的。

词霸早就免费了。但是如果词霸一直可以收费,国内的软件企业进入一种良性的,以质量取胜的循环,也许今天,我们会情愿用收费的词霸,而不会用免费的lingoes。就好像国外的大多数人还是愿意买windows,而不是用免费的伟大的linux。

先闪人了,免得被砸。。。。

阮先生的文,就是篇篇都备受期待。
这文看得,爽就一个字1

引用yang的发言:

我相信只要盗版少了,中国软件是有出路的。中国人从来就是很聪明的,中国人真正认真做得东西没有失败的。

……

除了淘宝,剩下两个都是恶名,还好意思拿出来举例子。
把黑社会拿出来当劳模来立牌坊?

引用liufeng的发言:

这篇文章有很大的诡辩成分。

如果没有资本集团在中间拿大头儿,直接把钱付给创作者个人,我就同意你的看法。不过这可能吗?

真要是没了资本集团在中间炒作,很多原创者根本就不合格,根本就不受欢迎,换句话说,这些人的作品根本不值钱。很多所谓的创作者,这些不合格的混混,不过是接着资本集团工业化的操作与炒作,混饭吃而已,其作品根本没有太大价值。

理论上的书呆子在现实社会是行不通的。

引用yang的发言:
中国人不比外国人差,中国人同样能做的比外国人优秀。当你在酸腾讯的时候,你知不知道今年腾讯在波士顿成立了游戏公司招聘美国人才?今年腾讯的员工平均薪水是多少?

拿工资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本身就说你的价值观已经扭曲。
中国人现在几乎人人都能温饱,不用某一公司保证。你的意思其实是像腾讯这种流氓公司明里暗里抢了很多钱后,发给员工的工资也随之提高,工资高了你的优越感就强了,我就可以以牛B哄哄的态度去开发所谓的“作品”了。

引用yuxuezhen的发言:

退订了,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读者,支持我所支持的,反对我所反对的,仅此而已。

博主是名人,而且是学经济的,看了cnbeta的评论,您认为这篇文章发出去,是正面积极的影响多一点,还是负面的效果多一点呢?

不好意思,我从cnbeta链接过来的,就凭这篇文章,我订阅博主的博客了,以表示对博主的支持与认同。

我终于知道海盗湾为什么会被墙了。顺便支持一下阮兄。

遍地盗贼的国家是永远不会产生公民社会的。

引用Probe的发言:

我认为广泛分享的价值远超过厂商的经济利益

就我有限的阅历,支持你的观点,呵

  说实话,要说那些几十块一盒的正版游戏,几十块钱一部的D9正版电影,几毛钱一个小时的游戏点卡我都买不起,那是我装穷,装屄,装纯。用中国的网络下高清片,网费电费外加电脑折旧已经和一张正版D9差不了多少了,但是,就是有再多的钱,有时候我也不会用正版,说白了一句话:那些正版货太他妈肏蛋了。看看国内那些所谓的正版,那种货色能要吗?翻唱歌曲,山寨电影,盒子世界,变形金刚都不知道被人剪了多少刀,还有个胖子钻出来说什么2012要停映,说什么危害未成年人。说实话,这样的正版就是送给我我也不要,我宁可花十倍百倍的价钱(当然现在不用)去找原汁原味的版,管他是正版盗版。说得现实一点,星际二和大波罗三就要出了,这两款游戏就算只为收藏买正版也不亏,但是如果国内的和谐版还让你们抛背包洒黑血浴墨奋战,你们还会买正版吗?起码我不会了,就算盗版没法对上网对战我也不买正版了。其实现在很多时候,盗版与正版已经不是一个价格和贫富差距的问题,而是一个求索与思想控制的问题。盗版被禁止,有时就意味着自由被禁止,真相被禁止。记得前一段时间有个公司把日本动画《秒速五厘米》的声音抹掉,把商标一遮,换上自己的对白就成了中国多年潜心自主创作的未成年人教育片《心灵之窗》,而《秒速五厘米》被当作危害未成年的毒瘤禁止进口,现在有BT下载,这事大家还能知道,将来如果BT都停掉了,或者做种要政府批准了,这种事大家还能知道吗,社会又会怎么样呢?现在星球大战指环王外加星际迷航十部电影在国内都没有正版DVD,近三个月以来的精品游戏没有一个在中国上架销售,这种时候如果还把正版等同于优质,精品或者保证,那只能说是愚昧和天真了(不算别有用心)。

引用Probe的发言:

当一部伟大的作品被更多人看到时,
他们当中有一部分的人会思考,
思考的人中,有一部分人会被激励
被激励的人中,有一部分人决定改变他们的生活,
决定改变的人中,有一部分人会坚持下来并为此奉献一生。

除非搞副业,否则伟大的作品的作者最后得饿死或接受政府豢养。

以我有限的阅历, 我支持博主的观点,以及支持博主观点的人的观点。

引用爱死一峰的的发言:

强烈建议一峰把不爽的回复删除

总是有那么些人,看到自己感觉不爽的东西就想给人家删掉或者怎么样,博主自己都没说什么,你是他的fans又怎么样?博主真是那么开明的话,应该为有你这种fans感到羞愧

赞同eyes only的看法。
QQ也好,TAOBAO也好。都只是中国受用吧。QQ的安全性差到现在都让我讨厌,完全无法跟国外交流工具比较。TAOBAO 跟EBAY去比,更没比较性,一摆出来,前者是烂货,或者是好货。虽然说的俗了点,但是是事实。

中国目前基本都是浮躁的心理,从成人到小孩子,没有静得下来的心谈什么真正的赶超别人的发明研究和原创呢。

到底是不能比较,一样东西所以存在总有其道理,不必争论。

这个文章一定要顶一下,支持海盗湾。

硬伤一个:

版权制度和专利制度虽然似乎很相似,都属于知识产权范畴,虽然混淆着说似乎也没啥问题,但是这两者却有很多的区别。

集成电路的发明这个显然是专利,专利只要通过了审查,而你又愿意每年交钱,国家就认为这个技术方案是你的,在规定期限内用法律武器给你保护。规定期限到(国内专利是20年)或者你不愿意继续交钱,OK,这个专利就没有保护效力了,这就是公开的技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制造或使用了。

而版权,虽然我不是这个领域的,但受保护的范围和工业上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明显是不一样的,至少在版权保护的世界里,作品做出来,大公司不会为作者是谁打官司,作者死了很多年里,作品都能受到保护。

那么,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专利制度和版权制度会这么设置,他们设置那么多让您不爽的条款都是为了鼓励什么,又试图去限制什么呢?为什么他们会在外人看来很容易混淆的地方的处理方式却有这样那样的区别呢?

首先,盗版也分很多种。比如游戏的盗版,音乐的盗版,软件的盗版,以及阮先生津津乐道的,对知识的盗版。每一种类别的盗版,都可以区分开来分析。不必混淆概念。
以游戏的盗版为例子,现在中国玩家的游戏抽屉,多少年来,完全达到甚至超过了欧美中产家庭的库藏。这算是寡头不放过穷人,还是穷人不放过寡头?
既然“穷人也要娱乐”,那我们干脆鼓励穷人上街去偷盗富人的劳斯莱斯,65英寸液晶大彩电算了。
我刚买了一套正版win7,399元,我估计自己得用4年吧,每年折合100元,每个月不足10元。谁掏不出每月10元呢?谁都掏得出来,买个QQ付费会员都有上千万人撒着欢地掏钱。但除了我,又有几个人为力能所及的win7和office2007(199元)掏钱?
盗版以无赖心态为主,何必为其粉饰。无赖也就算了,何必振振有词。
至于对知识的盗版,以传播知识为名义的鼓励盗版,我觉得,应该让那些知识的生产者,让作者站出来发言。不要总是给版权公司扣屎盆子。比如阮先生你,如果埋头两年,别的啥事不干,专心著书一本,请问,你到时候又如何看这个盗版问题?
常年订阅阮先生的博客,大都在理,但只要一涉及穷人和富人,平民和官僚,就容易走调,出现阶级斗争特有的腔调。从这个角度上来看,阮先生你和你痛恨的现政权(建国之初),其实也是一脉相承的。

引用bobis的发言:
除非搞副业,否则伟大的作品的作者最后得饿死或接受政府豢养。

现行版权制度的根本,是版权内容的市场经营模式。这个模式到现在为止还是架构在读者为内容付费的基础上的,然后再串起来一整条市场生态链。
盗版基本上摧毁了现有的模式,但市场尚未给作者打开一条稳定的新出路,这种矛盾,是我在概念上坚定不移反对盗版的原因。盗版的盛行只会带来作者的破产。
少数一些作者不靠内容付费就能生存下去,但这是少数,内的免费经营模式尚不能普及化。此外,对优秀作者来说,“生存下去”只是最起码的目标,他们还想变得富裕,这些优秀的人凭什么不能变得富裕呢?什么样的创新的内容免费经营模式可以使他们变得富裕呢?而不仅仅是三餐温饱,有80平米蜗居可挡风雨。
用盗版可能是无奈的,但不必为此而骄傲。
如果阮先生不是以版权收入为生的作者,站出来支持盗版,还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痛。
就像我自己在一家相册工作,我们已经提供了全世界最优惠的免费空间政策,但还是经常看到用户严厉地质疑我们说,你们为什么不提供免费无限空间高速带宽的相册服务?(全世界都没有这样的服务)你们为什么不为我们这些用户,尤其是穷用户着想?然后你们再自己想办法去从别的地方把成本给赚回来。
此情此景,我只能冷笑两声。

> 有人也许会说,没有版权,人们就不会有动力去创新。自由软件运
> 动的成功,就证明了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事实上,免费分享也能做
> 出伟大的作品,而且还能通过服务赚到钱。
^^^^^^^^^^^^^
这种想法其实是很奇怪的。为什么一个程式设计师,不能为他写的软件而收费,必须要靠提供服务才能获得收入?写程式不需要花费时间及精力吗?

版权收入主要落在大公司手上->所以我们必须盗版,这在逻辑上完全说不通:如果大家都盗版,连大公司都没有版权收入了,那么创作者的收入又要从哪里来呢?去做小贩吗?

这是我对本文的第三条回复,我可能就属于阮先生开篇所言,“跳出来”的那种人,虽然我并不打算“教育你”。只是也来表明一下个人态度而已。

阮先生的立场,自然是代表了千千万用惯了免费资源的“穷用户”的立场,但又不好意思去骂作者,只好往拥有版权的“大公司”头上扣屎盆子。

在此,谨转载我在5分钟之前刚看到的,韩寒博客中的一句话。

“我愿意将我的杂文,散文,短篇小说在网络上免费共享,但长篇小说和整本图书实在不行,希望大家留我一条生路。”

为表示我并无断章取义之嫌,请看原文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01280b0100fzmm.html?tj=1

希望阮先生能放韩寒一条生路。虽然他的长篇小说和整本图书写得不咋地,不仅不入阮先生的法眼,就连我都看不上眼,但还是希望阮先生能抱着行善积德的心态,放这个作者,或者说是这类作者一条生路。

南无阿弥陀佛。

留个印迹。
刚在博客上写了几句关于 韩寒 vs Google Books 以及CC协议的文字,算是观点。

人类文明就是人类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沉淀,如果都由于专利而无法共享,估计人类文明的灭亡不远了。

过犹不及.

呵呵,其实,专利才是真的滑稽,我一直固执的坚持认为,知识是全人类的

顺便说说MS,其实它就很狡猾,它完全知道有多少D版的个人用户,但是就是不抓,原因很简单:让你免费的学,学会了才好去企业里用,但是企业的D版,它是不放过的……

@纯银
事实是什么呢,这么多年来,韩寒的书不光网上到处都有得下,连地摊上都是盗版,但是他仍然还是活得很好。

以此为例,我认为对盗版这问题必须注意两点
1,用盗版者和购正版者是两个群体。
我很喜欢的书,我会买正版,但是不太喜欢的,一般就在网上浏览一下,因为购买不划算,我甚至都不会看完。韩寒的书我在网上看了些片段,——这算是看盗版。如果加强版权法的实施,干掉所有盗版会怎样呢——我根本就不会买他的书。
对于我认为值得买的书,就算是网上到处是免费下载,我也会买一本来好好读。我相信韩寒的粉丝们不会在网上读他的书。

2,从另一方面讲,盗版是可以增进作者的收入的。
因为他增进了作品的传播,使之成为一种趋势,更多人来使用它,相应购买的人也增多了,你认为没有盗版的话,现在大陆会有人听说过"microsoft”吗?没有盗版的话,有多少人会玩diabllo?当年我玩暗黑就是先玩别人的私服,再自建私服,最后才到官网去玩,如果没有盗版的话,可能我现在还不知道什么叫做暗黑。

每个发贴譴責盗版的人都应该想一想,自己每天用的这些个软件,都是程序员写的,90%以上的程序员,都受过盗版的好处。

大家都生活在山寨国里面,并从山寨中受益,对于楼上某些道德模范,我想,要么,你丫虚伪了,如果你真的没有虚伪,从不用盗版,那么,请允许我对你的貧瘠的精神生活表示一下同情——每年只能看引进的几部阉割大片,是多么可怜的一件事啊

看着上面好多人说盗版让创作者活不下去, 我很想笑

south park有一集就讲的这个,小屁孩们下载了东西,FBI把他们家包围了教育他们说“你们怎么干这么缺德的事啊?让人家私人飞机都用不起了都~

哈哈

支持自由版权不代表一味支持盗版,在天朝,盗版泛滥的不成样子,甚至有不少人靠盗版赚钱,牟取暴利,上面也提到,盗版甚至使国产单机游戏一蹶不振,已经玩完儿了。这些偷取他人钱财给自己盈利的盗版者,是需要谴责的。但是不偷取钱财的,像海盗湾这样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自由版权组织,反而有助于反垄断,应该支持。

@kkk 你说的正是Google Books的理念,我认为除了作协那帮子傻瓜外大多数人都会支持。它提供了目录和部分段落给你浏览,是非常新颖的方式。正因此,起先受媒体误导,反对Google Books的韩寒,现在才会收回自己的话,支持Books。但是如果提供长篇小说的全文盗版下载,毫无疑问,任何作家都会反对。在韩寒弄清Google Books是什么前他也说的很清楚(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01280b0100fixk.html?tj=1


第一种,假设谷歌的确扫描了全书,并在网络上提供免费阅读和下载,那么毫无疑问的,这是非法的。管你事后事前给钱这不重要,这尤其对传统图书作家有巨大的伤害。
第二种,假设谷歌扫描和摘录了图书的一个部分或者一些段落,并没有提供全文阅读,可显示和阅读的字数控制在一个很小的比例内,我个人并不认为这个行为违法。

引用史诗在线的发言:
记得前一段时间有个公司把日本动画《秒速五厘米》的声音抹掉,把商标一遮,换上自己的对白就成了中国多年潜心自主创作的未成年人教育片《心灵之窗》,而《秒速五厘米》被当作危害未成年的毒瘤禁止进口,现在有BT下载,这事大家还能知道,将来如果BT都停掉了,或者做种要政府批准了,这种事大家还能知道吗,社会又会怎么样呢?
这个应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情,与版权问题无关

国外不仅技术先进,国外的思想很先进,当天朝的程序员还

在靠卖软件赚钱的时候,国外就有了开源软件,开源所蕴含的精

神怎是天朝的某些愚民所能理解和接受的!天朝的某些愚民们,

翻过墙去到外面看看吧,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强烈支持作者!!

每个发贴譴責盗版的人都应该想一想,自己每天用的这些个软件,都是程序员写的,90%以上的程序员,都受过盗版的好处。

很好,请问这个“90%以上的程序员,都受过盗版的好处”的出处。

版权在我看来就是一种赤裸裸的剥削(个人版权除外)。

我是名外包程序,我可以肯定的是我自己参与开发的程序正版的我自己都用不起。原因在于现在的版权模式:一个老板以自己的金钱以低廉的价格招聘了一群员工进行开发,然后获得的专利归自己所有,员工却无权享用。老板在版权期限内可以合法疯狂圈钱,而他付出的只是工资。
就像地主与佃农,我没有田(生产资料),于是我只能在地主的农场里干活,农场主给我极其低廉的工资(在中国这种情况更甚),然后田里一切收成(版权)归他所有。电脑软件的产品周期还比较短,但像药品这类的专利技术其剥削更甚。这是赤裸裸的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压榨,而且极其隐蔽。
看看中国这些做外包的公司吧:华为、富士康......哪家不是血汗工厂,你保护版权,对不起,作为版权的生产者在现有制度下你永远不是版权的得益者!!

引用半就业的发言:
我是名外包程序,我可以肯定的是我自己参与开发的程序正版的我自己都用不起。原因在于现在的版权模式:一个老板以自己的金钱以低廉的价格招聘了一群员工进行开发,然后获得的专利归自己所有,员工却无权享用。
不要总是把自己放在被害者角度上看问题,没有谁真的想存心害你。 老板靠你的生产获利是不错,不过你怎么保证那个老板一定能获利?你以为任何专利只要有了钱就会莫名其妙生出来么? 获利有着复杂的市场因素和随机要素,企业主所承担的风险不是被雇佣的开发者所能承受的;而当企业获利较高时也会被政府或者工会强迫以合适的形式返还一定利益给员工(中国除外),这本来就是相互促进的例子,不管是外包还是独立知识产权,都是不会改变的状况。 总是站在被害者角度上来看的话,你就永远只会是被害者了。

引用天涯客的发言:

阮兄。不排除有一些人可以将自己的创作免费贡献给普罗大众,也许是因为他们并不迫切的需要这份收入,但是还有很多人,他们需要贡献创造性的内容来获得收入,获取财富,这是每个人的自由。

这个说得不错,现在开源和免费的流行虽然一方面降低了各种行业的软件成本,但另一方面却使一些专靠某些竞争性产品的公司完全丧失了生存机会。 现在很多开源和免费软件是开发公司发现无法应对市场主流寡头竞争下而发布的(而其本身有其他收入来源),比如Sun的Open Office, Virtual Box,这些软件的开源实质对其占寡头地位的竞争对手(MS Office, VMWare)没造成很大的伤害,却使的一些同类型企业完全活不下去(本来可以以稍低的价格取得边缘市场),实质上伤害了整个行业环境。 开源/免费所带来的,不一定都是好处……

引用aviot的发言:

如果没有盗版,我都不能上网,在中国电脑都不会普及

Funny logic...
It is like say: no GCD, no "new" China...

@GMOMS

你认为我是在写论文么,还要问出处

我的依据是:我在现实中还没遇到过不用盗版的人(软件,电影,音乐)

引用eyes only的发言:

真要是没了资本集团在中间炒作,很多原创者根本就不合格,根本就不受欢迎,换句话说,这些人的作品根本不值钱。很多所谓的创作者,这些不合格的混混,不过是接着资本集团工业化的操作与炒作,混饭吃而已,其作品根本没有太大价值。

不明白你想说什么。

假如你是一个作品(比如一本书)的作者,自己知道没有资本集团的炒作,你的作品根本不值钱。这时有资本集团说,我们帮你炒作,赚来的钱我七你三,结果一共赚了100万,公司70万,你30万。如果没有这个公司,你可能一分钱都没有。

同样的,当你这本书上市了,有人盗版。结果本来可以赚1000万的,因为盗版,你和公司一共才赚了100万。也就是说,本来你可以赚300万的,但因为盗版你只赚了30万。这时候你会感谢是那些盗版的帮助你为人类文明做出了贡献并唾弃资本公司剥削呢?还是感谢资本公司并咒骂盗版?换句话说,不管盗版如何,它总是强制加给你(作为一本书的作者)的一种损失。作者并不会感谢盗版。而你觉得大公司拿大头,但毕竟是你情我愿,就算是剥削也是让人心服口服的。

当然站在使用者的角度,我也会喜欢不花钱就获得。但人应该要学会换位思考,不是吗?

讨论这个问题的太多了,我们说这些都是别人讨论过无数遍的,总体观点是自由免费是大趋势,但是如果不能发现新的商业模式,目前的版权保护模式是不可能被废弃的。
做软件的,不管原创还是外包,没有版权保护,谁开发win和mac的os?开源和自由软件也是有版权的,也是受法律保护,更确切的说,开发这些自由和开源的程序员,你们可以去查查,大部分都是在大家痛恨的大公司任职的,没有大公司丰厚的薪水和福利,谁有心思开发那些,老婆孩子都没吃的,你还有心思开发自由,开源软件,挣钱才是第一位的。
感觉很多人讨论都没讨论到点子上

劳者得其酬是朴素的伦理。相信没有人会反对。
不过现行的机制是从创造到收益中间隔了老鼻子远的N多环节。

如果单从创造者的角度说要保护他们的权益以鼓励创新,请问以什么样的方式?
版权、专利等等?我不懂,希望更有知识的人能发表意见,不过我想实际情况是在中国期待用版权专利来鼓励创新有点掩耳盗铃。

创新是要保护的,不过在中国,先要有可以孕育创新的土壤,所以不反对盗版,不过支持的话也要看是在什么立场上讲这个问题。

对于不能适应这个时代的运作机制的创新者们,必须要说,这不是你的错,或许你不应该生在中国,生在这个时代,除非你能适应这个时代!

引用kkk的发言:

我很喜欢的书,我会买正版,但是不太喜欢的,一般就在网上浏览一下,因为购买不划算,我甚至都不会看完。韩寒的书我在网上看了些片段,——这算是看盗版。如果加强版权法的实施,干掉所有盗版会怎样呢——我根本就不会买他的书。


请你搞清楚试用和盗版得区别先!
盗版是指不经过作者许可就非法盗用传播。
你说得这种情况是各大超市得商品试用试吃那种。
比如某商场得A食品搞促销,提供免费品尝。但你没法直接从货架上拿B食品拆开就吃吧?



从另一方面讲,盗版是可以增进作者的收入的。
因为他增进了作品的传播,使之成为一种趋势,更多人来使用它,相应购买的人也增多了,你认为没有盗版的话,现在大陆会有人听说过"microsoft”吗?

请问你哪里证明了盗版可以帮作者创收?你不要拿microsoft这种接近垄断得商品来举例。
我来举个例子。比如我开发商业专业作图一个软件,目标客户群大约100万人左右,售价100元一个copy。理想得话收入100万x100元。但如果有了盗版,那收入怎么超过100万x100元?
并不是任何软件都是娱乐软件或者游戏,很多软件不是人人都用。
盗版确实可以增加传播,但不一定能成为趋势。因为往往会面对同类产品得竞争。
如果没有盗版,我们国家一样会知道microsoft,而且说不定MAC or linux会比现在流行。
如果没有盗版,你确实可能不知道暗黑。但这又有什么大不了?暗黑是娱乐品又不是生活必须品,你不出钱就非要赖皮玩到?

引用eyes only的发言:

除了淘宝,剩下两个都是恶名,还好意思拿出来举例子。
把黑社会拿出来当劳模来立牌坊?

taobao的成长初期一样非常流氓。我前面说过了,这些企业都有些不光彩的往事。但现在大家都做出了很多漂亮的成绩。 我就想证明一点,中国人是有能力做好it的! 我更相信中国的盗版少一些,国内的it企业可以做的更好。

引用Malone的发言:
国外不仅技术先进,国外的思想很先进,当天朝的程序员还在靠卖软件赚钱的时候,国外就有了开源软件,开源所蕴含的精神怎是天朝的某些愚民所能理解和接受的!天朝的某些愚民们,翻过墙去到外面看看吧,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强烈支持作者!!
我觉得你说反了,或者是说的不准确。中国大陆的程序员现在很难靠卖软件赚钱了,盗版太横行了。现在还有哪款软件下载不到,没有破解?大陆的IT从业人士现在不得不靠软件界面上或网页上的大量的广告点击、流氓插件来获利,实在找不到几个真的靠卖软件赚钱的。

而国外的“先进思想”则体现在:他们有免费软件,也有收费软件,有开源软件,也有闭源软件。但不管开不开源,收不收费,他们都受到版权的保护,包括开源软件,它们也有版权。这样能减少一部分垃圾广告和流氓插件的存在。使其盈利方式多样化。

那个花了399买了一个正版的win7 的立刻就变成了正版用户的代言人,其实就是个装逼犯。win7不过就是今年刚出来的,在它之前这么10年时间里,你有脸告诉大家你用的是什么系统?早几年一个winxp系统要多少钱?我记得2003年时大概也要上千,你一个普通老百姓能用的起?如果没有中国盗版,你以为现在的win7会这么便宜?没有这么广泛的软件盗版,你以为整个中国人民的电脑水平会发展成今天的水平? 真是得了便宜就卖乖。
人穷志短是必然现象。欧洲这边的ps3跟xbox360新出的游戏每个都要60欧左右,而欧洲国家人均最低工资也在900到1100之间。咬咬牙也就买了。同样,你问问正常收入的中国人谁能玩的起?
我来法国7年了,法国人也照样盗版游戏盗版音乐,只是途径没有中国这么多而已。只是程度上的区别,其实就是收入决定的,盗版虽然免费,但用起来麻烦,人家宁可花钱买个省心。就这么简单。
我打去年在法国开始有了稳定的工作,最开始也是玩xbox的盗版游戏,而打今年开始,我决定转投ps3玩正。为什么?就是闲玩盗版麻烦,又提心吊胆。当你衡量一下利弊跟砝码后,自然有个选择。

首先我得说我用的基本都是盗版 而且经常上各大bt网站下载东西
但我不认为我的行为是对的。

尽管我很想认同楼主的看法,但楼主有点自相矛盾。版权不应当被反对只是因为其现在沦为公司的工具所以表示反感,这个理由多少可以接受。虽然很多时候这两个就是同一回事,但确实有时公司会阻碍知识传播。但而后另分一段,开始说没有版权整个世界照样运转,这个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首先自由软件运动远远不能称为成功,windows和mac两个闭源收费的操作系统占据了几乎全部市场。而且的确创造从来就不是为了金钱,
但是我们如果要求花了大量时间产生知识的人全部不收取报酬,那就根本行不通,因为很快这些人就饿死了。我们就比极权国家还傻,至少他们还知道让这些人吃香的喝辣的。

而公司这件事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很多时候公司创造的利润恰恰是保护个人权益的来源,公司并不善良,但它是一个必要存在,而版权对其的保护也是一个必要的存在。

至于海盗湾本身,我不想说什么,我也觉得他们很酷,而且在欧美这种版权体系很完善的地方,有个反叛的的确也是一种平衡,一种理想和现实的平衡。

但在中国宣扬这个就很危险,中国本就已失衡,再宣扬知识传播论我觉得有害无益

在这种版权保护机制下,有替代品可以选择的时候,全面购买正版是不道德的。对于我来讲,Win7就值8块,《满城尽带黄金甲》就值两块,《他的国》值30块

互联网的发展为知识的自由分享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我很穷,可是我很快乐,因为有了海盗湾。在获得网友们分享的丰富的知识的同时,我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思维有了长足的进步,从而使我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社会。我爱海盗湾,因为我坚信知识是用来分享的,只有它被分享了、传播了,才能体现知识的价值。

早就开始讨厌版权专利之类的屁法律了,欧洲目前的反版权联盟已经慢慢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希望有一天,看到大部分的知识和技术能够全人类免费共享。

引用鸿蒙的发言:

一个作家的作品如果得到了一定数额的回报之后,那么作家自身必定是希望读者越多越好,而实际上因为版权问题,有些本可以成为读者的买不起他的书,那么就影响了这个作者的经验和知识的传播。


顶起来,当作家得到一定的报酬后,可不可以考虑将版权无偿的贡献出来,让一些买不起或者穷些的知识求者得到他的知识传播呢?这样会不会更好的表现了作家的精神?

应该帮他们拍部像“海盗电台”一样的电影!然后让全世界理想主义一下

研究海盗湾,偶然搜到这,这里写的东西让我眼前一亮,尤其是当我看到地点是在上海的时候。
说实话,这位阮兄和在这留言的人们比海盗湾那些人酷多了。
我特别开心,国内还有这样的有思想的人存在。
希望大家过得幸福快乐,希望中国在我们有生之年能变得更加美好。

引用yang的发言:

我相信只要盗版少了,中国软件是有出路的。中国人从来就是很聪明的,中国人真正认真做得东西没有失败的。

qqqq的前身是oicq,如今qq是中国互联网的绝对老大。而oicq现在混得咋样?

eBay应该比taobao早吧?如今taobao无论从影响力,规模,用户群等方面甩了eBay几条街了?

迅雷这种软件,应该算是和flashget一类得下载小工具软件,而现在迅雷发展已经远超flashget了吧?

你讲的很搞笑。
QQ著名的流氓软件,自动扫盘。
迅雷著名的流氓软件,自动扫盘。
taobao著名的骗子聚集地,商品质量能和ebay或者亚马逊比?

看了所有评论,我想问下以上所有反对盗版的朋友:
你们在发表这个评论的时候,正在使用盗版还是正版的操作系统?使用正版的举手!
没有吧?

自由万岁

都免费 难道要大家都喝西北风? 干脆粮食也免费供应算了,看能坚持几个月。难道忘记了XX公社免费食堂了?

我实在是看着恶心,对不起一峰,我很想骂人,骂那些反对你的人。

反对的人啊,你摸着你的良心说话:
你只用正版的东东么?你只说正版的话么?你只写正版的文章么?
如果你做到了,我想,你是不可能坐在电脑面前上网写以上的无聊文字的。

你知道你现在的日常行为里面有多少是触及到了你所反对的侵犯版权的么???
自己都做不到,然后还认识不到自己的错,却在鄙视别人的行为,你这叫做恬不知耻还是恶心恶毒呢?

你用的电脑,硬件,软件,操作系统,应用工具,有几样是正版的呢?
你听的歌曲呢?都是正版买来的么?

怎么有这么无耻的人呢?莫非都是习惯冠冕堂皇衣冠禽兽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

阮兄,对所谓anonymous组织有什么看法和介绍吗?

引用kkk的发言:

作为一个反盗版人士,你怎么能用qq呢,QQ简直就是职业干盗版的啊。腾讯旗下哪一款不是抄的?

即便腾讯的产品皆是山寨,但是你能打包票说腾讯公司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和专利么?

电灯是爱迪生发明的,那么白炽灯衍变为节能灯也是copy了爱迪生的发明?

网盘告诉你,人类的创新不可能是凭空而来的!

会造原子弹的国家也可耻呢,核物理理论是哪个国家发明的?

爱死 the Beijing Bay 那张图了

引用kkk的发言:

@yang ,apple的目标客户和普通客户是不同的,其它平台的免费优秀软件很多
作为一个反盗版人士,你怎么能用qq呢,QQ简直就是职业干盗版的啊。腾讯旗下哪一款不是抄的?
怎么能用taobao呢,taobao就是靠山寨产品发家的啊
怎么能用讯雷呢,用讯雷下载什么东西?下电影?下书?下软件?你不下盗版的东东,讯雷真没啥用。
就算下正版的吧,迅雷的下载方式也被很多站长斥为“盗窃资源”哦~~~~~~~~~~~~~~~~~~~~~


呵呵 中国人砸同胞的日本车证明自己爱国然后用佳能相机留影。

使用盗版也就算了,毕竟很多人生活拮据,尚可理解。。但是不感谢创作者,不感谢提供创作平台的公司,甚至要剥夺作者亲人的继承权,把自己的行为冠冕堂皇化,这得多大的人品,才说得出这样的话??

连葬礼的转播权都在争夺的大公司... 纯粹是为了利益

我觉得,关键在于保护的对象是什么。对象可以是很多种,可以是知识、技术、创作、劳动成果等等。

如果是知识、技术,那意味着,你想到的,就不准别人去想,别人想到了,那就是对你的侵犯。这样的保护,将最大程度的遏制人类的思维,遏制人与人之间思想的交流与碰撞,扼杀人的创造力,极端一点,就是一种思想的控制。

如果是创作、劳动成果,这个当然是需要保护的,我举三只手赞成,甚至,在作者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没有任何人有权利可以复制传播。

活下去!活下去!
我看了一下,提到评论里这个词的次数还真不少,我一个月200元RMB就足够我活下去了,真正活不下去的人都不会做软件、搞创作!
早回去种田、摆摊、扳转或者乞讨了。

想靠软件发财致富、出人头地,您就直说!别打着活下去的幌子,我真没见过盗版让谁活不下去了,当然了,确实挡了您的财路,这我也承认!

但是我确实很想在这里囔一句才爽:“挡得好!你个该死的财迷!除了钱,你还认得谁?!”

大爱海盗湾这样的网站,大多数人使用资源又不是营利,为何不能用呢?中国曾经的狗狗搜索为何消失?什么版权,只不过是幌子。

现行的制度起码保障了版权人有饭吃,你说吃多少还是经纪人抽太多佣金那是另外一件事,起码作者著作人有饭吃。你要的是放过那些盗版,凭什么,著作人随时可能因此而丢掉饭碗。你说你穷,那好,那你去拿救济啊,你上街去吃慈善餐,而不是“发穷恶”吃霸王餐。海盗湾不过是你的幌子而已,里面是什么,娱乐,电影,游戏,一边喊穷一边打游戏,当婊子还想立牌坊?除了娱乐,海盗湾还有别人加班加点写出来的软件,那不是血汗。你说现行版权不合理,那你提出一个可行的更合理的更保障著作人利益,更鼓励原创的制度出来啊。而不是在这里穷酸挖苦现有制度!!!谨记

我喜欢用盗版,也愿意为好的软件捐款,比如XBMC,我觉得盗版是不对,但是又觉得海盗湾是传奇的,我很矛盾,呵呵~不过楼主说现有的版权制度缺陷很大我是赞同的,我只能折衷的想,比如人死了那对应的版权就应该取消,人在就不能侵犯,呵呵,可能想法太简单了

引用kidault的发言:

再啰嗦两句
另外,感觉阮兄的第一个理由的论证实在欠缺一些说服力。或者说,您的第一个理由就是表明您的观点而已,并不是为了说服别人而做的理由。
我想提几个问题
1、您说的版权法保护法人或大公司利益,造成了“不是鼓励原创”,“穷尽一切手段,维护版权制度,而不管这样会不会阻碍知识的传播和不利于增进全人类的福利。”,“人类文明的成果就无法廉价地传播,贫困的青年就无法得到自己想要的知识。”这些危害。对这些危害,是否有任何研究成果或数据可以加以具体说明。如果没有,那您的论断和我们的zf,因为有人在街上散步,就说人家“危害国家安全”有什么区别?

因为我了解到的,是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版权法不断完善严格的情况下,知识极大丰富,创新层出不穷的局面,人类的总福利实际是在不断增加。和您的描述实在是有差距。

还是说,您认为这样的局面,是自由分享主义者,边承受着大公司这样那样的阻挠,边艰苦奋斗,为我们带来的?

2、所谓不破不立,要建立新制度,自然要改变,甚至打破原有的旧制度。那您能否描绘一下,改变了不合理的版权制度后,新的版权制度是怎么样的。是否就是大家都各尽做能,各取所需,物质极大丰富的“很穷的大学生和程序员”的天堂呢?

1,版权法完善的情况下,知识极大丰富。因为版权法完善,所以知识丰富;或者因为自由分享,知识丰富。这两者,并不是绝对的因果关系。知识丰富,原因很多;甚至大家更有钱了肚子更饱了,所以精神思想更多了,这也可以是原因。 2.不破不立。晚清统治者难道会问老百姓:你为什么要推翻我,你把你的新制度拿出来? 因为我们没有清晰合理的方法,所以不能推翻不清晰不合理的方法。不对,我们因为觉得不好,所以要推翻不清晰不合理的方法。每个人都必须躺着拉屎,因为没有更好的拉屎方法?

isoHunt 7年官司败诉 一周内关门

首先必须声明我是各种产品的盗版用户
(不能开着德国车砸别人的日本车)
我是反对盗版的。
关于共享知识推动人类社会发展什么的诡辩我不想多说
(下盗版电影游戏是如何推动社会进步的)
我创作了一个作品,无论是什么形式,这是我个人的意愿。
他人不能强制的帮我决定,我创作作品就是要给更多的人享用的。
是否给他人享用,给谁享用自然是必须无条件由我来决定。
我付出我的智慧劳动努力创造出的个人独有的作品,
我只愿意让认可我的作品的人享用。
能让我相信其认可我的作品的方式是他要付出一定代价,
通常是货币的形式(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多数人选择的方式)
这客观上构成了我的报酬。
至于我与公司的分配比例,与你消费者没关系。
你想要这个作品,交钱 OK了。
而且既然我与该公司合作了,
无论我的收益多么少,甚至没有收益,
那当然也是出于我的个人的意愿。

即使我死掉几百年,
我还是不愿让人点两下鼠标就能获得我的作品,
(这客观上是未经我同意)
并且依然认为这是非法的,虽然过了版权保护期限。
即便这个时候已经完全不会有损我的收益了。
。。。。。。流行分割线啊。。。。。。
在我大放厥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时候
我正在做着同样的事情
下载盗版电影还有几百年之前的某些作品

如果没有大动作立法
短期几年之内禁盗版不太可能
1
天朝的特别审查制度极大的限制文艺生产者的作品质量
(盗版全禁我也不会去电影院,其实是因为我穷 = =咬牙去看一次出来时候还得叫着我操这么烂的片)
去影院效用太低
2
现有的文化产业分配体制限制了文艺生产者的数量
(一个美国水管工可能因为写了一本小说变成百万富翁了,太夸张了,但在这种环境下会有很多没写出小说的水管工支持正版)
极大比例的人都是消费者,当然更愿意免费享用。

由12推论即使盗版全禁,也不会有很多的盗版用户转向正版,而这却严重有损更多的盗版集团的利益,他们会各种公关手段阻止这样的情况发生。

我倒是等着把服务器发到太空去的那一天。

引用火鸟的发言:

活下去!活下去!
我看了一下,提到评论里这个词的次数还真不少,我一个月200元RMB就足够我活下去了,真正活不下去的人都不会做软件、搞创作!
早回去种田、摆摊、扳转或者乞讨了。

想靠软件发财致富、出人头地,您就直说!别打着活下去的幌子,我真没见过盗版让谁活不下去了,当然了,确实挡了您的财路,这我也承认!

但是我确实很想在这里囔一句才爽:“挡得好!你个该死的财迷!除了钱,你还认得谁?!”

噢噢,太好了,这位200块就可以活的人,真是无私啊,那你怎么处理你超过200的收入呢?如果有个能像海盗湾一样的什么方法能把你超过200的收入都分给世界上其他人想必你是非常开心的吧~ 不过即使没有你也可以自己把收入扔给不相干的人,是吧?


合理的自然会被延续,不合理的自然会被取缔,无需争辩。

喜欢盗版的人只是因为不想花钱,不喜欢盗版的人是因为赚不到更多钱。搬太多理由多是多余的。

存在既是合理 盗版有存在的必要性 但前提是版权制度足够完善 不然版权制度完全崩溃 直接公社食堂多好 我发现各位完全盗版支持者有个共同点 就是早生几十年绝对都是共产党员 还记得完全打倒资本剥削 取消私有制是谁提出来的吗 盗版存在可以 但不能太猖獗 在网上下个游戏听个歌就是最多了 非要让公司不赚钱 啥都白给你 自己去朝鲜 我觉得楼主说的开始有道理 后面就跟个嬉皮士差不多了 只知道提出概念 大谈理想 但要完全按照那么搞 那才是真正的最大的独裁 我只能说在一个版权完善的时代里允许盗版的存在 二者之间自然会找到平衡点的 完全消灭盗版或是完全取消正版都是只有既得利益者才会提出来的 凭良心说 完全盗版支持者 几个是为了知识共享 还不是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 完全正版支持者 八成就是大公司派来的卧底 哪怕在盗版压倒正版的时候 最好也得给正版一些荣誉奖励 这样才能保证制作者不被饿死 同时知识有效地传播

当然 开源软件和共享精神是值得提倡的 十分值得提倡的 可是不能否认 就连stallman开始的时候都要靠卖程序起家 一些自己身无长处的人 非要苛求那些做出东西的人无条件的共享 不共享就骂 这可不是海盗湾或是自由精神的表现 最多只能说希望大公司良心发现 多帮助一些小公司 分担一下普通消费者的压力 当然 就算这样都只能算是一种理想主义了 人还是要现实一些 现实方面能接受的最大的理想就是盗版正版平衡 市场继续发展 人有钱了 道德感变强了自然会去支持正版 但是某种所谓的自由主义精神只会让这种良性发展变成恶性循环 大家有钱都不用正版 宁愿饿死开发者只为所谓的自由 这样谁还会去做事

如果当年没有D版的XP,我现在不会有准备掏钱买正版win8的想法。

受限于以前的认知水平和财力,我只能选择D版,长大了有票子了自然就会选择用行动支持正版。现在我也开始买正版的DVD或是书籍。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从D版方式获得的免费知识和积累的经验,让我这种家庭条件很一般的孩子也能接触、学习许多许多知识,如今感到非常受用,我也很感激在这个过程中付出了劳动和汗水的人!从这一方面上讲,D版提供了一个易于接受的、一个低成本传播知识的方式!

要使中国的使用盗版现象减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仅要有生产力的提升还得有完善的分级制度,我这里拿游戏来举例子,没有完善的分级制度,少年儿童就能接触到单机游戏,而他们是没有经济能力的,那不用盗版就无法获取这个方面的乐趣了,那如果不玩游戏的话,他们在成年之前又有什么乐趣和能做的事呢?这18年不可能只读书,所以关于教育制度我认为也是不完善的,对于贫苦童工愿打工不愿上学也够反应问题,一14岁妹子为换1手机拿初夜换,也证明青少年能干的活动少之又少,我现在是高一,对于我觉得有必要的游戏我是会买正版的,而正版的乐趣是着实比盗版高的,所以我的观点是有能力就买正版吧,没有人是甘愿玩盗版的

引用Dominic的发言:

我们可能会用盗版,可能会同情海盗湾,但绝不能认为盗版合情合理。贼就是贼,不论你盗窃到对象是穷学生还是大财主,没有人有义务为你免费做什么事情——除非是你的奴隶?

此外,注意本博客下方的“版权”声明

但这是作者免费分享的,对不对?我们在讨论一条法律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我觉得很奇怪,互联网的传递应该是有利于创作者的,怎么如今变成了侵权的东西呢,钱如果越过其他直接到创作者手里,只要数额大家能接受,不是挺好的吗?好的自然有人看,不好那就是不被认可。就像欧美听歌是要付费下载的,这样不挺好吗?

引用Probe的发言:

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虽然损害了少数人的经济利益,却会让世界上更多的人知道它,

恰恰相反,我认为如果创作者的利益都保证不了,反而会使这些伟大的作品越来越少

说得很在理~~~~~

海盗湾必须长存 ~~~~~~~~!

为什么现在注册,他说已经确定发送邮件到我邮箱,让我按要求去注册,可是根本就没有收到邮件啊,垃圾邮件箱看了也没有。

引用Thruth的发言:

如果我的梦想能够构建一个世界,里面一定有海盗湾。

赞!

什么盗版会影响发展,阻碍进步,保护利益,那都是扯蛋的,如果人没有思想,眼界短浅,才会觉得这些是合理的。

娱乐圈更不存在此问题,如果你的歌声,你的舞蹈有无数人在传播,你个人及你公司都会因此声名远扬,有了名气,别人都会争着找你,送钱给你,更何况你还有成就感,作者的人生也有意义。

可见,提倡反盗版的,一定是那些中间者,想利用资本压榨垄断的人,利用权利来满足虚荣的人,这些都是平民最痛恨的,还不醒醒。

1.作者盈利的方法很多,例如禁止商用,允许非商业传播什么的。
2.不要认为实物和信息类作品是同一类,实物不可复制但是信息可以毫不费力地复制。
3.印刷时代的版权已经过时了,现在是计算机网络时代。
4.版权已经变得越来越恶毒,对用户友好才是真得好,否则就是独裁专制,酷刑。。

引用Ben的发言:

你讲的很搞笑。
QQ著名的流氓软件,自动扫盘。
迅雷著名的流氓软件,自动扫盘。
taobao著名的骗子聚集地,商品质量能和ebay或者亚马逊比?

前两个不说,taobao提供了一个平台,让大量做中小生意的人更好的养家糊口,至于上边的骗子,主要是国人素质问题,简单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yang:

复制就是偷盗吗?

例如你的文件被人拷贝走了一份,你原来的那份还在。但如果实物被拿走了,拿走的是你原来那份,能比吗?

更何况你的文件发布到了网上,就等于是你将你的东西拿出来分享了,别人当然可以根据一定的需要来使用。使用版权法设置一些不严苛的规定无妨,但不要以这种扭曲变态的理由去干涉别人的自由。

我居然于今日才能得见此文,这篇文章与我心中一直存有的信念共鸣不已,专利制度更多的是为了服务资本家的既得利益团体,真正创造的人获利能有多少。我一直坚信那些真正推进社会进步的伟人,就如张载所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现在的资本家们垄断着这些资源,我特别遗憾的是那些学习资料,学术文章不能为更多的人所学所用,很多人对知识的渴求却不能得门而入。知识应当是所有人人类共同的财富,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根基,不是某些企业组织牟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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